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讲述了自由的故事,解释了为什么自由与其说是“西方的”、毋宁说是“英国的”独特发明。它向我们揭示了欧亚大陆西端一角湿冷孤岛上的居民如何偶然间发现了国家是个人的公仆而非主人的观念。
这一革命性观念创造出了财产与契约的概念,反过来又推动了工业化和现代资本主义进程。在这个民族的历史上,第一次生长出了奖励创造生产、而非弱肉强食的制度;这套制度被讲英语者所携带,一路漂洋过海,或者借助殖民统治者的强制推行,或者经由忠诚的拓殖者自觉履践,在1787年的费城,以纯粹和精妙的形式凝结在美国宪法中。
自由是英语民族成功的秘密,已经成为现代人集体潜意识的一部分。今天,我们视它为理所当然,以至于常常忘记了这一价值正是繁荣与有序的基础。本书带领我们快速回顾这段历史,启迪我们思考应如何面对未来。
##部分“盎格鲁”在翻译上应该处理为“英国”,比如英西战争;“英国众议院”不知道是怎么翻译出来的;“德国凯泽政府”应为“德皇政府”;“拉夫骑兵”应为“莽骑兵”;纳尔逊、福克兰群岛译法冷僻;“加拿大1763年被法国人征服”为讹误,英国赢得了战争胜利;“印度教牧师”,priest泛指宗教祭祀人员,应按照不同宗教的专有名词处理翻译;“不是那个鸡汤大王卡耐基”,好歹出版物,注释正经点——读完后记,诚挚建议贵出版社下次找翻译时考虑一下专业对口领域的人才,也请不要两周完成校对还引以为傲。本书整体像是弗格森《帝国》的延续(此书名在本书里被译作《大英帝国史》),观点事例颇为雷同,写法几近地摊文学,评分不知何来的虚高。
评分##相对于专业的学术著作来说,这本书写得非常明白晓畅,通俗易懂,可以作为其他英国史的入门读物。作者热情洋溢,爱国之心与民族自豪感发自肺腑,却又并没有一味地陷入煽情和吹捧而失了理智,这一点令人羡慕的原因并不在作者个人,而在于他所热爱的国家确实经得起配得上这样的赞誉。#不英万夜#
评分##相对于专业的学术著作来说,这本书写得非常明白晓畅,通俗易懂,可以作为其他英国史的入门读物。作者热情洋溢,爱国之心与民族自豪感发自肺腑,却又并没有一味地陷入煽情和吹捧而失了理智,这一点令人羡慕的原因并不在作者个人,而在于他所热爱的国家确实经得起配得上这样的赞誉。#不英万夜#
评分##读这本书就是“雕凤凰”,不读完就没办法评价,毕竟观点争议太大。一是对盎格鲁文化圈的定义,是政治文化,而非地缘国别;二是对代议制,普通法,个人主义的赞誉有加;三是对英国深陷欧盟体制沉疴的批判;四是奥巴马的托利党倾向是一场倒退。观点不会受集权主义驯化下党性十足我国精英阶层欢迎,但一定会让他们倒吸一口凉气。如此,我猜我也是盎圈人。
评分##来自保守主义者自认辉格党传承的制度自信和历史解读,盎格鲁圈视角和英国例外论,绝对黑欧盟、奥巴马、大政府、司法能动主义、文化相对主义、高税率、福利国家等;个人独立、负责任的自由、代议制、普通法、财产权、清教渊源、个人主义文化等构成例外的制度特质;因地理条件(无常备陆军)和宪法性斗争偶然胜利,在早已发育的个人主义民族认同基础上,日尔曼部落古老自由得以与来自欧陆的诺曼传统(王党-托利党;工党-欧盟)斗争,确立大宪章、光荣革命、美国宪法等自由政制特性,加之语言、宗教和民族多元性,形成盎格鲁特质;原名-我们(英国人)怎样发明(发现)自由?自由缘何如此重要?中译本改为先名,估和作者立论来源之一为麦克法兰相关,麦氏中译新书为“现代世界的诞生”,倒也相配
评分##相对于专业的学术著作来说,这本书写得非常明白晓畅,通俗易懂,可以作为其他英国史的入门读物。作者热情洋溢,爱国之心与民族自豪感发自肺腑,却又并没有一味地陷入煽情和吹捧而失了理智,这一点令人羡慕的原因并不在作者个人,而在于他所热爱的国家确实经得起配得上这样的赞誉。#不英万夜#
评分虽然有点情绪化和意识形态优越感,总体是本不错的政论专著。主题明确,逻辑清晰。尤其是宪政运动推动英国政体建设的这段历史,还有泛盎格鲁圈的结构形态,这本书讲得很清楚,看完之后,大体轮廓都了解了。当然作者以此推导出重建世界秩序的良药,是否可行,存疑虑。作者为英国殖民体系辩护的立场,也有争议。
评分##简洁、清晰、直接、有力。真理不需要长篇大论。
评分##英国的问题都出在欧洲大陆,而解决方案都来自英语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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