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确立了“国家所有、分级代表”,“三分开”、“两个不行使”和“三统一、三结合”等一系列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原则。2003年3月,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次在政府机构设置上实现了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所有者职能的分离,组建了代表国有资产出资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专门机构。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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