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一书在手,“新出的”,“常考的”——2017年司考命题重点全掌握!
●星级统计,标识高频考点
5年真题考频统计,常考、高频考点一目了然
●新旧对照,昭示全新变点
82处大纲新旧对照,26件新增/修订法律法规
●增补辅导,解密命题思路
22处法条新旧对照表,51处重大变动增补辅导
内容简介
作为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大纲和辅导用书每年都根据现行法律以及社会热点的变动而有所变化,考试难度日益增加。那么,司法考试的命题思路究竟何在?我们认为,基本上有三个标准,即“实用的”“常考的”“新出的”,尤其后两者,是重中之重。
司法考试是“一门放弃的艺术”,抓住重点复习,才能事半功倍。本书紧紧围绕司考重点,为考生提示2017年司考命题重点:
【大纲教材增删说明】:揭示2017年大纲和教材上的考点和法律法规重大变化——大纲教材变动一目了然,帮助考生纵览全局。
【大纲新旧对照】:5年考点考频统计,82处大纲新旧对照,35处法律法规变动——直观体现变动考点,帮助考生把握命题思路。
【教材增补辅导】:51处教材增补辅导,针对重大变动考点——提示“新出”内容,全面增补辅导。
【法条新旧对照】:22处法条新旧对照表(《民法总则》等),快速抓住法律法规修改关键处——帮助考生提高复习效率,轻松应考。
『旧题新练』:精选《民法总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历年典型真题,提示其在法条变化后答案与解题思路的变动。
作者简介
法律考试中心,是法律出版社下属的专门研究国家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政法干警考试、法律硕士考试等法律相关考试的机构,其编写出版的法律法规汇编、司法考试真题等书专业系统,得到广大考生的认可。
目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大纲教材增删说明】
【大纲新旧对照】
法理学
【大纲教材增删说明】
【大纲新旧对照】
法制史
【大纲教材增删说明】
【大纲新旧对照】
宪法
【大纲教材增删说明】
【大纲新旧对照】
【教材增补辅导】
3-5特别行政区公职人员就职宣誓
5-6对地方人大代表的监督
经济法
【大纲教材增删说明】
【大纲新旧对照】
【教材增补辅导】
7-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法条新旧对照】
《企业所得税法》法条新旧对照
《环境影响评价法》法条新旧对照
国际法
【大纲教材增删说明】
【大纲新旧对照】
国际私法
【大纲教材增删说明】
【大纲新旧对照】
【教材增补辅导】
7-2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相互取证
国际经济法
【大纲教材增删说明】
【大纲新旧对照】
【教材增补辅导】
7-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条新旧对照】
《对外贸易法》法条新旧对照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大纲教材增删说明】
【大纲新旧对照】
【教材增补辅导】
3-4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3-5检察官执行职务中违纪行为的责任
4-2律师的义务
4-3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
刑法
【大纲教材增删说明】
【大纲新旧对照】
【教材增补辅导】
5-2犯罪预备的类型
6-5共同犯罪的认识错误
12-1减刑的条件
26-1电信网络诈骗
37-1受贿罪
刑事诉讼法
【大纲教材增删说明】
【大纲新旧对照】
【教材增补辅导】
20-1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概述
20-2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方针与原则
20-3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制度与程序的具体规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大纲教材增删说明】
【大纲新旧对照】
【教材增补辅导】
20-3民事、行政司法赔偿范围
【法条新旧对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条新旧对照
民法
【大纲教材增删说明】
【大纲新旧对照】
【教材增补辅导】
1-2 民法的基本原则
1-3财产权与非财产权
1-4实体物与虚拟物
1-4有体物与无体物
1-4人格利益
1-4其他民事权利客体
1-5民事责任
2-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2-3监护
2-4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关系
2-5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3-1法人的分类
3-2法人的章程
3-3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组织机构
3-4法人的成立的要件
3-5非法人组织
4-2意思表示的效果
4-2意思表示的解释
4-5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4-6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5-1意定代理与法定代理
5-2代理权的滥用
6-1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6-1诉讼时效期间
6-1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6-1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20-5融资租赁合同
商法
【考点增删说明】
【大纲新旧对照】
【教材增补辅导】
2-3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法条新旧对照】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法条新旧对照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法条新旧对照
《外资企业法》法条新旧对照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大纲教材增删说明】
【大纲新旧对照】
【教材增补辅导】
11-1保全的申请和裁定
11-1保全的担保
11-1保全的措施
21-1执行承担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说明
精彩书摘
与2016年相比,2017年刑法部分,大纲删除考点10个,新增考点12个:
1.第十章“刑法种类”中,新增第三节“非刑罚处罚措施”,其下包括1个考点“职业禁止”。
2.第十二章第二节“假释制度”中,新增考点“假释的程序”。
3.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
(1)修改考点“帮助恐怖活动罪”,新增考点“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2)删除考点“危险物品肇事罪”。
4.第十七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删除考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5.第二十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删除考点“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罪”。
6.第二十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第一节“重点罪名”中,修改考点“强制猥亵、侮辱罪”。
(2)第二节“普通罪名”中,新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2个考点。
7.第二十七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
(1)修改考点“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和“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2)新增“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6个考点。
(3)删除“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2个考点。
8.第三十二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删除考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9.第三十三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一节“重点罪名”中,修改考点“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
10.第三十四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8):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一节“重点罪名”中,删除考点“嫖宿幼女罪”。
11.第三十七章“贪污贿赂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新增考点“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12.第三十八章“渎职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删除考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3.第三十九章“军人违反职责罪”删除第二节“普通罪名”,包括“投降罪”和“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2个考点。
大纲附录删除法律法规1件,新增法律法规5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前言/序言
使用说明
作为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真题每年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社会热点的变动而有所变化,考试难度日益增加。那么,司法考试的命题思路究竟何在?
