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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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杰克.伦敦 著,苏福忠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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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ISBN:9787505742987
版次:1
商品编码:12339064
品牌:创美工厂
包装:平装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8-05-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56
字数:165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产品特色

内容简介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诞生于荒野世界中,幼年所见的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后来,母狼带着它一起从荒野回到印地安主人的身边,人类营地的生活使它性格变得乖僻和孤独,心性凶残没有爱,对任何种族都充满仇恨敌视;被卖给史密斯后更加深了它愤世嫉俗的个性。新主人威登.斯考特救了它,他仁慈的爱使得白牙从凶残的野兽转变成为忠实的宠物,并从坏人手中救了新主人父亲的命,赢得了“福狼”的美名,安度晚年。

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男子汉的阳刚之气。他常常将笔下人物置于极端严酷、生死攸关的境遇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深刻、真实的品格。《野性的呼唤》《海狼》和《白牙》是他为数不多的几部描写动物和野性的小说,被誉为动物小说的经典之作和开山之作。

目录

目 录



译本序/01


第一部 荒野

第一章 鲜肉之道/003

第二章 母狼/012

第三章 饥饿的喊叫/024


第二部 生在荒野

第一章 牙齿的战斗/037

第二章 兽窝/048

第三章 灰崽子/057

第四章 世界的墙/063

第五章 吃肉法则/075


第三部 荒野诸神

第一章 火的制造者/083

第二章 管束/095

第三章 被逐者/104


第四章 诸神的踪迹/109

第五章 誓约/115

第六章 饥荒/124


第四部 更高级的诸神

第一章 本类的敌人/135

第二章 发疯的神/145

第三章 除了恨还是恨/154

第四章 死不松口/160

第五章 不服软/172

第六章 仁义的主人/179


第五部 驯化

第一章 漫长的雪道/195

第二章 南方/201

第三章 神的领地/208

第四章 同类的呼唤/219

第五章 熟睡的狼/226


精彩书摘

第一章 鲜肉之道


幽暗的云杉林分散在冻结的航路两边,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近来的一场风刮掉了白皑皑的冰冻层,树被剥掉了一层包裹,它们看上去你挨着我我挨着你,在越来越暗的光线里黑魆魆的,有些不吉利。大地上笼罩着无边无际的沉寂。大地自身处处荒凉,毫无生气,没有动静,孤独而寒冷,连固有的元气都有了悲凉感。大地有发笑的意思,却是一种比悲凉更恐怖的笑意——一种像斯芬克斯的微笑那般阴郁的发笑,一种像冰冻一样寒冷的发笑,又不乏那种因绝无失误而格外的严厉。这是那种专横的不可言传的永恒的智慧,笑话生命的无益,生命的努力。这就是荒野,就是野蛮的连心都冻住的北方的荒野。

可这就是生命,在大地上普遍存在,不屈不挠。在冻结的航路上,一列狼一样的狗在拉雪橇。它们硬刷刷的皮毛挂满冰霜。它们的哈气一出口就在空气里结成了冰,哈出来像雾霭,落在了它们身体的毛发上,形成了晶莹透亮的冰层。皮挽具套在狗身上,皮缰绳把它们和它们身后拉着的雪橇连在一块儿。雪橇没有滑板。雪橇是用结实的白桦树皮做的,整个表面都依托在雪上。雪橇的前端上翘,如同一个卷轴,为的是下行没有阻力,能压住软雪的雪沫,因雪沫趟起来时就像波浪在前涌动。在雪橇上捆绑的是一个又长又窄的结实的长方形箱子。雪橇上还有别的东西——毯子、斧头、咖啡壶和煎锅;不过最扎眼的、占去大部分空间的就是那个又长又窄的长方形箱子。

在狗队前面跋涉的,穿着宽阔的雪鞋,是一个男人。在雪橇后面跋涉的是第二个男人。在雪橇上,那个箱子里面,躺着第三个男人,他的跋涉已经结束——一个被荒野征服了的男人,彻底打垮了,他再也无法运动和苦做了。不是荒野的路喜欢运动,生命对荒野来说就是一种讨厌的东西,因为生命在于运动;而荒野旨在摧毁运动,一贯如此。它把水冻上,防止水流进大海;它把树液驱赶出树干,把树冻得结结实实,连强大的心脏都冻住了;而最凶猛最可怕的是荒野对人百般折磨,把人压得服服帖帖——人,生来就最不是安分守己的,与那个说法对着干:一切运动到头来不过是结束运动。

不过,在雪橇前面和后面,不畏恐惧,百折不挠,两个男人一路跋涉,还没有累死。他们身穿皮袄和柔软的皮衣。睫毛、脸颊和嘴唇因为哈气而结冰,挂上了一层水晶一般的冰霜,脸都不像脸的样子了。他们因此显得怪模怪样,戴了鬼脸似的,俨然鬼世界里为某个死鬼主持葬礼的人。不过,一切奇形怪状之下是实实在在的人,正在穿越这块荒凉的、嘲弄的、沉寂的大地,微不足道的冒险家摽上了罕见的冒险,以一己之力对抗世界的雷霆万钧,而且这个世界遥远、陌生、死气沉沉,像太空的深渊。

他们不说话,只是行走,省下每一口气为身体支撑下去。周围万籁俱寂,以一种触手可及的存在压迫他们。这影响到了他们的脑子,正如深水的气压会影响潜水人的身体一样。它摧残他们,用无垠的浩瀚和不可改变的天命摧残他们。它把他们挤压到了他们自己脑海的犄角旮旯里,压榨他们,像从葡萄里往外榨汁,把一切虚假的热情和兴奋以及对人类灵魂高估的自我价值,统统压榨出来,直到他们认识到自己很有限,很渺小,是颗粒,是尘埃,依靠不堪一击的狡猾和不足挂齿的智慧,在巨大的盲目的元素和物理的影响和相互影响下活动。

一个小时过去了,又一个小时过去了。没有太阳的白昼的灰光开始消失,这时安静的空中传来一声遥远的微弱的喊叫。那叫声猛地一下升上去,达到了最高的调子,久久萦绕,颤抖而紧绷,然后缓缓地消失了。听起来就是迷失的灵魂在号啕,倘若不是这叫声含有一种悲凉的刚猛和饥饿的渴望的话。前面的男人扭过头来,等着和后面的男人对眼。过了一会儿,隔着那个窄窄的长方形箱子,互相点了点头。

喊叫再次传来,穿透了沉寂,针刺般的尖厉。两个男人都判断出来叫声的位置。叫声是从后面来的,就在他们刚刚穿过的这片开阔的雪野的什么地方。第三次叫声又起,好像在回应,也是从后面传来,位于第二次叫声的左边。

“它们跟随着我们,比尔。”前面的男人说。

他的声音沙哑,失真,是明显用力说出来的。

“猎物稀缺呀,”他的伙伴回答说,“多少天了我都没有看见兔子了。”

