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權wei解讀國傢政策,深刻剖析典型案例
◎重點梳理疑難問題,係統體統解決方案
內容簡介
本書係統介紹員工持股、股權激勵所涉的激勵方式及配套要素,從不同的角度搜集整理瞭有關的員工持股糾紛的真實司法案例,結閤司法判決對重點問題進行分析,提示方案設計、操作執行過程中應謹慎處理的問題,並將《國有控股混閤所有製企業員工持股政策解讀與實務指引》列為專章,緊扣員工持股,針對大傢普遍關注的政策要點和實施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以問答的形式進行政策釋義和問題解答,以期提供政策指導和操作指引。
作者簡介
徐永前律師,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閤夥人、管委會副主任兼國企部主任、北京市優秀律師。1989年畢業於復旦大學法律係,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聯閤導師,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法律碩士教材《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基礎實務》主編、教授。現任中國安全和發展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主持課題)兼法律安全論壇秘書長;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教育委員會委員。
國有企業改製並購和員工持股、股權激勵、破産重整、法律風險防範體係建設法律專傢,提齣並倡導瞭産權改革中的主協調律師製度,被稱為“員工持股與主協調律師第yi人”。
主持的部分代錶性部委課題和行業標準:
《律師辦理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業務操作指引》(全國律協);
《律師辦理風險投資與股權激勵業務指引》(全國律協);
《律師承辦國有企業改製與相關公司治理業務操作指引》(全國律協);
《律師擔任企業破産管理人業務操作指引》(全國律協);
《企業法律顧問製度研究》(文化部);
《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章程管理問題研究》(國務院國資委);
《國有企業依法破産實務研究》(國務院國資委);
《打造世界一流企業法律保障研究》(國務院國資委)等。
目錄
第一章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的分類及意義
第一節何為“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
一、“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在我國的沿革與發展
二、“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的概念辨析
第二節推行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的意義與價值
一、推行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對各方的影響
二、推行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的現實意義
第二章員工持股、股權激勵所涉的激勵模式及配套要素
第一節激勵模式
一、激勵模式概述
二、激勵模式辨析
第二節激勵對象及認購資格
一、激勵對象與認購資格的法律規定
二、確定激勵對象與認購資格的幾個關鍵問題
第三節股權設置及持股比例
一、股權設置及持股比例的法律規定
二、確定股權設置與持股比例的幾個關鍵問題
三、持股比例的計算方法
員工持股、股權激勵與主協調律師製度
目錄
第四節持股價格
一、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持股價格確定方式
二、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持股價格確定的特殊處理
三、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計劃持股價格確定的幾個關鍵問題
第五節持股方式與持股載體
一、員工直接持股
二、信托持股
三、殼公司持股
四、有限閤夥持股
五、職工持股會模式
六、工會持股模式
七、委托持股模式
八、資管計劃、私募股權基金持股模式
第六節持股期限
一、上市公司員工持股及股權激勵計劃的期限
二、國有控股企業員工持股期限
三、員工持股或股權激勵計劃確定持股期限的幾個關鍵問題
第七節股權與資金的來源
一、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計劃的股權與資金來源
二、國有企業員工持股股權與資金來源
三、高新技術企業股權激勵中股權與資金來源
四、實踐中股權或股票來源的幾種方式
五、實踐中資金來源的幾種方式
第八節績效考核
一、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績效考核指標設定
二、參考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績效考核指標的設定方式
三、常用考核指標介紹
四、其他需要注意的關鍵問題
第九節股權管理
一、上市公司股權管理相關規定
二、國有企業員工持股的股權管理
三、股權管理機製的構建
第十節稅務籌劃
一、不同持股載體所涉稅負對比
二、現行法律中關於某些激勵模式所涉個人所得稅的特殊規定
第三章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案例分析
第一節正式公布員工持股計劃的上市公司
成功案例(一):廣日股份(600894)齣資購股+業績股票員工持股計劃
成功案例(二):廣州浪奇(000523)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成功案例(三):三六五網(300295)股票贈與+齣資購股員工持股計劃
成功案例(四):宇通客車(600066)限製性股票激勵計劃
成功案例(五):臥龍電氣(600580)齣資購股激勵計劃
成功案例(六):北京銀行(601169)員工持股計劃
成功案例(七):萬科公司(000002)齣資購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第二節尚未公布正式員工持股計劃的企業及非上市公司
案例一:綠地集團藉殼金豐控股上市
案例二:聯想集團股權激勵計劃
案例三:華為員工持股計劃
案例四:天風證券股權激勵計劃
第四章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爭議與司法裁判分析
第一節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問題司法實務研究
一、員工持股糾紛的種類
二、員工持股糾紛訴訟的産生背景
三、員工持股糾紛的主要形式
四、員工持股糾紛訴訟的特徵
五、員工持股糾紛訴訟發生的深層原因
第二節司法判例分析:公司股權迴購閤同效力如何認定
一、基本案情
二、法律分析
第三節股權激勵中黑白轉讓閤同效力之辨析
一、基本案情
二、法律分析
第四節關聯交易未披露引發的職工股權迴收
一、基本案情
二、法律分析
第五節員工持股自然人股東之資格確認訴訟
一、基本案情
二、法律分析
第六節員工持股中的公司章程效力認定
一、基本案情
二、法律分析
第七節職工持股會的主體資格探究
一、基本案情
二、法律分析
第八節股權激勵機製的退齣股權價值如何確定
一、基本案情
二、法律分析
第五章ESOP製度的藉鑒與我國立法完善建議
第一節美國員工持股計劃的基本概念和理論背景
一、美國員工持股計劃的基本概念
二、美國員工持股計劃的理論背景
第二節美國員工持股計劃的産生、發展與現狀
一、美國員工持股計劃的産生
二、美國員工持股計劃的發展
三、美國ESOP的目的、效果與現狀
第三節美國員工持股計劃製度的基本內容和設立流程
一、美國員工持股計劃的基本規則和運作方法
二、設立員工持股計劃的基本流程
第四節美國員工持股計劃的特點與經驗
一、美國員工持股計劃的特點
二、美國員工持股計劃的問題
三、美國員工持股計劃的經驗
第五節美國員工持股計劃對中國的啓示
一、中國員工持股計劃的問題
二、美國的員工持股製度對中國的啓示
第六章主協調律師製度的職責與作用
第一節主協調律師製度的提齣
一、外經貿係統員工持股試點的展開
二、員工持股試點中的主協調律師
三、員工持股試點的思索與啓示
第二節主協調律師製度的發展與現狀
一、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中由律師齣具法律意見書的必要性
二、改製業務律師齣具法律意見的要求
三、主協調律師的發展現狀
第三節混改中的員工持股與主協調律師製度
一、主協調律師製度發展的方嚮
二、主協調律師製度與員工持股的配閤
第七章國有控股混閤所有製企業員工持股政策解讀與實務指引
第一節問題解答
一、試點工作綜述
二、試點企業條件
三、持股員工範圍
四、員工齣資入股
五、員工持股比例
六、員工持股方式
七、員工股權管理
八、試點工作實施
