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21
读库1201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两月一辑的《读库》系列丛书出版已近六年,以“有趣、有料、有种”的内容,精当的编排手段,厚重大气的装帧设计,扎实精致的印制质量,越来越受到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好评,发行量稳步攀升,并被誉为“最具含金量的Mook出版物”,屡年获得各大媒体的年度好书奖项。
主编:张立宪,出版人,曾策划《共和国教科书》《传家》《大话西游宝典》、《独立精神》等书,他策划主编的《读库》系列丛书成为近几年书业亮点,本人获选《南方人物周刊》年度魅力人物、《中国经营报》“中国思想力人物”。
故事 吴念真
不丹之路 王心阳
开会啦 寇延丁
心·桥 李清晨
白蛇严歌苓 蔡小容
画不完的《神曲》 蔡家园
“生下来就为揪住整座图书馆不放” 魏邦良
兽性大发 萨苏
凄怆因缘 王鹤
故事
吴念真
经过时间的沉淀都变成大事,变成愿意跟人家共享的事。
讲故事的人我为自己设定的角色,不是一个作家、艺术家,什么家都不是。
因为艺术家要有一种“格”在那边,或者是一种态度,或者创造一种新的视野。我觉得我达不到,我就甘心做一个读者好了。
写作也好,做什么事也好,我只是想做一个沟通者。很多人问,你为什么喜欢讲故事给人家听?因为我是一个非常怕无聊、沉闷、做作的场合的人。我讲很多故事给朋友听,他们再转述给别人,但是你知道转述要有能力再加上一点即兴,所以有些朋友转述到一半,会三更半夜打电话,问我故事的下面是什么。我必须把故事回溯回去,然后他再去娱乐别人。有一次我们去打球,球场上到处禁烟,到了一个角落,朋友说这边可以抽。我说不行。他说真的可以,那边一个石碑,那么大字写着“每天一包”啊。我想,好吧,就点了一根烟。一个小姐过来说,先生对不起,这边不可以抽烟。我说那不是写“每天一包”吗?她说,不是,那是“海天一色”。这么简单的笑话,我讲给别人听,他们竟然可以忘记,还打电话来问,那天你去打球,看到
一个碑上面写的是什么?
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们村庄是矿区,所以报纸通常是下午两三点钟才拿得到,那些不识字的老伯伯就想找人给他们讲报纸上写了什么,但是矿工下班是四点钟,要一两个小时后才回来。我爸爸就说,你既然认识字,就念报纸给伯伯们听。然后还对外宣布说,明天报纸来了就让他念。这就完蛋了,对你们来说也许是很简单的事,因为你们念出来跟你们的生活语言是完全一样的。我不是,报纸是国语的,但我要转换成台语念出来。那些老伯伯认为我会,因为我爸爸说我会,所以要是念不好,他们会打我的。可念出来真的很困难,那种痛苦的经历我现在还记得。你必须先做功课,把报纸上的看懂了,然后再组织成一个故事,用台语讲给他们听。在讲的过程中要加附注。
那时候台北发生了一件分尸案,一个老伯把太太干掉,切成五块丢到柳工渠。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讲这个很可怕,但是他们听得津津有味——酷爱血腥永远是人类。
长大一点儿,我就要帮邻居写信。写信有个好处,你知道所有人的秘密。如果写平常一点的信,他们就会拿张信纸直接到我家;如果是写私密一点的信,他们就会说,来来到我家来。你就会介入许多家庭事务,比如说年长的妈妈写信给远方的儿子说媳妇不孝,媳妇会叫我写信跟丈夫说婆婆常常虐待她。这很复杂。女性常常喜欢探询机密。我妈妈常跟我说,他们叫你写什么?我说不行,教我写信的伯伯说所有的信都是别人的秘密,不能讲,宁死不屈。所以我很年轻的时候就介入转述的技巧,很年轻的时候就介入那种生活中的人跟人的矛盾,我觉得自己其实蛮早熟的。
我小学四五年级时,台湾有份国语日报专门给儿童看的,我就觉得那些作文好幼稚,写得好无聊,什么老师给他一块饼干就可以开心两三天、很难忘。乱七八糟。到老了,觉得很多故事可以跟别人分享,就很愿意拿出来,当然某些部分是自己的,有些部分是别人的,有些部分是从平常生活中听见的。
