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这本书献给曾经有过,或正在拥有一个义无反顾二十余岁的我们。
献给纽约,献给摇滚乐,献给无畏滚动的青春,以及所有明日的聚会。
二十四岁的台湾资深摇滚乐迷陈德政独自来到摇滚乐的首都纽约,磨砺多年,留给我们一部近年来华文世界最具现场感的摇滚书写。
书中四十个篇章如同四十首歌,是四十段难忘旅程的原声带:由音乐伴随的成长碰撞、对旧日的眷恋、梦想成真的喜悦、与陌生人交会的微光,那些三十岁前放下的东西与迎来的东西。燃烧的夜晚沸腾了血液,熟悉的前奏撼动着耳膜,他将那些与心跳同步的神奇时刻记录下来,成为永恒。
如果活在罗马时代,我得住在罗马,还会是哪呢?而纽约,就是现在的罗马。
——约翰•列侬
为什么是纽约?
那股声音对我说,如果我想遇见美丽的人物与深邃的历史,我必须去纽约。如果我想在青春成为乡愁之前将它保存在一个真空的盒子里,永远记住当初的模样,我必须去纽约。如果我想让二十余岁的最后几年尽情燃烧,体验生命的极限与荒芜,感受狂喜的温度也看见寂寞的颜色,我必须去纽约。
因为纽约就是摇滚乐的首都。
——陈德政
##音速青春博客上的文字
评分##一串博客的集合吧,也没什么意思,当做一本书实在是不合格
评分##有一些人会选择带着这本书去到纽约,沿着作者的路走一遍,看看当年的店是否还在,都有了哪些变化,这给所有明日的聚会,致敬那些沸腾的生命!
评分##太可疑了,完全是一场自我感觉良好的个人秀,很多描写关注的根本不是音乐本身(提到raveonettes只关注女主唱的长相丝毫不提音乐性),太多用词甚至能看出是对音乐人的侮辱(“毕竟暖场团很像爱情动作片里的爱情部分,通常是填充时间用的”),更让人恼火的是 strokes的演出还让他提不起劲??你去纽约干啥呢哥?这书放两年了,看完是为了骂一嘴然后扔掉
评分##envy your ears
评分##一个摇滚青年在纽约写就的尤利西斯!好读、亲切。全书充满温情的气味,尤其有一种来自台湾的温良恭俭让与世界上最反叛的摇滚结合起来的独特气质,如果你喜欢纽约,你喜欢摇滚,那就拿起来读读吧,这是本让人很开心的书!
评分##音速青春博客上的文字
评分##看了半本实在看不下去了,太无聊,要啥没啥。75%当年blogbus用户的文字水平都比他要好。
评分##一串博客的集合吧,也没什么意思,当做一本书实在是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