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1-15
【XH】 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動態管理機製研究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基本信息
書名: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動態管理機製研究
定價:58.00元
作者:硃恪鈞 等
齣版社:西南財經大學齣版社
齣版日期:2018-01-01
ISBN:9787550429017
字數:
頁碼:118
版次:1
裝幀:平裝
開本:16開
商品重量:0.4kg
編輯推薦
內容提要
《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動態管理機製研究》在實際調研成都市、雅安市、內江市和自貢市等一些區縣開展社會矛盾糾紛調解管理工作的基礎上,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社會“安全閥”理論、統計學原理、心理學和行為學原理等一係列相關理論,按照立足履行司法行政職能,發揚傳統、創新管理,定性定量、動態管理,簡便易行、突齣實效等原則,對社會矛盾糾紛進行瞭分類、分級和定性、定量及緊急度研究,提齣瞭一係列區域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機製、動態管理工作機製和動態管理的標準化運行流程等。
目錄
緒論
一、課題研究的現實背景和目的
二、課題研究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
三、研究的基本方法
四、課題研究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章 社會矛盾糾紛與人民調解
一、社會矛盾糾紛及分類分級評估
二、人民調解及其特點、作用
三、人民調解與其他矛盾糾紛解決方式之間的關係
第二章 社會矛盾糾紛分類評估
一、社會矛盾糾紛的理論分析
二、社會矛盾糾紛的現實分析
三、矛盾糾紛分類
第三章 社會矛盾糾紛分級評估
一、單個矛盾糾紛分級的依據和思路
二、單個矛盾糾紛分級的特點
三、單個矛盾糾紛分級評估體係構建
第四章 社會矛盾糾紛“緊急度”評估
一、社會矛盾糾紛的“緊急度”分析
二、影響矛盾糾紛緊急度的因素
三、矛盾糾紛“緊急度”動態評級指標體係
第五章 社會矛盾糾紛調解
一、社會矛盾糾紛及調解的區域性
二、構建區域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機製
第六章 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動態管理
一、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動態管理與應遵循的原則
二、動態管理的工作主體及管理戰略
三、動態管理的工作機製
四、動態管理的標準化運行流程
附錶
結語
參考文獻
作者介紹
文摘
《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動態管理機製研究》:
二、影響矛盾糾紛緊急度的因素社會矛盾糾紛的發生、發展及變化受到時間、地點、人物、情節、原因以及公共政策等多種社會主客觀因素的影響,這些因素會導緻矛盾糾紛呈現齣不同的緊急程度。
(一)矛盾糾紛的公共性程度
從現實生活來看,一般而言,公共性越大的社會矛盾糾紛,其社會影響也就越大。也就是說,如果該矛盾糾紛對整個社會的價值體係觸動或衝擊較大,那麼它的社會影響就越大,受到公眾關注的程度也就越高,當然其緊急度也越高。因為,社會矛盾糾紛對整個社會價值構成衝擊和威脅,處於這一區域中的每個社會成員和管理者都不能把自己置身於其外;相反,必須重視和高度關注這一區域的矛盾糾紛,並盡快采取有效對策解決問題,以免自己和社區受到衝擊和威脅。
具體來說,主要有兩方麵因素影響社會矛盾糾紛的公共性:社會矛盾糾紛的關聯性和不可選擇性。其中,關聯性就是指社會矛盾糾紛發生後直接或間接影響其他社會公眾的範圍,社會矛盾糾紛的發生往往難以排除與其他社會公眾的關聯。社會矛盾糾紛發生後,雖然受到關聯的個體很多,但若個體能夠低成本地脫離該社會矛盾糾紛的影響,則降低瞭其公共性程度;若公眾難以或無法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避免,則增加瞭其影響的公共性。如傳染病的爆發,公眾若難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將帶來很大的受感染損失。
(二)財産和人員生命損失大小
在同一類型的社會矛盾糾紛中,造成相關方利益損失越大,其社會影響也越大。而且,影響大的矛盾糾紛往往具有較大的危害性,當然其緊急度就越高。一般來說,社會矛盾糾紛的危害性分為財産損失和人員傷亡。財産損失可通過貨幣進行補償,短期內也許能夠消除。但人員傷亡所帶來情感、心理損失難以用貨幣錶示,影響更為嚴重。一方麵,人員傷亡越多,直接受到影響的人群也就越多;另一方麵,生存是每個個體的本能,凡是與生存相關的問題都會引起公眾的關注。社會矛盾糾紛往往突然發生、沒有規律、模糊性極高、演變迅速,並且對社會的價值體係構成嚴重威脅,這種嚴重威脅往往涉及個體的自身安全。如重大的災難事件,往往都與生死密切相關,因而其緊急程度也就較高。
一般而言,個體受本性和本能驅使,對社會矛盾糾紛會産生應激反應,並産生相應的心理和行為的改變。因此,完全可以以某種矛盾糾紛威脅到個體的人身安全t和財産利益的嚴重程度來評估和判定其緊急度。
(三)矛盾糾紛持續的時間周期
社會矛盾糾紛一般都有的持續時間周期,持續的時間越長,往往産生的影響、衝擊或危害就可能越大,這可從危機的擴散模型中得到這一結論。在矛盾糾紛的持續時間過程中,每天事態都可能發生變化,都有公眾關注的信息齣現,這些新的糾葛或衝突信息經過當事人或媒介的傳遞,會刺激公眾不斷加深對該事件的認識,造成的影響和對正常社會秩序的衝擊也就越大。因此,需要應對和調處的時限就越緊急。
(四)公眾的矛盾糾紛處置能力
除瞭社會矛盾糾紛本身的特性決定和影響著其緊急度外,公眾的矛盾糾紛應對處置能力也影響著緊急度的高低。因為,公眾應對處置矛盾糾紛的能力直接關係到公眾對矛盾糾紛造成衝擊和威脅的感知程度。能力越高,錶明公眾對自身和他人利益的保護能力就越強,若發生矛盾糾紛及衝突後公眾能夠及時有效地應對處置,矛盾糾紛的緊急度就不高;若能力不足,則會發生個人慌亂乃至較大的社會恐慌,加劇事態的社會影響,矛盾糾紛的緊急度就高。
應該進一步看到,公眾對某個社會矛盾糾紛事件的應對能力既受到經驗、信息的獲取程度、防範處置知識、區域文化、個體特徵等因素的製約,也受到對社會矛盾糾紛信息公開化的影響。如果通過有效的信息公開機製,把社會矛盾糾紛的真實情況和的應對調處工作信息及時持續地嚮公眾反應,讓公眾及時掌握新的相關信息,就可以有效指導公眾的反應行為,避免不良影響的擴散,從而通過提高公眾應對矛盾糾紛事件影響的能力,來降低社會矛盾糾紛的緊急度及社會影響。
三、矛盾糾紛“緊急度”動態評級指標體係
建立社會矛盾糾紛“緊急度”動態評級體係依賴於恰當的指標選取,如果指標的選取和確定齣現偏差,便很難有效地發揮評估體係的作用。
……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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