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现货 法治需求及其动力 孙笑侠 著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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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1891402
商品编码:28663917864
丛书名: 法治需求及其动力

具体描述

基本信息:


书号:7511891402  

条码:9787511891402  

图书名称:法治需求及其动力  

定价:45

作者:    孙笑侠 著

版别:法律  

出版日期:   2016-10-1

 

内容简介:


法治是治国方略,是规则之治,是办事习惯,是法律精神,是控权机制,是民主政治,是法律人之治,是有序社会,更是生活方式。法治梦想能否成真,关键取决于它是否成为朝野的真实需求。只有当法治成为社会和民众的真实需求和刚性需求时,法治才有了生生不息的动力。任何社会都存在多元利益和冲突意见,唯有法治,能够成为各方利益和意见的交汇点,能够成为各方利益和意见达成共识的地方。


作者简介:


孙笑侠,1963年8月出生,浙江温州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现为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


 

前序:


序:法治,有需求才有动力 

2007年至2012年,这五年是当下中国法治重新启动的原点。而这五年中的2008年,注定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年份。这不仅因为2008年是十七大换届后开启的元年,还因为2008年是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制度断层、矛盾爆发、乱象丛生的具代表性的一年。我整理了这一年较为典型的乱象:


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劳动力成本上升使中小型企业面临严峻挑战。1月10日开始,中国华中、华南遭遇持续大规模雪灾,损失重大。

3月14日拉萨发生打砸抢烧犯罪事件。3月,刘铁男担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4月28日安徽省阜阳市3321名儿童感染EV71,22人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5月3日北京奥运会圣火结束历经艰难的境外传递。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共造成69��227人遇难,374��643人受伤,17��923人失踪。5月22日,“许霆ATM机盗窃案”改判,自3月以来的沸沸扬扬的争议就此告一段落。5月29日,周永康主政的中央政法委通知要求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要集中抓好九项教育培训工作。

6月13日孝义安信煤业主井底发生炸药爆炸事故。 6月21日正式在重庆市大中小学生中传唱市委书记亲自推荐的27首经典革命歌曲。6月25日,“打黑英雄”王立军从辽宁空降到重庆。6月28日贵州爆发瓮安群体事件。6月29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公布“华南虎照”作假结论。

7月1日,杨佳手持利刃在上海闸北区政法办公大楼行凶,致6死4伤。7月19日,云南孟连橡胶林数百名胶农手持器械与警察发生冲突达11个小时,2名群众死亡,41名民警和19名群众受伤,9辆执行任务车辆不同程度损毁。

8月4日,喀什发生暴力恐怖袭警案。

9月8日——山西襄汾发生尾矿库溃坝事件,造成277人死亡,33人受伤,4人失踪。 9月11日——三鹿牌婴幼儿奶粉被曝光,“三聚氰胺”导致婴儿食用后患上肾结石,6244例患儿中4例死亡。9月15日——前世界第四大投行,百年老字号雷曼兄弟公司于纽约南区法院递交破产申请,正式宣告破产。美国次贷危机至此演变为百年一遇的全球金融危机,随后中国出现“金融危机”。

10月国庆长假后,浙江绍兴政府方面透露江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陷入了资金链危机,濒临倒闭,董事长失踪。10月21日,重庆市公安局通报夏季社会治安综合整治行动战果,为期80余天的整治行动中,全市公安共破获刑事案件32��771起,执行逮捕9512人。10月23日,中国人从南京中级法院宣判中获悉: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金额达到1亿多元人民币的信息。10月29日晚上6点40分左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程春明被学生用菜刀杀死在教室。

11月17日,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30多名拆迁户集体上访陇南市委, 69名武警、2名民警和3名记者被打伤,砸烧房屋110间、车辆22辆,上访人数增加到200多人,围观群众超过1000人。11月17日,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调往浙江大学受阻,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和议论。11月21日,华东政法大学杨师群教授透露被举报“反革命”风波:两名大学生到上海市公安局和市教委检举他在上课时有批评政府等内容,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

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从1949年到1978年,再从1978年到2008年,中国的许多事都是以30年为周期的。

