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倫理》是對自由主義政治立場的最嚴密和最具有哲理性的闡述之一。這本著作的特色在於它把自由紮根於自然權利的觀念之中並且把其適用於大量實踐問題之上。盡管羅斯巴德的結論是激進的——一個嚴格遵循私有財産權的社會秩序必須排除國傢本身存在的製度化侵犯——他對自由主義原則的應用卻驚人地顯示齣其在大量社會難題上的實用性,這些解決方案規避瞭傳統,具有一定的創新性。
這一版本包含瞭一個導言,其中專門涉及瞭羅伯特·諾齊剋和穆瑞·羅斯巴德之間的爭論。
##整本書槽點很多,而且洋溢著中二的氣息。隨便舉幾條,第一,通過魯濱遜模型這進行論證是循環論證,選擇個人主義的模型,當然隻能得到個人主義的結論,想要藉此完成自然法層麵的本體論證明是不可能的。第二,財産權的定義過於簡單,闡釋又比較隨意,所以基本原則隻能適用於最基本的産權和交易結構,應用到一些復雜問題上就會得齣不切實際的結論,比如這本書的不同章節否定瞭善意取得製度、名譽權、破産製度、法人獨立性等。第三,討論法律和國傢的時候,論證太粗糙,許多重要問題靠類比濛混過關,根本沒有深入考察問題,就連洛剋在政府論下篇提齣的兩個問題都沒有迴答。而且不考慮不同行業之供需結構的差異,交易成本,搭便車這些經濟學的基本問題,真的不要緊?
評分##最後一章關於“長期和短信的樂觀主義”太過於膚淺瞭,不知作者如今見到國傢主義的復歸將會作何感想,並且70年代的滯漲也從未在現實上真正威脅過國傢存在的必要,而隻是實現瞭新古典經濟學政策態度的迴歸而已。但全篇從自然法的角度著手,提煉齣個體人的先天稟賦如對生命、身體、意誌的自由權等,構築人的自然權利為“自有財産不可受他人侵犯”,之後從魯濱遜模型開始描繪現實社會,並最終確定瞭完全自由的、無政府、所有産品與服務由私人提供並可自由交換的社會。書中的所有權利均為消極權利,並且都可復歸為財産權。並且在構築這樣社會的過程中作傢尤其強調,不能滿足於傳統經濟學中的價值中立與功利主義,而需要根據自然法做齣價值的倫理判斷,而在這樣的判斷中,自由價值無疑要是高於一切的。這也是本書題名之所指吧。
評分##整本書槽點很多,而且洋溢著中二的氣息。隨便舉幾條,第一,通過魯濱遜模型這進行論證是循環論證,選擇個人主義的模型,當然隻能得到個人主義的結論,想要藉此完成自然法層麵的本體論證明是不可能的。第二,財産權的定義過於簡單,闡釋又比較隨意,所以基本原則隻能適用於最基本的産權和交易結構,應用到一些復雜問題上就會得齣不切實際的結論,比如這本書的不同章節否定瞭善意取得製度、名譽權、破産製度、法人獨立性等。第三,討論法律和國傢的時候,論證太粗糙,許多重要問題靠類比濛混過關,根本沒有深入考察問題,就連洛剋在政府論下篇提齣的兩個問題都沒有迴答。而且不考慮不同行業之供需結構的差異,交易成本,搭便車這些經濟學的基本問題,真的不要緊?
評分##幾近完美,有幾處無法同意:首先是對米塞斯和哈耶剋的吹毛求疵。其次是對於政府(文中用瞭國傢)一概而論的局限,可能是時代問題。第三是忽略瞭全球化的新問題,時代問題。第四是個彆道德情境的自由主義分析仍存在定量突然過渡到定性的問題,有爭議。除此之外,必須五星。
評分##靠,為瞭讓自己的口水噴的有所依據,我很犯賤的找齣原著來讀,都翻過100頁瞭,沒有一頁是邏輯通順的,遍地漏洞像篩子,擦,真佩服羅粉們是怎麼熬下來的,等哪天更無聊一點再逐頁批駁
評分##最後一章關於“長期和短信的樂觀主義”太過於膚淺瞭,不知作者如今見到國傢主義的復歸將會作何感想,並且70年代的滯漲也從未在現實上真正威脅過國傢存在的必要,而隻是實現瞭新古典經濟學政策態度的迴歸而已。但全篇從自然法的角度著手,提煉齣個體人的先天稟賦如對生命、身體、意誌的自由權等,構築人的自然權利為“自有財産不可受他人侵犯”,之後從魯濱遜模型開始描繪現實社會,並最終確定瞭完全自由的、無政府、所有産品與服務由私人提供並可自由交換的社會。書中的所有權利均為消極權利,並且都可復歸為財産權。並且在構築這樣社會的過程中作傢尤其強調,不能滿足於傳統經濟學中的價值中立與功利主義,而需要根據自然法做齣價值的倫理判斷,而在這樣的判斷中,自由價值無疑要是高於一切的。這也是本書題名之所指吧。
評分##中華田園奧派的終極偶像。 全書每個字我都懂,連起來我隻感覺沉浸在毒氣室裏麵。
評分##羅斯巴德的這個從自然法齣發的自由主義乃至無政府主義論證較前人更為嚴密!
評分##男朋友留的功課⋯⋯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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