现在台湾很多年轻人都躲避当兵,我们那个年代没得躲避,很不幸我当三年兵,有两年是在金门。我觉得那个地方让我成长很多,为什么?你平常在社会中相处,比如你念大学,相处的都是同科系,大家都是一个层次的,考试成绩差不多,进同样学校的人。当兵不一样,你会遇见各种乱七八糟的人,南部人、中部人、北部人,家里行业不一样,有道士、有开赌场的、有开私娼馆的。有些人是一辈子不爱跟别人沟通的,我是跟谁都可以乱讲话,他们都愿意把很多故事告诉我。
那个过程我觉得收获最大的是跟老兵接触。老兵其实他们自成一个体系,不太跟台湾兵接触的。那些人有时候心情不好,因为离开大陆很久了,要娶太太,不晓得前途在哪里。我的工作是老发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给他们,什么维他命丸啊,他们都不吃。我说这是维他命丸,他们说不是,是“国防部”叫我们不能有性欲的药。他们就拆开把维他命丸泡在水里面去浇花。我后来跟所有人变成蛮好的朋友。
一旦熟悉了,即便再凶的人都会跟你讲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你才会知道他们是莫名其妙被抓兵抓来的,有一天在耕田,耕到一半就被抓走了,来不及跟太太说再见。有一个很粗鲁的士官长跟我讲,你知道我最后一眼看见什么吗?他说他回头的时候,看他太太抱着小孩,小孩的脚上穿着的是绣着老虎头的鞋。我觉得那简直是一幅电影画面,可是这样的描述、这样的画面,竟然从一个粗鲁得要死的士官长嘴巴里面出来,听得我眼泪真的快要流出来了。
老莫是其中一个异类,他不愿意升官,他是无线电台长,床底下有很多金庸的小说、三十年代的小说。那些当时在台湾全部是禁书。所谓禁书的标准很简单,没有跟着国民政府到台湾的作家的作品都是禁书,沈从文、钱锺书、老舍、茅盾、巴金,通通都禁。老莫永远相信一件事,就是要精忠报国。他有一次去支援人家演习的过程中,车子坏了,就打电话回来,师长把他骂一顿,说你车子开出去前没检查好,你任务失败。他竟然跑去卧轨,被火车轧死了。那时候全连都在放假,我跟营长去现场。那是清晨三四点钟,说检察官九点钟会来,营长跟我说他要去睡觉,不然回途会撞车。他跟我说,你看着不要让狗把肉捡走了。我就站在那边看,看到那些尸块在变色,奇奇怪怪的东西,整个身体被撕裂成乱七八糟。两百米内都是尸块、鞋子、衣服。到九点钟他没来,十点钟也没来。整个肉都变成紫色,到十一点,那个检察官来了。他妈的他只远远看一眼说:收起来。叫一个老先生把尸体收起来。那个老先生跟我讲,你要好好帮我看,我眼睛不好,不要漏掉了。在这边很可怜,不要让他尸体不全。我就帮他拣,拣到最后检察官来了,他竟然叫我打开来看看,我就打开给他看。回到军营的第一件事是他们说有尿臭,我就洗澡换衣服,洗完他们说尿臭。晚餐吃茄子炒葱,你知道军队是大量的茄子炒在一起,黑色的,紫色的,白色的葱像筋肉,我就都吐出来了。后来我就生病,病了两三天。后来营长知道我生病,就把我叫出去,集合全连,我真的很虚弱。我以为副营长要骂我,没有,他骂老莫,说这个孩子帮你怎样、帮你怎样,你有种来找我。然后他找了老莫的一只梳子,说你带着它睡觉,他会保护你的。我所有奇怪的症状就慢慢好了。后来这个事情过去了,有一天我要写剧本的时候,就写了一个《老莫的第二个春天》,觉得他很可怜,所以剧本里面就让他娶了一个老婆。他有一个很艰辛的适应过程,但还是在台湾留下来了。我是在弥补一点点对这个人一生的遗憾。当兵,有些人从一个角度认为是浪费生命,浪费时间。但我觉得在当兵三年中,我自己得到蛮多的。不管是人性,还是自己后来的阅历,我觉得我读了好多本书、几百本书。你好像经历过社会大学,这都是书没办法告诉你的。
有一天,我去坐计程车。台北市大概七成以上的人认得我,所以我在台北很守规矩,走路一定靠右边,不会一边走一边抽烟。那个计程车司机在听古典音乐,那音乐恰好是我当时唯一能接受、唯一喜欢的肖邦。我很高兴。他从后视镜看到我。我说那是肖邦啊。他说对啊。他很含蓄地说,导演你好,我常常想,如果哪一天碰见你,我一定要讲个故事给你听。我说好啊,你讲啊。他说,你就当成我自言自语好了。
他讲故事的技巧不是很好,就是说他大学时有个非常好的女朋友,全班都以为他们会结婚。他大学毕业后去当兵,他女朋友在外商公司做事,做得非常好。他退伍之后,女朋友说不如我们一起开一个小公司,因为她在外商公司工作过程中认识很多客户,也有很多经验。两个人就开始做。这个男人是本省人,女朋友是湖南人,她妈妈很会做饭,女朋友常带他回去,她妈妈会煮很好吃的饭给他吃。