随后他们便再没有说话,虽然他们竖起耳朵在聆听身后不断传来的追猎的喊叫声。

天彻底黑下来时,他们把狗赶进航路边上一片云杉树群里。那口棺材摆在火边,既当座位又当餐桌。数只狼狗聚拢在火堆远处,你啃我一口,我咬你一下,但是一点不想离开钻进夜色里去。

“我感觉,亨利,它们显然就在营地附近。”比尔表示说。

亨利蹲在火边,把咖啡壶放在一块冰上,点了点头。他坐在那口棺材上,开始吃东西,才又开口说话。

“它们知道在什么地方隐身安全,”他说,“它们要吃东西,可不想让人吃掉。它们精着呢,那些狗。”

比尔摇了摇头。“哦,我不知道。”

他的伙伴看着他,颇觉好奇。“这可是我第一次听你说它们不机灵。”

“亨利,”另一位说,把他正在吃的豆子故意咀嚼得声音很大,“我喂狗时你真没有注意到它们乱踢的样子吗?”

“它们比平时混乱多了。”亨利承认道。

“我们还有多少只狗,亨利?”

“六只。”

“嗯,亨利……”比尔停顿了一下,有意让他的话听起来更不寻常些,“我是说,亨利,我们只有六只狗了。我从袋子里取出来六条鱼。每只狗我分发一条鱼,可是,亨利,我有一条鱼没有着落。”

“那是你数错了。”

“我们共有六只狗嘛,”另一位不为所动地重复道,“分明拿出来六条鱼嘛。‘一只耳’没有吃到鱼。我回到袋子边又取了一条喂它。”

“可我们只有六条狗呀。”亨利说。

“亨利,”比尔接着说,“我不是说它们都是狗,不过吃到鱼的却是七只。”

亨利停下吃饭,隔着火清点狗有几只。

“眼下只有六只。”他说。

“我看见另一只穿过雪地跑了,”比尔冷冷的肯定地说,“我看见七只。”

他的同伴不置可否地看着他,说:“我只求这次旅行快快结束。”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比尔追问道。

“我是说,这雪橇上的东西让你很不爽,你因此开始看出不祥之兆了。”

“我也想到了,”比尔一本正经地答道,“所以,我看见它穿过雪地时,我到雪地一看究竟,看见了它的蹄子印。随后我把狗清点一下,还是六只。那些蹄子印现在还在那里呢。你不想去看看吗?我领你去看看。”

亨利没有作答,只是一声不响地咀嚼豆子,一直等到吃完饭,喝过最后一杯咖啡。他用黑乎乎的手抹了抹嘴,说:“那么,你是说那是一只——”

一声长长的哀鸣,悲凉万分,从黑地里传出来,打断了他的话。他停下话头,仔细聆听,然后他接住话头说下去,大手挥舞一下,指向那叫声“——其中一只吗?”

比尔点了点头。“我一发现情况就是这样想的。你自己也注意到狗叫得多凶了。”

吠叫声声,回应声声,寂静顿时成了喧嚣。四面八方都传来叫声,狗们拥挤在一起,还紧往火边靠,火苗把它们的毛都燎焦了,它们的惧怕自不必说。比尔往火上扔了一些木柴,才把烟袋点上。

“我看你说话不那么硬气了。”亨利说。

“亨利……”比尔若有所思地吸了几口烟,接着说下去,“亨利,我刚才就想,他可比你我都有运气哪。”

比尔用大拇指往下戳了戳,指向他们坐着的棺材里的那第三个人。

“你和我,亨利,我们要是死了,我们身上要是有石头垒起来,不让狗吃了,就算很幸运了。”

“可是我们找不到人,弄不到钱,什么都没有,不如他呀,”亨利颇有同感地说,“遥远的葬礼,是你和我真的无能为力的。”

“让我不解的是,亨利,他也是一方人物呢,在他自己的地盘上,他算个爷什么的,从来也不会愁吃愁穿,他干吗来这个连上帝都不屑一顾的鬼地方——这才是我弄不明白的。”

“他要是株守家园,完全可以过一种寿终正寝的日子。”亨利同意道。

比尔刚要开口讲话,却临时变卦了。他转而指向把他们团团围起来的黑暗的高墙。漆黑一团中,什么形状都是没有的;唯一能看见的是一双闪光的眼睛,像火炭一样。亨利点头示意第二双眼睛,第三双眼睛。一圈闪亮的眼睛向他们的营地靠拢过来。时不时,一双眼睛闪现一下,消失后不久便又闪现一下。

雪橇狗越来越躁动不安了,它们踏蹄子,突然来了一阵恐惧,挤到火的附近,在两个人的腿边畏缩、磨蹭。在这样的挤挤抗抗之中,一只狗被挤到了火堆的边缘,灼痛得嗷嗷叫,惊慌失措,它的皮毛燎焦的气味立时升向空中。这阵混乱惊动了那一圈眼睛,一时间乱动了一会儿,甚至还凑近了一点点,但是等雪橇狗安静下来,那个圈子也消停了。

“亨利,没有弹药真是倒霉透了。”

比尔过完烟瘾,帮助他的伙伴把皮毛和毯子铺在云杉枝上,这些云杉枝是在晚饭前就摆在雪地上了。亨利咕哝几声,开始解开他的鹿皮靴。

“你还有多少发子弹?”他问道。

“三发,”他回答道,“要有三百发子弹该多好。那样我要给它们好看,狗日的!”

他冲着那些闪闪的眼睛晃了晃拳头,开始用心地把鹿皮靴立在火堆旁边。

“多想让这寒冷劲儿赶快过去,”他继续说,“两个星期多了,一直在零下五十度。真后悔开始这次旅程,亨利。这次上路成这个样子,很不开心。就是让人感到不爽,反正不爽。要有什么打算的话,那就是希望这次旅程快快结束,你和我现在好好坐在麦克格里堡的火炉边,玩一把纸牌——就这点打算。”

亨利咕哝一声,钻进了被窝。他正睡意蒙眬之际,他的同伴又把他唤醒了。

“喂,亨利,那只东西混进来吃了一条鱼——可为什么那些狗没有攻击它呢?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你想得太多了,比尔,”亨利睡眼惺忪地答道,“你从来不这样的。你赶紧闭上嘴,明天一早你就什么也不想了。你的肚子不得劲,让你胡思乱想了。”

两个人盖了一条毯子,肩并肩,酣然入睡了。篝火渐渐熄灭,那些发着幽光的眼睛在营地转来转去,圈子越来越小了。雪橇狗吓坏了,纷纷往一起挤,时不时吼叫几声,吓唬一下,喝退那些幽光闪闪的眼睛。一次,它们的嗥叫震天,把比尔从睡梦中惊醒了。他小心翼翼地钻出被窝,尽量不把同伴弄醒,往火堆上又扔了一些木柴。火焰开始烧起来,那圈眼睛往后退去。他随意看了一眼那些挤在一起的雪橇狗。他揉了揉眼睛,睁大眼睛又看了看。然后,他钻进了毯子里。

“亨利,”他说,“哦,亨利。”

亨利哼哼一声,终于从睡梦中醒过来,追问道:“怎么回事?”

