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英法财产之Estate—以财产和财产权的分割为视角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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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 钰博(北京)图书专营店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1874122
商品编码:28160279146
丛书名: 英法财产法之Estate
出版时间:2015-02-01

具体描述

基本信息:

书号:7511874122   

条码:9787511874122  

图书名称:英美财产法之ESTATE研究:以财产和财产权的分割为视角  

定价:35

作者:赵萃萃  

版别:法律  

出版日期:2015-02-01  

质量:230g 


 

目录:

 

自序001
导论00

一、选题背景00

二、研究状况和文献综述00

三、本书研究范围、方法及重要价值00

第一章Estate与英美财产法0

第一节英美财产法之“财产(权)”0

一、财产(权)之客体——“物”0

二、财产(权)之实质——隐喻的“权利束”0

三、财产(权)之形式——内隐的“类型法定”0

第二节英美财产法之特有“语言体系”0

一、与“所有”有关的基本概念:Ownership、Estate和Title0

二、与“占有”有关的基本概念:Seisin、Possession和Occupation0

第三节Estate在英美财产法上的重要地位0

一、Estate概念在英美财产法上的“无处不在”0

二、Estate理念在英美财产法上的“一以贯之”0

三、Estate体系在英美财产法上的“衔古续今”0

 

第二章Estate之历史解读0

第一节Estate的制度依托——保有制(Tenure)0

一、Tenure产生的历史背景——土地分封制0

二、Tenure的内涵及类型0

三、Tenure中特有的法律思维和技术0

第二节Estate体系之形成与发展0

一、Tenure—Estate:封建所有向自主所有的转变0

二、Estate体系之发展过程0

第三章Estate之基本界定与特有理念0

第一节Estate的基本界定0

一、Estate概念的现代内涵与应用语境0

二、Estate在财产权益体系中的定位0

第二节Estate的特有理念0

一、“抽象实体”理念0

二、第四维的时间分割0

三、权利“物”化0

四、平等的权益设置0

第四章普通法Estate之权益形态0

第一节Estate之权益体系0

一、Estate权益体系之基本构成0

二、Estate权益形态之多重类别0

第二节Present Estate与Future Interest——横向:时间维度的权益切分0

一、当前权益(Present Estate)0

二、未来权益(Future Interest)0

第三节共有权益(Concurrent Interest)——纵向:同一时间点多主体共有

一、共有权益的传统形态

二、共有权益的现代形态

 

第五章衡平法Estate——Estate与Trust的珠联璧合

第一节现代信托(Trust)的前身——用益(Use)

一、Use的产生

二、Use的死而“复生”——Trust

三、Use和Trust的私法内涵

第二节现代Trust的权益构造

一、Trust的含义及基本要素

二、Trust的权益切分模式

第六章Estate之当代反思

第一节Estate的利弊分析

一、Estate之利——抽象性与灵活性

二、Estate之弊——隐秘的复杂性和沉重的历史性

第二节Estate的立法改革

一、英国1925年财产法改革

二、美国的立法努力

第三节Estate的学理反思

一、Estate概念——保留抑或摒弃

二、Realty与Personalty的统一规制

三、类型法定原则的争论

四、普通法与衡平法的消融

 

余论:Estate对完善我国财产法律制度的启示

一、所有权的新解

二、财产观念的重构

三、财产权益形态的多元化

四、信托的深度借鉴

 

附图一览表
参考文献

一、中文资料

二、外文资料

 

内容简介:

 

本书在系统介绍抗辩权的形成及其在各国的发展历史的基础上,对抗辩权的若干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进而通过对抗辩权的效力规则、行使规则、放弃规则的深入研究,对于抗辩权诉讼外主张与诉讼中主张的关系和效力、附抗辩权债权的抵销、抗辩权抛弃的方式和后果等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讨论,对于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指引,展现了一个系统、完整的抗辩权制度,为理论界进一步研究抗辩权问题提供了必要的基础,为实务界适用抗辩权制度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同时为我国抗辩权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可行性方案。

 

 


