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与制度之“笼”:国外反腐经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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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绪盟,黄宝荣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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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ISBN:9787010136912
版次:1
商品编码:11513662
包装:平装
开本:小16开
出版时间:2014-07-01
页数:266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腐败问题,是世界上公认的“顽疾”。目前,在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我国的腐败现象仍呈高发态势。究其原因,许多人归咎于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社会转型时期的矛盾或人性的弱点等。但从政治学的基本理论和世界各国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便会发现,腐败的广度、深度和持续时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反腐无禁区:美国的弹劾制度
第一节 美国弹劾制度的由来和内容
第二节 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弹劾案
第三节 美国弹劾制度所体现法治精神
第四节 启示与思考
第二章 新闻舆论监督:“在法国,报刊是国家的第四权力”
第一节 西方新闻舆论监督的内涵与发展历史
第二节 法国新闻事业的发展与现状
第三节 法国新闻舆论监督案例
第四节 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发展及其存在的问题
第五节 启示与思考
第三章 党际监督:英国的经验
第一节 政党制度与党际监督
第二节 反对党制度
第三节 影子内阁
第四节 议会内的党际监督机制
第五节 启示与思考
第四章 财产申报和公开:韩国的公职人员财产登记制度
第一节 韩国公职人员财产登记制度的内容
第二节 韩国公职人员财产登记制度发展过程和典型事件
第三节 韩国的公职人员财产登记制度的特点
第四章 启示与思考

第五章 反腐败立法:德国《利益法》等法规的制定与作用
第一节 反腐败立法的普遍性
第二节 德国反腐败法的内容
第三节 德国反腐败法的特点:预防与惩治的典范结合
第四节 案例剖析
第五节 启示与思考

精彩书摘

第一节 韩国公职人员财产登记制度的内容

韩国公职人员财产登记制度,历经不断的修订和完善,已经体系化和全面化,其内容主要囊括三大方面: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财产公开制度以及对财产登记和公开的审查制度。三大部分相辅相成,互为制肘,最大限度的阻吓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扩大私人财产,达到预防腐败的目的。
一、韩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
以把公职人员和公职候选人财产申报和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化为基本目的的《韩国公职人员伦理法》自1981年年度以总统令的形式颁布后,直到1994年年度进行了6次修改,每次修改都对过去执行中出现的漏洞进行堵塞及存在的偏差进行纠正。该法内容具体,十分详细,操作性强,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和财产公开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1.明确财产申报及财产公开的对象
首先法律对必须申报和公开财产的官员对象列出了具体职位名单,符合条件者都可对号入座,几乎没有遗漏。各个单位根据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详细地开出了本单位必须申报及公开财产的人员名册,落实到人。受儒家传统思想影响,韩国人的家庭观念极重,为防止财产转移,申报义务者除必须申报本人财产外,还要申报配偶及直系亲属的财产。
行政4级以上(或相当级别)公职人员都应申报财产,部分机构(如税务、海关)5级、6级公职人员也要申报,总统令、最高法院令和国会令还可以根据情况规定其他官员为申报义务人。较早实行财产申报制度的美国,其申报及公开对象主要为行政15级以上公务员及部分立法、司法机构人员,与其他国家相比,韩国财产申报义务人的范围要广泛的多。
2.详细规定申报财产的内容
对申报的财产,法律做了明确甚至有些琐细的规定。申报的财产包括不动产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转卖权,矿业权、渔业权以及其他不动产规定所确定的可以使用的权利,各种动产、有价证劵、债权、债务以及无形财产权。特别是对各种动产的规定十分具体,如所有人持有的1000万韩元以上的现金、存款、股票、债权、债务,价值500万元以上的黄金、白金、珠宝、古董、艺术品等,每劵为500万韩元以上的会员劵、汽车、机械、船舶、飞机等,年收益在1000万韩元以上的无形财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在企业所占份额。