“没什么,”比尔答道,“只是又成了七只了。我刚刚数过。”

亨利咕哝一声,表示他听明白了,接着打起呼噜,又沉沉地进入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亨利先醒来了,把他的同伴也叫起来。离天亮还有三个小时,虽然已经六点钟了;在黑暗里,亨利开始准备早餐,而比尔把毯子卷起来,把雪橇整理好,准备捆绑起来。

“喂,亨利,”他突然问道,“你说我们有多少只狗来着?”

“六只。”

“不对。”

“又成了七只了吗?”亨利问道。

“不,五只;有一只不见了。”

“操!”亨利气得大叫一声,丢下正在做的早餐,过来清点狗。

“你说的没错,比尔,”他肯定说,“肥肥不见了。”

“它说走就走,跟打了个忽闪一样。我们连它的影子都见不到。”

“彻底没戏了,”亨利结论说,“它们早把它生吞活剥了。我敢说,它被它们吞下喉咙时还在惨叫,妈的!”

“它一向傻得不行。”比尔说。

“不过再傻的狗,也不至于傻得去自投罗网吧。”他打量一下剩下的狗队,眼神若有所思,执意要抓住每只狗固有的特征,“我敢说,这些狗没有一只会傻得自投罗网。”

“用棍子都无法把它们从火堆旁赶开,”比尔同意道,“我总想,肥肥没准出了什么问题。”

在北方雪道上,这就是一只死狗的墓志铭——很多别的狗的墓志铭也不过如此,连很多人的墓志铭也不过如此。


前言/序言

译本序


1


说起杰克?伦敦(1876—1916),人们都会想到他的《野性的呼唤》和《白牙》。而说起这两部小说,人们又都会富有总结性地说:一篇写一只狗变成了狼,一篇写一只狼变成了狗,那种口气像如今的小青年谈论变形金刚,全然忘了无论狗还是狼,它们都是活生生的动物。

在写出这两篇轰动一时的小说之前,杰克?伦敦依靠体力在社会上吃尽苦头,但维持生活的收入总是入不敷出。他认识到脑力劳动的收入和持续性远胜于体力劳动,因此立志靠写作打出一片天地。从他的自传体长篇小说《马丁?伊登》里,我看得出他开始写作时是多么挣扎。他在《大陆月刊》发表的第一则短篇小说《为赶路的人干杯》,为他挣得五美元的稿费。如今评论家和文学史家提及这笔稿费,用“只给他带来”之类用语,表明稿费之低,其实对当初的杰克?伦敦来说,这笔稿费已让他欣喜不已。首先,比他当报童每份报纸挣几美分,这算大收入;其次,也更重要,是他向文学写作进军,终于成功地迈出了第一步。《为赶路的人干杯》,写一个人抢劫了同伙的钱,却受到义气庇护,一路逃走的故事。显然,这是杰克?伦敦在淘金队伍里听来的故事。同样地,《野性的呼唤》也是他在淘金路上听来的故事,区别在于前者是关于一个人的,后者是关于一只狗的。因为克朗代克河流域已经接近北极地区,淘金人群需要狗拉雪橇前往,人和狗的关系罕见地联系在了一起。因此,关于狗的故事,就不同于一般情况下的关系,比如看护院子、人狗相伴、狗成宠物。狗拉雪橇这件事,是爱斯基摩人的专利。在杰克?伦敦笔下,主要是印第安人和狗的关系。这就让他写狗的故事背景显得稀有、罕见,在引发读者的好奇心方面占了优势。当然,《野性的呼唤》写得很紧凑,很生动,很令人信服,是主要的。于是,这个不足六万字的中篇小说,版权卖到了两千美元。《为赶路的人干杯》约一万五千字,稿费五美元。这个差别想必让杰克?伦敦动了些念头。因此他把《白牙》写到了十二万五千字左右,字数是《野性的呼唤》的两倍还多,至于版权是否卖到了四千美元,不得而知。

但是,《白牙》这个不足十三万字的长篇小说,共分五部,从结构上来看,确实有拉长篇幅之嫌。第一部分一万七千字的篇幅,写亨利和比尔赶着六只狗拉的雪橇,往哈德森湾运送一只棺材,途中被一群饿狼尾追;他们在喂食时发现来吃冻鱼的狗不是六只而是七只,很快弄明白有一只是来骗吃骗喝的。那是一只有狼血统的棕灰色母狗,其后利用母狗的性别优势,把他们的狗一只接一只骗出营地,让狼群围而食之。等他们只剩下三只狗时,比尔气不过,拿着只有三发子弹的枪去打伏击,结果连他的命也搭上了。然后,亨利看到的是一圈闪亮的眼睛向他的火堆靠拢过来。群狼的数量巨大,个个瘦得就剩一把骨头,肋骨像搓板,肚子贴到脊梁骨,它们只能孤注一掷。开始的一两个夜晚,亨利还能守着火堆过夜,接着狼们发现他势单力孤,一只狼在他打瞌睡时咬住了他的胳膊,他本能地跳进了火堆里,与火待在一起,幸亏他的手套很结实,暂时保护着他的手,他抓起燃烧的木炭向四面八方的空中扔去,篝火顿时像一座火山爆发了。然而,火在渐渐地熄灭,他坚守了一天一夜之后困得用松树枝绑在手上,让松树枝把他烧醒和狼较量,最后他终于挺不住了,两肩耷拉下来,头埋在了两个膝盖中间,明确表示他已经放弃了抗争。亏得他命大,在狼群正要分食他时,四架雪橇正好路过,救了他。

一万七千字的篇幅,有悬念,故事情节也紧凑,结尾有高峰,单独成一则短篇小说,也说得过去。然而,如此长的篇幅过去,故事的主人公白牙还没有登场,这在剧本里可以算“搭戏”,长篇小说可以叫“楔子”之类;如果算作《白牙》这个长篇小说的第一部,几乎可以算作败笔。亨利在后来的篇幅里再没有露面,他护送的那口棺材尽管处理得非常有悬念,但后面也没有任何交代。唯一说得过去的是,那只很熟悉人类生活的几乎导致整个雪橇队灭绝的母狗,成了“灰崽子”的母亲,“灰崽子”是白牙的前身。

