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田赋是清朝的“维正之供”,关系国计民生甚巨:它长期占国家财政收入的70%以上,也是民众最主要的赋税负担。田赋联系着皇帝、官僚、绅衿与小民,以其为切入点,可以观察到国家、社会的运转方式及其相互关系。
清朝以“永不加赋”为祖训,雍乾之际“耗羡归公”后,田赋正额的规模相对固定 。在中央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下,地方官吏从田赋等税收中建立起额外收支体系,以应对18世纪中期以降日益显著的额定经费缺口。咸同年间的一系列财政合理化改革,也未能改变这一基本结构。田赋制度运作中的两重性(额定、额外收支并存),与高度中央集权之下的分散性(表现为“包征包解”模式),成为清代财政管理之常态,对于当日之吏治民生与国家治理产生重要而深远之影响。
本书依据大量的清代档案、政书、文集与方志,贯通“古代”与“近代”,结合制度、人物与史事,对清代田赋制度、政府财政与国家治理问题进行坚实的讨论。
【推荐语】
《维正之供》一书的最大贡献,不在于推翻前人成说,发为翻案之论,而在于在前人研究业绩基础上,以多维、平衡、缜密的思路,爬梳丰富史料,既旁征博引,亦复细针密线,解读论析,微观宏观兼顾,推陈出新,发前人未发之覆,为这一重要研究领域添补一更为完整全面而周延的解释。
————何汉威(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我们拆尼斯别的平平,在折腾与被折腾上是真的行。
评分##优秀。1.串起雍乾到同光的财政合理化改革;2.以“包征包解”核心概念串起央地财政与官民关系。
评分##道咸年间漕运的崩溃生动地展现了一个制度是如何自我毁灭的。
评分##这个时势下看,只见满纸写着韭菜被割,赵家分赃。撇开时势,受启发处颇多。
评分##除第一、五、十章外,其余七章谈的均是漕粮。但书名副标题是清代田赋与国家财政(1730-1911),且内容都是1820年或1840年以后,哪来1730年?谈漕运不如倪玉平清晰。第328页说,咸同以降,清朝的财政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但采用的论据是,田赋重要性下降,在岁入的比重,从1753年(!)的73.5%下降至1908年的35%。第八章受范金民论文思路影响。同治时,江苏减赋只是为了减轻官员征缴负担而已,与老百姓无关。胡温取消农业税,只是因为农业税微乎其微。但当时还有不少华中学者反对取消农业税,理由是取消农业税,乡镇干部就无事可干。第407页说从贡赋逻辑到市场逻辑,但刘志伟说的恰恰是根本不可能从贡赋逻辑转变到市场逻辑(或者不能用市场逻辑来解释中国经济史)。哪怕到了2020年,我们也不是市场经济。
评分##优秀。1.串起雍乾到同光的财政合理化改革;2.以“包征包解”核心概念串起央地财政与官民关系。
评分##扎实精深。问题导向的研究,避免了大而全的“框架式”论述。“额外财政”与“地方财政”的认知颇具启发性,“第二次耗羡归公”的提法也很有开创意义。另外,与前贤更注重征收层面的研究相比,本书对分配与管理层面的关注有极大推动之功。
评分作为奥斯曼史票友,看大清的财政史,有这么几点观感:1.早期近代的“腐败”不是一个简单的“不道德”的现象。相反,腐败者自身反而也需要负担很大一部分公共开支,这在清代和奥斯曼是类似的。区别在于,Ottomanist对此的解释是“早期近代社会公私财产界限不明晰”,本书对清代陋规的解释是“通胀导致养廉银和正规报销制度失效,中央不承认地方财政的存在而地方经费又需要陋规和浮收来维持”。这两种解释或许可以互相借鉴:奥斯曼也有过通胀对财政的严重冲击,包税人和地方土豪也承担了很多地方公共开支,而大清的事实地方财政也能反应公私财产界限不明的问题。2.我过去一直以为清代没有普遍的包税制度,这本书颠覆了我的既往认知。不同点在于,清代的包征包解,似乎一直没有得到典章制度的承认,也没有成型的拍卖制度。字数限制先到此为止
评分##佩服之至,十年磨一剑的典范之作。最为惊叹的是作者的史料占有与运用,太太太太太扎实了。第一章总领全书,尤其好!结合本书与丁亮老师新书后记,在老一辈学者的支持下,明清史的优秀中青年学者们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学术群体,可喜可贺,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跻身其中,路漫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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