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環境保護標準(HJ 57-2017):固定汙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Sulf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內容簡介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範固定汙染源廢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方法,製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環境保護標準(HJ 57-2017):固定汙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環境保護標準(HJ 57-2017):固定汙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規定瞭測定固定汙染源廢氣中二氧化硫的定電位電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環境保護標準(HJ 57-2017):固定汙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是對《固定汙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HJ/T57-2000)的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環境保護標準(HJ 57-2017):固定汙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中的濃度泛指質量濃度或體積分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環境保護標準(HJ 57-2017):固定汙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首次發布於2000年,原標準起草單位為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本次為第1次修訂。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明確瞭方法的檢齣限和測定下限;
——增加瞭術語和定義;
——明確瞭乾擾及消除的要求;
——補充瞭試劑和材料、儀器和設備的要求;
——增加瞭精密度和準確度的內容;
——增加瞭質量保證和質量控製的內容,規定瞭注意事項。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環境保護標準(HJ 57-2017):固定汙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實施之日起,原標準《固定汙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HJ/T57-2000)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環境保護標準(HJ 57-2017):固定汙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的附錄A和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環境保護標準(HJ 57-2017):固定汙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由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司和科技標準司組織製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環境保護標準(HJ 57-2017):固定汙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揚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環境保護標準(HJ 57-2017):固定汙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驗證單位:山東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河南省環境監測中心、四川省環境監測總站、天津市環境監測中心、瀋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監測中心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環境保護標準(HJ 57-2017):固定汙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環境保護部2017年11月28日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環境保護標準(HJ 57-2017):固定汙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環境保護標準(HJ 57-2017):固定汙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由環境保護部解釋。
目錄
前言
1 適用範圍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3 術語和定義
4 方法原理
5 乾擾和消除
6 試劑和材料
7 儀器和設備
8 采樣和測定
9 結果計算與錶示
10 精密度和準確度
11 質量保證和質量控製
12 注意事項
附錄A(資料性附錄)一氧化碳乾擾試驗一動態混氣矩陣試驗法
附錄B(資料性附錄)監測前、後儀器性能審核結果
精彩書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環境保護標準(HJ 57-2017):固定汙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
10.1精密度
6傢驗證實驗室分彆對濃度為58mg/m3、503mg/m3和l278mg/m3的二氧化硫標準氣體進行測定:
實驗室內相對標準偏差分彆為0~2.5%、0.1%N0.9%和0.1%~0.9%:
實驗室間相對標準偏差分彆為4.3%、1.1%和0.7%;
重復性限分彆為7mg/m3、7mg/rr13和20mg/m3;
再現性限分彆為10mg/m3、6mg/m3和3lmg/m3。
6傢驗證實驗室對某電廠鍋爐排放煙氣中的二氧化硫濃度進行瞭同步測定。其中,脫硫塔齣口煙氣中二氧化硫濃度為53~65mg/m3,平均值為61mg/m3;脫硫塔入口煙氣中二氧化硫濃度為778~824mg/m3,平均值為804mg/m3。
實驗室內相對標準偏差分彆為5.5%~9.3%和1.0%~3.8%;
實驗室間相對標準偏差分彆為8.0%和2.2%;
重復性限分彆為11mg/m3和51mg/m3;
再現性限分彆為18mg/m3和70mg/m3。
10.2準確度
6傢驗證實驗室分彆對濃度為58rrig/rn3、503mg/m3和1278mg/m3的二氧化硫標準氣體進行測定:
相對誤差分彆為—4.7%~8.9%、一1.8%~1.4%、一2.4%~一0.1%;
相對誤差的最終值分彆為2.5%±8.8%、-0.4%±2.1%、-1.2%±2.6%。
11質量保證和質量控製
11.1監測前,測定零氣和二氧化硫標準氣體,計算示值誤差、係統偏差。若示值誤差和/或係統偏差不符閤7.1.2條a)和b)的要求,應查找原因,進行儀器維護或修復,直至滿足要求。
11.2監測後,再次測定零氣和二氧化硫標準氣體,計算示值誤差、係統偏差。若示值誤差和係統偏差符閤7.1.2條a)和b)的要求,判定樣品測定結果有效;否則,判定樣品測定結果無效。注:可采取包括采樣管、導氣管、除濕裝置等全係統示值誤差的檢查代替分析儀示值誤差和係統偏差的檢查[其評價執行7.1.2條a)的要求]。
11.3樣品測定結果應處於儀器校準量程的20%~100%之間,否則應重新選擇校準量程。
11.4若測定儀未開展一氧化碳乾擾試驗或一氧化碳乾擾試驗未通過,廢氣中一氧化碳濃度超過50μmol/mol時測得的二氧化硫濃度分鍾數據,應作為無效數據予以剔除。若測定儀已通過一氧化碳乾擾試驗,廢氣中一氧化碳濃度超過乾擾試驗確定的一氧化碳濃度最高值時測得的二氧化硫濃度分鍾數,以及超過乾擾試驗確定的二氧化硫濃度最高值的二氧化硫濃度分鍾數據,均應作為無效數據予以剔除。對一次測量值,應獲得不少於5個有效二氧化硫濃度分鍾數據。
11.5測定儀更換二氧化硫傳感器後,應重新開展乾擾試驗。
11.6每個月至少進行一次零點漂移、量程漂移檢查,且應符閤7.1.2條c)和d)的要求。否則,應及時維護或修復儀器。
11.7定電位電解法傳感器的使用壽命一般不超過2年,到期後應及時更換。校準傳感器時,若發現其動態範圍變小,測量上限達不到滿量程值,或復檢儀器校準量程時,示值誤差超過7.1.2條a)的要求,錶明傳感器已失效,應及時更換。
……
前言/序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範固定汙染源廢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方法,製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瞭測定固定汙染源廢氣中二氧化硫的定電位電解法。
本標準是對《固定汙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HJ/T57-2000)的修訂。
本標準中的濃度泛指質量濃度或體積分數。
本標準首次發布於2000年,原標準起草單位為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本次為第1次修訂。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明確瞭方法的檢齣限和測定下限;
——增加瞭術語和定義;
——明確瞭乾擾及消除的要求;
——補充瞭試劑和材料、儀器和設備的要求;
——增加瞭精密度和準確度的內容;
——增加瞭質量保證和質量控製的內容,規定瞭注意事項。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標準《固定汙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HJ/T57-2000)廢止。
本標準的附錄A和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司和科技標準司組織製訂。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揚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本標準驗證單位:山東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河南省環境監測中心、四川省環境監測總站、天津市環境監測中心、瀋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監測中心站。
本標準環境保護部2017年11月28日批準。
本標準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環境保護標準(HJ 57-2017):固定汙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Sulf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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