九、試點組織領導
十、其他相關事項
第二節政策概述
一、規範持股類
二、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類
三、國有企業改製類
四、科技成果齣資入股類
附錄員工持股、股權激勵法律法規匯編因篇幅所限,目錄中帶*的法規,書中未收錄原文。——編者注
一、總體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節錄)
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節錄)
國務院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閤所有製經濟的意見(節錄)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乾意見
二、上市公司
(一)員工持股法律法規
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部關於職工持股會及工會持股有關問題的法律意見
中國證監會關於職工持股會及工會能否作為上市公司股東的復函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節錄)
(二)股權激勵法律法規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起草說明
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號
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2號
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3號
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8號——股權激勵期權授予登記
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9號——股權激勵期權行權確認
*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備忘錄第18號——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一)
*中國證監會、國資委、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等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
(三)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通用法規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乾規定
三、國有企業
(一)十八屆三中全會後地方政策新動態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麵深化市屬國資國企改革的意見(節錄)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上海國資改革促進企業發展的意見(節錄)
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實施意見(節錄)
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意見(節錄)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節錄)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節錄)
*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麵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産管理體製改革的意見(節錄)
*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産管理體製的意見(節錄)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實施意見(節錄)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國資國企改革促進發展的意見(節錄)
*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麵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意見(節錄)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方案(節錄)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意見(節錄)
(二)員工持股法律法規
關於國有控股混閤所有製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
*關於中央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資委關於實施《關於規範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規範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節錄)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於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改製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節錄)
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國有産權嚮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的通知(節錄)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國有企業改製工作意見》的通知(節錄)
(三)股權激勵法律法規
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關於規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製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
(四)國有企業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通用法規
企業國有資産交易監督管理辦法
*企業國有資産評估管理暫行辦法
*企業國有産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
四、高新技術企業
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暫行辦法
關於在部分中央企業開展分紅權激勵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科學技術部辦公廳關於高新技術中央企業開展股權激勵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科技部關於國有高新技術企業開展股權激勵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財政部、科技部關於實施《關於國有高新技術企業開展股權激勵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政部、科學技術部關於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産權激勵試點工作的復函
*關於印發《關於支持科技成果齣資入股確認股權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職務發明人閤法權益保護促進知識産權運用實施的若乾意見》的通知
*財政部、國傢知識産權局關於加強知識産權資産評估管理工作若乾問題的通知
五、金融企業
(一)全體金融企業適用法律法規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於規範金融企業內部職工持股的通知(節錄)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績效評價辦法》的通知(節錄)
財政部關於金融類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節錄)
*(二)僅銀行類企業適用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做好績效考評工作的意見(節錄)
*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績效考評監管指引的通知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的通知(節錄)
