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多年前,苏格兰高地麦克唐纳家族的“红头发”卡隆带领妻儿跨越千山万水,从苏格兰来到遥远的新大陆,在那片拥有茂密森林与漫长冬季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后来,红头发卡隆的后裔们陆续离开布雷顿角这座海岛,散落在加利福尼亚的海滩、南美洲的矿区、非洲的沙漠……但无论走多远,布雷顿角始终是萦绕在他们心头永恒的牵挂。那对着巨头鲸歌唱的夏日,少年追逐彩虹的背影,那些有关忠诚与背叛的传说,在岁月的狂风暴雨中,幻化为一声温存而沉重的叹息:
“当我们被爱着的时候,我们就会变得更好。”
《布雷顿角的叹息》故事穿梭于“现在”和“过去”之间,主人公亚历山大•麦克唐纳早已离开家乡,对往事的记忆也已模糊,但与哥哥、妹妹的交集却让他时常在不经意间回想起童年生活和祖辈的故事,他最终理解了血脉情深与那超越一切伤痛苦难的故土情怀。
这也是一部有关文化溯源的作品,是一部缩小版的苏格兰移民史。透过个人成长与家族变迁,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展现了两个世纪以来动荡的加拿大文化版图,探索了不同语言、文化之间相斥共生的历程。
##我觉得布雷顿角那浪啊都打我脸上了
评分##红头发卡隆因为一封能让他获得土地的信件,举家出发到布雷顿角岛。那只忠诚的狗儿在海面上v字破水向卡隆游去。红头发卡隆家族从此在布雷顿角扎根。父母和哥哥科林丧生海中,令双胞胎的“我”(红头发男孩)和妹妹成为了幸运又不幸的孩子。爷爷奶奶抚养“我们”长大。三个哥哥回到红头发卡隆的老房子自力更生。“我”和妹妹与哥哥们有着不同际遇:“我”是牙医,妹妹是演员。哥哥们还在布雷顿角艰难生活着。奶奶千叮万嘱“照顾同一条血脉的人”把“我”召唤回了布雷顿角。“我”年轻时代替死去的堂哥去矿场帮忙。大哥卡隆因为维护堂弟而错手害了别人性命。“血浓于水”是真理,同时也很讽刺。卡隆无法参与爷爷奶奶和外公最后的人生路。书末尾,兄弟俩无惧风雨重回布雷顿角还是很让人感动的。PS:翻译平实不惊艳。妹妹、妹夫和外甥的人名似乎前后有出入
评分##麦克劳德的小说里总有一种很宏大的悲伤,那是站在大地上看见夕阳一点点落下的后遗症。辽阔的海洋,广袤的土地,离开的人,留下的人,死去的人,活着的人,一代又一代重复着悲剧却仍热情的家族。这是沾满泥土和汗味的小说,只有踩在土地上的人才能写出来,也只有踩在土地上的人才能读懂。
评分##读罢仿佛听到了三月末冰层发出轰隆声、葬礼上外公诵读圣经,看到了大哥卡隆让马拔掉的臼齿、暗礁划开黑鲸的肚子。作者的语言简洁却力量深厚,使这个有关寻根与爱的回忆录无比打动我。当然,和《血色馈赠》一样,他最擅长的还是对死亡的描写。
评分##小说展现了那些被束缚在本地生活的人,比麦克劳德短篇里的世界更开阔时间更绵长,不过书写也有些束缚于本地的风物和经验。另外,旧译名《没什么大不了》(No Great Mischief)虽不太雅致,却更接近英文书名。
评分##读这本书非常享受,很喜欢麦克劳德优美的文字,强烈的怀旧感,也喜欢他叙事的节奏,记忆和现在相互层叠,红头发卡隆家族的历史是曲子的主旋律,是家族成员的口述史。故事亚历山大驾车沿着401号公路去多伦多看完住在贫民窟里的大哥开始,他追溯起外公外婆,被爷爷奶奶抚养、父母和科林哥哥的死亡、三个哥哥、双胞胎妹妹,祖先如何离开苏格兰迁徙到布雷顿角。一成不变的红头发,意味着基因的封闭,卡隆家族很少跟外族通婚,是个封闭的家族,那些重复使用的名字暗示着血统的生生不息。红头发大家庭顽强而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十八世纪苏格兰移民后裔的命运被书写了出来,世界冲击着这个古老的家庭,成员四散,他们的身份正在被现代性侵蚀。很喜欢里面鲱鱼王的故事和爷爷奶奶的桥段。
评分##3.5,最近读的书怎么都是开头极吸引人,越到后面越有水准下降的趋势……
评分##我觉得布雷顿角那浪啊都打我脸上了
评分##《秋》里在冬天的冰雪中等了父亲一宿的马;《布雷顿角的叹息》中跳入海中游向红头发卡隆的狗,爸妈死后回到灯塔苦等的狗(红头发卡隆那只狗的后代);《冬天的狗》里返回冰面救“我”的狗,最后被家人射杀;那条可能由于冰层融化滞留在岛上的大狗撕咬自己崽子的行为,都是《布雷顿角的叹息》中那句“它太在乎人,太拼命了”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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