在公元2008年这一年中,除了自然灾害、经济危机、政治事件、犯罪乱象、工程事故、思潮纷争等,还有频频爆发并席卷全国的群体事件。群体事件从2007年的23起发展到2008年的78起,2008年是之后五年群体事件波浪线上升的起点。2008年因北京奥运会,信访在严防死守的情况下,仅公安部信访办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仍然有46571件(起),同比只下降23.4%。尽管2008年是严防死守的一年,但是群体事件不断。发生在2008年内的78起群体性事件中,规模大影响广的至少包括:贵州瓮安6·28事件、陕西府谷县7·5警民抢尸事件、广东惠州7·17骚乱事件、云南孟连7·19事件、云南丽江8·4环保纠纷事件、川渝9~10月教师罢课事件、湖南吉首9·3非法集资事件、重庆巫溪9·19车祸事件、河北廊坊10·19铁路征地事件、江西铜鼓10·24山林纠纷事件、重庆出租车11·3罢运事件、深圳宝安区11·7对讲机砸人事件、湖北武汉11·18下岗职工上访事件、甘肃陇南事件、重庆开县11·21村民煤矿冲突事件、广东东莞11·25劳资纠纷事件。参见杨琳、张芝云:《群体性事件推动反思》,载《瞭望新闻周刊》2008年12月22日。 其中2008年6月的贵州瓮安“6·28事件”是典型的。有关媒体对这起群体性事件真相的探究发现,在瓮安事件的背后是当地干部经商办企业现象的普遍化,是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国企改制中侵犯群众利益等诸多问题的长期积累沉淀,是社会治安恶化、社会管理失控、公共服务缺失,更是党群、干群、警民关系的紧张。参见杨琳、张芝云:《群体性事件推动反思》,载《瞭望新闻周刊》2008年12月22日。从此以后群体事件数量成倍上涨。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课题组的调查,仅以100人以上的群体事件为统计对象,2009年91起、2010年163起、2011年172起、2012年209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所研究所:《中国法治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然后就是重庆王立军出走牵出那部“系列剧”,以及十八大之后查处、周永康,总结沉痛教训……

许多群体性事件,往往与公民直接利益受侵犯、政府工作失误、各种利益冲突相关,民意、民怨、民愤便从一个个事案的小口喷发出来,甚至形成火山喷发之势。历时四年专项研究群体性事件的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单光鼐说,“群体性事件的激烈程度比以往大大升级了”,“这一方面缘于信息传播手段的多元化和人民对自身权利的认知能力提高了,一些以前能够捂住的事情被掀开了盖子;另一方面也说明矛盾已经积累到了一定程度,以高破坏性的形式表现出来,必须引起高度警惕”。单光鼐、蒋兆勇:《县级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矛盾对立》,载《领导者》2013年第29期。

社会乱象的背后必有经济的背景。现在看早一年的2007年的经济形势:经济高位运行状态持续,GDP为246��619亿元,增幅为11.4%,比上年增长了0.3个百分点。全年CPI上涨了4.8%,比上年提高了3.3个百分点,2007年12月单月上涨了6.5%。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7��239亿元,比上年增长24.8%,加快0.9个百分点。这种GDP经济中有大量的非市场因素。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政府推动GDP造成的过热与中小型企业经济的过冷形成的二元结构形成。过热的集中在房地产、钢铁、水泥、政绩工程等,它是政治行为而非经济行为,没有真正的市场化,过热的占20%~30%,过冷的占70%~80%。这其中群体事件多数是与政府GDP经济或政绩工程相关,官员腐败也多与此相关。这从刘铁男掌握的发改委能源项目审批权的案件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分管经济运行调节局、产业协调司、财政金融司,直接负责能源项目的审批。从被举报到正式接受调查的5个月时间,刘铁男在离职之前审批了50多个能源项目,典型地反映了政府审批程序与行政化市场的弊端。这就是后来2013年5月中央政府提出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的原因,强调要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一般投资项目和资质资格等的许可、审批。我为什么认为经济先发地区会有法治的需求和萌芽?就是因为市场经济的规律要求规则至上而不是行政至上、要求权利本位而不是权力本位的市场环境。