对这些必须登记的财产估价确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法律对其也尽可能明确地作了规定,如股票根据登记日的市值确定,黄金白金珠宝等根据市场价值确定,或根据获取时的价格来确定。艺术品的登记包括艺术品的名称、制作年代、作者姓名等;有些登记还要提交财产取得的日期、取得的经过及取得来源等说明材料。韩国公职人员财产登记内容非常广,登记项目比其他国家要多。如新加坡只登记官员的不动产和股票证劵类的财产,这充分反映了韩国社会对官场伦理的高要求和对腐败的警惕防范心理。
3.明确规定财产申报机关和申报时间
关于财产申报机关及申报时间,法律也进行了明确规定。一般来说,负责申报的机关为公职人员所隶属的部门的秘书处(行政处、事务处),如国会议员及国会公职人员申报的机关为国会事务处,法官及法院公职人员申报的机关为法院行政处,政府各部、院、厅所申报的机关为各部、院、厅。部分符合财产公开条件的公职人员,必须向行政自治部进行财产公开的申报。如果人数过多,公职人员所属申报机关无法履行申报义务,根据总统令可指定某一机关承办申报工作。
公职人员在成为财产申报义务人的一个月内应该申报成为义务人以来的财产,如因调离、降职、退职而免除申报义务的,如三年后又成为申报义务者,可以只申请调离、降职、退职后的财产变动情况,以此来代替申报。首次申报之后,申报义务人应在次年一月将上一年度财产变动情况向申报机关申报。如果公职人员离职,也应该在离职后的一个月内将该年的财产变动情况向退职时隶属的机关申报,以避免因离职而造成申报真空,导致离职前腐败。申报义务者因故要求延长申报时间,如申报机关首长认为其理由正当,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间,但申报义务者必须在延长的期间内进行申报。
4.明确了对知情人举报、虚假申报等的规定
法律还对虚假申报、财产申报的审查、申报资料的保密、复印、知情人举报等做了规定。如根据《腐败防止法》,任何人发现腐败行为都可以举报,公职人员有举报的义务。国民在举报腐败行为时,不应遭到所属机关、团体和企业的惩罚等任何对自身不利的待遇,否则国民可向腐败防止委员会申诉,举报人和调查人的人身安全将得到保障。如果因为举报使公共机关获益或者防止造成损失,则向举报人发放最高2亿韩元的奖金。奖金支付由腐败防止委员会下设的奖金审议委员会决定。
财产申报作为规范约束掌握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制度,很自然会受到各种各样的抵制或者敷衍。如果法律本身规定不明,内容不具体,缺乏操作性,很容易流于空文,成为糊弄民意的道具。韩国正事因为对财产申报可能出现的各种漏洞不断地进行修补,使法律规定具体明确,执行对象也据此看到法律的严肃和严谨,不在抱有侥幸心理。如今,韩国的公职人员已在内心接受了这一义务,并能在实践中自觉履行。心理上的预期一旦明确,说明制度已走上比较成熟和规范的轨道。

前言/序言

序言

今年初,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前所未有的高度表达了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同时更让全国人民也对惩治腐败充满期待和信心。
腐败问题,是世界上公认的“顽疾”。腐败问题,并非今日才有,也并非中国独有,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目前,在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我们依然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有些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有些领域中的腐败问题还相当严重,反腐败形势依然复杂而严峻。究其原因,许多人归咎于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社会转型时期的矛盾或人性的弱点等。但从政治学的基本理论和世界各国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便会发现,腐败的广度、深度和持续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它所处制度环境的好坏。
事实上,综观古今中外的反腐败历程,曾经不断出现过所谓严刑反腐、运动反腐、高薪反腐制度等各种尝试,虽然一时取得成效,但往往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死胡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度反腐被证明是最行之有效的反腐方式。只有建立科学严密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形成科学的权力授权和制衡关系,通过规章条例更重要的是组织体系上的完善,才能使制度产生整体的同向的合力,有效、稳固、长期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依靠制度建设根治腐败是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重要内容,而早在2005年1月中央制定并下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就指出,制度不健全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提出要通过制度改革和创新达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但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不仅不是产生腐败的源头,而且恰恰是从根本上治理腐败问题的制度保障。
