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适读人群 :三农问题相关专家、学者,政府官员。 本书为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回应了现代化影响下的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重大理论问题,对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及社会变迁模式有独到的概括,属于农村社会学的理论和经验相结合的著作。
内容简介
这是一项从阶层分化角度关注当代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经验研究。城市化背景下,农民大规模流动和乡村社会结构变迁有序进行,通过揭示中国式城乡二元背景下农民与现代市场经济互动的基本模式,分析了中国语境下农民城市化流动的基本方式,及与之相适应的农业适应性变迁之基本逻辑。
作者简介
夏柱智,男,1987年生,湖北黄石人,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博士毕业,现为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后、讲师。自2012年开始博士学习以来,在湖北、安徽、江苏等十多个省市驻村调研500天以上,有丰富的调查经验。长期关注的学术问题主要包括城市化和社会结构变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业现代化等。已经在《青年研究》《人文杂志》等核心quan威刊物上发表10多篇论文,有多篇政策咨询报告在《改革内参》《三农中国》等刊物上发表,有多篇政策研究报告编入已经出版的著作,取得了积极的学术和政策影响。
精彩书评
半工半耕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背景下描述和解释中国当前农村社会结构的基本概念,为认识当代农民、农村和农业变迁提供了基本框架。它的提出源于“谁是农民”的经验问题,其目的确定一个分析性的“农民”概念:在存在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下,一个承包有小块土地的农民,在面临现代市场经济提供较高报酬的就业机会时,如何选择。从农民兼业经营这一基本经济现象出发构造的半工半耕概念指出,农民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通过代际分工完成家庭劳动力再生产的半工半耕阶层。
自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伊始,“熟人社会”是中国本土的一个特色概念,概括了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区别于现代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半工半耕有望成为另一个特色概念,强调现代化背景下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变迁的转型特征。这个概念具有强烈的经验本位特征,考虑到农民的经济理性、农民经济嵌入到农村社会结构及国家政治经济的基本制度安排的关系,按照黄宗智先生的总结,是“理性小农”、“社会小农”或“政治小农” [31]p1-4这个三个概念在经验层面的结合。当然半工半耕概念仅仅是提出了问题,本文仅从农民家庭、农村阶层和城市化三个维度展示了半工半耕解释农村社会结构的潜力,是一个初步尝试,之外还有诸多可以挖掘的问题,例如:不同区域的半工半耕结构的差异及原因;半工半耕如何反作用于中国工业化和经济增长;半工半耕基础上的小农经营的现状、问题及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的路径依赖等。总之,它因此不仅属于“三农”研究,而且属于中国研究,学界还需对这个概念及包含的深刻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含义还要继续深入研究,并从中能够引申出适合当前有利于农村、农业和农民稳定和发展的政策。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已有研究评述
第三节 研究框架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章节安排
第二章 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分析
第一节 发展中国家的城乡二元结构
第二节 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和变迁
第三节 国家政权与小农经济的自主性
第三章 半工半耕:城乡二元结构中的农民
第一节 半工半耕:转型中国的农民生计
第二节 半工半耕的历史形成
第三节 半工半耕:农民的理性选择
第四章 农民分化和农民城市化流动
第一节 人的城市化:进入农民的生活世界
第二节 进城不落户:中国城市化的新阶段
第三节 接力式进城:渐进式城市化的微观分析
第五章 中农与农业的适应性变迁
第一节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概念辨析