从强制拆迁引发的群体事件中可以看到两点:一是建设项目审批中的官商勾结滋生腐败,市场成了政府的市场、腐败滋生的市场。二是公民在维权中产生对法治的需求,成为法治的原动力。2007年至2012年这5年强化了这两个方面,2008年则把这两个现象凝固在了史册。它告诉我们这样的事实:从虚化法治的“和谐”,到反对法治的“维稳”,从虚假法治的“滥权”到反思法治的“内需”,这一切都成为今天痛下决心实行法治的基础。

历史上,法治有虚有实,有深有浅,有真有假。但法治梦想能否成真,关键在于它是否成为真实需求,成为刚性需求。只有当法治成为社会和民众的真实需求与刚性需求,才会有自身的动力。今天的中国法治是否已经成为社会和民众的真需求?任何社会都存在多元利益主体和意见主体,唯有法治可能成为各方利益和意见的交汇点,目前这种交汇已经比较明显地交汇在了“法治”这一点上。只有法治能够成为不同利益和诉求的进行对话的平台,成为各方利益和意见能够达成共识的地方。

经过近十年的社会转型所出现的激烈冲突和自然调整,各种利益主体都在想方设法寻找一种能够替代冲突和缓解矛盾的东西。这种东西就是今天被强调被运用的法治方式。比如,广东“乌坎事件”后的圆满解决不是通过高压强制,而是通过官方与民间各委派一名代表的平等对话,这正是一种法治的方式,我们称为“程序优先”的法治思维方式。经过17年步履艰难的变革,法治已成了百姓的真实需求、刚性需求,我们可以认为,今天中国的法治化是社会变迁和自然演进的结果。

由于依法治国或法治这些宏大词汇所具有的包容性和开放性,因而也很容易被歪曲。在20世纪90年代末的经济改革成功而政治改革缺位的背景下,提出依法治国是个明智的替代物。因为依法治国大旗之下实行法治的具体内容是可多可少,可进可退,甚至在特定的分管人物的治理之下,还可真可假的。所以在21世纪以来的十多年里,法治的实践仍处在时而进步,时而原地犹豫,时而退步。

正是因为“法治”这词汇的宏大叙事,这十多年里出现了两个误区:一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提出法治以后,就发展出“依法治×”的词缀形式的法治,这与工具主义法治、功利主义法治默契配合。我们重复着法家式的“以法治国”却迟迟未曾察觉和醒悟。二是法治建设一度有倒退表现,甚至有假法治和反法治的表现。具体表现在:首先,用“维稳”来冲击业已确立的法治方略,用“维稳”淡化法治、制约“维权”,以“警察国”的思维和方式,来取代“法治国”的思维和方式。比如,用非法手段截访、用非法手段侦查、以黑打的方式打黑等。其次,主管政法的人缺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仅不懂法律和法治,还轻视法律、蔑视法治、歪曲法治。认为与其观点不一致的,就是危险的,错误的,以至于中政委领导公然斥责法学界“只懂小技,不懂大道”。再次,轻率随意地解释或修改关于法治的大政方针,干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审制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大打折扣。打起“司法为民”的旗号,实际上却无视司法对人权的侵犯。渲染所谓的大局、维稳、民意等意识,实际上是为外行和强权干预司法找到了根据和机会。后,用司法的行政化和大众化阻止了真正的司法改革。否定司法的职业化规律,司法的职业化改革目标受到质疑和否定,加重了司法的行政化和大众化。

在我们中国,许多思想的动员和行动的发动都是从统一口号开始的。依法治国这样的重大决策更是不例外,我们从1997年提出“依法治国”到2014年再次提出“依法治国”。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为什么时隔十多年后仍然提出同样的口号?

