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墳》是魯迅的一部雜文集。魯迅的雜文被世人稱為“史詩”,他在藝術上突齣地運用史筆,生動形象地引據事實,錶達自己的是非愛憎,指陳時弊,論證古今。通過雜文,魯迅顯現齣他不屈不撓與舊勢力戰鬥到底的革命形象。
##自由固不是錢所能買到的,但能夠為錢而賣掉。。
評分##個人覺得墳是魯迅雜文的集大成之作。
評分##寫字堆墳 讀書掃墓 新仇舊恨遊魂
評分##近百年後,也聽到瞭魯迅先生曾聽過的南普陀的鑼鼓聲。
評分##被虐待的兒媳做瞭婆婆,仍然虐待兒媳;嫌惡學生的官吏,每是先前痛罵官吏的學生;現在壓迫子女的,有時也就是十年前的傢庭革命者。
評分##《我之節烈觀》《娜拉走後怎樣》《寡婦主義》這幾篇簡直太具女性主義瞭。魯迅先生是真正的人權主義者。還有《堅壁清野主義》裏麵提到的我們應該重視性教育而不是把女孩子都關在屋子裏不讓去娛樂場所之類,在現在依然受用。
評分##被虐待的兒媳做瞭婆婆,仍然虐待兒媳;嫌惡學生的官吏,每是先前痛罵官吏的學生;現在壓迫子女的,有時也就是十年前的傢庭革命者。
評分【藏書閣打卡】 篇篇有名。《人之曆史》、《科學史教篇》《文化偏至論》三篇文言文讀來吃力,但可見魯迅對於西學的瞭解。《摩羅詩力說》依然有文學理論的價值。《我之節烈觀》、《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一方麵批判傳統,一方麵提齣新主張,一百年不過時,今天依然要問,娜拉走後怎樣?層層反思,振聾發聵:“人生最苦痛的是夢醒瞭無路可以走。做夢的人是幸福的;倘沒有看齣可走的路,最要緊的是不要去驚醒他。”“在經濟方麵得到自由,就不是傀儡瞭麼?也還是傀儡。無非被人所牽的事可以減少,而自己能牽的傀儡可以增多罷瞭。因為在現在的社會裏,不但女人常作男人的傀儡,就是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也相互地作傀儡,男人也常作女人的傀儡,這決不是幾個女人取得經濟權所能救的。”《論鬍須》《再論雷峰塔的倒掉》《論掙瞭眼看》以小見大,耐人尋味。
評分##前幾篇文言論述簡直挑戰,生僻詞太多。主要是為瞭看那拉齣走那一篇。 “墳”之意味,有不再留戀寫過的文字,也有不知如何擔當引路人的討巧。《娜拉走後怎樣》此篇較為直白,講的還是男女平權(從經濟權始)和作為看客的群眾,像大多數批判雜文那樣,魯迅沒有精細的解決方案,他的意圖在於揭露罪惡、喚醒群眾、振奮青年。前麵的文言文令人有些望而卻步,後麵白話文越來越易懂,正如新文化運動中的“文言文之墳”。 新詞集錦:國罵、痛打落水狗、坐瞭津浦車去奉天、堅壁清野主義、寡婦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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