第二节 中农的含义和形成
第三节 中农作为农业的适应性变迁的方式
第四节 超越农业现代化话语
第六章 农村市场化的扩张及影响
第一节 农业商品化中的农民
第二节 非承包地资源的市场化及农民失地的逻辑
第三节 农村市场化的深化和农民的边缘化
第七章 结论
第一节 城市化背景下的农民阶层及分化
第二节 小农经济和农民的阶层主体性
附录 半工半耕:一个农村社会学的中层概念
参考文献
精彩书摘
半工半耕是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一部分,通过这一概念有助于理解现代化背景下整体的农村社会结构变迁。作为一个中层概念,它还具有逻辑自洽及简洁特征,目前社会学界远未将其理论价值发掘出来。以下从农村社会结构的几个维度阐发半工半耕的理论价值,主要是建构农户经济嵌入社会和政治的结构和制度体系的一些经验命题。经济的嵌入性问题源于社会学家卡尔?波兰尼的研究,经济体系嵌入社会关系,人类经济嵌入并缠结于经济与非经济的制度之中,将非经济的制度包容在内的极其重要的[18]p15。下面依次就农户家庭结构、农村阶层结构及农民城市化模式展开初步分析。在论证过程中,兼业概念依然是比较对象。
1、工业化和农户家庭结构变迁
中国的工业化开启了经济生产方式的变革,传统直系家庭核心化是一个趋势,这是家庭社会学家古德提出的“趋同”理论的基本论断,另一个原因是传统土地制度发生改变,伴随着土地、牲畜、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由家庭私有变为集体公有,家庭经济的生产组织方式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19]。从半工半耕的家庭劳动力再生产方式来看,农民家庭结构并没有如已有研究那样朝核心化方向发展,而是保持三代(直系)家庭。和传统三代家庭是父母和一个儿子共同成立一个家庭不同,当前的三代家庭是“新三代家庭”。从形式上看年轻夫妇与父母分别是独立的会计单位,是“核心家庭”,从实质来看,两代共同服务于家庭再生产,原因是新家庭结构中,因为外出务工,年轻夫妇没有跟父母分家,父母还有义务为子女照看家庭、培养孙辈、积攒财富[20]。
半工半耕的概念认为农民经济嵌入农户家庭结构及深层价值体系中,同时在工业化的背景下农民家庭形成了新结构,农民经济和农民家庭结构是互构的关系,基本的社会机制是“代际分工”。代际分工是从家庭内部分工的角度对半工半耕结构特征的概括,是农户家庭适应城市劳动力市场需求形成的家庭劳动力安排。半工半耕的代际分工特征,从社会学角度颇为重要,它涉及理解中国农民的家庭与农村经济的关联。代际分工概念有两个功能:一是指出农民价值体系对农民经济行为的影响。中国农民经济仍然是一种伦理经济,经济深深地嵌入家庭中,正如农民所说的“打工和返乡均是为了这个家庭”。代际分工概念使我们把农民家庭经济视为一个整体进入家庭再生产过程,代际之间收入“连为一体”[21],因此三代家庭才是考察农民经济的合适单位,这样就不会低估农民家庭配置资源的能力;二是指出家庭劳动力是代际分工的基础,一旦农民家庭再生产出劳动力,则适应市场经济的代际分工就开始了。这样就能理解农民工返乡并不是农民重新回到传统小农经济,而是以家庭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的再生产。农民返乡不仅与经济周期、与城市劳动力市场排斥有关,还有农民代际分工的家庭再生产方式有关,具有内在的合理性。从这个角度看,新生代农民工亦是代际分工结构的一部分,它未来是否返乡取决于代际分工是否还对家庭经济发挥重要功能而不取决于个人的期望。
比较而言,我们不清楚农户兼业经营中家庭内部劳动力是如何配合完成家庭再生产的,这与兼业研究缺乏对家庭(共同体)这个zui基本的结构的考察有关。“兼业”概念成立的前提是农户家庭,却是从农户收入结构出发形成的农业经济学概念,它关心的是农业收入与非农业收入的比例关系及对农业经济的影响,而不关心家庭内部分工特征。按照农业经济学家艾利斯的说法,兼业概念因此仍是一个“个体主义”农民概念,农户家庭内部结构在兼业农民概念下是一个黑箱子[2]p191。反之从半工半耕这一概念很容易推出农户经济的代际分工特征并引出重要的结论。
2、制度转型和农村阶层结构变迁
正在现代化过程的中国具有典型的发展中国家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城乡发展不平衡特征明显,农村阶层结构变迁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学者发现在少数发达地区农村阶层结构具有现代工业社会结构的特征,农业按照现代化的方式生产,城乡一体化特征明显,在大多数欠发达地区,农村阶层结构还具有传统小农经济的特征,农民普遍具有典型的“小农”特征,农民即使外出务工也采取“半工半耕”的方式嵌入农村小农经济,城乡一体化还远没有到来。目前的问题是如何解释城乡二元结构及农民的阶层地位,主要问题是中国农民特有的身份和农民的经济社会地位获得的关系。