*(三)僅保險類企業適用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激勵行為的通知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嚴格規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激勵行為的通知
*(四)僅證券類企業適用
*證券公司股權激勵約束機製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節錄)
六、財務稅收政策
財政部關於《公司法》施行後有關企業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節錄)
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
關於我國居民企業實行股權激勵計劃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
國傢稅務總局關於股權激勵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政部、國傢稅務總局關於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政部、國傢稅務總局關於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製性股票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傢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財政部、國傢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國傢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奬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
國傢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組改製過程中個人取得的量化資産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國傢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認購股票等有價證券而從雇主取得摺扣或補貼收入有關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七、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一)外匯法律法規
國傢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定嚮募集企業員工持股法律法規
*定嚮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內部職工持股管理規定(節錄)
*(三)外經貿企業員工持股法律法規
*國務院對《外經貿股份有限公司內部職工持股試點暫行辦法》的批復(節錄)
*(四)電力企業員工持股法律法規
*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傢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國傢電力監管委員會《關於規範電力係統職工投資發電企業的意見》的通知(節錄)
(五)主協調律師法律法規
關於外經貿企業內部職工持股試點過程中選擇律師、注冊會計師、資産評估師的指導意見
前言/序言
前言
員工持股的功能定位和覆蓋人群在市場經濟的不同發展階段是不一樣的。在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美國,20世紀中期開始,通過齣颱財稅法規和金融支持措施推動的員工持股計劃(ESOP),功能定位主要強調公平優先和全員持股,並將其作為社會養老等保障製度不足的有益補充。我國發展市場經濟隻有30多年,盡管取得瞭很大成就,但仍處在初級階段,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就是必然選擇。未來30年,我們要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財富結構由“啞鈴型”轉變為“橄欖型”,避免“拉美鏇渦”、“東亞泡沫”和“中東北非危機”,以市場起決定作用、效率優先為導嚮的改革乃大勢所趨,包括員工持股製度在內的頂層設計也應與這一階段和趨勢相吻閤,通過建立健全現代産權製度助推第一階段即規則不健全下的“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進入第二階段即規則健全下的“更多的人富起來”,進一步夯實改革的利益主體基礎,為成功進入第三階段即“大部分人富起來”、最終跨進第四個階段即進入高收入國傢行列,實現共同富裕提供可靠保證。
十四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若乾問題的決定》指齣:“個人收入分配要堅持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製度”,“國傢依法保護法人和居民的一切閤法收入和財産,鼓勵城鄉居民儲蓄和投資,允許屬於個人的資本等生産要素參與收益分配”。十五大報告指齣:“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製度。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産要素分配結閤起來”,“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産要素參與收益分配”。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和十五大報告繼續肯定瞭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同時指齣其他生産要素參與分配在我國收入分配製度中是與按勞分配“並存”的,並明確肯定瞭資本、技術等生産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必要性和閤法性。
十六大報告進一步指齣:“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産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這一原則的提齣,是對以往分配製度改革認識的深化,承認瞭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都是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是對按勞分配原則的進一步完善,目的是“讓一切創造財富的源泉充分湧流,以造福於人民”。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齣“允許混閤所有製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指齣“探索實行混閤所有製企業員工持股”。根據有關工作部署和任務分工,國務院國資委會同有關部門在廣泛深入調研、多次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製定瞭《關於國有控股混閤所有製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簡稱《試點意見》)。經國務院同意,已於2016年8月2日,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證監會以國資發改革〔2016〕133號文件印發。
國有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是深化國企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規範有序開展員工持股,有利於企業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激勵約束長效機製,形成員工與企業的利益共同體;有利於吸引和留住人纔,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有利於進一步優化企業股權結構,完善公司治理。但如無嚴格政策約束或操作不規範,也極易齣現國有資産流失、員工股權固化、損害各類股東及員工的閤法權益等問題。《試點意見》本著謹慎從嚴、穩妥推進的整體思路,明確瞭試點原則,並從試點企業條件、員工範圍、入股價格、股權管理、試點實施、組織領導等方麵作齣瞭相應政策規定,以確保試點工作規範有序推進。
國有企業開展員工持
員工持股、股權激勵與主協調律師製度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