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桑(1804—1864),美国19世纪后期浪漫主义文学的重要作家。他的代表作《红字》一经问世,便引起了巨大轰动,在时隔一个半世纪后的今日仍是不朽的经典名著。小说以深邃的主题,象征、隐喻等艺术手法的运用而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其中象征手法影响了《白鲸》的作者麦尔维尔、法国的波德莱尔以及现代派文学的象征主义。此外,霍桑对美国文学史上一批卓有成就的作家诸如海明威、菲兹杰拉德、福克纳等都产生过影响。
小说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以当时严酷的清教视为罪不可赦的一桩“通奸罪”为核心展开情节,细致入微地刻画了与这桩“罪行”有关的四个人物的神精世界。胸口上别着鲜红A字(Adultery——“通奸”一词的首字母)的赫斯特·普林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获得自新,那个耻辱的字母竟逐渐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标志。迪梅斯戴尔牧师则长期遭受信仰和良心的折磨,终于从狂热的宗教活动家成为一个有血有肉、敢于担当的男子汉。赫斯特的丈夫奇林沃思本是个皓首穷经的学者,却在复仇心理的驱动下完全丧失了人生。而“通奸”生出来的小波儿则活像个野性未驯的异教精灵。小说以人道主义的悲悯情杯,层层深入地探究了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全书以监狱和蔷薇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大三,那阵子我选了一门美国文学,我的教授是一个Middle age的女人,留过洋,带过许多博士,喜欢穿绸缎真丝。从她神采飞扬的作品评析中我大致听出了她对这部作品的喜爱。但当时我对它并不留意,看完那几页英文选段也作罢了。不过我记得它的的名字《红字》和...
评分 评分 评分后悔买错这本!本书翻译:“受难者对他眼前的折磨所带给他的伤害深度,压根儿并不知晓,主要是事后的阵痛难以忍受。”在别处见过的翻译:“遭受苦难的人在承受痛楚时并不能觉察到其剧烈的程度,反倒是过后延绵的折磨最能使其撕心裂肺。”
评分 评分##目前为止最难读的名著……其实目前这个阶段不太喜欢那种说教意味很明显的书,正面形象杠杠的,反面形象又极尽龌龊,所以现在不怎么喜欢看《简爱》了。这本也是。而且书没啥情节,里面老是插一些作者对那个时代的感受和批判弄得我老跳戏,还是自己太浮躁呢,总之老看不下去。拼老命终于看完了很不喜欢这作者,写东西太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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