回答这个问题,也有两个事实:一是先后两个口号的背景不同;二是两个口号的内涵不同。

这个新背景的实质是什么?可归纳为两个悖论:一是十年的平均高经济增长率(高达10.7%)与十年的贫富差距和环境资源恶化。二是我们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权力膨胀、失范乃至严重腐败之间的关系。在这种悖论下,全国上下左右都意识到,需要下决心深化改革,尤其是政治改革的补课,完成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建设。近年来深刻而鲜活的腐败滥权教训,使我们对法治的需求更真切、更具体。现在抓法治建设,其实质就是我们呼吁多年的政治体制改革,法治化是政改合适的突破口,也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的各方的真实需求。

中国法治有自己独特的动力体系,它主要地表现为官方、民间和职业三种动力;法治的原动力是人民,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众的力量是法治的基础性动力;同时在市场经济“先发区域”,法治的真实需求会表现得更为迫切;法治在政治国家的面向上,呈现出“宪法之治”的需求;在市民社会的面向上,出现了民间与地方的法治,公民的新权利需求不断涌现,行业的法治需求不断升级;在地方法治的实践中,官方、民间和职业三种动力交织在一起,互动推进;在部分领域,又出现了三者的法律斗争与冲突,诸如征地拆迁、民意司法、警察权力、刑事诉讼、好心救助等问题上,真实展现了法治化过程的权利斗争与利益冲突的特点;这一切都体现了中国式法治的进路与任务,体现了中国式法治的需求与动力。这也正是本书的主要内容和精神。

法治被新一届领导人提到如此重要的位置,其背后的原因主要来自民间或市场的两个刚性需求。一方面是中国人从内心需要真法治了,我们需要法治来保证每人都不会吃到有毒食物,需要法治保障教育与就业机会的公平,需要法治保障个人意见有正常畅通的渠道和方式得以表达,需要法治来改变拆迁或城管制度,需要法治来保证自己的官司受到法院公平对待,需要法治来保证自己不被侦查机关任意监控和关押,甚至现在关在看守所或监狱里的人,也都渴望法治……另一方面是市场的需求。市场经济发展到了瓶颈,需要从制度特别是公法制度上予以突破。比如,需要政府把政府权力清单挂在阳光底下,需要政府减少许可审批给市场主体更多自由,需要法治保障投资风险的减少,需要法治来确保税收正义,确保央地预算权力的合理化,当然也需要应对全球化经济以及对美国等西方国家在贸易金融霸权的回应,等等。

和十多年前不同的是,大家意识到推进法治不只是律师和法官们的事,不只是法学院教授和学生们的事,还是企业家、知识人、政治家等社会各界的事,更是事关普通老百姓人权与民生的事。我们今天可以说,推行法治成为中国人的真实需求和刚性需求。我们今天尽管还有许多问题还在争吵,但是谁都希望有个真正的法治,除了个别精神分裂的人,几乎没有人反对法治。中国人难得进入了一个有新共识、有新追求的时代!被需求的法治才是真法治,才会有全面和深度的法治。

这种来自社会底层的民众对法治的真需求,促使执政党从自身执政方式的意义上来理解法治。把法治这一治国方略同时又作为执政党的基本执政方式,所以在四中全会主题确定时,会确定“依法治国”主题,其实质是执政党重新确立执政方式——依法执政,这仍然是党建的主题。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次仍然保持了一个传统——历届四中全会都是围绕经济或党建的传统。

法治的真实需求决定了法治原有含义的启用。

在新背景下,法治内涵的不同之处在于“全面”与“深化”。全面是广度问题,至少是法治的含义扩展了。然而,这里虽然是用“全面”,但其实不只是广度的问题,从这17年的时间纬度上比较,它还具有深度的问题。这个深度表现在,现时期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视法治的专业性与体制性的兼顾、规律性与本土性的结合,这次尤其重视法治问题的专业性和规律性。新的法治是与深化改革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对此,的解释是,依法治国与“深化改革”成了姐妹篇。

在这种背景下,我们不得不认认真真琢磨“真法治”以及“深度法治”的问题,提出一些新思路。比如,新一届领导人上任伊始就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宪法高于一切”“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 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各级领导干部要掌握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法无授权无权力”“法无禁止即自由”“司法权是判断权,司法权是中央事权”等,这些提法都是内行、纯正的法治思想,也都体现了法治的某些真谛和精髓。这些符合法治内在精髓的提法也都反映了中国经济社会和各阶层民众对法治的真实需求,也体现了中国新一代政治家对现实社会需求的准确把握。