如果这是小说的铺垫,这个铺垫的篇幅确乎太长了点,若在后面的叙述中,用几段倒叙交代这只母狗的背景,可能更合乎传统的写作手法。


2


然而,第二部还没有直达主题,把主人公拉出来亮相,接着写狼群终于度过了饥荒后立即分崩离析,这只母狼和三只追求者结伴而行。后来,三只追求者争风吃醋,两只经验丰富的成年狼联手杀死了最年轻的三岁小狼,最后老独眼公狼出其不意地咬死了那只正当年的公狼,老独眼最终独占花魁,和母狼成为情侣,生下了“灰崽子”。作者把狼的情场得意和失意写得很残酷却别有意趣,把狼的传宗接代写出了另一种角度。从写狼这个动物种群来说,这些描写是珍贵的。


这就是荒野的做爱,自然界的性别悲剧,只是丢掉性命的一方的悲剧。对那些活下来的,这是不是悲剧,只是实现目标和独占鳌头。


灰崽子出生了,一起出生的还有几个兄弟姐妹,但是它们都没有熬过饥荒,都夭折了,只剩下了灰崽子。灰崽子是优胜劣汰的结果,它生来就有一副好体格,精力旺盛,胆子过人,因此它第一次走出洞穴,闯进荒野,就吃了一窝小雷鸟,雄鹰从天空雷电般袭来,它也能安然度过。不过,荒野求生困难多多,它在母狼带领下猎捕别人的性命的同时,娘俩随时有被猎捕的危险;它求生的过程,逐步明白了荒野的生存法则:


一种是它自己这类杀而食之的,一种则包括非杀手和小杀手。另一种是杀死并吃掉它这种的,或者被它自己这种杀死并吃掉的。这样分门别类后,法则就产生了。生命的目标就是鲜肉。生命本身也是鲜肉。生命靠生命维持。世上有食者与被食者。这一法则便是:吃或被吃。


它们母子在艰辛的捕食过程中,闯进了印第安人的营地,一个叫比弗的印第安人认出了那只母狗是自己兄弟的狗,只是一声呼唤,那只母狗就乖乖地就范了。比弗的兄弟如今没了,这母子狗就归他所有,他于是送了灰崽子一个名字——白牙,因为灰崽子长了一口白生生的牙,是狼的特点。

主人公白牙终于登场亮相,小说的篇幅已经发展到了四万三千多字。这在一般长篇小说里很少见。美国如今是文学大国,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已经接近十位。美国的文学有了自己的特色,比如小说,篇幅较之欧洲,总体是短小的居多;顺理成章的是,小说的结构基本上是单线发展,历险记、漂流记和流浪汉是基本模式。例如马克?吐温的两部不朽之作《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芬恩历险记》;即便是西奥多?德莱塞八十万字篇幅的《美国悲剧》,也是单线条发展的结构。像《白牙》这样十二三万字的小长篇,主人公在小说进展到了三分之一的阶段才露面,应该说不是传统长篇小说的路子,至少结构上不紧凑,尤其考虑到杰克?伦敦的优秀作品,故事的连贯性是很强的。如果不是他的《野性的呼唤》获得巨大成功,主人公是一只狗,而《白牙》在写一只狼,已经吊起来读者的好奇心,《白牙》恐怕很难引起它发表时的那种轰动。如果《白牙》的主人公是一个人,那么这部小说十之八九的读者可能没有耐心再读下去了。人在阅读关于的人的故事时会不自觉地把自己摆进去,书中的人没有什么看头,读者自己也会不自觉地失去兴趣。但是,人看狗的故事,人与狗的差距比较大,故事中的狗的结局如何,吸引力会更大。

“灰崽子”变身“白牙”,算不上华丽,但是灰崽子由孤独的小狼转变成印第安人村子里的白牙,因此有了童年,还是别有洞天的。个体融入集体需要过程,白牙的描写有了人这个群体的参照物,小说的故事情节开始精彩纷呈了。白牙的童年很凄惨但很勇敢,在印第安人的营地或者说村子里,它因为长得像狼,性格孤傲,打架突然袭击并一击制胜,成了自己本类的公敌,人类的恶作剧者。白牙童年最大的不幸之一是失去了母亲。白牙的母亲去给人家抵债,在它长大成狗的半年多里,一直不在身边。童年的一种可怕的折磨来自伙伴的排斥、讹诈和欺负,偏偏打头欺压白牙的就是一个霸王。


唇唇是它命中的灾星。块头更大,月份更多,体力更强,唇唇瞄上了白牙,成了它迫害的特选对象。白牙不甘心示弱,干仗足够勇猛,无奈它们不是一个级别。它的敌人块头太大。唇唇成了它的梦魇。只要它离开母亲去冒险,那个恶霸一准露面,紧紧跟在它的后面,冲它嗥叫,和它找碴儿,伺机而动,只要人形动物不在附近,就向它扑来,强迫它干仗。唇唇每次都赢,一赢了就喜形于色。


白牙在进行没完没了的战争,而战争锻炼人,打一仗它成熟一步,因此它发育得很快,朝着一个方向迅猛地发育。它的环境没有肥沃的土壤供给它善良的养分、仁爱的种子。它学到的准则是服从强者,欺压弱者。渐渐地,白牙对生存法则了如指掌:欺压弱者,服从强者。比如在雪橇队伍里,它尽快吃下它那份肉,接下来哪只没有吃完自己份额的狗就该倒霉了!只见它一声吼叫,狗没露面牙齿先用上,那只倒霉的狗就只好让白牙把它的口粮吃掉了。它已经彻底搞明白了它生活的这个世界。它的眼界很唯物,很现实。它所了解的世界是凶残的,冷酷的;一个没有温暖的世界,一个不存在抚爱、情爱和精神上的明亮温馨的世界。

白牙和同类相处不易,但和人类相处则要容易得多,好像它肉身的组织里有某种东西,非要人这个主宰成为不可或缺的因素,否则它从荒野专门来呈献它对人的忠诚为了什么?它的祖先冥冥之中早已和人有了誓约,条例也很简单:为了占有人的血肉之躯,它就要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来交换,用它的自由来交换。白牙得到了人的食物和火、保护和陪伴,而它就得保护人的财产、身体并为人干活。对白牙来说,它占有了一个人就意味着为这个人服役,它的服役是尽责和敬畏,但是没有爱。它不知道爱是什么。它没有爱的经历。

然而,饥荒来了,情况就大不一样了。饥荒改变了它和同类相处的关系,也改变它与人类相处的关系。饥饿成了人类和兽类的共同敌人,他们如果不能联手一起对付这个敌人,那他们就得在饥饿这只魔鬼面前丢人献丑,暴露残忍。


狗相食,诸神吃狗。虚弱不堪的与更没价值的首先被吃掉。仍然活着的狗,目睹惨状,明白是怎么回事。几只顶胆大顶聪明的狗告别了诸神的火堆,反正这时已经成了一堆堆灰堆,逃进森林里去了。在那里,到头来它们或者饿死,或者被狼吃掉。


