案件被改编成同名电影
里维耶就是那中心、那沉默,被卷入医学和法学的机器中。人们把他翻译到另一种语言,然后使他沉寂了。——米歇尔·福柯
1835年,在法国诺曼底的一个村庄里,一位20岁的青年皮埃尔·里维耶冷酷地杀害了他的母亲、18岁的妹妹和7岁的弟弟。然后,在狱中,他写了一本回忆录,为整个可怕的故事辩护。
米歇尔·福柯在研究19世纪精神病学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关系时发现了这个案件。他收集案件的相关文件,包括医学和法律证词、警方记录和里维耶的回忆录,编辑出版并在书中做了精彩阐述。
他指出,里维耶案发生时,正值法国许多行业争夺地位和权力之际,医学权威在挑战法律,政府各部门在明争暗斗。法学和精神病学话语都试图将里维耶自己对其行为的描述笼罩在各种权力关系中,将他的声音边缘化为弒亲者或疯子的声音。
福柯对该案的重构,是一次对疯狂、正义和犯罪观点来源的精彩探索。
##借阅读毕,理论内容意义大于事件本身。
评分##(意外地发现这本书是在加缪-局外人出版以后才出的)所谓“人”的概念是个人造物,意思是在遵循强加在你这个阶层上的行为准则/道德之后,你被定义为人。反之,你是个白痴或怪物。给里维耶定罪的羞愧之处在于,他本身是被社会视为虚无的底层阶级,审判时却用底层人的常见标签(白痴、冷漠、缺少理性)来解释他的“残暴本性”。对于审判而言,法官们竭尽全力把他定位为一个本性残暴的反社会存在,医生则有一半认为他患有单狂症,但证明他是个疯子本身带有不确定性,所以审判本身的不可确定性就显露出来了。我觉得后半本《笔记》就是想说明无论从医学还是法学领域,在当时,都无法从根本上判断他是什么样的人并由此合乎逻辑地给他定罪。(而加缪笔下的默尔索在后期被审判时,主要是单向突出了法官判他有罪的荒谬)
评分##还可以这么分析! 除了大段的抽象论证,就一件刑事案件都能从不同视角写出这么多不同方向的评论,真高级文学家。 你是不懂理论吗?你是不会用语言来分析文本!
评分##可参考《不正常的人》
评分这部作品是福柯知识—权力理论运用的第一个成果。里维耶档案的各方陈述显示,医生、法庭、村民等人的多种说法表面上在说同一事件,但所有的话语没有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而是构成一种对抗,一种权力关系,一种话语之间和通过话语进行的战斗。里维耶本人的表现,他历来狂乱的精神病症与回忆录超乎寻常的理性清晰,表明里维耶是在一种话语实践以及与之紧密相连的知识的层面上完成预先规划的罪行。福柯在这个案件里发现了,一种知识(比如医学、心理学、精神病学)是如何在与社会制度的互动中,在社会制度所分派的角色中构建权力—知识关系。
评分##这一地鸡毛。。。btw看里维耶讲话感觉像四川人啊哈哈(“某某给某某说”x1000)
评分##可参考《不正常的人》
评分##《疯癫与文明》的案例分析版。里维耶的疯癫和理智就是一种知识权力的写照,他的行为、写作不仅仅是对自我经历和动机的陈述,而是在一个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下成为了一种法律和医学权力的角力——它使得医生、法官和主体之间的话语的新交换成为可能,他们在各自的观测点上试图在“观察者所能把握到的观察关系”中理解和阐释“这个疯子”的所作所为,从而获得一种确定的可以掌控的知识,并以此证明自身的权力。读书笔记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了分析:里维耶的行为瞄准的是秩序,因此他必须被认定为一个疯子;叙述是如何成为一种固定的模式,一劳永逸地包括了所有规范化的细节;家庭与等级制度的关联;叙述是为了阐释而营造的一种编码。一切都是有意义的,一切又都是虚假的,正如海登·怀特不无诗意所说的那样:“正是叙事让我们安然地栖息在这个世界上。”
评分##对大众经验的驳斥:谁知道呢,就连我自己对我的知识都有可能是空缺的。|单狂症的症候让我感到警惕和害怕,可谁知道正确的理性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我们不是永远在(看似)追求理性的道路上吗?|没有人知道。(看完我更怀疑了)|武汉三联购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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