英法财产法:从财产及其权利的分割视角解析 引言 财产,作为个人和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其权利的归属、分割与流转,历来是法学研究的核心议题。在不同法系下,对财产的理解、界定以及围绕财产权利的制度安排,呈现出多元化的面貌。本书将聚焦于英法两大传统法系,深入剖析其在财产及其权利分割问题上的独特视角与制度建构。不同于其他法律领域,财产法的探讨往往需要细致入微的观察,关注历史渊源、实践运作以及理论的演进。因此,本导读将力求客观呈现英法财产法的精髓,避免过度简化或概念混淆,引导读者进行深入的独立思考。 第一章 财产法的基本概念与历史溯源 在深入探讨英法财产法的具体内容之前,理解其基础概念与历史脉络至关重要。 财产的界定与分类: 大陆法系的“物”与英美法系的“财产”(Property): 大陆法系通常以“物”(res)的概念作为财产的核心,强调其有形性与物理属性。而英美法系则将“财产”(property)理解为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有形物,更重要的是一系列关于这些有形物所享有的“权利”(rights)。这种权利的集合,例如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才是英美法系财产法的真正关注点。 动产与不动产: 这是财产最基础的分类。不动产(realty/immovable property)通常指土地及其附着物,具有固定性、地域性。动产(personalty/movable property)则指除不动产以外的一切有形物品,具有可移动性。这种区分在英法财产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影响着权利的取得、转移、公示以及诉讼程序。 法定财产与衡平法财产: 在英美法系,特别是英国,财产法的发展经历了一个重要的演变过程,即普通法(Common Law)与衡平法(Equity)的并行发展。普通法侧重于有形财产的直接权利,而衡平法则提供了更为灵活和公正的救济途径,催生了信托(Trust)等独特的财产安排,显著扩展了财产权利的内涵与实现方式。 历史溯源与制度演变: 罗马法的影响: 罗马法作为大陆法系的源头,其关于所有权、占有、物权担保等概念,对近代欧洲大陆法系的财产法构建产生了深远影响。例如,所有权(dominium)的绝对性和排他性,在很大程度上被后来的法典所继承。 封建制度下的财产继承与流转: 在中世纪的欧洲,土地是主要的财富形式,封建制度深刻影响了财产的继承、分割与流转。限制性的继承制度(如长子继承制)以及复杂的封建权利义务关系,塑造了早期财产法的某些特征。 近代私有制的兴起与法律的现代化: 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对财产的私有权和自由流转的需求日益增长。这促使各国进行财产法的改革,例如制定《民法典》将财产法进行系统化、条理化,强调权利的自由行使和交易的便利性。 第二章 英格兰财产法的核心制度分析 英格兰财产法以其独特的历史发展和精细的权利划分而著称。 普通法下的财产权利: 占有(Possession)与所有权(Ownership): 在普通法早期,占有(possession)比所有权(ownership)更为重要。对不动产的占有,是获得法律保护和权利的基础。各种占有之诉(possessory actions)证明了这一点。 自由保有权(Freehold Estate): 这是最接近现代所有权的概念,指对土地享有永久性或无限期占有的权利。其中,无限期保有权(fee simple absolute)是最完整的自由保有权,几乎等同于现代意义上的所有权。 租赁保有权(Leasehold Estate): 指基于合同,在一定期间内享有对土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租赁保有权与自由保有权不同,它是一种期间权,到期后权利归还给自由保有权人。 物权(Interest in Land): 除自由保有权和租赁保有权外,普通法还发展了各种限制性的物权,例如地役权(easement)、地租权(rentcharge)等,这些权利对土地的享有和使用施加了限制。 衡平法对财产权利的补充与创新: 信托(Trust): 这是英格兰衡平法最杰出的创造之一。信托使得财产的法律所有权(legal ownership)与实际利益所有权(equitable ownership)分离。受托人(trustee)在法律上享有财产所有权,但必须为了受益人(beneficiary)的利益而行使这些权利。信托的出现,极大地丰富了财产安排的灵活性,解决了许多普通法难以解决的财产分配与管理问题,例如为未成年人或特定群体管理财产。 按揭(Mortgage): 衡平法对普通法上的按揭进行了改良,使其更加公平。在衡平法下,借款人(mortgagor)在还款期内仍享有对抵押财产的权益,称为“赎回权”(equity of redemption)。这避免了因一次性违约而导致财产的彻底丧失。 公示与产权登记: 早期英格兰财产权利的公示主要依赖于占有和公开的契约。然而,随着交易的复杂化,产权登记制度(Land Registration)逐渐建立并完善,以提高交易安全和效率。 