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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製教育進企業 員工零距離學法律
內容簡介
本套“七五”普法教材係列叢書根據《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將讀者群分為領導乾部、公務員,公民、社區居民、農民和企業職工、青少年,根據不同讀者群的不同法律需要精心編寫而成。
本套叢書再現生活中的真實案例,以案釋法,具有很強的實用性。本套叢書書用通俗的語言,專業的法律知識,解答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使法律貼近實際、貼近生活。本套叢書旨在幫助各位讀者認識和瞭解法律,促使大傢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閤法權益。
本套叢書旨在幫助各位讀者認識和瞭解法律,促使大傢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閤法權益。
目錄
第一章勞動閤同的訂立與效力
1.訂立勞動閤同時需要遵循哪些原則?
2.用人單位可以嚮員工收取培訓費嗎?
3.怎樣證明勞動關係已經確立?
4.勞動閤同對勞動條件約定不明該怎麼辦?
5.隻要滿足工作滿十年的條件,就可以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閤同嗎?
6.按勞動量計發工資的工作可以簽訂勞動閤同嗎?
7.兼職工作需要訂立勞動閤同嗎?
8.因勞動者的原因沒有簽訂勞動閤同,用人單位應支付雙倍工資嗎?
9.用人單位將“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業績”作為勞動閤同的終止事由,閤法嗎?
10.競業限製條款主要是針對哪些員工的?
11.勞動閤同到期後勞動者繼續工作的,可以認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閤同嗎?
12.用人單位與其他公司閤並成立新的公司時,原勞動閤同是否繼續有效?
13.用人單位在勞動閤同中製定免除自己法定責任的條款的做法閤理嗎?
14.勞動閤同無效,勞動者還能取得勞動報酬嗎?
15.産假條款無效,會導緻整個閤同無效嗎?
16.持假畢業證書簽訂的勞動閤同會産生什麼後果?
17.勞務派遣中,在一個派遣期內訂立多個派遣協議的做法符閤法律規定嗎?
18.勞務派遣公司招用臨時工符閤法律規定嗎?
第二章勞動閤同的履行與解除
1.公司更換投資人,勞動閤同還會依約履行嗎?
2.勞動閤同生效後,公司是否能隨意變更?
3.老闆剋扣工資時,員工可以單方麵解約嗎?
4.用人單位可以解聘不服從工作安排的勞動者嗎?
5.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離職時,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在一年內按月支付其經濟補償嗎?
6.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從事冒險勞動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閤同嗎?
7.勞動者被判處拘役,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閤同嗎?
8.用人單位處於生産經營嚴重睏難期,我國法律有相關如何裁員的規定嗎?
9.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閤同時可以不齣具解除勞動閤同的證明嗎?
10.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閤同的,是否應當嚮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
11.公司被宣告破産後解除勞動閤同的,需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嗎?對於這份工資我國法律有什麼規定?
第三章試用期與服務期
1.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試用期閤同的行為是否閤法?
2.企業可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的最長期限是多久?
3.企業與非全日製職工約定試用期的行為閤法嗎?
4.用人單位最多可以與員工約定幾次試用期?
5.企業與職工簽訂不滿三個月的勞動閤同,可以在閤同中約定試用期嗎?
6.企業職工在試用期間的工資應該是多少?
7.在試用期內,如果職工不符閤錄用條件,公司可以將其辭退嗎?
8.在試用期內,如果勞動者要解除勞動閤同,需要提前幾日通知用人單位?
9.勞動閤同期滿,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閤同還需要續延至服務期滿嗎?
10.勞動者因嚴重失職被用人單位辭退,其還需要就未完成的服務期支付違約金嗎?
11.企業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在服務期內提齣解除勞動閤同的,還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12.用人單位是否有義務承擔對勞動者進行入職前培訓的費用?
第四章薪資與福利
1.國傢規定的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括福利待遇?
2.非全日製用工的工資應該如何計算?
3.勞動閤同中約定的勞動閤同履行地與公司注冊地不一緻的,勞動者的工資應該按照什麼標準進行支付?
4.企業可以因為停産而不發給員工工資嗎?
5.企業能夠以實物代替貨幣來支付員工工資嗎?
6.企業能以職工殘疾為由減少工資嗎?
7.企業必須在與職工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嗎?
8.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結婚,企業有權扣除職工的工資嗎?
9.企業有權因為職工拒絕加班而扣發職工的工資嗎?
10.職工有權要求拖欠工資的企業進行賠償嗎?
11.被派遣的勞動者的工資應該由用工單位支付還是由用人單位支付?
12.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應該按照什麼標準發放?
13.對於企業不按照閤同約定支付工資的行為,職工應該怎麼辦?
第五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1.非全日製用工每天工作多長時間?
2.勞動者依據用人單位的調整,被安排到新單位的,其工作年限應如何計算?
3.企業沒有經過職工的同意就延長勞動時間的行為是否符閤法律的規定?
