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总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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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威格特,克茨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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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09375617
版次:1
商品编码:12045383
包装:平装
开本:大32开
出版时间:2017-02-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736
字数:524000

具体描述

产品特色

编辑推荐

  1.比较法学界罕见成功之作、经典译作;

  2.马基雅维利《君主论》《博登海默法理学》译者潘汉典先生与米健、贺卫方、高鸿钧教授联袂推出;

  3.著者茨威格特、克茨是其所是,非其所非,探索真理,不限于国界,不为陕隘民族主义所囿,为本书基本态度;

  4.泰斗级学者鼎力推介,面世后常销不衰。


内容简介

  《比较法总论》内容翔实,逻辑严密,在结构上采用了典型的总分模式,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的内容为比较法的“基础”阐述,所探讨的是比较法的概念、功能和目的、方法及历史,然后描述世界各主要法系之轮廓。第二部分在用专章论述了“法系的样式”后,又分六编分别阐述了罗马法系、德意志法系、英美法系、北欧法系、社会主义法系、其他法系(包括远东法系、伊斯兰法系及印度教法系)。著者不限国界,探求真理,带读者运用比较法原理观察和分析世界法律文明之多种样态,是法律人基础必读之物!

作者简介

  茨威格特1911年生于波森,早年在法国格勒诺布尔,英国伦敦,西班牙巴塞罗那,德国柏林、哥廷根等大学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1937年在德国威廉外国私法和国际私法研究所任研究员(该所后改称马克斯、普郎克外国私法和国际私法研究所)。二战末期,任蒂宾根大学法学教授,后兼任联邦宪法法院法官(1951——1956),汉堡大学法学教授,马普外国私法和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1963—1979),还历任比较法国际委员会理事,国际法律科学协会主席(1964),马普科学促进协会副主席(L967—1978)。茨威格特毕生从事比较法的研究与教育,并在国际范围组织东西方各国法学者从事比较法研究,担任著名的(国际比较法百科全书》主编,此书17卷于1971年开始陆续出版。另一著者克茨教授,1935年生于施奈德米尔,法学博士。1963年美国密歇根大学比较法硕士。1960年即在上述马普研究所从事工作研究,1970—1971年冬在汉堡大学取得教授资格,旋任康斯坦兹大学法学教授。现任汉堡大学教授,继茨威格特之后,是兼任马普外国私法和国际私法研究所的所长之一。译者潘汉典先生为著名法学家、翻译家,曾被中国翻译协会授予“翻译文化终身成就奖”荣誉称号,其译作《君主论》《博登海默法理学》在学界引起极大震动。