动产的权利: 所有权(Ownership)与占有(Possession): 与不动产类似,动产的所有权也与占有紧密相关。取得动产所有权的通常方式是交付(delivery)。 留置权(Lien)与质权(Pledge): 在动产领域,也存在权利人基于债权而对动产享有的担保物权,例如留置权(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清偿前拒绝返还)和质权(债务人将动产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三章 法国财产法的核心制度分析 法国作为大陆法系的重要代表,其财产法深受罗马法影响,并在《拿破仑法典》的框架下形成了清晰而体系化的制度。 物权(Droit de propriété)的核心地位: 所有权(Propriété)的绝对性、排他性与永续性: 《拿破仑法典》对所有权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强调其是“在法律范围内,对物享有绝对、完全和永久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第544条)。这种绝对性意味着所有权人可以自由地行使权利,不受他人干涉;排他性则强调所有权人可以阻止他人侵犯其权利;永续性则意味着所有权不受时间限制。 所有权的内容: 占有(Usage / Possession): 指对财产的实际控制和使用。 收益(Fructus / Jouissance): 指获得财产所产生的收益,例如租金、果实等。 处分(Abusus / Disposition): 指对财产进行法律上的处理,例如买卖、赠与、抵押等。 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 法国法同样严格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并设定了不同的权利取得、公示和转让规则。不动产的转让通常需要登记,以对抗第三人。 物权的其他类型: 用益物权(Droit d'usufruit): 指他人对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处分权保留给所有人。这与英格兰的租赁保有权在某种程度上相似,但用益物权的使用和收益权更为广泛。 地役权(Servitude): 指为他人的不动产提供便利而对自己的不动产施加的负担,例如通行权。 担保物权(Sûretés): 包括: 抵押权(Hypothèque): 主要适用于不动产,是一种非占有性的担保物权。 质权(Gage): 主要适用于动产,是一种占有性的担保物权。 留置权(Droit de rétention): 允许债权人在特定条件下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直至债务清偿。 不动产的共有(Copropriété): 法国法对共有财产有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区分了“共同共有”(indivision)和“分层所有权”(copropriété divise),后者允许对同一建筑物不同部分拥有独立的所有权,并共同管理公共区域。 动产的权利取得: 占有即所有权(En fait de meubles, la possession vaut titre): 在动产领域,法国法奉行“占有即所有权”的原则,即善意取得(bona fide acquisition)的动产,即使出让人无权处分,受让人也可能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权,以促进动产的流通。 动产的占有权(Possession mobilière): 强调占有在动产权利中的重要性,即使不是所有权人,合法的占有也能获得法律保护。 第四章 英法财产法在分割视角下的比较与启示 从财产及其权利的分割视角出发,英法财产法呈现出各自的特色,并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所有权分解的可能性: 英格兰: 通过信托制度,英格兰法允许将财产的所有权进行高度分解。法律所有权和衡平法所有权的分离,为财产的长期规划、财富传承以及风险隔离提供了强大的工具。受益人可以享有财产的实际利益,而无需承担法律上的所有权义务,这极大地增加了财产安排的灵活性。 法国: 法国法更加强调所有权的统一性和完整性,虽然也存在用益物权、地役权等对所有权进行限制的权利,但其基本框架下,所有权的分解不像英格兰的信托那样彻底。不过,共有制度、担保物权等也体现了对财产权利进行分割和分配的理念。 财产权利的分割与流转: 公示机制: 英格兰和法国都高度重视财产权利的公示。英格兰的产权登记制度以及动产的占有和交付,法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和动产“占有即所有权”原则,都是为了保障交易安全,明确权利归属,防止权利的混淆和争议。 交易的便捷性: 法国法在动产交易上的“占有即所有权”原则,以牺牲部分安全性为代价,极大地提高了动产的流通效率。