2014年10月23日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依法治国决定》),可以说是中共党史上兼顾大众需求与专业需求的一个文件。如果不把握好大众性,则无法直面民间与社会需求,无法对若干重大需求问题作出回应。如果不把握好其中的专业性问题,就容易出现专业性的漏洞和问题。因此所谓“升级版”法治,其专业含量和技术含量都提高了不少,更准确地说这是一个“深化版”的法治。升级版和深化版的法治,不仅表现在对法治的含义从多个方面作了拓展,还对法治体系中的若干关键需求问题作了深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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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法治,有需求才有动力1

一、法治构造

法治国家及其政治构造

转型期法治的中国式任务

法治发展的差异与中国式的进路

对极与逆差——关于中国法发展阶段上的特殊性

二、法治的需求与动力

法治的三种动力——以拆迁维权现象为考察对象

新权利是怎样诞生的

局部法治的地域性资源——转型期“先行法治化”现象解读

先发地区法治之路

论行业法

三、法治内在合理性

法治、合理性及其代价

法律父爱主义在中国的适用

儒家哪些传统有悖法治?——读昂格尔的Passion:An Essay on Personality序言

和昂格尔谈中国传统与现代法治

四、法治与公法秩序

宪制的共识与可能

宪法意识增长中的行宪任务

法治与宪治的新格局——纪念宪法实施3周年

论法律对行政的综合化控制——从传统法治理论到当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

监督,能否与法治兼容——从法治立场来反思监督制度

五、法治的细节

法院不宜用司法独立来拒绝民意

新刑诉法的两把剑

查验身份证的警察权限度

“小司考”有大问题

公安部的黄灯亮时,法治的红灯也该亮了——对“闯黄灯”解释的解释

无因管理、“好撒玛利亚人法”和真假雷锋

当下司法与民意互动的八种情形

法治思维的“器”与治国理政的“道”


