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这本书献给曾经有过,或正在拥有一个义无反顾二十余岁的我们。
献给纽约,献给摇滚乐,献给无畏滚动的青春,以及所有明日的聚会。
二十四岁的台湾资深摇滚乐迷陈德政独自来到摇滚乐的首都纽约,磨砺多年,留给我们一部近年来华文世界最具现场感的摇滚书写。
书中四十个篇章如同四十首歌,是四十段难忘旅程的原声带:由音乐伴随的成长碰撞、对旧日的眷恋、梦想成真的喜悦、与陌生人交会的微光,那些三十岁前放下的东西与迎来的东西。燃烧的夜晚沸腾了血液,熟悉的前奏撼动着耳膜,他将那些与心跳同步的神奇时刻记录下来,成为永恒。
如果活在罗马时代,我得住在罗马,还会是哪呢?而纽约,就是现在的罗马。
——约翰•列侬
为什么是纽约?
那股声音对我说,如果我想遇见美丽的人物与深邃的历史,我必须去纽约。如果我想在青春成为乡愁之前将它保存在一个真空的盒子里,永远记住当初的模样,我必须去纽约。如果我想让二十余岁的最后几年尽情燃烧,体验生命的极限与荒芜,感受狂喜的温度也看见寂寞的颜色,我必须去纽约。
因为纽约就是摇滚乐的首都。
——陈德政
读完终于想通一件事:只有与我情感发生交集的历史,才有意义,其他的,关注也是多余。一家从地图上消失的LiveHouse或唱片店,远比那些所谓的历史风貌建筑和5A级景点重要一万倍。
评分##这本书好就好在作者完全以一个乐迷的角度入手,把自己的所有热情和青春倾注进去,能引起读者共鸣。而不是以一个高冷的乐评人姿态,在那里瞎叨叨。因此略矫情的文笔,也就可以原谅了。
评分##太可疑了,完全是一场自我感觉良好的个人秀,很多描写关注的根本不是音乐本身(提到raveonettes只关注女主唱的长相丝毫不提音乐性),太多用词甚至能看出是对音乐人的侮辱(“毕竟暖场团很像爱情动作片里的爱情部分,通常是填充时间用的”),更让人恼火的是 strokes的演出还让他提不起劲??你去纽约干啥呢哥?这书放两年了,看完是为了骂一嘴然后扔掉
评分##大洋彼岸的摇滚世界是我所欠缺的修养,这本书当作入门导读挺好。文字属于正常的博客水平,未曾过分雕饰,但也许是对摇滚有同样的热爱,倒是能够轻易体会字里行间流淌出的被一首曲子感动得热泪盈眶的感觉。
评分##可能是乐评人出书最正确的写作方式,作者是Lou Reed铁粉无疑,也是个很棒的导游,追寻摇滚踪迹的篇章,感性又客观。在涂鸦画廊暖场的同时,穿插大量跟纽约电影契合的取景地和书籍。这个保罗·奥斯特的大拥趸,扩张了乐迷的曲库,还科普了很多乐坛逸事,真诚的摇滚百科!个人认为略胜马世芳
评分##浸沁了少年心气的纽约摇滚圣地巡礼实战指南。在网易上为书中出现的176首歌拉了歌单,检索书名应可搜到。
评分##出了简体版的快去买,便宜一半,情怀不变!
评分读完终于想通一件事:只有与我情感发生交集的历史,才有意义,其他的,关注也是多余。一家从地图上消失的LiveHouse或唱片店,远比那些所谓的历史风貌建筑和5A级景点重要一万倍。
评分##有一些人会选择带着这本书去到纽约,沿着作者的路走一遍,看看当年的店是否还在,都有了哪些变化,这给所有明日的聚会,致敬那些沸腾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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