毫无疑问,饥荒是狩猎民族和野生动物严酷的生存计划,大自然养活不了他们的时候,老天爷就来干预。或者雨量不够,或者河流断水,或者驯鹿群不见踪影,或者大马哈鱼不溯河而来……这时候印第安人就必须跟随猎物迁徙,狗们只好自谋生路。白牙从小生长在荒野,它离开了人类,走进了原始森林,勇敢加运气,它一直能找到吃的,因此它一直身强体壮。等它在森林里碰上饿垮的唇唇时,童年的噩梦必须清算,它没有浪费一点时间,直取了唇唇的性命。

以牙还牙,睚眦必报,很难说这里没有杰克?伦敦童年的影子。写的是狗,但参照物还应该是人。人性是兽性的参考,兽性是人性的前科。吉卜林的莽林法则,达尔文的进化论,斯蒂文森的荒岛浪漫氛围,杰克?伦敦从小生活经历的强权社会,他在第二部的后半部和整个第三部,都融化在他细腻的精妙的颇具硬度的写作中。白牙的野性一步步向人类社会的文明屈从、靠近,很神秘却令人信服,好像作者曾经是个野人,知道身上的野性怎么一一克服,向文明的生活靠拢。



3


然而,社会越文明,隐藏的恶就越深,一旦被暗藏的恶缠上,一切都会面临毁灭。杰克?伦敦一生相信人有高低贵贱之分,有上下沉浮之别,一旦跌入深渊,就可能万劫不复。动物低于印第安人,印第安人低于白人,白人的工业文明和相应的社会制度,是强权,是横行霸道的惯例,正在改变着这个世界。然而,这一切的背后隐藏着恶,从里到外的恶,深入骨髓的恶,而“俊男史密斯”就是这种恶的一个代表,白牙偏偏就落入了这个恶人之手。白牙拉着雪橇,千里迢迢,跟随它的主人比弗来到育空贸易站兜售皮货。它在这里第一次看见了白人。


与它熟识的印第安人相比,它看白人是另一种生物。


通过白牙的眼睛,杰克?伦敦把白人这种生物描写成了更高级的神,在印第安人之上的神;他们带来的工业产品和现代社会的法律,是强权的一种表现。有批评者说杰克?伦敦是在强调白人优越,其实这是误读,没有看清杰克?伦敦只是试图剖析不同人种之间的关系。在工业化的世界面前,印第安人是落后的。落后就要挨打,作者不否认这点。但是,工业化的先进不等于它能消灭了恶。在弱肉强食的莽林法则下,揭示恶的继续存在,倒是杰克?伦敦的人文精神的体现。邪恶是人性的一个方面,再先进的社会也无法让它绝迹,所以白牙一开始从俊男史密斯身上就嗅辨出邪恶来。没错,白牙是头脑简单的野兽,但是理解好与坏也简单得多。好的东西就是让它安逸、满意。因此,好东西就让它喜欢。坏的东西就是带来难受、威胁、伤痛的东西,那么就会让它憎恨。白牙对俊男史密斯的感觉糟糕透了。俊男史密斯一点也不俊,不仅身体奇形怪状,而且心灵歪曲,鬼鬼祟祟,如同阴森的沼泽地缭绕的雾气,有害的东西从内里往外发散。它不喜欢俊男史密斯,俊男史密斯就用棍子和皮鞭交替收拾它,让它遭受着最惨痛的虐待。它不喜爱旧主人格雷?比弗,然而,它对他还是尽忠的。它没有别的办法。这种忠诚是构成它的肉身的品质。然而,它无论如何不会喜欢俊男史密斯,但是命运不可违抗,它被旧主人比弗卖掉,不得已留在了育空,成了俊男史密斯这个半疯半兽的白人的财产。它被折磨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时,它就只会盲目地憎恨。


它憎恨拴住它的铁链,憎恨从栏杆空隙窥视它的人,憎恨那些跟在人身边的狗,因为它们在它一筹莫展时恶毒地冲它咆哮。它憎恨把它困住的围栏的每一根木头,而最恨的仍是俊男史密斯。


因为俊男史密斯让它和各种狗打架,他通过押赌注挣钱,白牙从此落入了恶性循环的魔咒!它不得不和猛犬打架,不得不在一天中和三条狗搏斗。等它打败了所有的狗时,它又不得不和一只成年狼打架。有一次,它不得不和两只狗同时混战。它甚至和一只山猫格斗,打得你死我活。

生活成了它的地狱。俊男史密斯就是一个魔头,是恶煞,一心要把白牙的精神摧垮。然而,白牙没有倒下,一直在顽强地对抗俊男史密斯代表的邪恶势力。最后,它差不多变成了一个魔鬼。


这样就只有一个结果了,那是它的凶恶以凶恶为食,凶恶有增无减。


白牙是一只干活非常卖力的狗,如今却不让它干活,让它专门打架。斗熊曾经是西方社会的一种娱乐,斗狗是不是一种娱乐方式,作者没有交代,但人类抡起拳头专打另一个人的头部,这种号称拳击的职业是存在的。杰克?伦敦做过业余拳手。人类之中可以存在专门打拳的人,那么狗类之中存在专门打架的狗,人性和兽性在这里混淆了。这部分写作很可能与杰克?伦敦的打拳经历有关系,所以写来得心应手,残忍的斗狗写得引人入胜。作者不只在批评斗狗的现象,也在批评观看斗狗的观众冷酷无情。

“打架狼王”最后碰上了克星,一只斗牛犬。它高大威猛,灵活多变,一击制胜;斗牛犬矮壮脖子粗,不怕撕咬,紧追不舍,一旦咬住就永不松口。白牙在冲撞中因为用力过猛,把脖子暴露给斗牛犬,斗牛犬一口咬住它的脖子,白牙这下被扼住了气息,随着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它的呼吸越来越困难。它的性命危在旦夕。

当然,白牙不能死,否则我们的故事就没法继续下去了。它经历的大恶的折磨之后,大善姗姗来迟。采矿工程师威登?斯科特从斗牛犬嘴里救下了它,不顾它对人类的极度憎恨和防范,用极大的耐心和爱心感化了白牙,白牙从寒冷的克朗代克河,回归了阳光灿烂的加利福尼亚——工业化和人类文明的集中地。


4


对白牙来说,这是结束,却是开始——结束过去的生活,结束憎恨的统治,开始一种崭新的不好理解却更为公正的生活。这意味着它从荒野成功的回归,一只有狗的遗传基因的狼,归顺到人的社会里。生命里有善恶之分,野兽也不例外。只有爱才能触到白牙本质的根芽,用仁爱唤醒生命的各种已经消退的几乎毁灭的潜能。


喜欢已经被爱取代。爱成了铅锤,坠入它的深处,而喜欢是从来不曾抵达那里的。它的深处因此回应了这一新东西——爱。给予它的东西,它如数反馈了。这是一尊真神,爱神,温暖的发光的神。在神的光芒下,白牙的本性像花朵在太阳下一样绽放了。


