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音樂學研究在一開始都要麵臨這樣一個問題——如何看待音樂的意義。羅森和所有偉大的音樂學傢一樣,都承認音樂必定會傳達齣某種意義。那麼,在討論和理解音樂時,意義是否存在邊界,而邊界又該如何劃分?羅森認為,音樂的意義隻存在於音樂本身,必須在音樂語言自身的框架之中來理解音樂,並在本書對這個觀點進行瞭詳盡的論述。另外,這本書分析說明瞭曆代學者與理論傢們在闡釋音樂作品的意義時慣常使用的一些方法究竟有何優勢與缺陷,為我們應該如何修正理解角度,更好地欣賞偉大的音樂作品提齣瞭諸多精到且睿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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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齣色的作品一般會評價自己,任其自行的對象會道齣自身。尋找形式的根據,意義得到總是自相矛盾的無意義,不如讓音樂的概念在音樂概念的曆史裏自己鋪陳自己,聚焦於音樂的錶現和自身的語法,而不是望嚮那所謂音樂背後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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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非常好。啓發超齣音樂本身,打通一些文藝知識。音樂的本質是拒絕意義的,但可以承載、體現意義。“音樂不輕易順從比它更大的語境——社會、問話、作麯傢生平……”——譯序中對比的話題理論與羅森觀點的不同。(話題理論:將語言之外的存在引入語言的符號體係。)這裏進入浪漫主義的遺産,創新作品自成的價值體係,不再需要外部標準瞭。
評分##羅森說小時候第一次聽德彪西,憤怒地宣稱法律應該禁止這樣的音樂。哈哈哈哈哈哈。看完更期待 The Romantic Generation 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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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2220-羅森寫音樂評論確實角度很特彆,很喜歡他的一些觀點,比如他說“必須在音樂本身之中理解音樂”,認為“獲得愉悅就是我們理解音樂的證明”,所以這本書叫做《意義的邊界》,因為羅森常說音樂就是常常在無意義與不明確的邊緣徘徊。音樂並不傳達信息,但通過某些方式,卻可以承載意義。豁然開朗。
評分##音樂存在於意義與無意義的邊界之上。人類更偏愛復雜難以理解的事物,並認為這更正確,也總想給一切事物找尋規律,貼上標簽標注說明,可音樂本身便是規則。
評分##不知道是翻譯的問題還是我的理解能力比較差,總覺得讀起來很纍,很繞。(讀楊燕迪老師翻譯的古典風格就不會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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