2014年1月13日至15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进一步强调,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然而,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
很多有识之士意识到,闭门造车、闭目塞听断然搞不好反腐败工作,我们必须以宽广的胸襟和视野借鉴世界各国反腐败的有益经验,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才能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有鉴于此,本书试图深入分析国外部分反腐案例,从建立和完善具体制度方面的角度进行考量,试图论述如何真正能够使党员干部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通过惩戒、防范机制,使领导干部能自觉敬畏权力、慎用权力,真正做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逐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不断提升我国的廉洁环境。
2014年3月,中央纪委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和调整,将原有机构整合成“国际合作局”,组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工作等,加强国际间在反腐方面的合作力度。我国与世界各国的反腐败合作一直在进行,中央纪委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中国利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平台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3年5月,中国已与49个国家签订民、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与36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从长远看,国际反腐败的合作是一种趋势。
本书着重分析了部分国家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上的制度设计和实践效果。第一,美国的弹劾制度。美国独立后,弹劾制作为民主传统被写进宪法,并演化为立法监督行政、司法的重要机制,为防止行政权的滥用,维护权力分立和制衡体制起到重要作用,使得国家反腐无禁区,即使贵为总统、州长、法官也免不了失去名誉、下台甚至是铛锒入狱的命运。弹劾制度在美国表现出其独特的政治魅力。第二,法国的新闻舆论监督。巴尔扎克早年说过的一句话,“在法国,报刊是国家的第四权力。”法国是世界上新闻舆论监督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其艰难的发展历程,以及当今相对先进和成熟的制度、机制都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第三,英国的党际监督。英国的政党制度,在其制度设计和发展过程当中,比较注重政党之间的监督,即党际监督,让腐败问题在政党层面上得到遏制。英国的经验,对于完善和发展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充分发挥我国政党制度的民主监督作用,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第四,韩国的公职人员财产登记制度。在亚洲,韩国的财产申报制度全面、系统,堪称典范。财产登记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反腐利器,素有“阳光法案”、“终端反腐”之美誉。作为一项比较有效的预防公职人员腐败的制度,有助于建立透明的行政环境,增强社会对官员的监督,为当代许多国家广泛实施。第五,德国的反腐败立法。德国是一个传统的法治社会,严谨的规则体系和立法使人们自动按照规则行事,使得德国在治理官员腐败上有法可依,惩处得当。一方面,德国把廉政法制建设纳入整个国家的立法体系;另一方面则力图将立法做到严密具体。德国防治腐败的机制和举措,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即反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通过机制、制度的建设,既治标又治本。
当然,中国肯定不可能完全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清除腐败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反腐制度建设也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基础。但我们仍然相信,民主、法治、监督与现代制度是反腐败的关键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书所介绍的西方经验作为“它山之石”,定有其现实意义。
本书第一章、第三章由杨绪盟同志撰稿;第二章、第五章由黄宝荣同志撰稿,第四章由外交学院青年教师葛英同志撰稿;在写作过程中参考了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和媒体报道,特别是郑宪、邱永文、于迎丽、刘想树、李秋高、张怀海、李征等同志的有关论述给了作者很多启发,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成书仓促,错误在所难免,敬请各界指正。
作者
2014年7月于北京