后来生意越做越大,从两个人做到十几个人。他一个客户的女儿和他一起出差去马来西亚,两人就上床了。客户知道后,一定要他负责。他那时候也知道这个客户是蛮大的客户,跟他女儿结婚也不错,找到一个好的太太可以少奋斗十年。本来他和女朋友的计划是做到四十岁,公司上市,他们就退休环游世界。可是梦还没有完成,他们就分手了。他女朋友很好说话,这样再讲什么都没有意义了。唯一抗议的是她妈妈,她妈妈有一天中午拿着饭菜到办公室,一进来顿时鸦雀无声。他很害怕,就站起来。她妈妈只是打他嘴巴,说,坏孩子,我不煮饭给你吃了。就一直哭着走了。他说那是他人生中最痛苦的事。
其实他跟妻子在一起也并不快乐,总有一种内疚和罪恶感,最后也就离婚了。最后很颓废,生意乱七八糟,欠了一屁股债。台北做生意失败的人常常去开计程车,因为还是自己当老板。可是不好的是常常遇见以前的客户,还会打招呼,下车后会多给钱,他就会觉得很尴尬。后来他在机场排队,遇见的正是当年的女朋友,很商业精英的打扮。他的第一反应是把后面的牌子拿掉,因为上面有他的名字。他女朋友上来,直接说要去台北市中心的私人医院。他就低着
头,不想让她认出来。那个女的没有跟他讲话,就开始打电话。第一个电话打回家,在外国,叫她女儿不要因为妈妈不在家就不上芭蕾舞课。叫她儿子记得吃维他命丸,游泳课要上。再打一个电话是给澳洲的公司,说已经到台北了,交代要做什么事。然后打给她在伦敦的先
生,说要买什么东西。最后打一个电话给他们共同认识的一个同事,说我回来了妈妈生病要开刀,我特地回来陪她,不久就要回去,想看看你们,你们一定要带着小孩子来。然后就到了,下车。他想,还好,一路都没有认出他来。结果那个女的突然转回来,把窗户摇开。
她说:我已经跟你讲过了我自己十几年来的人生变化,你连Hello都不想跟我说一声吗?讲完就走了。车子已经开到我公司,他还没讲完一半。我就说没关系,你讲完我再走。听完只是觉得人生惨烈,可是后来想起突然感觉很强烈,非常深沉。有一天晚上写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很难受。
故乡
故乡是什么?台北不是我的家,不是我故乡。我在那里待了四十年,但感情没办法进去,都是一个异乡,只是工作的地方,不是真正的故乡。
我出生在一个矿区,是煤矿、金矿的矿区,金矿没有的时候,我爸爸就开始挖煤矿。你知道矿区就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业,在早期整个社会福利制度还没有很好的时候,矿区是一个充满灾难的地方,我常常觉得我们那个矿区是制造孤儿跟制造寡妇的。早上一个叔叔,偷偷在店里买几块糖果给你的,还没结婚的,摸摸你脑袋去上班的,下午是尸体抬出来——矿村嘛。我很怕故乡的冬天,很多雾,冷冷地坐在学校上课,一听到矿务所敲紧急钟,当当当,当当当,然后开始广播几号矿出事,假设你爸爸刚好也是在那个坑,我在教室里面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心里拼命祈祷,不要是我爸爸,不要是我爸爸。可能外面还在叫,我们还是默默地在上课,老师也会故意把窗户关起来,怕受影响。等一下就有一个老太太,很会办丧事的一个老太太,那感觉就像一个死神,她喜欢穿黑衣服,头发就绑在后面,从雾里面穿过来,从远远的地方走过来,我就祈祷,不要叫我。然后她叫某个小孩的名字,说“阿中,来接你爸爸回家”——就看到一个小朋友收书包,开始哭,出去,全场安静——那样的画面永生难忘。
那你当然会觉得不是我,有一种庆幸,可是你下课马上就会往坑口跑,所有人已经开始受不了了,你可以想象那种场面吗?小孩子跪在前面开始烧纸钱,一堆人哭,大家讨论怎么弄后事,有时候是一个,有时候是很多个,你在哭的不是因为他父亲的过世或是人的死亡,我哭的是再过几天这个同学就不会再跟我们一起上课了,因为他可能就要去投靠亲戚,甚至去城市里面当童工。
那样一个矿区,它有一个好处就是,因为每个人都知道这个行业危险,每个人都知道明天不知道在哪里,所以人跟人学会一件事情叫互助。村子里如果刮台风,屋子被掀掉,第一个修的肯定是寡妇家,大家都去帮忙。因为家里没有男人。虽然那里的生活很辛苦,但会珍惜人跟人之间的情感。我年轻的时候看过一本书,克鲁泡特金的《互助论》,每次看到都很感动,觉得我们那个村庄基本上就是一个很穷但是非常完美社会的缩影。在那个村庄,基本上没有谁是李先生、王先生,不是阿伯,就是叔叔、阿公,女生不是阿姨,就是姑姑、就是阿嬷。
