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民族法学的研究领域广泛,它包括对民族法之基础理论的研究,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制的研究,对少数民族权利保障问题的研究,对中国历代民族法制的研究,对少数民族习惯法及其纠纷解决方式的研究等。本书内容以问题意识为导向,紧扣国家民族法治建设在理论与实践中的热点。
目录
第一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理论与实践
民族区域自治——30年研究概览、实践效果及完善对策 王允武
影响自治州立法选择的因素探析——以《立法法》修改为背景 廖燕萍
《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立法现状及其完善——以建立完备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为视角 王允武
民族自治立法若干法律问题研究——以《北川羌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制定为实证 陈宜
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立法检视——以2012~2014年为样本 王允武廖燕萍
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民族自治地方社会治理 王允武王杰
第二篇少数民族权利保障
少数民族人权——权利分类与对应性保护 李剑
藏族农民享有政治权利的微观实证研究——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巴底乡沈洛村为例 黄微
城市社区民族工作的发展策略及其法制保障——以成都市为例 陈云霞
藏族农牧区妇女财产权益现状及思考——以四川省甘孜州为例 康涛高鹏
论民族地区土地开发利用中少数民族决策参与权 韩玉斌
论少数人权利保障与民族区域自治——国际社会领域的少数人权利保障在中国的实践 陈宜
关于做好社区居民自治与城市民族工作协调若干问题的探讨 刘群芳
彝族进城务工人员现状调查与法律援助 李剑
论少数民族文艺保有人的集体权利的法律保护 姚艳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大学生就业状况研究 廖娟
第三篇民族地区的法制实践与纠纷解决
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的路径及基础——以四川藏区依法治理为视角 王允武才让旺秀
“赔命价”习惯的司法价值及其与现行法律的会通 杜文忠
合意与治理:彝族地区的纠纷解决方式——新型德古调解的实证分析 何真
环保法视野下的少数民族生态文化建设——以四川民族自治地方为例 陈云霞
“真实”与“建构”的二元对立——论国家法与彝族习惯法的断裂与合作 李剑
民主改革前土司制度下藏区传统社会秩序的法律调控分析——以川、甘、青、滇地区为例 杨华双
从传统德古调解到新型德古调解 何真
法律经济学视角下的纠纷解决——以凉山彝族为例 李剑
论刑事和解在四川藏区的适用 冉翚
能动司法是少数民族习惯法司法适用的历史契机 王杰
辽代契丹争正统活动述略 李文军
走向社会合意下的个人合意——峨边县新型德古调解的形成机理 何真
第四篇少数民族法律人才培养
目标与路径——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云南调研 冉翚
乡土中国法律生活视野中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以全国优秀法官龙进品成长为视角陈卯轩王允武
充分发挥民族高校优势,积极培养法律双语人才 曾青
法科学生在民族地区法院、检察院就业的影响因素及对策——以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生调查分析为视角 王允武陈丹丹
后记
精彩书摘
《民族法学理论与热点问题研究》:
二是翻译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专业素养,难以适应法庭审判的要求。仅从庭审来看,如果有当事人或者重要的诉讼参与人是少数民族不通晓汉语,那么,庭审程序很大程度上必须依赖翻译而进行,无论是事实调查还是法庭辩论,翻译都是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和审判员之间的沟通桥梁,因此,翻译的语言能力和法律素养对判决可能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由于庭审翻译工作在诉讼中的重要地位,对翻译人员的要求应更为严格,不仅需要熟练掌握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甚至部分地方方言,也同样需要具备较高水平的法律专业素养,才能在庭审中明辨当事人所要传达的信息,协助法官查明事实,才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但司法实践中,翻译人员的选任缺乏规范,很多法庭翻译人员仅通晓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并不具备法律专业素养,有的依照自己的理解先人为主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进行取舍,法庭又缺乏对翻译人员的有效监管,因而,难以切实保证翻译的质量。
……
前言/序言
前言
民族法学是以调整民族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民族法学将国家民族法制体系及其动态运行的情况作为核心的研究内容。20世纪80年代,民族法学逐步发展形成,为民族法制建设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理论指导。开展民族法学研究,是推进国家民族法制建设的需要,既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需要,也是法学理论发展的需要。民族法学的研究领域十分广泛,它包括对民族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研究、对管理民族事务法治化问题的研究、对少数民族权利保障问题的研究、对少数民族法律文化的研究、对中国历代民族法制和外国民族法制的研究等内容。在研究方法上,民族法学基于其交叉、边缘学科的性质,除法学方法外,亦广泛借鉴民族学、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理论工具和研究手段。
近年来,我国民族法学研究发展迅速,相关成果无论在数量上还是或质量上均有较大提升。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这些成果大致可分为理论阐述、文本分析、历史叙述、实证调查、批判反思等类型。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与法学或民族学其他学科作横向比较,民族法学研究在总体上仍尚显得疏浅、稚嫩。为促进学科发展,我们应当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密切关注民族法制建设、民族事务管理中呈现的新问题,同时运用一些新的理论和方法,力求能够突破和创新。首先,作为一个年轻的学科,同时又是交叉、边缘学科,民族法学尚有许多未开垦的研究领域,有待学者们涉猎。其次,民族法学的基础理论建构仍需深入,无论基本概念、基本原则,还是体系结构、发展规律等重要问题,均有待进一步探讨,达成更广泛的共识。再次,民族法学的学科特点决定了相关研究应突出问题意识,淡化学科壁垒,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最后,民族法学研究应更加注重实地调查和实证研究,把实践领域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联系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和法制的现状,密切关注各族民众的法律生活和权利诉求。
本书是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民族法学研究团队近3年来最新研究成果的一个小结,全书分为四篇: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理论与实践,该部分着重关注“两个全面”背景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民族区域自治立法体系的完善,民族自治地方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路径等问题。二是少数民族权利保障,该部分着重探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权利保障,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就业等各项具体权利的法制保障等问题。三是民族地区的法制实践与纠纷解决,该部分着重探讨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实践、少数民族传统“习惯法”及其纠纷解决方式等议题。四是少数民族法律人才培养,该部分着重探讨少数民族法律人才培养的经验、方法、路径等问题。本书内容既是长期以来相关研究的积累,也是对理论或现实热点问题的回应;既体现了研究团队在旨趣和方法上的一些共识,同时也有理论和观点的争鸣。由于学养有限,书中的肤浅与谬误之处,还请各位读者指正。
编者
201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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