一只有狗的基因的狼,最后驯化成了一只狼狗;如果和《野性的呼唤》的那只狗最后变成了一只狼做呼应,这个故事可以结束了。《野性的呼唤》里的巴克进入原始森林,成了野狗。白牙回到人的领地,成了一只驯化的狼。巴克从一个叫米勒的法官家被人拐卖,而白牙又回到了一个叫斯科特的法官家;两篇小说殊途同归,挺好。然而,作者不甘心这样的结局,给白牙安排了一个充当英雄的镜头:不顾自己的生命咬死了私闯民宅的持枪杀人犯,救下了斯科特法官一家人的性命。这样也许符合一般读者的心愿,但作为一篇杰作,却难免有狗尾续貂之嫌,甚至包括整个第五部,我以为,都是可以略去不写的。如果杰克?伦敦能掐头去尾,《白牙》可能像《野性的呼唤》一样精炼、紧凑、完美。因此,我以为,《白牙》算得上一部不可多得的不朽之作,但算不能说它白璧无瑕,哪怕作者最后强调的是:


它所做到的,没有哪只狗能做到。它就是一只狼。



《暗流涌动》 卷一:迷雾初现 海风带着咸湿的气息,拍打着海岸边锈迹斑斑的灯塔。这座名叫“孤舟镇”的小镇,如同被遗忘在时间角落的沙雕,静静地矗立在茫茫大海边。镇上的人们脸上刻着岁月的痕迹,眼神里透露着与世隔绝的平静。然而,这份平静之下,一股暗流正在悄然涌动。 故事始于一个阴雨绵绵的傍晚。渔船“海鸥号”在归航途中,船上唯一的年轻船员,艾伦,在甲板上发现了一件异样之物——一个被厚重海藻缠绕的木箱。箱子异常沉重,艾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其拖上船。箱子没有锁,但缝隙被海水浸泡得严丝合缝。艾伦的好奇心被点燃,他知道,这个箱子不属于任何一艘当地渔船。 回到镇上,艾伦将箱子带回了自己简陋的小屋。经过一番折腾,他终于打开了箱子。映入眼帘的,并非预想中的财宝,而是一堆泛黄的书信和一本厚重的日记。信件的字迹娟秀而有力,透露着一种久远的气息。日记的语言更是晦涩难懂,似乎是一种古老的语言,夹杂着零星的符号和图画。 艾伦并非饱读诗书之人,但他能感受到这些物件非同寻常。他试着翻译了几封信,内容断断续续,但隐约提到了一个被遗忘的港口,一段失落的宝藏,以及一段关于海盗的传说。这些词句像一颗颗石子,在艾伦平静的心湖激起了层层涟漪。 第二天,艾伦将箱子和里面的物件拿去给镇上最年长的智者,老渔夫哈维。哈维看到这些东西,眼神瞬间变得复杂。他沉默了许久,才缓缓开口:“孩子,你可能惹上麻烦了。这些东西,牵扯到一段很久以前,我们宁愿遗忘的历史。” 哈维告诉艾伦,在孤舟镇成立之初,这里曾是一个繁荣的贸易港口,也曾是海盗们藏匿财宝的天堂。传说中,有一伙海盗,在一次惊天劫掠后,将一批价值连城的宝藏藏在了孤舟镇附近的海域,并留下了一些线索,等待后人发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海盗们消失了,宝藏的传说也渐渐变成了当地人口中的故事,被遗忘在记忆的尘埃里。 “但是,总有一些人,不愿让这些秘密永远沉睡。”哈维叹息道,“这些人,往往会带来危险。” 艾伦的心跳加速,他意识到自己无意中闯入了一个古老而神秘的世界。日记中的晦涩文字,成为了他眼中解开谜团的钥匙。他开始花费大量时间研究日记,对照着信件中的线索,试图拼凑出隐藏在时间深处的真相。 随着研究的深入,艾伦发现日记的作者,是一位名叫“伊芙琳”的女子。她的文字中充满了对某个人的思念,对冒险的渴望,以及对命运的抗争。她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又在躲避着什么。而她提到的“那片星辰大海”,似乎是她最终的归宿,也是她遗留谜团的核心。 艾伦的调查并没有逃过镇上其他人的眼睛。一些平日里沉默寡言的老人,开始用审视的目光打量他。一些曾经热情好客的邻居,也开始对他保持距离。他能感受到,一股无形的压力正在逐渐收紧。 一天晚上,艾伦在独自研究日记时,突然听到屋外传来异响。他警觉地拿起木棍,小心翼翼地走到窗边。月光下,他看到两个身穿黑衣的陌生人,正在他屋子的窗户边鬼鬼祟祟地张望。他们眼神锐利,带着不怀好意的目的。 艾伦的心脏骤然收紧。他知道,他发现的秘密,已经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而且这些人,并非善类。他必须尽快找到日记中提到的“失落的港口”,或许那里,隐藏着一切的答案,也可能是他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 卷二:暗流汹涌 黑衣人的出现,让艾伦意识到自己身处的危险远超想象。他知道,那些日记和信件,绝不仅仅是寻常的古物,它们可能牵扯着一段被掩埋的真相,一段足以颠覆孤舟镇平静表象的秘密。 接下来的日子,艾伦变得更加谨慎。他将重要的物件藏在了更隐蔽的地方,并且白天尽量避免与陌生人接触,夜晚则时刻保持警惕。他明白,如果那些人想要那些东西,他们总有办法找到。他必须主动出击,而不是被动等待。 在哈维的帮助下,艾伦得知了关于“失落的港口”的一些零散信息。据说,那个港口并非真实的地理位置,而是一个隐藏在海域中的特殊标记,只有掌握了特定的航海知识和线索,才能找到它。而伊芙琳的日记,很可能就是解开这个标记的关键。 艾伦夜以继日地研究日记。他发现,伊芙琳的日记中,大量使用了星象和海流的记录。她似乎将天文的规律与海上的航行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用一种极其隐晦的方式记录着方向和位置。他开始学习古代的航海术,学习解读星象,希望能够破译伊芙琳留下的密码。 同时,他也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孤舟镇的历史。他从镇上的老人们口中,打听到了关于过去繁荣时期和海盗传说的一些细节。他发现,很多关于海盗的故事,都指向了一个统一的传说:一群心怀不甘的海盗,在一次失败的行动后,将他们的财富隐藏了起来,并留下了一系列谜题,等待有缘人来解。但没有人知道,这个“有缘人”究竟是谁,又会以何种方式出现。 随着艾伦的探索深入,一些镇上的居民开始显露出异常。一些常年沉默寡言的老人,偶尔会流露出意味深长的眼神;一些常年在外闯荡的商人,在镇上停留的时间也比以往长了很多,并且似乎在暗中打探着什么。艾伦感觉,整个孤舟镇,就像一汪平静的湖面,但湖底却涌动着无数看不见的暗流,而他,正被卷入其中。 一天,艾伦在码头修理渔网时,遇到了一个自称是“探险家”的陌生人。这个人名叫马修,他身材高大,眼神锐利,言谈举止中带着一种江湖的闯荡气息。马修主动与艾伦攀谈,询问他最近是否发现了一些特别的东西。艾伦谨慎地回答,表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渔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 马修似乎并不相信,他告诉艾伦,自己一直在寻找一些关于古代海盗宝藏的线索,而孤舟镇,是他最近的重点调查目标。他暗示,自己拥有的信息,可能与艾伦正在寻找的东西息息相关。艾伦在与马修的交谈中,感受到了一种危险的逼近。他知道,马修可能并不是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只是一个普通的探险家。 夜晚,艾伦再次收到了警告。他的一位朋友,一位年轻的画家,偷偷找到了他,告诉他,他曾经在镇上的酒馆里,无意中听到了关于“宝藏”和“寻宝者”的谈话。谈话者似乎对艾伦手上的物件非常感兴趣,并且已经将艾伦的行踪汇报给了某个人。朋友劝艾伦尽快离开孤舟镇,或者隐藏起来,以免招来杀身之祸。 艾伦的心情变得沉重。他知道,他不能就这样放弃。伊芙琳的日记,是连接过去与现在的桥梁,是揭开谜团的关键。他相信,隐藏在日记中的信息,不仅仅是关于宝藏,更可能隐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历史,一段关于人性,关于勇气,关于牺牲的故事。 他决定,要更加深入地探寻“失落的港口”。他开始利用自己的航海知识,结合伊芙琳日记中的星象和海流记录,尝试着勾勒出可能的航线。他知道,这条航线充满着未知和危险,但他也明白,这是他唯一的选择。 