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适读人群 :律师 ★ 让用兵致胜的兵法谋略成为律师获取胜诉的智慧源泉
内容简介
律师的诉讼谋略和兵法里的战略战术运用的是同―个思维规律,二者都是解决对抗性问题。本书以我国古典兵法为源泉,研究律师诉讼的策略,慧眼独具;自成一家―家,堪为律师同行运筹帷幄决胜法庭借鉴。
作者简介
杨培国者,山东人也。网络马甲,律师兵法。混迹京师,游走天下。齐鲁声色,偶尔京腔。憨厚性情,四海胸襟。尊贤敬老,兄友弟恭。胸无城府,心有兵书。秀才风范,侠客情怀。出生至今,不变的是性别男;时至今日,秉持的是为人善。作为男人,坚持敢于担当,勇于挑战;作为律师,崇尚“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人在江湖,信仰“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身处红尘,坚守“温良恭谦让,智信仁勇严”。何德何能,事事有高人点拨;何幸何福,处处遇贵人辅助。律师职业,代理过民事官司、行政官司、知识产权官司、刑事案件,策划企业上市;文化志趣,撰写过诗歌散文、随笔杂谈、专业论文论著、长篇小说,组织文化论坛。现在,专业策划民营企业国内创业板上市,专职运作善缘法律援助专项基金。
精彩书评
★ 《孙子兵法》、《三十六计》是中国古代兵法的集大成者,其价值远远超过了“奇技淫巧”的范畴,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所蕴含的谋略智慧已经超出了军事领域,早已被广泛应用于政治领域、外交领域、市场竞争、企业管理、体育竞技、教育教学等社会的各个层面,而将《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中的智慧谋略应用于律师工作,杨培国律师应是首位。
——《中国律师网》执行主编 刘耀堂
★ 律师的诉讼谋略和兵法里的战略战术运用的是同一个思维规律,二者都是解决对抗性问题。培国律师的《胜诉之道》以《孙子兵法》等我国古典兵法为源泉,研究律师诉讼的谋略,慧眼独具,自成一家,堪为律师同行运筹帷幄决胜法庭借鉴。
——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主任 宋振江律师
★ 律师不仅是法庭的辩士,还应是法庭外的谋士。疑难复杂案件的妥善解决,必定是娴熟的法律运用与高超的谋略相互结合的结果,甚至在很多案件的解决过程中,谋略所起的作用远大于法律本身。杨培国律师多年研习中国古典兵法,对谋略的运用独具匠心,《胜诉之道》这本新著对于谋略运用于法律纠纷的解决作了生动而具体的阐述,值得律师同行、诉讼当事人以及对谋略感兴趣的读者评阅。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主任 谢会生律师
★ 培国律师把律师谋略和我国古典兵法谋略进行有机结合,创造出了“律师兵法”“三十六计”,并用具体案例进行阐释,独树一帜,意义非凡,值得我们律师同行学习。
——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陈会琪律师
★ 培国律师的《胜诉之道》延用了他一贯的原创思想。不管是访谈形式,还是他自我创造的律师“三十六计”,不仅让人耳目一新,而且更让人获得胜诉的律师智慧。
——江西弘道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光明律师
★ 本书作者是以古为今用我国古代兵法为律师兵法而著名的我们山东籍律师。我相信,作者本书如其创新性专著《律政赢谋36》一样,同样会成为我们律师同行争相借鉴我国古代兵法为律师兵法的独创性著作。
——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赵世玉律师
目录
目录
前言1
胜诉之道:访谈篇
第一章用《孙子兵法》的谋略赢得胜诉
——胜诉之道:杨培国律师诉讼策略访谈(之二)
一、杨培国律师分析的下策
二、杨培国律师分析的上策
附录孙子兵法与律师代理谋略
第二章用《三十六计》的计策构造胜诉的思维
——胜诉之道:杨培国律师诉讼策略访谈(之三)
一、瞒天过海,在巧妙掩饰下实现自己的胜诉