《权力之蚀:政治腐败的病灶与治理之道》 序言 历史长河中,权力始终伴随着诱惑与挑战。当权力失去制约,便如同一头失控的猛兽,吞噬公正,腐蚀肌理,最终将繁荣的国度拖入泥沼。政治腐败,这一古老而顽固的社会顽疾,其危害深远,不仅侵蚀经济发展,破坏社会信任,更可能动摇国家根基。本书《权力之蚀:政治腐败的病灶与治理之道》正是一次深入剖析这一复杂现象的尝试,旨在探究政治腐败的深层根源,审视其多样的表现形式,并在此基础上,勾勒出一条切实可行的治理之道。 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关于腐败的新闻层出不穷,其触目惊心之处常常令人扼腕。然而,透过纷繁复杂的个案,我们是否真正理解了腐败是如何产生、蔓延,又为何如此难以根除?仅仅依靠严刑峻法,是否足以对抗根植于人性深处的贪婪与权力滥用?这些问题,是每一个关注社会进步的人都需要深思的。 本书并非简单罗列各国反腐的法律条文或查处的案件,而是力图从更宏观、更系统的视角出发,将政治腐败视为一种社会生态系统中的病变。我们将深入病灶,探究滋生腐败的土壤,剖析其形成的内在逻辑,并借鉴人类在反腐斗争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以期为当下的挑战提供有益的启示。 第一章:权力之影——政治腐败的多维审视 在深入探讨治理之道前,我们必须首先清晰地界定政治腐败的内涵。它并非单一的非法行为,而是一种系统性的权力异化。本章将从多个维度审视政治腐败: 概念的演变与界定: 从古代的官场贪墨到现代的利益输送,政治腐败的概念在不同时代、不同文化背景下呈现出不同的侧重点。我们将梳理其历史演变,并明确当下社会语境下的核心定义,包括但不限于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裙带关系、权钱交易等。 腐败的类型与表现: 腐败并非千篇一律,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从微观的个人贪婪到宏观的制度性腐败。本章将详细剖析不同类型的腐败,例如: 小额腐败与巨额腐败: 揭示其在规模、影响范围和被查处难易程度上的差异。 显性腐败与隐性腐败: 分析那些公开张扬的收受贿赂,以及那些隐匿于复杂交易、规避法律的“灰色地带”行为。 个体腐败与群体腐败: 探讨个人贪念如何演变成部门、甚至系统性的腐败链条。 经济腐败与政治腐败的交织: 分析经济利益如何驱动政治权力寻租,以及政治权力又如何反哺经济腐败。 腐败的危害与影响: 腐败如同一颗毒瘤,其危害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我们将系统性地阐述其对经济发展(投资环境恶化、资源错配、市场失灵)、社会公平(贫富差距加剧、机会不均、公信力丧失)、政治稳定(民怨沸腾、政权合法性危机)、国家安全(情报泄露、关键部门被渗透)等方面造成的深远影响。 腐败的根源探究(初步): 本章将初步触及腐败产生的深层原因,包括人性弱点、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制度的漏洞与缺失、社会价值观念的扭曲等,为后续章节的深入分析奠定基础。 第二章:权力的“笼”——制度性腐败的土壤与滋生 为何权力容易导向腐败?仅仅依靠道德约束是远远不够的。本章将聚焦于“制度”这个关键词,深入剖析那些为腐败提供温床的制度性因素。 权力结构与腐败: 权力分配的集中与否、部门之间的制衡机制是否健全,都直接关系到腐败的发生概率。我们将分析: 权力过于集中的风险: 当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高度集中于少数人手中时,权力滥用的空间便随之增大。 部门壁垒与信息不透明: 部门之间的信息隔阂和互相推诿,往往为腐败提供掩护。 “官官相护”与“利益共同体”: 分析在某些体制下,权力阶层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形成的相互勾结、包庇的现象。 法律法规的漏洞与执行困境: 并非所有腐败行为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禁止,即使有,执行中的障碍也可能使其形同虚设。 法律空白与模糊地带: 探讨在快速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中,法律法规更新滞后,未能覆盖所有腐败形式。 执法不严与选择性执法: 分析腐败案件为何有时得不到应有的惩处,以及权力干预司法的可能性。 “人治”而非“法治”的阴影: 探讨当法律的权威被个人意志凌驾时,腐败便有了滋生的土壤。 监督机制的缺位与失效: 有效的监督是遏制腐败的关键,而监督的缺位或失效则为腐败提供了便利。 内部监督的局限性: 分析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在独立性、有效性方面可能存在的挑战。 外部监督的薄弱环节: 探讨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等外部力量在实践中遇到的障碍。 “监督者被监督”的困境: 分析当监督者本身也面临腐败诱惑时,监督体系如何维系其公正性。 激励机制的扭曲与腐败的诱惑: 并非所有腐败都是纯粹的贪婪,有时是扭曲的激励机制将人们推向了腐败的边缘。 “灰色收入”的合法化空间: 分析在某些情况下,本应透明的权力运行,却通过变通的方式产生大量不透明的“灰色收入”,成为腐败的温床。 绩效考核与晋升的压力: 探讨当绩效考核过度偏重经济指标,或晋升通道被权力操控时,可能催生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腐败行为。 “权力红利”的分配不公: 分析在资源分配不均的体制下,权力如何成为获取“红利”的工具,而导致腐败的产生。 第三章:黎明的曙光——全球反腐的实践探索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人类从未放弃对腐败的抗争。本章将回顾全球范围内反腐败的经典案例与创新实践,从中汲取经验与智慧。 