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规范儿童医院建设,提高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决策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儿童医院功能需要,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提高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制定本建设标准。《建标 174-2016 儿童医院建设标准》是为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以及审批、核准儿童医院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及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重要尺度。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三章 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
第五章 建筑标准
第六章 建筑设备
第七章 医疗设备
第八章 相关指标
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附件:儿童医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精彩书摘
《建标 174-2016 儿童医院建设标准》:
第四章选址与规划布局
第二十二条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的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地形规整,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
二、市政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
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
四、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第二十三条儿童医院建设应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其规划布局与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布局科学,功能分区合理。
二、洁污、医患、人车等流线组织清晰,避免交叉感染。
三、满足基本功能需要,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
四、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在不影响使用功能和满足安全卫生要求的前提下,房屋建筑可相对集中布置。
五、主要建筑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采光,病房宜获得良好朝向。
六、应有完整并符合儿童特点的院区绿化与室外活动场所。
七、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第二十四条儿童医院出入口不宜少于两处。
第二十五条设传染病门诊的儿童医院,应合理布置,避免交叉感染。
第二十六条停车场宜设在门诊部、住院部出入口附近。
第二十七条儿童医院绿化率应符合当地有关规定。新建儿童医院的绿地率不宜低于35%,改建、扩建的儿童医院绿地率不宜低于30%。
第二十八条新建儿童医院的建设容积率宜控制在0.8~1.5之间,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地规划要求调整。
第五章建筑标准
第二十九条儿童医院建设应遵循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建设原则,充分考虑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营造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建筑标准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合理确定。
第三十条儿童医院的建筑耐火等级和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儿童医院各类功能用房均应符合抗震设防的要求及结构安全的规定。儿童医院急诊部、门诊部、医技科室和住院部的房屋建筑宜为多层建筑,结构形式应考虑使用的灵活性和改造的可能性。
第三十二条儿童医院建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和当地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儿童医院房屋建筑的空间设计与室内外装修、装饰及环境景观设计,均应有利于儿童患者的生理、心理健康,体现清新、活泼的特点。儿童医院的建筑色彩设计和室内照明,在考虑儿童特点的同时,还应符合卫生学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不同功能的儿童诊疗区宜相对独立。诊疗区、候诊区、活动区等人群聚集或等待时间较长的公共区域,宜相对独立或自成一区,并应采取吸音降噪措施。
第三十五条儿童医院病房的护理单元床位数一般宜按照35张~45张设置,并可配置一定数量的单人间、隔离病房。病房区域应配套设置儿童学习、活动空间。
第三十六条儿童医院病房的床位设置宜以2床/间~3床/间为主,宜设置壁柜式储物空间,并预留亲属陪护空间。
第三十七条儿童医院二层及以上的病房与儿童活动用房,不宜设置阳台;因功能需要而设置阳台的,应设有相应的防护设施。
……
前言/序言
《儿童医院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是根据《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1]184号)的安排,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会同广州新现代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妇产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共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了全国各级儿童医院的现状,在总结我国儿童医院建设的经验教训、借鉴国外案例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了本标准。建设标准共分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建筑面积指标、选址与规划布局、建筑标准、建筑设备、医疗设备、相关指标等八章。
请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建设标准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产业楼209号,邮政编码:10019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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