二、围魏救赵,抓住对方当事人的弱点集中攻击
附录把心眼用到正道上
——我国现代第一部律师兵法《律政赢谋36》
第三章“避实击虚”策略是再审案件之胜算
——胜诉之道:杨培国律师诉讼策略访谈(之四)
一、一处房产,两个官司,申请再审均获成功
二、即使登记4个月也是夫妻,再审让老太拥有新房产
第四章原告起诉应该掌握的“四项基本原则”
——胜诉之道:杨培国律师诉讼策略访谈(之五)
一、谁是原告,谁是被告,不能平“心”而论
二、案子不是随便在哪个法院都可以立案的
三、案件的诉讼请求不能乱要求
第五章被告应诉应该把握的“两个基本点”
——胜诉之道:杨培国律师诉讼策略访谈(之六)
第六章技巧多端的刑事案件的辩护方略
——胜诉之道:杨培国律师诉讼策略访谈(之七)
第七章刑事辩护的法定理由、酌定理由
——胜诉之道:杨培国律师诉讼策略访谈(之八)
第八章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切入思路
——胜诉之道:杨培国律师诉讼策略访谈(之九)
第九章律师智慧与官司的胜诉、败诉
——胜诉之道:杨培国律师诉讼策略访谈(之十)
胜诉之道:案例篇
一、胜诉之道:激将法
二、胜诉之道:将计就计
三、胜诉之道:缓兵之计
四、胜诉之道:哀兵之计
五、胜诉之道:权宜之计
六、胜诉之道:一箭双雕
七、胜诉之道:双管齐下
八、胜诉之道:顺水推舟
九、胜诉之道:网开一面
十、胜诉之道:引蛇出洞
十一、胜诉之道:请君入瓮
十二、胜诉之道:借鸡生蛋
十三、胜诉之道:杀鸡取卵
十四、胜诉之道:狐假虎威
十五、胜诉之道:死马活医
十六、胜诉之道:亡羊补牢
十七、胜诉之道:丢卒保车
十八、胜诉之道:移花接木
十九、胜诉之道:画饼充饥
二十、胜诉之道:虚张声势
二十一、胜诉之道:里应外合
二十二、胜诉之道:借题发挥
二十三、胜诉之道:未雨绸缪
二十四、胜诉之道:投鼠忌器
二十五、胜诉之道:先发制人
二十六、胜诉之道:无事生非
二十七、胜诉之道:萧规曹随
二十八、胜诉之道:见风使舵
二十九、胜诉之道:假戏真唱
三十、胜诉之道:按图索骥
三十一、胜诉之道:吹毛求疵
三十二、胜诉之道:攀龙附凤
三十三、胜诉之道:投石问路
三十四、胜诉之道:大智若愚
三十五、胜诉之道:灌盐术
三十六、胜诉之道:和为贵
特别说明
后记从《孙子兵法》到“律师兵法”
精彩书摘
序言
从传统文化中探求律师胜诉之道
《孙子兵法》、《三十六计》是中国古代兵法的集大成者,其价值远远超越了“奇技淫巧”的范畴,而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所蕴含的谋略智慧已经超出了军事领域,早已被广泛应用于政治领域、外交领域、市场竞争、企业管理、体育竞技、教育教学等社会的各个层面,而将《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中的智慧谋略应用于律师工作,杨培国律师应是第一人。
2006年,当时还在山东执业的杨培国律师根据自己代理案件、承办法律事务的实践经历,根据《孙子兵法》的谋略原则,结合我国古代兵法《三十六计》,出版了我国第一部“具有其创新价值与探索意义”的“将《三十六计》移挪于现代律师职场的律师图书”——《律政赢谋36》(见时任《中国律师》总编辑,现任《民主与法制》总编辑的刘桂明先生对《律政赢谋36》的书评“做律师需要谋略吗?”一文),在律师行业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教师出身、酷爱传统文学的杨培国律师于2009年又出版了《四大名著与律师赢谋》,将四大文学名著的许多思想运用于律师事务所管理之中,为律师行业探寻律师事务所人性化管理提供了全新的思路。贺卫方教授在该书的推荐语中写道,“(杨培国)对于四大文学名著的谙熟令人钦佩,更让我惊奇的是,他有着极为丰富的联想功夫,能够把看似不相关联的文学故事跟律师实践以及律师事务所管理中的问题联系起来,揭示了文学作品更为广阔的社会价值”。
2009年底,转所到北京执业的杨培国律师又出版了他的第三本著作《好律师的132条法则》,内容依然与传统文化有关。该书采用对话体小说的形式,选用煮酒论英雄的方式“煮”茶论律师,用文学化的语言娓娓道来,总结提炼了做“好律师”的种种法则。江平教授对该书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在序言中写道,“(该书)通过感性形式,表达理性思维,语言活泼,内涵厚重,既具有法律人的严谨性、逻辑性,又具有文化人的趣性、文学性,结合茶道,演绎律师之道,别出心裁,堪称创新”。