历史性的反腐运动: 西方早期对贪腐的清理: 追溯西方在近现代国家建立过程中,如何通过一系列改革,例如公开财政、引入政党竞争等,逐步限制腐败。 新兴国家在转型期的反腐挑战: 分析一些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在制度转型过程中如何应对腐败的抬头。 国际反腐的法律框架与合作: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详细介绍该公约的核心内容,以及其在推动各国制定反腐法律、加强国际合作方面的重要作用。 跨国追赃与信息共享: 探讨在打击跨境腐败犯罪中,国际司法协助与信息共享的重要性。 国际组织的推动作用: 例如透明国际等非政府组织在倡导反腐理念、监督各国反腐实践中的角色。 各国反腐的特色与成效(案例分析): 严刑峻法与“零容忍”: 分析新加坡、中国等在严厉打击腐败方面的经验,探讨其法律体系、执法力度以及社会文化的影响。 制度建设与权力制衡: 借鉴西方国家在建立健全议会监督、司法独立、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成功经验。 预防为主与“阳光法案”: 探讨一些国家如何通过加强官员财产申报、利益冲突披露等预防性措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科技在反腐中的应用: 分析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如何应用于资金追踪、信息公开,提升反腐效率。 公民社会参与与媒体监督: 探讨印度、巴西等国家,公民社会和媒体在揭露腐败、推动改革中的关键作用。 反腐败的“中国经验”: (本章将谨慎、客观地分析中国在反腐领域的探索,例如:) 党风廉政建设的持续推进。 “打虎”“拍蝇”相结合的策略。 制度建设与法治化反腐的努力。 利用技术手段提升反腐效能。 强调预防与教育的重要性。 第四章:穿越迷雾——通往清廉的治理之道 在汲取了前人经验之后,本书将致力于构建一套更加系统、可行、面向未来的治理之道,以期为摆脱腐败的“笼子”提供清晰的路径。 重塑权力运行的“游戏规则”: 强化权力制约与平衡: 建立健全独立的司法体系、高效的议会监督、透明的行政决策流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公开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 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包括财政收支、官员财产、重大决策过程等,让公众的目光成为最有效的监督。 减少寻租空间: 简化行政审批,打破行业垄断,规范市场竞争,挤压权力寻租的生存空间。 织密法治的“天罗地网”: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针对新出现的腐败形式,及时修订和完善法律,堵塞制度漏洞。 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正性,坚决惩治腐败,不留死角,不设例外。 强化对权力者的约束: 制定严格的官员财产申报、回避制度、问责制度,让权力运行受到全方位的监督。 激活监督的“内在活力”: 建立多元化的监督机制: 既要强化党内监督、行政监督,也要充分发挥人大、司法、媒体、审计、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监督作用。 保护“吹哨人”: 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和保护机制,鼓励内部举报,让腐败无处遁形。 发挥媒体的“第四权”作用: 鼓励媒体对腐败现象进行深入调查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力量。 构建清廉的价值导向: 加强廉洁教育与文化建设: 从娃娃抓起,将廉洁教育融入国民教育体系,树立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社会价值观。 建立健康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改革不合理的绩效考核和晋升制度,让廉洁成为官员的“通行证”,腐败成为“绊脚石”。 提升公民的参与度和责任感: 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形成全社会共同反对腐败的强大合力。 拥抱技术,提升反腐效能: 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建立反腐败数据库,通过技术手段进行风险预警、资金追踪、违规行为识别。 推动电子政务与智慧监管: 运用技术手段提升政务运行效率和透明度,减少人为干预的空间。 结语 政治腐败的斗争是一场漫长而艰巨的战役,没有一蹴而就的解决方案,也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灵丹妙药。它需要政府的决心、制度的革新、法律的利剑,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不懈追求。 《权力之蚀:政治腐败的病灶与治理之道》旨在提供一种审视腐败的全新视角,希望能够启发读者深入思考腐败的本质,理解其根源所在,并在借鉴全球经验的基础上,为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廉洁、繁荣的社会,贡献一份绵薄之力。清廉的政治,不仅仅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更是人民幸福的保障。让我们携手共进,驱散权力之蚀的阴影,迎来一个更加清朗的政治天空。