小孩子端一碗饭,就可以全村吃遍,但是同样你只要做错一件事,就会被打三次。我有一天只是在路上转弯处小便,伯伯过来,看到就一推我,说:“啊你怎么在路上小便,女生如果下班看到多难看!”我那时候只是小学二三年级而已,就被打了一次。然后事隔半年之后,有一天那个阿伯跟我爸爸在树下聊天,看我走过去忽然间想起来了,说这个小孩有一次在路边小便,我打过他一次。我爸爸就说,过来。然后啪啪啪,又一次。事隔一年之后,一次他太太去洗衣服,碰到我妈妈,她突然间又想到了:“我听我先生说,有一天那个谁啊就在路边小便,我先生有打过他。”回来我妈妈二话不说,竹子一拿就是啪啪啪打。
那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你的丧事,大家是真心的悲伤着;你的喜事,大家是真心的替你开心。年轻的时候,人跟人之间是这样一种情感,就会期待走到哪里都遇见这样的人,希望你所处的社会就是这样的社会。可在城市工作,发觉不是,在台北,人跟人对面不认识,楼上楼下不认识。那种防备、不信任,很诡异,我无法理解这样的社会。我觉得这个城市我没办法有感情。
但是故乡的那种感情是无法取代的。1975年,我们那个村子被取消,现在回去时荒草漫漫,但是村落的人都还互相联络,婚丧喜庆都还参加,你要是三次不参加,人家会说啊他看不起我们了。所以你再辛苦再忙都要去,去帮一点小忙。以前村子里有丧事都会自动编组,年轻的人会看棺木,老人家去山上找墓地,会写字的人去写悼词。像我这样的人什么都不能做,就去捧菜,旁边有个号,三十一、三十二,就是说我负责给第三十一桌和三十二桌端菜。现在慢慢老了,我开始做证婚人。
这个村子毁灭三十六年了,我父亲去世是1989年,他是矿工,矽肺,五十几岁生病,六十几岁受不了自杀。那一天我弟弟先回去照顾妈妈,我在那边处理后事应付警察,因为是非自然死亡。我回到村里差不多晚上十点多,狂风暴雨,我弟弟回去时差不多七点多,已经通知了各地的叔叔伯伯。我晚上十点钟送爸爸遗体进门的时候,所有叔叔伯伯已经在那边跪下来,来自各地。原来全村遗留下来的自然建制都规定好了,大家各行其事。
第二天治丧的时候,我弟弟说爸爸曾在夜里讲,他的丧事即便是半夜通知他的朋友,他也很自信他的朋友都会来。我爸爸还交代扛棺木这件事,叔叔伯伯都老了,都有矽肺,所以我们要雇人来扛。我有个叔叔就说,这种事情你不要烦了。
出殡那天也是大台风——我爸爸很喜欢风雨。叔叔伯伯很早就来了,每个人自己拿草鞋来穿,意思是要扛棺木上山。我们不能讲什么。每个人都安安静静抽烟,穿草鞋,草鞋上套着白布。从我家到平路路面有二十级台阶,我是长子,要捧牌位在前面走。我在那边大哭,我哭不是因为我爸爸,因为我爸爸最后一个月,该哭的我都哭了,我是看到十几个叔叔伯伯,六十几岁,都是矽肺,皮肤苍白,腿瘦瘦的,使劲抬上去,肌肉收缩,我就看到十几双腿在抖,心里想我这一辈子如果有这样的朋友,即便是什么都没有做,也很自豪。我对上一辈那种情谊、人跟人的真情很珍惜,所以在城市里会受不了,觉得这群人是寡情之物。经过最重、最浓密的情感之后,你再去一个地方,会没有办法把它当作你的故乡,你的乐土。
……
看图片就行了,其他也没啥可以说的!啦啦啦!
评分读库
评分感觉一般,格调低沉。
评分选取的小说还不错,很喜欢阅读,很好
评分相对黑板来说我公司设计的白板完全克服了传统黑板反光的问题以及书写时的粉笔灰对身体的危害。
评分内容不是很喜欢。总有一股子中年气味,避而不谈,只管风月的感觉。
评分并出版有个人作品《记忆碎片》(又名《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其06年凭一己之力推出的《读库》系列被誉为近年来“MOOK出版潮流中最具含金量的一本杂志书”,成为很多精英知识分子和爱书族们收藏的“私房书”。《读书》、《读库》、《读品》(读书界称为“三读”)已成为人文知识分子阅读的风向和标杆。两个月出版一期的《读库》实际上只有一个人在操作,从约稿到编务,大大小小的杂事,都是他一个人完成的。
评分一个碑上面写的是什么?
评分一次性买了3000多块钱的,评价好久没评完!不过,物超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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