笔耕不辍的杨培国律师,自2013年开始又着手编著《中小企业上市之道——创业板与新三板实战指引》,结合自己长期对创业板和新三板的关注和研究,为企业上市提供法律指导。全国律协副会长、金融证券业务委员会主任、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在该书序言中称,“杨培国律师在我国民营企业国内创业板上市的非诉讼律师业务方面,已经达到了证券专业律师的层面和高度”“用文学性、趣味性、形象性的语言,向受众传达出了杨培国律师严谨性、逻辑性、法律性的民营企业国内创业板上市的法律规划、整体策划、上市运作的专业智慧”。
作为《中小企业上市之道——创业板与新三板实战指引》的姊妹篇,杨培国律师的这本《胜诉之道——律师诉讼策略与实战案例》,再次将目光聚焦在了传统文化上。本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民主与法制》杂志近年来刊发的题为“胜诉之道:杨培国律师诉讼策略访谈”的系列访谈,第二部分为杨培国律师运用兵法谋略对具体案例的分析。
杨培国律师认为,打官司如同打一场战争。战争的双方需要人员、物资、外交、情报、谋略、武器等诸多要素,而打官司的双方当事人也同样需要人员、物资、外交、情报、谋略、操纵对方的要害“武器”(证据)等必不可少的要素。因此,这就不仅需要律师在打官司之前具有准确预测官司胜败的“庙算”思维,还要有化腐朽为神奇、挽狂澜于既倒,甚至把案件起死回生的智慧。
对此,杨培国律师认为,作为一个优秀的律师,在代理诉讼时,不仅应该是当事人的法律保护人,更应该是为当事人赢得官司、实现权益保障而出谋划策的军师、将军和战士!在律师从事业务活动时,比较常用的谋略智慧有“庙算”、“知彼知己”的全面预测、掌握对方当事人诉讼心理、诉讼证据、诉讼背景的代理谋略;“以正合,以奇胜”的出奇制胜的代理谋略;“避实而击虚”的重点突破的代理谋略;“胜兵先胜而后求战”、“不打无把握之仗”的胜券在握的代理谋略;“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协调为上的代理谋略;“无所不用间”的调查取证代理谋略;“兵贵胜,不贵久”的省时节费的代理谋略,等等。
杨培国律师结合案例展示了他如何借鉴《孙子兵法》中的谋略智慧为自己的当事人打赢官司。其中,既有通过“激将法”化解邻里纠纷的案例,又有采取“引蛇出洞”的谋略利用债务人的债务人引诱债务人现身的案例,也有利用“和为贵”的方法化解41年房屋产权纠纷的案例,还有采用“投石问路”的方式摸清野蛮妻子离婚态度顺利打赢离婚诉讼的案例。
通过借鉴兵法谋略的智慧,为当事人打赢官司、争取合法利益的案例,在本书中不胜枚举。从这些案例中不难发现,杨培国律师在代理案件时并非单纯从法律的角度就事论事,而是将兵法中的很多谋略运用于诉讼过程,想尽一切办法,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这正体现了“功夫在诗外”的道理,律师工作本身就是一项综合性服务,很多时候解决问题的能力比熟悉法条本身更重要,这也是检验一个律师综合能力的重要标准。杨培国律师正是通过多年的执业历练,以及对传统文化的用心钻研,将传统文化中的智慧用于律师工作,一些具体谋略看似是“术”的运用,实则是大智慧,他在努力为当事人谋求胜诉之道。
此外,酷爱传统文化的杨培国律师,不仅对兵家文化研究颇深,而且对儒释道文化均有很深的研究,是一位传统文化底蕴很深的律师。与杨培国律师结识多年,我从他身上看到了知识分子所具有的悲天悯人的济世情怀和“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家国情怀。
来自孔孟之乡的杨培国律师,具有我国传统儒家文化“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文情怀。
2013年,杨培国律师和国内诸多国学学者设立“中华泰山老母文化网”,并在全国首次提出了属于我国传统文化范畴、属于我国道教文化范畴,并与妈祖文化并列的“泰山老母文化”的概念,并倡议设立“中华泰山老母文化节”,这是杨培国律师在2005年10月向全社会倡议设立 “中国律师节”之后的又一个具有重大建设性、重大社会意义的创举。