目录

凡例 / 001

中译本第三版说明

中译本再版说明

中译者序

中译本序

德文第二版序

第一部分 概说

第二部分 世界上的法系

第一编 罗马法系

第 一 章 比较法的概念

第 二 章 比较法的功能和目的

第 三 章 比较法的方法

第 四 章 比较法的历史

第 五 章 法系的样式

第 六 章 法国法的历史

第 七 章 法国民法典的精神与特征

第 八 章 法国民法典的继受

第 九 章 法国和意大利的法院组织和法律职业

第 十 章 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罗马法系样式构成的标志 249

第 十 一 章 德国法的历史

第 十 二 章 德国民法典

第 十 三 章 奥地利普通民法典

第 十 四 章 瑞士民法典

第 十 五 章 抽象物权契约理论——德意志法系样式的标志

第 十 六 章 英国普通法的发展

第 十 七 章 英国的法院和法律人

第 十 八 章 普通法在全世界的传播

第 十 九 章 美国法

第 二 十 章 普通法和大陆法发现法律的方法与诉讼程序

第二十一章 信托——体现英美法系的典型制度

第二十二章 斯堪的纳维亚法的演进及其当代形态

第二十三章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法律观

第二十四章 社会主义法系的发展

第二十五章 社会主义国家的司法

第二十六章 社会主义法系的所有权

第二十七章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下的契约

第二十八章 远东法系

第二十九章 伊斯兰法

第 三 十 章 印度教法

第二编 德意志法系

第三编 英美法系

第四编 北欧法系

第五编 社会主义法系

第六编 其他法系

索引

缩略语表


精彩书摘

  第一部分 概 说

  第一章 比较法的概念

  一

  比较法(Rechtsvergleichung)[1]的本质是什么?它的功能和目的是什么?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首先必须粗略地了解比较法这个用语的含义。比较法是指一方面以法律为其对象、另一方面以比较为其内容的一种思维活动。“比较”,可以在同一个国家的法律秩序(Rechtsordnung)之内的不同的规则之间进行,例如在德国民法典的不同的条款之间进行比较。假如这就是比较法的含义,那么就很难看出,比较法应当超出通常的法学研究范围到何种程度才成为某种特殊的东西。因为每一个国家的法律家的日常工作就是确定本国法律秩序中种种规范的相互关系并且加以协调,并且为了具体的判决或者法律理论上的认识进行准备,必须对它们加以比较。由于这一“比较”是每一个国家运用法律的本性,因此,比较法的意思当然不是指它,而是指更深层的含义。这个更深层的含义是超国家的(das übernationale)。因此,比较法首先是世界上各种不同的法律秩序的相互比较。

  关于比较法的本质和任务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们认识的发源地是在巴黎。当1900年世界博览会在巴黎举行的时候,爱德华·朗贝尔(Edouard Lambert)和雷蒙·萨利伊(Raymond

  Saleilles)这两位法国学者,想到当时打算抓住时机显示辉煌的人类才能而举行的无数会议,也主办了一个比较法的国际会议[1]。这个会议的召开,给比较法这门科学,或者至少给比较法的方法,带来了很好的认识和鼓励。而这种认识和鼓励,其后使这个比较年轻的法学分科部门获得许多研究成果。