一、考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定、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和命题老师编写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以下简称教材),这是每年司法考试命题的中心,尤其近几年的考试,不再仅仅简单考查法条,而是越来越体现出围绕大纲和教材命题的趋势,理论难度也在进一步加深。
那么,厚重的三大本教材中,会考什么呢?我们认为有三个标准,即“实用的”“常考的”“新增的”,尤其后两者,是重中之重。司法考试是“一门放弃的艺术”,抓住重点复习,才能事半功倍。
在大纲和教材的修订过程中,我们与大纲和教材的撰写者不断沟通,亲历了大纲和教材每一点滴的改进与完善,命题人对于各个学科的把握跃然纸上。因此,围绕司法考试命题思路,我们组编出版了《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照及教材增补辅导》《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新增考点·法条精讲与模测》,希望在点明司法考试大纲、教材最新变化的同时,帮助考生破解司法考试的奥秘。
二、2017年,怎么考?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及教材总体规模同往年,各个学科主要依据法律法规最新变化作了修订,补充完善相关内容。总体来说,考试模式与以往变化不大,有变化的仍然是考点内容。
(一)2017年大纲教材变动汇总
1.变动较大的学科是:
(1)刑事诉讼法:修改主要集中在第二十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教材全部重新撰写,大纲考点也作了全面更新,由原来的13个考点调整为7个考点。
(2)民法: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章至第六章相应内容全部重新撰写。大纲删除考点19个,新增考点35个。
(3)商法:对大纲和教材相应内容作了完善,删除考点18个,新增考点7个。
2.大纲和教材内容不断完善,总计考点新增51个(含新增子考点),删除49个;法律法规新增16件,修订10件,删除9件。新增与修订内容往往与新法以及法学理论发展密切相关。
(二)本书内容
为了让考生更好地了解大纲和教材的变化,准确把握2017年命题的新走向,本书设置以下几个栏目:
1.【大纲教材增删说明】对司法考试大纲以及教材的变化作总体介绍。包括两部分内容:
(1)对照2016年大纲和教材,总结2017年司法考试考点变动情况,让考生总览全局,对司法考试的最新变化了然于胸。
(2)提示大纲附录法律法规最新变化,包括新修正和增加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立法解释等,展现最新立法、司法动态。
2.【大纲新旧对照】统计最近五年考点考查频率,昭示新旧大纲变动细节。
(1)对2016年和2017年司法考试大纲进行比较,以表格列举的形式,直观体现变动考点,细心的考生可能从中发现点点命题奥秘。其中:
①对照2016年和2017年两年大纲,考点变动修改处,加灰底和下划线明示;
②与2016年相比,2017年司法考试大纲中的“基本要求”改动均不大,本书中不再一一对比,变化之处文字加灰底和下划线,以提示考生注意。
(2)用“☆”标识出本考点在最近五年司法考试中所考核到的试题数目。需要注意的是:
①因一道真题中往往涉及多个考点,本书仅粗略统计了考核过本考点的试题数,故“☆”的数量,并不代表本考点所考核过的分值。
②其中的“★”,表示本考点在试卷四中考查过,以示区别。但因为试卷四部分真题考点并不固定和明确,无法一一对应到相应考点上,故对于开放式论述题,未作统计。
(3)对于2016年大纲新增的考点及其部分新颁、修订法条在2016年司法考试中的考查情况,本书作了统计,并将相关真题提示在相应考点处。这些考点作为近年修订考点,在未来的考试中往往仍是考查重点,请考生特别注意。
3.【教材增补辅导】最新变动和修订考点精讲。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教材,即《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法律出版社出版),由参与大纲编写的相关专家学者撰写,与2016年相比,内容和结构上不断完善。针对以上情况,本书依据教材所作修改,为考生指出教材最新变化,提示“新增”内容,特别提示重点难点。需要说明的是:
(1)考点标题前序号为所在章和节序号,例如经济法中的“7-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表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司法考试大纲经济法部分第七章第二节中的考点。
(2)大纲考点增删与教材增补内容并不一定完全吻合,对于大纲变动而教材中改动不大的考点,【教材增补辅导】中不再一一说明。
4.【法条新旧对照】最新修订法条新旧条文对照。
针对近年法律法规修订,为考生进行法条新旧对照,帮助考生快速抓住法律法规修改关键之处,提高复习效率,轻松应考。
5.【旧题新练】用新法解析历年真题。
法律法规修订后,部分真题的答案和解析变化较大,本书挑选部分典型真题,提示其在法条变化后答案与解析的变动,提醒考生在答题时要特别注意新法的不同规定。
三、在线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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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本书编写组2017年5月
司考备考2018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照及教材增补辅导 电子书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