2014年初,杨培国律师筹建了为我国佛教组织、寺院、佛教信众(佛教居士)以及佛教居士的家庭、企业提供专门法律服务的北京善士律师事务所,并积极推动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设立了专门以我国佛教组织、寺院以及佛教界人士、佛教信徒包括佛教居士为法律援助对象的“善缘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杨培国律师知道,他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希望通过搭建这样一个平台,联合律师界的爱心人士,为我国佛教界提供专门的法律帮助,以此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践行佛教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宏愿。
大爱无疆。常怀慈悲之心的杨培国律师决心将善和爱传递下去。
培国律师是我的兄长,不论做人做事都是我学习的榜样。培国兄坚持让我作序,我自觉才疏学浅,满心惶惑,盛情难却,只好勉为其难,写下几句读后感。希望培国兄为律师行业贡献更多鸿篇大作,祝愿培国兄事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是为序。
刘耀堂2014年5月
前言/序言
前言
杨培国
律师漫话
——胜诉之道:杨培国律师诉讼策略访谈(之一)“做中国最好的诉讼律师!”是北京善士律师事务所杨培国律师的职业梦想。
做律师十几年,杨培国律师对律师职业感悟最深的就是打官司的胜败输赢、利害得失、是非恩怨给当事人带来的利益影响、情感影响、心理影响乃至终生难以忘却的心灵上的阴影。
向来,在我国民众中,流传着一种“屈死不告状”、“一辈子官司三辈子仇”的怕讼、厌讼的传统习俗心理。因此,许多遭遇权益纠葛、遭受利益侵犯的当事人,只有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才会选择诉讼的法律途径,去解决、处理、应对自己面临的权益纠纷,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另外,在我国法律界,也普遍流传着一种“司法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的说法。
因此,每当杨培国律师接受案件之后,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身利益得到最大的法律保护,获得最完善的法律保障,他都是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对症施药”,详细完备地研究、把握案件的性质、证据、可能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全国各地法院以往同种性质、同类情况的案例,然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案件的整体思路、法律策略、计划步骤。
这样,为了让自己承办的案件能够达到让当事人在法律层面、利益层面、社会影响层面均理想的效果,这些年来,杨培国律师除了深刻地钻研法律专业知识之外,还广泛地涉猎我国古代典籍,尤其是古代兵法的谋略智慧,更多地研发、考究一些为当事人打赢官司的诉讼策略、律师智慧。
对此,杨培国律师认为,打官司如同打一场战争。
战争的双方需要人员、物资、外交、情报、谋略、武器等诸多的条件要素,而打官司的双方当事人也同样需要人员、物资、外交、情报、谋略、操纵对方的要害“武器”(证据)等必不可少的条件要素。因此,这就不仅需要律师在打官司之前具有准确预测官司胜败的“庙算”思维,还要有化腐朽为神奇、挽危澜于既倒甚至将案件起死回生的出奇制胜的智慧。
对此,杨培国律师认为,作为一个优秀的律师,在代理诉讼时,不仅应该是当事人的法律保护人,更应该是为当事人赢得官司、实现权益保障而出谋划策的军师、将军和战士!