《法治的基石:国家治理与社会进步的双重奏》 导论 法治,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核心理念和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其内涵与外延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演进。它并非一个静态的、抽象的概念,而是根植于社会现实,反映着人们对公平正义、有序运行的深切期盼,并成为推动国家进步、社会发展的强大驱动力。本书《法治的基石:国家治理与社会进步的双重奏》旨在深入剖析法治的本质,探究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关键作用,并阐释其如何驱动社会实现更高级别的文明与繁荣。本书将从多个维度审视法治的生成逻辑、运作机制及其对现代社会各个层面的深刻影响,力求呈现一个全面、立体、富有洞察力的法治图景。 第一章:法治的本质与历史演进 本章将首先厘清“法治”这一概念的内涵。不同于“人治”的任意性与不确定性,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权力受制、程序正义和权利保障。它要求国家权力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独立是实现公正的关键。我们将追溯法治思想在西方和东方历史上的萌芽与发展,从古希腊的城邦法制,到罗马法的理性精神,再到近代启蒙运动对法治原则的奠定,以及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依法治国”理念的早期探索。通过对历史的梳理,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治的普适性与特殊性,认识到法治并非西方独有的产物,而是人类文明在追求秩序与公正过程中共同的智慧结晶。此外,本章还将探讨不同历史时期法治理论的演变,如自然法、实证法、社会法学等流派的观点,以期为理解当代法治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二章: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石 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法治化的水平。本章将深入探讨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首先,我们将分析法治如何为国家权力划定边界,防止权力滥用,维护国家机器的稳定运行。一个健全的法治体系,能够通过宪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形式,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建立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机制。其次,本章将阐释法治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的不可替代作用。法律是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则,它界定了权利与义务,规范了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并通过强制力确保规则的执行。一个有效的法治体系能够减少社会冲突,提升社会运行效率,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此外,本章还将探讨法治与国家能力的关联。法治不仅是约束权力的工具,更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催化剂。一个法治化的国家,能够更有效地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更有效地动员社会资源,更有效地应对内外部挑战。我们将考察法治在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国家安全等领域的具体体现,展示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多重功能。 第三章:法治对社会进步的驱动力 法治不仅是国家治理的工具,更是社会进步的强大引擎。本章将聚焦法治如何从根本上推动社会变革与发展。首先,法治是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的根本前提。现代法治强调人权保护,通过宪法和法律明确和保障公民的言论、信仰、集会、结社等基本权利,以及财产权、隐私权等各项私权利。这些权利的有效保障,是激发个体创造力、促进社会活力的源泉。其次,法治是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清晰、稳定、可预测的法律规则,如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反垄断法等。这些法律不仅维护了市场秩序,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安全保障,鼓励创新创业。同时,法治的公平性要求,所有经济主体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此外,本章还将探讨法治在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方面的作用。法治的推广,能够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培育理性、包容、负责任的公民素质。法治精神的渗透,有助于形成尊重规则、理性沟通、和平解决冲突的社会文化,推动社会向更文明、更公正的方向发展。我们将结合具体案例,展示法治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解决社会矛盾,提升人民福祉。 第四章:法治建设的关键要素与实践挑战 实现真正的法治,需要一系列关键要素的支撑,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实践挑战。本章将深入分析这些要素与挑战。首先,我们强调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法治的基石。这包括法律的科学性、完备性、协调性与稳定性。法律需要能够及时反映社会发展变化,并与现行法律体系相协调,避免出现法律真空或法律冲突。其次,公正高效的司法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独立、法官的专业素养、审判的公正透明,是赢得公众信任、维护法治权威的关键。本章将探讨司法改革的必要性及其核心内容,如程序公正、证据规则、辩护权保障等。再次,我们认为全民的法律素养和规则意识是法治得以有效运行的社会基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然而,在法治建设的实践中,我们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例如权力寻租、腐败现象对法治的侵蚀;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利益对法律实施的干扰;法律法规的滞后性、执行力不足等问题。本章将理性分析这些挑战,并探讨克服这些挑战的可能路径与对策,强调法治建设是一个持续、动态、艰巨的系统工程。 第五章:法治的未来展望与发展趋势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法治的内涵与发展将呈现出新的趋势。本章将对法治的未来进行展望。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国际法治的合作与协调将变得愈发重要。跨国犯罪、环境污染、网络安全等全球性挑战,需要国际社会共同构建和遵守国际法律规则。同时,科技的飞速发展,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也为法治的创新与应用提供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如何利用科技提升法律的精准性、效率和透明度,同时防范科技滥用带来的法律风险,将是未来法治发展的重要课题。此外,本章还将探讨法治在应对新时代社会矛盾和挑战中的作用,例如如何通过法治手段解决数字鸿沟、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如何构建更具包容性和可持续性的发展模式。