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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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封面设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是一种深沉的、带有压迫感的色调,仿佛预示着某种沉重的主题。书名“腐败与制度之‘笼’”更是直击人心, ‘笼’这个字眼,形象地勾勒出了腐败对社会肌体的束缚和禁锢,让人不禁联想到被无形之网缠绕的困境。我尤其期待书中对于“制度”的探讨,究竟是制度本身成为了腐败滋生的土壤,还是制度的缺失为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国外反腐经验与启示”这一副标题,则点燃了我探索的欲望。我想知道,那些在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政治体制下,为应对腐败这一全球性难题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那些成功的案例,是否能为我们提供切实可行的借鉴?而那些失败的教训,又将如何警示我们,避免重蹈覆辙?我设想,书中应该会涉及一系列的发人深省的案例研究,从不同国家和地区,细致地剖析腐败产生的深层原因,例如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监管缺位等等。同时,我也希望作者能够深入浅出地解读那些被认为是行之有效的制度设计,比如独立的司法机构、严格的财政审计、透明的公共决策流程,以及公众参与和媒体监督的作用。读完这本书,我希望能对腐败这一现象有一个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并从中获得解决问题的智慧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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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脑海中立即勾勒出一幅画面:宏伟的制度建筑,却被无形而沉重的链条所束缚,而那些链条,正是腐败的藤蔓。‘笼’字,用得极为传神,它不仅暗示了腐败的蔓延和根深蒂固,更揭示了制度在某些情况下的失效,甚至成为腐败的帮凶。 ‘国外反腐经验与启示’,这个副标题则像是一张邀请函,邀请读者去探索那些不同国度在与腐败搏斗中的智慧结晶。我迫切地想知道,那些被誉为‘清廉国度’的典范,是如何在制度的框架内,将腐败的可能性降至最低的。它们的司法体系是如何独立运行,不受外界干扰的?它们的监督机制是如何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的?它们的公民又是如何积极参与到反腐败的斗争中来的?我特别关注的是那些‘启示’部分,我希望这本书能超越简单的罗列和介绍,而是能够对不同国家反腐模式的内在逻辑进行深入的剖析,并能辨析出其普适性与特殊性,从而为我们提供一个批判性思考的框架。我期待通过阅读这本书,能够跳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简单思维,而是能够从更宏观、更具战略性的角度,去理解腐败与制度之间的复杂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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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这本书名,我脑海中就涌现出一连串的疑问,以及一种想要探寻究竟的强烈冲动。“腐败与制度之‘笼’”,这个比喻极富画面感,仿佛腐败如同牢笼一般,将我们,乃至制度本身,都困在其间。我好奇作者是如何定义“笼”的,它指的是一种僵化的体制,还是某种不为人知的运行规则?“国外反腐经验”这四个字,让我联想到的是一种比较学的视角,我期望看到的是对不同国家在反腐败领域,所采取的各种策略和方法的细致梳理。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从行政、经济、甚至社会文化层面,我都希望能够了解到一些鲜活的案例。例如,我很好奇,那些在国际透明度指数中名列前茅的国家,它们的制度是如何保障其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它们在处理涉及权力腐败的大案要案时,又是如何保证程序的公正和结果的有效性的?而“启示”部分,则是我最期待的内容。我希望作者能够通过对这些国外经验的深入分析,提炼出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原则和方法,并能够结合我们自身的现实情况,提出一些富有建设性的意见。我期待这本书能够为我们提供一种全新的思考角度,帮助我们走出“笼”的困境,找到更有效的解决腐败问题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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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题目如同一个精心布置的谜题,立刻吸引了我的注意力。‘笼’这个字,在中文语境中充满了力量和意象,它既可以指代物理的囚禁,也可以象征精神的束缚,当它与‘腐败’和‘制度’并列时,我脑海中浮现出一种系统性的、盘根错节的困局。我很好奇,作者是如何将这三个概念编织在一起,形成一个引人入胜的叙事框架的。‘国外反腐经验’这部分,我期待看到的是那些跳脱出狭隘民族主义视角的全球化视野。不同于空泛的理论宣讲,我更倾向于看到具体、有血有肉的案例分析。例如,新加坡高效廉洁的政府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北欧国家在预防腐败方面有哪些独到的制度优势?拉美地区在打击大案要案时,又经历了怎样的波折和挑战?