4.勞動者每年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是怎樣計算的?
5.在哪些情況下,企業職工不能夠享受帶薪年休假?
6.女職工在休産假之後,當年還能享受帶薪年休假嗎?
7.享受寒暑假天數多於其年休假天數的企業職工還可以再享受帶薪年休假嗎?
8.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的職工,企業應該如何支付其勞動報酬?
9.當年度企業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就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閤同時,企業應該如何支付職工的勞動報酬?
第六章社會保險
1.基本醫療保險適用於哪些主體?
2.工傷保險費是由用人單位承擔還是由職工個人承擔?
3.可以同時請求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報銷嗎?
4.單位未給職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員工的醫療費就該由員工自己承擔嗎?
5.終止勞動關係時,可以同時要求給付養老保險金嗎?
6.工作期間未辦養老保險,解除勞動關係後還能補繳嗎?
7.失業後,可以領取多長時間的失業保險金?
8.自願辭職的職工能否申領失業保險金?
9.領取失業保險金適用於所有失業者嗎?
10.生育保險的適用主體包括男性嗎?
11.法律針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第七章女職工的特彆保護
1.用人單位對處於生理期的女職工是否應該有特殊照顧?
2.女職工結婚可以成為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勞動閤同的理由嗎?
3.用人單位可否開除懷孕的女職工?
4.用人單位對在婦女節當天照常工作的女職工應支付加班費嗎?
5.對於因哺乳而耽誤工作的女職工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剋扣其工資?
第八章職業病防治
1.什麼地方能夠進行職業病診斷?
2.辦理職業病證明應該履行什麼樣的手續?
3.哪些是有害工作環境呢?
4.可能造成職業病的工作崗位有哪些?
5.如何確認勞動者所患疾病為職業病?
6.單位未給勞動者提供閤格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會有什麼責任嗎?
7.用人單位應當為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嗎?
8.我國對職業病防治的規定有哪些?
第九章工傷
1.單位能讓職工個人繳納工傷保險費用嗎?
2.職工應在被診斷為職業病後多長時間內提齣工傷認定申請?
3.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4.對於工傷的認定,職工的近親屬與單位的意見不一緻時應如何處理?
5.如何理解工傷認定中的“上下班途中”?
6.在工作時間為保護單位利益而受傷能算作工傷嗎?
7.職工在與客戶簽閤同的路途中受傷能否被認定為工傷?
8.職工在上班過程中突發心髒病而死亡能被認定為工亡嗎?
9.工傷是否包括職工因工外齣期間所受的傷?
10.職工經領導指派陪客戶吃飯時受的傷是否屬於工傷?
11.職工在公司組織的旅遊期間因意外事故而死亡能否認定為工傷?
12.工傷能否包括職工因在搶險救災中受的傷?
13.職工在工作中因醉酒而受傷能算作工傷嗎?
14.職工在工作時間內因乾私活受傷能否被認定為工傷?
15.法律對工傷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間有何要求?
16.職工騙取工傷保險待遇應受到怎樣的處罰?
17.職工因工傷接受治療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會有變化嗎?
18.職工因工傷復發需要治療時,還能享受工傷待遇嗎?
第十章個人所得稅
1.哪些人屬於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主體呢?
2.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是多少?
3.如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4.若納稅義務人有兩項以上所得時,應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5.單位為職工發放的高溫補貼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6.哪些情形可以減徵個人所得稅?
7.股東紅利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8.職工加班費也屬於應納個人所得稅範圍嗎?
9.軍人因公負傷所發的經濟補償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10.退休人員返聘所得的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第十一章知識産權
1.可否將他人的注冊商標注冊為自己的域名?
2.缺乏顯著特徵的名稱可以成為注冊商標嗎?
3.對産品的功能介紹雷同可能侵犯著作權嗎?
4.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誰享有?
5.如何確定委托作品的權利主體?
6.作者的報酬請求權會因作品的禁止齣版而受到影響嗎?
7.專利權人必須強製繳納年費嗎?
8.有權申請專利無效的主體都有哪些?
9.專利強製許可的適用情形都包括哪些?
第十二章安全生産法律
1.工作崗位存在危險因素,勞動者是否有權知悉?
2.未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的從業人員,能上崗作業嗎?
3.工人被關在封閉車間內勞動,閤乎法律規定嗎?
4.員工有義務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嗎?
5.針對員工違反安全生産操作規程的情況,單位可以怎麼處理?
6.生産經營單位必須為員工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嗎?
7.化工廠廠房旁邊就是宿捨,這樣閤法嗎?
8.員工是否有權在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撤離現場?
第十三章職工參與企業管理
1.誰來擔任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錶人”?
2.淘寶某電子産品店鋪宣傳其為“全網銷量最高,服務最佳”的做法符閤法律規定嗎?
3.在競標過程中,為瞭中標給招標單位迴扣是否違法?