英格兰法则通过完善的登记制度和衡平法下的灵活救济,力求在安全与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继承与分割: 无论是英格兰的遗嘱继承、法定继承,还是法国的继承法,都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两国在继承权、遗产分配方式上存在差异,例如法国法中保留份制度(réserve héréditaire)对继承权的限制,与英格兰法下遗嘱自由度相对较高的情况形成对比。 启示与借鉴: 灵活性与确定性的平衡: 英格兰法在信托等制度上体现了极大的灵活性,能够适应复杂的财产安排需求。法国法则以其清晰的体系和对所有权核心地位的强调,提供了高度的法律确定性。在财产法的发展中,如何在保持基本法律框架的确定性的同时,引入必要的灵活性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权利划分的精细化: 对财产权利进行精细的划分和界定,是避免法律争议、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关键。英格兰法在普通法和衡平法双重体系下的精细划分,为我们提供了经验。 公示制度的完善: 无论何种法系,有效的公示制度都是财产法稳定运作的基石。不断完善不动产和动产的公示机制,对于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至关重要。 时代发展的适应性: 财产法的生命力在于其能够不断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例如,对于知识产权、虚拟财产等新型财产形式的法律规制,如何在现有财产法框架下进行创新和调整,是未来财产法研究的重要方向。 结论 本书通过对英法两国财产法的深入剖析,从财产及其权利的分割这一独特视角,展现了两种不同法系在财产权利的界定、保护、流转和分割方面的智慧与实践。英格兰财产法以其对权利的精细划分和衡平法带来的灵活性而著称,尤其在信托制度下,财产权利的分解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法国财产法则以其对所有权核心地位的坚守和体系化的制度设计,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框架。 通过比较研究,我们不仅能够理解不同法系下的财产法律文化,更能从中汲取经验,反思自身法律制度的优势与不足,为构建更加完善、更具时代适应性的财产法体系提供有益的启示。本书旨在提供一个分析的框架和深入探讨的起点,鼓励读者独立思考,进一步探索英法财产法以及其他法系在财产权利分割领域的丰富内涵。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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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对法律领域充满好奇的普通读者,这本书的标题【正版】英法财产之Estate—以财产和财产权的分割为视角,法律出版社,仿佛打开了一扇通往未知世界的大门。我对“Estate”这个词在英美法系中的含义一直模糊不清,而这本书承诺以“财产和财产权的分割”为视角进行深入探讨,这让我看到了理解西方财产法体系的希望。我猜想,书中会详细解释“Estate”不仅仅指“遗产”,更包含着复杂的权利集合,比如终身权益、信托权益等,并且会细致讲解这些权益在不同继承、转让场景下的具体分割方式。同时,对于法国法,我所了解的仅限于一些皮毛,这本书将其与英法财产制度进行对比,我期待能看到两者在财产分割逻辑上的深刻差异,例如,法国法是否更侧重于家庭内部的财产整体性,或者在分割时是否存在一些独特的程序性要求。能够有“法律出版社”这样专业机构的背书,也让我对其内容的严谨性和权威性充满信心。我希望这本书能用相对易懂的语言,结合生动的案例,将复杂的财产分割法律问题呈现出来,让我这个非专业人士也能大致领略其精髓,并从中获得一些关于财产权利保护的启发,知道在不同法律环境下,自己的财产可能面临怎样的界定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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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正版】英法财产之Estate—以财产和财产权的分割为视角,法律出版社,光听名字就觉得内容非常专业和具有深度。我一直对英法两国的法律体系在财产分割方面有什么不同之处非常感兴趣,尤其是“Estate”这个概念,在不同的语境下含义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我猜测书中会详细讲解英美法系中“Estate”的构成,以及它在遗嘱继承、无遗嘱继承、甚至是在信托架构下是如何被理解和分割的。同时,我也很想了解法国法是如何处理财产的,比如在家庭共有财产、夫妻财产制以及遗产继承方面的规定,是否与英美法系存在根本性的差异。这本书将视角聚焦在“分割”,这说明它不仅仅会介绍法律条文,更会关注实际操作和处理方式,这对于我们理解如何在现实中解决财产分割的法律问题非常有价值。我希望这本书能帮助我理解,在不同的法律框架下,财产的归属、分割和转移会有怎样的规则,以及这些规则是如何影响个人和家庭的财富规划和传承的。