在某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艾伦悄悄地离开了孤舟镇,带着他珍藏的伊芙琳的日记和信件,以及一艘破旧的小渔船。他将自己置身于茫茫大海之中,凭借着微弱的星光和内心的信念,向着那片神秘的“星辰大海”出发。他不知道前方等待他的是什么,但他知道,他必须继续前进,去揭开那段被时间掩埋的真相,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答案。 卷三:星辰之海 艾伦的渔船如同一片孤零零的叶子,在漆黑的夜幕下,与海浪搏斗。风雨无情地拍打着船身,海浪仿佛张牙舞爪的巨兽,试图将他吞噬。然而,艾伦的眼神却异常坚定。他紧紧握着伊芙琳的日记,指尖划过那些晦涩的文字,仿佛能感受到伊芙琳当年在黑暗中摸索前进的力量。 他根据日记中模糊的星象指示,以及他对海流的直觉,小心翼翼地调整着船的方向。每一道光芒,每一次风向的转变,都可能预示着正确的方向,也可能将他引向绝境。海上的生活残酷而孤独,但艾伦却从中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他不再是那个对生活充满迷茫的渔村少年,他现在是一名探险家,一名追寻真相的旅者。 数日的航行,让艾伦饥寒交迫,精疲力竭。但他并没有放弃。他相信,伊芙琳的日记,一定指引着一条通往真相的道路。终于,在一个黎明时分,当第一缕阳光穿透厚重的云层时,艾伦看到了。 在海平线上,出现了一片从未见过的奇异景象。海水呈现出一种深邃的蓝紫色,并且流动得异常缓慢,仿佛凝固了一般。而更令人惊奇的是,在这片奇异海域的上空,星辰竟然以一种缓慢而清晰的方式,显现在白昼的天空中,它们的排列组合,与伊芙琳日记中描绘的星图惊人地吻合。 “星辰之海……”艾伦喃喃自语,他知道,他找到了。 他小心地驾驶着渔船,驶入了这片神秘的海域。这里的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淡淡的,难以言喻的清香,让人精神振奋。他注意到,海面上漂浮着一些细小的,发光的颗粒,它们如同坠落的星辰碎片,闪烁着柔和的光芒。 随着船的深入,艾伦发现,这片海域的中心,有一个巨大的,如同漩涡般的区域。但这个漩涡并非危险的暗流,而是一种温柔的吸引力,将他缓缓地拉向中心。在漩涡的中心,他看到了一个被海水淹没的古老遗迹,依稀可见一些巨大的石柱和坍塌的建筑。 当他靠近遗迹时,他看到了一个漂浮在水中的木箱,与他从孤舟镇发现的那个箱子一模一样。他打开了这个箱子,里面并没有财宝,而是一本更加古老的,封面刻满奇异符号的书籍,以及一封泛黄的信件。 这封信,是伊芙琳写给她的爱人,一位名叫“塞缪尔”的船长的。信中,伊芙琳讲述了她与塞缪尔的爱情故事,以及他们共同的梦想——寻找传说中的“星辰之海”,并在这片神秘的海域中,建立一个与世隔绝的,属于他们的避世之地。 原来,伊芙琳和塞缪尔并非海盗,他们只是一对怀揣梦想的旅者。他们发现了这片“星辰之海”,并试图在这里建立自己的家园。然而,在他们即将完成这一切的时候,却遭遇了海盗的袭击。塞缪尔为了保护伊芙琳和他们的梦想,英勇牺牲。伊芙琳悲痛万分,她将他们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文献,藏在了两个箱子里,并将它们分别藏在了不同的地方,希望有一天,能够有人发现,并了解他们的故事。 而伊芙琳日记中的晦涩文字,以及她在信件中提到的“那片星辰大海”,正是她对这段爱情的怀念,以及她对未来希望的寄托。她并非在寻找宝藏,而是在寻找能够理解她,继承她梦想的人。 艾伦读完信,心中百感交集。他为伊芙琳和塞缪尔的爱情感到感动,也为他们的悲惨命运感到惋惜。他明白了,他之前遇到的那些人,那些觊觎宝藏的人,都误解了伊芙琳的初衷。 他从箱子里取出了那本古老的书籍,这本书籍记录着“星辰之海”的形成原因,以及一些关于古代文明的知识。艾伦知道,这些知识,远比任何金银财宝都来得珍贵。 在“星辰之海”停留了一段时间后,艾伦做出了一个决定。他将伊芙琳和塞缪尔的故事,以及他们留下的知识,带回了陆地。他并没有将这些秘密公之于众,因为他知道,这个世界,还没有做好准备去理解这些。 他回到了孤舟镇,镇上的人们看到他平安归来,既惊讶又欣慰。艾伦并没有过多地解释他的经历,他只是将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以一种更温和,更容易被接受的方式,分享给镇上的人们。他鼓励他们不要忘记历史,不要忘记那些曾经为梦想而奋斗过的人。 艾伦知道,他的人生,因为伊芙琳的日记,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不再只是一个平凡的渔民,他成为了一个故事的传承者,一个秘密的守护者。他将继续在孤舟镇生活,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这片海,守护着那些被时间尘封的秘密,也守护着他心中,那片永远闪耀着星辰的海洋。他的人生,从此充满了意义,充满了对未知的探索,和对过往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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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学手法的角度来看,这本书的语言运用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它摒弃了太多华丽的辞藻和不必要的修饰,转而追求一种近乎于教科书般精准的表述,但这种精准却丝毫不显枯燥,反而充满了力量感。它像一把精心打磨过的工具,每一句话都有其明确的功能性,要么推动情节,要么刻画环境,要么深化主题。尤其值得称赞的是作者对动物视角切换的娴熟程度,他似乎真的能够摒弃人类的道德评判体系,完全从食物链的逻辑出发去审视世界。当我跟随角色的眼睛去看待猎物、看待竞争者时,那种纯粹的、基于生存本能的判断,是如此的清晰、无情,又无比的诚实。这种叙事角度的转换,极大地拓宽了我的认知边界,让我明白,在某些宏大的自然法则面前,人类的情感逻辑往往显得微不足道。这种近乎于科学观察的文学描绘,使得整部作品的基调沉稳而有力,让人感受到一种久违的、纯粹的阅读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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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我感到耳目一新的是作者对“界限”的探讨,这不是简单的文明与野蛮的二元对立。书中展现了一个灰色的地带,一个关于适应、妥协与最终身份认同的复杂过程。书中的角色,无论是自然界的生物还是那些身处边缘的人类,都在不断地试探着那条无形的线:这条线究竟是天然固有的,还是由环境和经历所定义的?我惊讶于作者如何细腻地捕捉到那种“半驯服”状态的微妙之处——既非完全臣服于既有的规则,又无法彻底回归到全然的自由之中。这种处于中间状态的挣扎,远比单纯的对抗或顺从更具戏剧张力。它迫使读者反思自身所处的社会结构,我们有多少本能被压抑,又有多少所谓的“文明”外衣,只是为了抵御内心深处对不确定性的恐惧?阅读过程中,我不断在思考:真正的自由意味着什么?而为了获得安全感,我们又付出了何种代价?这本书没有给出简单的答案,而是将这个深刻的困境赤裸裸地呈现在我们眼前,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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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最深刻印象,是一种关于“传承”和“记忆”的无声对话。尽管故事表面上聚焦于个体的生存斗争,但字里行间却弥漫着一种跨越世代的集体经验的重量。