  ……


《比较法总论(下):法律体系与制度的深度剖析》 内容简介 本书是《比较法总论(上)》的姊妹篇,聚焦于世界主要法律体系的宏观结构、内在逻辑及其在特定社会、历史背景下的演变轨迹。本书旨在超越单纯的法律条文比较,深入探讨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差异性,以及全球化背景下法律体系间的互动与融合趋势。全书结构严谨,论述深入,尤其侧重于对法律体系内部运作机制的精细解剖,为法学研究者、法律实务工作者以及对跨国法律问题感兴趣的读者提供一个全面、系统的比较法研究框架。 第一部分: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的核心差异与深层结构 本部分是全书的基石,重点剖析西方两大主流法律传统的根本分歧,并追溯其历史根源。 一、 法律渊源与思维模式的对立 本书详细对比了成文法(Code Law)与判例法(Case Law)在法律渊源上的核心地位差异。 大陆法系的法典中心主义: 阐述了自《拿破仑法典》以来,民法典如何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逻辑起点和最高指导原则。重点分析了法官在适用法典时,遵循的三段论推理模式,以及这种模式如何塑造了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讨论了学说(Doctrine)在解释法典、填补漏洞方面所扮演的关键角色,揭示了理论体系对司法实践的强大约束力。 普通法系的判例至上原则: 深入解析了遵循先例(Stare Decisis)的运作机制,包括其强制性、横向与纵向效力。本书强调了“案件事实(Facts of the Case)”在普通法思维中的核心地位,以及法官在区别对待先前判例(Distinguishing)时的创造性空间。通过对英美法系“对抗制”诉讼模式的分析,展现了法律如何在具体的争议解决过程中被“发现”和“塑造”。 二、 法官的角色与司法能动性 比较分析了两种体系下法官的职业身份、选拔机制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权力分配。 大陆法系法官的“技术官僚”形象: 探讨了法官作为国家公务员的身份定位,其主要任务是忠实地适用立法者的意志。本书分析了行政法院、宪法法院等特殊法院的设立,如何进一步细化了司法权力的边界。 普通法系法官的“法律塑造者”角色: 考察了普通法系中,尤其是在上诉法院层级,法官通过撰写冗长而富有论证性的意见书,对现有法律进行实质性发展的过程。特别关注了衡平法(Equity)的残留影响,以及其如何弥补普通法僵硬性所带来的不公。 第二部分:社会法与混合法系的特殊形态 本部分将视野投向了非主流但极具影响力的法律体系,考察它们如何吸收并改造了主流传统。 一、 社会主义法系的演变与转型 本书聚焦于20世纪后半叶的社会主义法体系,并着重分析了其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法律重构。 意识形态与法律关系的重塑: 探讨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权、合同关系以及行政监管权力的高度集中化特征。分析了“公法优先于私法”的内在逻辑。 后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移植与冲突: 重点研究了东欧及部分亚洲国家在转向市场经济后,如何面对大规模的法律移植(Legal Transplant)。考察了原有的公法结构与新引入的私法原则(如物权法、公司法)之间产生的紧张关系及其调适机制。 二、 混合法系(Mixed Legal Systems)的内在张力 专门分析那些同时吸收了大陆法和普通法元素的法律地域,如苏格兰、南非、路易斯安那州、菲律宾等。 融合的机制与路径: 详细考察了这些体系中,两种传统是如何在同一法律领域内并存、冲突或相互渗透的。例如,在合同法中,大陆法的概念框架可能与普通法的证据规则相结合,形成独特的法律文化。 文化适应性研究: 探讨了混合法系在实践中如何解决“法律冲突”(Conflict of Laws)问题,以及其独特的法律教育体系如何培养既精通判例推理又熟悉法典解释的法律人才。 第三部分:非西方法律体系的本土化发展 本部分转向对伊斯兰法、印度法等深受宗教、哲学影响的法律传统进行深入比较。 一、 伊斯兰法(Sharia)的结构与现代应用 本书将伊斯兰法视为一个活态的法律体系,而非仅停留在历史层面。 教法(Fiqh)的构成要素: 阐释了《古兰经》(Quran)、《圣训》(Sunnah)、“公议”(Ijma)和“类比推理”(Qiyas)这四大渊源的层级关系。 法学派别(Madhahib)的差异: 重点对比了逊尼派四大法学派别在财产法、婚姻家庭法上的具体分歧,解释了为何在不同国家,伊斯兰法有着截然不同的解释和应用方式。 世俗法与教法的共存: 分析了现代中东国家中,刑法、商法等领域如何实现世俗化,而家庭法和继承法则保留伊斯兰法原则的“双轨制”运作模式。 二、 印度法系的复杂性与适应性 将印度法视为一个高度复杂的“多层叠加”的法律体系。 殖民遗产的继承: 考察了英国普通法对印度刑法典、合同法等领域的基础性影响。 社群法的复兴与张力: 分析了印度教法(Hindu Law)、穆斯林法在个人身份法领域中保留的主导地位,以及这些源自社群传统的法律如何与国家统一的成文法发生摩擦。 司法的“印度化”尝试: 探讨了印度最高法院在后殖民时代,如何通过创造性的判决,将本土伦理观念融入到宪法解释和普通法原则之中,试图构建一个具有本土特征的法律实体。 第四部分: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互动与趋同趋势 本书的最后部分将视野提升至全球层面,探讨跨国法律现象对传统体系的冲击与重塑。 一、 国际私法与法律冲突的调和 分析了在经济一体化加速的背景下,各国如何通过制定统一的国际私法规则来管理涉外法律关系。重点关注《海牙公约》等国际条约在协调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管辖权和准据法选择方面的作用。 二、 法律趋同(Legal Convergence)的辩证思考 本书对法律趋同的观点持谨慎态度。 实质性趋同: 讨论了在特定领域(如证券监管、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由于全球市场压力而导致的法律规则的表面相似性。 深层结构的分野: 强调尽管外部规则可能趋同,但法律体系的基本思维模式、司法文化和解释方法依然保持着强大的惰性和地方性。例如,即使都采用了“披露原则”,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对“欺诈性陈述”的举证责任和惩罚机制的内在理解仍存在显著差异。 三、 法律移植的成功与失败案例研究 通过具体案例分析,评估法律移植(Legal Transplantation)的有效性。本书认为,法律的成功并非取决于其逻辑的完美性,而在于其与接收国政治结构、社会信任度以及精英阶层接受程度的契合度。 总结 《比较法总论(下)》通过对世界主要法律体系的结构性、功能性和文化性层面的精细比较,揭示了法律多样性的内在逻辑,并为读者理解现代法律全球化时代的复杂性提供了必要的智识工具。本书的价值在于,它不仅描述了“他者的”法律,更重要的是,通过对比,反思了我们自身法律体系的边界与潜力。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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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对法律史和法律思想史有浓厚兴趣的学生,我对“比较法总论”这本书抱有一定的期待,希望它能从历史的维度审视比较法的发展。我认为,任何学科的形成和发展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深深植根于历史的土壤。我想了解比较法最初是如何萌芽的,又是如何随着人类文明的交流互鉴而逐渐成熟的。这本书是否会追溯比较法研究的源头,介绍一些早期重要的比较法学者及其贡献?我希望作者能描绘出一幅清晰的比较法发展脉络图,让我们看到它如何从最初的法律移植、法律统一,发展到如今更加注重对不同法律文化、法律传统的深入理解。如果书中能穿插一些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化背景下,法律思想的碰撞与融合的故事,那将极大地激发我的阅读兴趣。我尤其希望了解,在世界格局不断变化的今天,比较法研究在促进国际理解、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方面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评分

