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David Morley,長期緻力於功能句法的教學和研究,有An Introduction to Systemic Grammar (Macmillan,1985)和Syntax in Functional Grammar: An IntroductiontoLexicogrammarinSystemiC Linguistics(Continuum,2000)等著作。
第十章進一步討論瞭語法關係,涉及語態、及物性、格、語氣、情態和主位。Morley分彆從傳統與功能句法的對比齣發闡述瞭功能句法。在語態問題上,Morley認為,傳統語法從形態角度區分主動與被動語態,而句法角度則從結構成分之間的關係來解釋。在“This skirt irons easily.”這類句子中,主語與動詞成分之間的語義一句法關係是被動語態,但形態一句法的動詞形式卻是主動語態。 實義動詞在句法上可分為不及物動詞、及物動詞和雙及物動詞,其依據是該動詞帶兩個賓語、一個賓語,還是不帶賓語。語義句法對及物性的研究把動詞過程和有關的參加者的內在關係聯係起來。動作過程與一個或多個參加者有著內在的聯係。隻有一個參加者的動詞稱做單價動詞,能帶兩個參加者的動詞稱做雙價動詞。有些動詞可有一個參加者,也可有兩個參加者。及物小句的賓語能夠成為不及物小句的主語,這類動詞稱做作格動詞。能帶三個參加者的動詞稱做三價動詞。另外,根據過程和參加者的實際關係,我們可區分齣動詞的語態。根據參加者的數量,我們可區分齣隻有一個參加者的不及物動詞、帶兩個參加者的及物動詞和帶三個參加者的雙及物動詞。 格通常被解釋為名詞的屈摺變化形式,但是從語義角色上我們可區分齣施事者(agent)、接受者(recipient)、目標(goal)、受動者(patien!,)、載體(cal Tier)、工具(instrumen!)等。從作格的角度看,我們可區分齣“媒介”來指實現過程的主要參加者。 語氣在主句中反映小句是否包含主語、詞序的性質、句首的疑問詞或者感嘆詞或者助動詞是否位於主語之前。一般說來,語氣有四種:陳述語氣、疑問語氣、祈使語氣和感嘆語氣。但是,從係統功能語法的角度看,句法語氣和言語行為功能並沒有存在對應的聯係。句法語氣和言語行為功能不對應被稱做“語法隱喻”。情態涉及處理說話人或者語法主語對所述內容的個人取嚮。說話人可錶達個人對事實內容的願望和預測,對或然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判斷,以及他的能力、態度與反應。情態與情態助動詞關係最直接。此外,情態的錶達手段可擴大到許多情態副詞。主位為小句信息的齣發點,錶示說話人想突顯的那部分信息。主位分為非標記性主位(如:We sold the piano yesterday.)和標記性主位(如:Yesterday we sold the piano)。主位還可分為單項主位和復項主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