按王小章总结,学界普遍认为小农经济的维持及农村阶层结构难以现代化是由于制度变革的滞缓,主要是由于区分城乡户籍身份的城乡二元结构[22]。这种论点的经验基础是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国家限制农民流入城市,农民无法自由转换职业和身份,形成计划经济制度安排基础上的城乡二元结构。这种论点的经验基础不再成立。在概念上,城乡二元结构的本来含义是现代化过程的城乡不平衡,是二元经济在社会结构的表现,在中国则是工业化和制度安排共同塑造了城乡二元结构。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限制农民进城的一系列制度已经取消,制约工商业资本下乡的制度则仍然保持,当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内容是:一是城市市场经济体系,国家积极革除传统计划经济分配的体制,建立竞争性的市场体系,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城市已经形成了以职业为基础的高度分化的社会结构。二是农村小农经济体系,这是一种基于身份分配土地的家庭农业制度安排。这是一块去商品化的区域,农民有权依据集体经济成员的身份获得生产和生活资料,这是农民拥有的一项制度化权利,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半工半耕又可以称之为“制度化的半工半耕”[23],这是农村阶层结构的制度基础。也就是说当前仍然存在的农民身份制度对农民是保护而不是排斥。和发展中国家城市工商业资本下乡排斥农民的圈地运动相比,现代化过程中的中国农村保持相对平等的小农经济,应归功于国家制度安排的明智:改革之后的制度变革一方面开通城乡劳动力市场,不再限制农民进城务工,农民能够分享工业化的成果,另一方面在关涉农民土地问题上,建立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限制工商业资本下乡,因此农村阶层结构没有高度分化,这种社会结构是转型期大规模农民城乡流动的秩序基础。
比较而言,主要指农业生产特征的兼业概念不能准确地描述农户阶层地位,也不能把中国特色的农村经济制度纳入分析框架,解释小农经济的稳定性。相对于兼业,半工半耕概念深刻揭示了农民阶层地位的制度前提,消除了偶然缺失的农业收入或非农业收入对农民阶层地位和农业经营模式性质影响。在现行制度安排下,国家赋予农民承包土地的稳定权利,是不让农民失去土地的土地制度,那么只要家庭结构允许,农户就能够再生产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生计模式,半工半耕因此是一个描述农民区别于其它阶层生活机遇的概念。
3、城市化和农村内生发展
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的转型,从社会结构的层面的关键主题是城市化,目前典型地表现为“大规模的候鸟式的农民流动”,这种有去有回的、双向流动模式构造了何种类型的城市化模式是一个重要理论问题。有学者将这种城市化概括为“半城市化”或者“准城市化”,“这样的农民进了城,但定不了居,虽然离开了村,却拔不了根”[24]p156。对“半城市化”的评价有两种:一是“半城市化”是社会问题,是农民城市化停滞的表现,二是“半城市化”并不是社会问题,是农民城市化的一个必经阶段。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半城市化”实际上是半工半耕的农民阶层和城镇的关联样态。但是半工半耕基础上形成“半城市化”,这是静态的概念,半工半耕基础上还可能建立动态的城市化概念。半工半耕既然是历史地形成的,也必然随着历史条件具备而消解,这就是城市化。半工半耕概念并没有否定农民转换地位和身份体面融入城市的能动性,反而认为它恰恰给予农民上升流动的资源空间。
从农民家庭的角度,向上流动的城市化过程是家庭成员共同完成的,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基础上农民家庭普遍形成“接力式城市化”[25]。代际接力有两个功能:一是zui大限度的资源集聚,构成进城购房安居的经济基础,二是zui大限度地降低城市化风险,农民家庭不是一次性进城,而是经历多次接力,才成功融入城市。接力式城市化是农民基于半工半耕结构形成的有序城市化模式,这个过程中农民依据是否有能力在城市安居选择融入城市的程度,农民成为城乡二元结构中双向流动的能动者。在微观分析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展示城乡社会变迁型式。中国农民城市化是农民阶层分化的主要方式,而不是由于农业经济的分化。随着城市工商业发展吸纳越来越多的农民体面进城,成为“进城户”,他们占有的农村资源就留给尚在农村务农农民,为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业提供可能,这是农村内生发展的过程。贺雪峰、杨华等提出土地流转及农村市场机会的出现催生出一个适度规模经营的“中农”阶层[26-27],这一阶层代表着农业现代化及农村现代化的趋势,中农在农村充当村治和社会精英,填补了转型期农村社会秩序的真空。,黄宗智提出农村未来的出路并非一定是城市化,农业商品化背景下小规模家庭农场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收入增长的空间[28]。农民的城市化及农业的现代化共同指出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背景下农村内生发展的可能性,笔者曾从农村内生发展能力的角度称之为“发展型社会结构”[29]。