这本书的装帧和纸张质量都相当不错,拿在手里很有分量,感觉是那种可以细细品读的学术著作。封面设计简洁大气,虽然我还没有深入阅读,但仅从外观上就能感受到其内容的严谨和学术性。我对比较法这个领域一直很好奇,总觉得它像一扇窗户,能让我们窥见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下法律的独特魅力。我希望这本书能为我打开这扇窗,让我对比较法的基本概念、研究方法、发展历史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尤其是“总论”这个词,让我觉得它会为整个学科打下坚实的基础,就像是学习一门新语言,先要掌握它的语法和词汇。我很期待作者能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复杂的法律理论进行梳理和阐释,让像我这样的初学者也能快速入门。毕竟,比较法的研究往往涉及大量的跨文化、跨语境的比较,这本身就充满挑战,如果能有这样一本引导性的书籍,无疑能节省我大量摸索的时间。我希望书中能提供一些经典的案例分析,通过实际的比较来加深对理论的理解,而不是枯燥的概念堆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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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法律的魅力在于它的多样性和包容性。这本书的“比较法总论”这个题目,让我联想到的是不同法律体系之间如何相互借鉴、相互学习,从而共同进步。我希望这本书能够展现出比较法的这种开放性和建设性,而不是仅仅局限于理论分析。我期待作者能够分享一些关于不同国家在立法、司法实践中,是如何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优秀经验的案例。比如,在环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领域,很多国家都在不断完善自己的法律体系,而这种完善往往离不开对国际先进经验的吸收。我希望这本书能为我提供一些关于比较法研究的具体方法论指导,让我明白如何有效地进行法律比较,如何避免陷入“法律表面主义”的误区。此外,我还想了解,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今天,比较法研究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全球法治建设,具有怎样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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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法学研究的跨学科性非常感兴趣。法律并非孤立存在,它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诸多领域都息息相关。这本书的“比较法总论”让我好奇,它是否会从更宏观的视角,去探讨法律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例如,在比较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时,是否会分析这些法律制度背后的经济结构、政治体制、社会文化因素?我希望这本书能为我提供一些跨学科的研究思路,让我明白如何运用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来更深入地理解和分析不同法律体系的特点。我尤其希望看到一些关于法律文化比较的论述,因为我认为,理解一个国家的法律,必须先理解其背后的文化土壤。如果书中能包含一些对不同法律传统,比如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社会主义法系等,进行跨学科的解读,那将是极具启发性的。

评分

我是一个对法律的“活”的方面特别感兴趣的读者,所以我在挑选书籍时,更看重其理论是否能与现实的法律实践相结合。这本书的名字“比较法总论”听起来像是一门理论性非常强的学科,但我更希望它能提供一些关于比较法如何在解决现实法律问题中发挥作用的视角。比如,在国际贸易、跨国婚姻、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不同国家法律的差异和冲突常常是棘手的难题,而比较法研究正是为了应对这些挑战而生。我希望这本书能介绍一些成功的跨国法律合作案例,或者分析不同法域在某个特定问题上的解决方案,从而展示比较法的实际价值和应用前景。如果书中能涉及到一些国际条约、司法解释的比较,或者对不同国家立法例的细致分析,那对我来说将是极大的收获。我尤其关心的是,这本书是否能帮助我理解不同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发展动因,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表面上的差异罗列。

评分

很不错的书,京东大促也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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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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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绝对是研究法律的基础大作,它能提供很正确的一个研究框架和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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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的东西不错,速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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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读了几天就开始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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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的不错,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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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书,值得购买,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下册。不过上册也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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