那些看似随机的遭遇,那些代代相传的生存技能,它们是如何被编码进每一个生命体内的?作者巧妙地将历史的沉淀与当下的行动联系起来,让读者感受到角色并非孤立地面对世界,而是背负着祖先的智慧与教训前行。这种深层次的联结,让原本可能只是一个探险故事,上升到了对生命韧性的赞颂。每一次的成功,都不只是一个角色的胜利,而是对过往所有挣扎的肯定。读完后,我合上书,仿佛能感受到一股绵延不绝的生命力,它告诉我,无论环境如何变化,总有一些核心的生存法则和精神内核是不会被时间磨灭的。这使得这部作品不仅具有时效性,更拥有了跨越时代的永恒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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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这本书的扉页,一股扑面而来的,混合着泥土芬芳和远古荒野气息的野性,瞬间将我拽入了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那是一种原始的、未经驯化的力量,仿佛能听见风穿过针叶林时发出的低沉呼啸,感受到冰雪覆盖下大地深沉的脉动。作者的笔触极其精准,他似乎对自然界的运作规律有着深刻的洞察力,描绘的场景不再是简单的背景板,而是活生生的、拥有自我意志的实体。我特别欣赏那种对环境细节的描摹,即便是最微小的生物在其中也找到了自己无可替代的位置。阅读的过程,更像是一场艰苦的探险,你必须学会用最本能的直觉去解读信号,去分辨危险与机遇。书中的冲突不是人为编织的戏剧,而是生存法则的必然产物,每一次挣扎、每一次胜利,都带着无可辩驳的真实感。我常常在夜深人静时合上书页,试图将那份野性的能量留在体内,那种对生命极限的探索与敬畏,是现代都市生活中难以寻觅的宝贵体验。它不仅仅讲述了一个关于生存的故事,更像是一部关于“存在”的哲学论著,关于如何在残酷的现实中保持自我,如何在冰冷的世界里点燃一簇不灭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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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叙事节奏处理得极为高明,它不像那些一味追求紧凑情节的小说那样急于把信息倾倒给你,而是懂得适时收放,如同一个经验丰富的猎人,懂得潜伏与等待。在某些描绘漫长迁徙或严酷冬季的篇章里,文字仿佛慢了下来,变得沉静而具有雕塑感,你甚至能感受到时间被拉伸、被凝固的质感。这种缓慢并非拖沓,而是为了让读者充分沉浸于角色内心世界的细微变化之中,他们的每一次犹豫、每一次本能反应的转变,都被放置在清晰的光线下检视。然而,一旦遭遇突发的危机——也许是捕猎的瞬间,亦或是面对更强大对手的挑战时——文字的密度瞬间增加,句子变得短促有力,如同急速的心跳声,将那种原始的、肾上腺素飙升的紧张感瞬间传导过来。这种张弛有度的叙事技巧,使得阅读体验富有层次感,每一次从平静到激烈的转换,都显得自然而又震撼。它要求读者保持专注,因为错过任何一个细微的过渡,都可能让你错失角色心理防线崩溃或重塑的关键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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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看到有活动,非常划算,前后买了好多个10本,@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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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看,看了再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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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非常好,非常好喝,绝对是正品,而且比外面的便宜,哈哈哈一次满意的购物,支持京东自营,推荐给大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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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没有看过双城记的全本,只断断续续看过一些英译本,这次趁五折机会买一本。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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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喜欢在京东买东西,因为今天买明天就可以送到。我为什么每个商品的评价都一样,因为在京东买的东西太多太多了,导致积累了很多未评价的订单,所以我统一用段话作为评价内容。京东购物这么久,有买到很好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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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京东商城给予的优质的服务,从仓储管理、物流配送等各方面都是做的非常好的。送货及时,配送员也非常的热情,有时候不方便收件的时候,也安排时间另行配送。同时京东商城在售后管理上也非常好的,以解客户忧患,排除万难。给予我们非常好的购物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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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活动入的,很划算!慢慢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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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田鼠在我靠近时惊跳起来,踩着雪水横蹿过臭鼬的行迹。它为什么会在大白天出来活动呢?或许是对冰雪融化感到难过吧。此时,它在蓬乱的草丛间辛辛苦苦啃咬出来的秘密地道,已经不再是隐藏于积雪之下的隧道迷宫,而是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让人讥讽的小径。事实上,融冰化雪的太阳已在嘲笑这渺小生灵经济实用的基础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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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有益,多看看书不是什么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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