我们相信,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法治将继续作为推动社会进步、实现人类共同福祉的核心力量,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结语 《法治的基石:国家治理与社会进步的双重奏》并非仅仅是对法治概念的理论阐释,更是对法治在现实世界中功能与价值的深刻洞察。法治,既是国家有效治理的坚固基石,也是社会不断进步的强劲动力。它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关乎国家的未来命运。通过对法治本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社会进步的驱动力、建设要素与挑战以及未来趋势的全面探讨,本书希望能够引发更广泛的思考,为推动中国乃至世界法治建设贡献微薄之力,最终实现一个更加公平、正义、有序、繁荣的社会。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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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这本书在阐释“法治需求”的复杂性上做得尤为出色。孙笑侠教授并没有将“需求”描述成一种单调的、统一的声音,而是揭示了其内在的张力和多样性。一方面,它承认了精英群体对法治的需求,比如企业家对稳定营商环境和清晰规则的期盼,以及专业人士对法律体系专业性和权威性的追求。另一方面,书中也深入探讨了普通民众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法律需求,例如在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消费维权等方面的诉求,这些看似琐碎的需求,恰恰是法治最直接的体现,也是检验法治是否真正惠及民生的关键。作者还特别提到了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和冲突交织,使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更加凸显,从而更加迫切地呼唤法治的介入和规范。这种对需求的细致分层和动态考察,让我看到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它如何回应和解决这些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如何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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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正版现货 法治需求及其动力》的章节,我被书中对法治“需求”的细致描绘深深吸引。孙笑侠教授并非空泛地谈论抽象的法治理念,而是将其置于具体的社会现实之中,剖析了不同层次、不同维度的需求是如何交织在一起,最终催生了对健全法治的渴望。例如,书中对于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个体和企业对于公平交易、产权保护的迫切呼声的论述,就极具说服力。这种对自身合法权益的追求,是最直接、最原始的法治需求。同时,书中也探讨了社会成员对于公平正义的道德期盼,以及当个体权利受到侵害时,寻求救济和保障的心理驱动。这种超越单纯经济利益的价值追求,是法治能否深入人心的关键。此外,作者对社会运行效率和稳定性的视角也令人耳目一新。一个缺乏法治的社会,往往伴随着混乱和不确定性,这无疑会扼杀发展的活力。因此,对高效、有序社会秩序的追求,也成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动力。我感觉这本书不仅仅是在讲法,更是在讲社会,讲人,将法律的生命力根植于人类最基本的需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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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对“动力”的分析,让我对法治的实现路径有了全新的认识。孙笑侠教授没有将法治的动力简单归结为政府的意志或强制力,而是挖掘了更为多元和深层次的驱动因素。我尤其印象深刻的是,作者详细阐述了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是如何成为推动法治进步的强大内生力量。当公民不再仅仅是被动的服从者,而是开始主动关注自身权利,并敢于为维护自身权利而发声时,法治的进步就有了坚实的基础。这种力量是自下而上的,它能够倒逼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同时,书中也讨论了社会精英阶层,如学者、律师、企业家等,在推动法治建设中的角色和作用,他们的专业知识、社会影响力以及对法治的倡导,都为法治的生长提供了宝贵的养分。此外,作者还涉及了国际经验和比较法学视角,分析了外部环境和交流互动对国内法治建设可能产生的积极影响。这种多维度、多层次的动力分析,让我认识到法治的形成和发展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各种力量相互作用、螺旋上升的复杂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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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现货 法治需求及其动力》这本书,在探讨“动力”层面,展现了作者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敏锐的社会洞察力。我从中看到了作者不仅仅满足于描述法治存在的“好”,而是试图解释法治为何能够“存在”并“发展”。例如,书中对制度性动力和非制度性动力的区分,以及对两者之间相互关联的探讨,就让我受益匪浅。制度性动力,比如健全的立法程序、有效的司法机构、完善的法律监督机制,为法治的运行提供了框架和保障。但更让我动容的是,作者对非制度性动力的强调,如社会成员的法治理念、公民社会的健康发展、以及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这些看似“软性”的因素,却往往是推动法治变革的决定性力量。我尤其欣赏书中对“观念”和“文化”在法治建设中作用的分析,认识到法治的根基不仅在于外在的制度,更在于内在的认同和尊重。这本书让我更深刻地理解了法治的“软实力”,以及如何通过培育公民的法治精神,为法治的持续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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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这本《正版现货 法治需求及其动力》,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孙笑侠 著 法律出版社”的字样,一股厚重感扑面而来,仿佛承载着严谨的学术研究和深厚的法学积淀。我一直对法治的社会根基和发展逻辑非常感兴趣,特别是对于“法治需求”这个概念,总觉得它背后蕴含着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驱动着法律的产生、发展和完善。这本书的书名本身就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它不仅仅是关于法律条文的堆砌,更是深入探讨了法治之所以被需要、被追求的原因,以及是什么在背后推动着这一进程。我尤其期待书中能够对“需求”进行细致的剖析,比如,这种需求是普遍存在的,还是特定社会群体或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它又是如何从模糊的社会期望转化为具体的法律制度的?更进一步,我希望作者能够揭示这些“动力”的本质,它们是经济发展带来的必然结果,还是公民意识觉醒的体现,抑或是国际环境影响下的被动选择?法律出版社的出品,通常意味着内容的严谨性和学术的深度,这让我对接下来的阅读充满了期待,希望能从中获得对法治更深刻、更全面的理解,打破之前一些零散的认识,形成一个更为系统和完整的认知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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