正因为杨培国律师有着对律师谋略智慧的独到认识,才创造出了十几年来其代理过几百件诉讼案件,不管是行政案件还是民商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申诉,很少有败诉的优异业绩。
不过,杨培国律师并没有因为这些年这么优异的律师执业成就而成名,正如《孙子兵法》中“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故其战胜不忒”的传世名言所言。但是,毋庸置疑,近年来杨培国律师的成名却还是与他承办的这些成功的诉讼案件有关。因为,杨培国律师就是依靠自己多年来承办这些成功案件的体会,并结合我国古代的传世兵法《三十六计》、《孙子兵法》等古代兵法和我国古代四大名著等,在国内律师界、法律界,用前所未有、别树一帜的独特视角,分别撰写出了《律政赢谋36》、《四大名著与律师赢谋》两部著作。对此,《中国律师》杂志的李华鹏记者在2009年6月对杨培国律师的访谈文章《杨培国:透过历史名著读律师——与〈四大名著与律师赢谋〉作者杨培国漫谈》中说道:“律师著书立说,早已不是稀罕事。……然而,近期仍然有一位律师因为写书成为了数家法律类网站、论坛的焦点人物。他就是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培国。”“如果你‘百度’或‘谷歌’这位律师的名字,你会发现,与其说是杨培国律师因为写书出了名,不如说是别具风格的写作方式和独一无二的写作视角与内容成就了杨培国。”
此外,探本求源,究其本质,杨培国律师之所以能取得今天骄人瞩目的业绩,与他骨子里流动着的我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中“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理念和“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社会责任,以及“位卑未敢忘忧国”的爱国情结息息相关。
笔者在对杨培国律师访谈的过程中,又得知了杨培国律师独特的人生经历和丰富的社会阅历,不由得让人对这位具有浓厚学者色彩、拥有鲜明文人情怀的律师产生一种好奇和敬佩。
最初,杨培国律师从山东省某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后分配到一处乡镇初级中学教学,基于对自己“不为良相、则为良医”的人生理想的追求,以及“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人生价值的抱负,怀着对“政法不分家”的政治、法律同样属于社会仁人志士“治国、平天下”的学问的粗浅认识,他开始了“独学而无友”的法律自学考试。这样,经过“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刻苦努力地学习,杨培国律师一举在1992年10月以所在地区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此后,杨培国律师调动至当地县城一边做教师一边做兼职律师。因为工作优异,当地报纸以《一个律师的追求》对杨培国律师进行了长篇报道,而且当地报纸破天荒为杨培国律师开设了《律师信箱》、《仙人掌》两个栏目,一时间在当地引起轰动;后来,杨培国律师辞去教师职务,到了所在地区的中心城市做专职律师;然后,杨培国律师又转所至山东省的省城济南执业,成为山东省乃至全国的知名律师;现在,杨培国律师又转所到首都北京执业,并且,杨培国律师在到北京执业后不久,就以北京市燕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的身份被邀请在“新形势下中国律师行业发展论坛”上演讲。
翻阅杨培国律师走过的人生页码,我们发现杨培国律师的奋斗历程无不验证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含义:
2005年10月,杨培国律师率先在国内提出设立中国律师节的倡议,成为国内第一个倡议设立中国律师节的人。
2005年,在全国首例“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公益诉讼中杨培国律师作为原告,被全国众多媒体称为“两元钱起诉人”。
2006年7月,杨培国律师在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专著《律政赢谋36》。时任《中国律师》杂志的总编辑刘桂明先生为此书撰写了精彩书评。
2006年,杨培国律师被邀请为首届山东律师论坛、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的演讲嘉宾。
2007年,杨培国律师被邀请为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的演讲嘉宾。
2008年,杨培国律师被邀请为山东律师论坛、全国婚姻法律师实务论坛演讲嘉宾。
2008年12月,杨培国律师被国家环保部中华环保联合会确定为全国环境维权志愿律师。
2009年,杨培国律师被邀请为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新形势下中国律师发展论坛”演讲嘉宾。
2009年6月,杨培国律师被《民主与法制》杂志推选为全国百名知名(著名)律师之一,并且成为2009年第11期《民主与法制》的封底人物。
2009年10月,杨培国律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刘桂明总编辑、贺卫方教授联袂作序的专著《四大名著与律师赢谋》。
2010年3月至今,《民主与法制》杂志连续刊登对杨培国的系列访谈《胜诉之道——杨培国律师诉讼谋略访谈》、《上市之道——杨培国律师谈国内创业板》的长篇采访。
2010年,杨培国入选2009年《中国律师年鉴》优秀律师人物。
2010年8月,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律界精英”栏目以《杨培国:我们需要一种律师文化》为题刊登了对杨培国的采访。
2011年,杨培国入选2010年《中国律师年鉴》优秀律师人物。
2011年,杨培国入选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国民商大律师》一书的中国民商大律师。
2011年10月,杨培国被律师邀请为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的演讲嘉宾。
2011年,杨培国在法律出版社出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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