我希望书中能够深入挖掘这些国家在制度设计、法律执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并重点分析这些措施的有效性、局限性以及在不同社会土壤中产生的差异。‘启示’二字更是点睛之笔,这不仅仅是一次知识的梳理,更是一次智慧的传承。我希望能够从这些国际经验中,提炼出适用于我们自身国情的宝贵洞见,从而为构建一个更加清明、健康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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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腐败与制度之“笼”:国外反腐经验与启示》的书名,给我一种极强的宿命感和警示意味。“笼”字,仿佛是一种不可逃脱的命运,将腐败与制度紧紧地缠绕在一起。我猜测,书中可能在探讨一种“制度性腐败”的概念,即腐败并非个别官员的行为,而是深植于某些制度设计之中的顽疾。 “国外反腐经验”这部分,我期待能够看到一些并非主流,但却极具创新性的案例。例如,一些小国或地区,是如何在有限的资源下,建立起令人称道的反腐机制的?或者,一些在特定历史时期,是如何通过一场彻底的社会变革,来涤荡腐败的?我希望作者能够挖掘那些不为人熟知的“冷门”经验,并对其进行深入的分析,找出其背后的驱动力和关键要素。而“启示”部分,则是我最看重的内容。我希望作者能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富有前瞻性的思考,甚至是一些“非传统”的反腐建议。例如,如何利用科技手段来预防和监督?如何通过文化教育来塑造廉洁的社会风气?如何构建一种能够自我净化和革新的制度?我期待这本书能够给我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启发,让我能够跳出固有的思维模式,以更开阔的视野去审视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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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能陶冶人的情操,给人知识和智慧。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为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好的、扎实的基础!读书养性,读书可以陶冶自己的性情,使自己温文尔雅,具有书卷气;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多读书可以提高写作能力,写文章就才思敏捷;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读书可以提高理解能力,只要熟读深思,你就可以知道其中的道理了;读书可以使自己的知识得到积累,君子学以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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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研读当中,比较系统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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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结合,旁征博引,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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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与制度之“笼”:国外反腐经验与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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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与制度之“笼”:国外反腐经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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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与制度之“笼”:国外反腐经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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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戳的一本书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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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太贵了太贵了太贵了!重要的事情讲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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