比较而言,兼业概念给出的变迁概念容易陷入农民和农业现代化的线性观点,从农民到城镇居民、从兼业农业到现代农业缺乏符合实际的过渡阶段。兼业概念把农户从“传统”到“现代”的变迁过程描述为:纯农户—>Ⅰ兼业—>Ⅱ兼业—>非农户,社会变迁形成工业和农业的专业化分工,习惯于试图从农业收入占比的数量比例关系中解读出农民非农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程度[30]。存在的问题是,四类农户的分类不能准确定位农民的阶层地位,农民从纯农户到非农户的变迁可能改了了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的比例,却没有根本改变农民阶层地位,因此难以给出符合中国经验事实的农村社会结构变迁概念。从半工半耕概念出发,以是否体面进城划分农民阶层,考察农民城市化的微观模式和现阶段农业经营主体分化,建构的农村社会结构变迁模型更切合实际。
前言/序言
当前的学术界,“农民”概念并不作为一个分析概念,“农民是谁”模糊不清,各类研究者均设定了一套关于“农民”的概念框架。经过归纳可以发现目前社会学界关于“农民”主要有两个基本界定,这两个界定是初步的。
其一是传统小农生产者。这是传统农民的面貌。卡尔?马克思定义为“小块土地所有者”,由于他们之间缺乏社会分工,形成一个个相互之间孤立的“马铃薯”,“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 [1]p693。按照农业经济学家弗兰克?艾利思的说法,自给足自足仅仅是局部特征,他主要从“不完全市场”角度给出了一个农民定义,“农民是主要从农业中获得生活资料,在农业生产中主要利用家庭劳动的农户。农民部分地参与常常是不完全或不全面地投入和产出市场。当农民把全部生产变成充分发展的市场生产,农户就将变为农业家庭企业,农民也就不再是农民”[2]p14-15。在这里,农民作为传统小农生产者是与现代“职业农民”相对的概念。
其二是身份意义的农民。在具有严格封建等级制的古代社会,农民是阶级体系中的绝大部分,在封建等级制瓦解的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农民不再是一个身份阶级,而是作为自由民身份进入城乡劳动力市场。当代中国农民的身份是计划经济年代开始建立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确认的。人民公社时期,同一个基本核算单位内,农民收入差别很小,经济生活状况基本相同。所以到1978年,中国的7.9亿农民用社员这个名称就可以概括了[3]。由于1950年代中国开始的重工业化导向的赶超型工业化,国家严格限制农民自由流入城市。1958年实行严格的《户籍登记条例》,该条例确立了户籍身份作为国家分配粮食、就业和相关管理的标准,规定农民由农村迁入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目前,中国的城乡二元户籍身份制度仍然没有彻底取消,身份属性仍然是农民的基本属性,这是社会学研究者zui为关注的农民特征。
按照现有的家庭承包制安排,农户获得“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的土地,从事农业生产,这样小的经营面积条件下,中国农民的确是典型的传统小农生产者。不过制度变革和市场经济引起农民流动和农民阶层分化的背景下,农民身份也不能再概括农民阶层的性质,把农民仅定义为“传统小生产者”也已经不再符合现实,必须要在农民阶层分化的实践中去概括农民的内在属性。当代社会学研究对“农民”的研究较多地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等市场经济因素作用下传统农民职业和身份转换的研究,主要是“农民工”的研究。这类研究中“农民工”是一个从传统农民阶层中分化出的新的“职业阶层”,他们不再是“传统农民”却由于具有农民身份而具有了特殊的社会分析价值[4]p1-10。这类研究的优点是指出引起农民阶层分化的外部市场经济因素、表现和结果,其缺点是把传统农民的生计和身份属性与“农民工”这一现代工商业者的职业属性对立起来。这一对立不能理解农民经济的基本单位是农民家庭,从而难以把握传统农业生产和外出务工经商之间基于家庭再生产过程中的内在关联,不能深刻理解农民经济社会行为。例如绝大多数农民仍然紧紧抓住土地,不愿意放弃农业户籍进城落户,农民在城乡双向流动的基本规律。
本文认为如果想研究农业或工商业运作的规律,或许可以把农民或农民工群体拿出来单独研究,然而如果想研究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规律,那么由于现阶段小农经济依然占主要,那么就有必要研究农村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家庭。当前城乡大规模农民流动造成农民高度分化,为确定农民阶层的内涵增加了难度。科学的方法是从经验事实出发对农民家庭的经济模式进行分析,指出承包小块土地的“农民”区别于非农民阶层的生活机遇的差异,并解释这种生活机遇的原因和性质。从本文要研究占大多数的农民的理想型角度,他们指的是既从事传统农业生产又外出务工经商的、仍依托农村和农业完成家庭再生产的农民阶层,沿用学术界的概念传统,本文引入“半工半耕”概念描述这一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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