这本书就像一本宝贵的工具书,能够为研究或需要处理涉及英法财产法的读者提供重要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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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英法财产之Estate—以财产和财产权的分割为视角,法律出版社,这个书名瞬间抓住了我的眼球,尤其是“Estate”这个词,它在英美法系中承载着复杂的含义,而“分割”这个视角更是直击核心。我非常好奇,书中会如何细致地梳理英美法系中“Estate”的多层次概念,例如,究竟包含哪些种类的财产权益,它们在继承、赠予、买卖等不同交易中是如何被界定和分割的。我设想,书中可能会深入分析遗嘱执行人在分割遗产时的职责和权限,以及法院在处理复杂遗产纠纷时所依据的原则。同时,我也非常期待书中对法国法下财产分割的阐述,法国法在家庭法和财产权的规定上独树一帜,我想知道它与英美法系在财产分割的理念和方法上有哪些根本性的不同。例如,在法国法中,是否存在一些更强调家庭整体利益的分割方式,或者在特定情形下,财产分割是否会受到更严格的限制。这本书的出现,为我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去系统地学习和比较这两个重要法系在财产分割领域的知识,这对于任何想要深入了解国际财产法的人来说,都是一份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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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名字着实吸引人,【正版】英法财产之Estate—以财产和财产权的分割为视角,法律出版社。光听这个名字,就能感觉到其内容的深度和广度,特别是“英法财产之Estate”这几个词,立刻勾起了我对英美法系和法国法系下财产制度差异的强烈兴趣。我一直对不同国家在处理遗产继承、所有权划分以及财产流转方面的法律规定感到好奇,而这本书恰恰聚焦于“财产和财产权的分割”,这正是我渴望了解的核心问题。我想,这本书一定会深入剖析英法两国在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财产的界定,以及在不同法律框架下,这些财产如何被合法继承、分割、转让,甚至是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如何进行公平的分割。想象一下,书中能够详细阐述英美法系中的“Estate”概念,包括其包含的各种权益,以及法国民法典中关于所有权、共有、区分所有权等一系列概念,并详细对比它们在实际分割操作上的异同。更重要的是,我期待它能提供一些实际案例的分析,让我们看到这些抽象的法律条文是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应用的,遇到争议时又是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这种跨文化的法律比较研究,对于我们理解不同法域下的财产保护机制,提升法律思维的国际视野,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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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这本【正版】英法财产之Estate—以财产和财产权的分割为视角,法律出版社的书,我满怀期待。光是书名就传递出一种专业、权威和国际化的气息。“Estate”这个词在英美法系中,我一直觉得它涵盖的面很广,不仅仅是简单的遗产,可能还包括了各种形式的财产权利。这本书以“分割”为视角,我认为这是非常切实的,因为无论是继承、离婚还是投资,财产的分割总是绕不开的话题。我希望这本书能够详细阐述英法两国在处理房产、股票、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分割时的具体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比如,在英美法系中,遗嘱中对“Estate”的指定和分配是如何进行的?在法国法中,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的分割又有什么特别之处?我特别想知道,如果涉及到跨境财产,英法两国法律是如何协调和适用的。这本书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质量应该是有保障的,我希望它能用清晰的语言,结合丰富的案例,为我解答这些困惑,让我能更透彻地理解不同法域下财产权利的保障和流转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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