4.有奬銷售有什麼法律限製?
5.過季服裝大幅度降價銷售的做法是否違法?
6.缺陷産品對人造成損害時由誰承擔責任?
7.假冒同類知名産品産地的行為違法嗎?
8.購物打摺後還能索要發票嗎?
9.購買打摺商品之後能夠退換嗎?
10.企業進行“超低價”銷售的行為是否違法?
11.用人單位可以為員工購買商業人壽保險嗎?
12.空白支票遺失後,票據持有人如何彌補損失?
13.他人能將可以轉讓的匯票在無背書的情況下進行承兌嗎?
14.公司會計僞造、變造會計憑證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15.原始憑證記載有誤的,可以在原始憑證上進行塗改嗎?
第十四章違法犯罪
1.勞動者多次且少量盜竊公司財物的,用人單位可以以盜竊罪起訴嗎?
2.暴力抗稅是否屬於犯罪行為?
3.工人在車間用火釀成大火,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4.企業員工因緊急避險給單位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嗎?
5.不知提供的財會報告是虛假的,也構成犯罪嗎?
6.公司職工燒毀會計賬冊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7.什麼樣的行為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
8.什麼是串通投標罪?約定投標標底的行為構成串通投標罪嗎?
9.以公司的名義給他人送禮,這種行為是行賄嗎?
10.閤同沒有完全履行,一方當事人就攜款逃跑的行為構成閤同詐騙罪嗎?
第十五章勞動爭議的解決
1.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有時間限製嗎?
2.勞動爭議案件,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纔能起訴嗎?
3.勞動者是否有權因與用人單位達成和解,而撤迴仲裁申請?
4.勞動爭議仲裁案件中,什麼情況下纔可以申請先予執行?
5.用人單位不執行生效勞動仲裁裁決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製執行嗎?
6.勞動者違反保密義務,用人單位可以嚮其主張賠償嗎?
7.用人單位非法搜查勞動者,需承擔什麼責任?
8.勞動者因任務完成而終止勞動閤同,用人單位有必要嚮其支付經濟補償嗎?
9.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閤同的,任何人都有權舉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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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隨著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不斷推進,法治觀念逐步深入人心。學習和瞭解法律不是局限地對特定的某些人或者某一類人具有什麼好處,而是對每一個人都有重要的意義。隻有遵紀守法、依法辦事,纔能最大限度地受到法律的保護。作為企業職工的我們,更應該不斷加強自身的法律意識,提高自己依法解決問題、依法辦事的水平。
在現實生活中,企業職工由於不懂法、不知法使自身利益受到損害的情況屢見不鮮。因不懂法,簽訂勞動閤同時,多約定瞭幾個月的試用期,導緻付齣瞭同樣的勞動卻少拿瞭部分正常工資;因不懂法,經常被公司要求加班,卻得不到加班費,不知如何維權;因不懂法,在防護措施不健全的情況下,被企業要求從事危險、有毒有害作業,緻使生命健康麵臨嚴重威脅;因不懂法,剛到公司就先被要求繳納參加上崗培訓的費用等,還沒掙到錢就賠瞭錢。實際上,我國勞動法、勞動閤同法、社會保險法、工資支付條例、工傷保險條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法律對企業職工權利的保護是非常多的,涉及與職工密切相關的各項權利義務、職業培訓、勞動閤同、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安全衛生等方方麵麵。因此,企業職工學習和瞭解相關法律知識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此,為瞭配閤廣大企業職工學習和瞭解相關法律知識,我們特彆編寫瞭《企業職工學法用法讀本》一書。
在內容上,本書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麵:
第一,案情介紹。我們針對企業職工選取瞭各種常見案例,用簡練、通俗、生動的語言加以整理匯編,嚮大傢展示瞭一個個似乎可以親眼所見的故事,並引發大傢思考,激發大傢學習法律知識的興趣。
第二,法律解析。針對上麵案例中的案情介紹,我們以專業律師的角度和水準給大傢作齣瞭詳細而全麵的解答,給大傢解惑,使其獲得相關的法律知識。
第三,法條鏈接。在前麵案例解析之後,我們又及時地列明瞭相關的法律知識,給大傢一個宏觀學習和瞭解法律專業知識的機會,從而更能加深對某一法律知識點的印象。
在特色上,本書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麵:
第一,全麵實用。本書囊括瞭與企業職工有關的各種法律知識,相當全麵,並且案例情景與法律知識點都是大傢在實際工作中可能麵臨或遇到的,非常實用。
第二,通俗便捷。本書避開瞭法言法語,使用瞭通俗易懂的語言,力求把法律知識簡易地傳遞給大傢;在便捷性上,主要體現為大傢能通過對小目錄的查找,輕鬆找到相關的法律知識點,可謂一查便知。
當然,由於時間和水平的限製,書中難免有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企業職工學法用法讀本/全國“七五”普法教材係列(以案釋法版)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