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绚烂中的残酷
热烈中的冷静
美好时光里的十一味人生
每个人都能在书里看见自己
一本不鸡汤、不盲目励志、不小白的诚挚之书!
这是写在一幅地图上的十一个故事,这些故事横跨几个国家,却始终跨不过一颗心。
太多的人喜欢引导别人应该怎样应该怎样,可是看了再多的鸡汤,听了再多的道理,那些成长需必须经历和跨过的坎都不会消失,还是得独自慢慢“熬”过去,“熬”过了,我们才能真正长大了。
作为一个会写故事的旅行家,吴苏媚只写故事,写那些走过的地方,开罗、达哈巴、孟买、果阿、巴黎、丽江、敦煌、美国、清迈、曼谷、拉萨、那空帕侬……写生命旅途中的遇到的人,写得真实,写得透彻,写得淡然,不强加给任何人自己的个人观点。在这些故事中,我们读,我们看,我们经历,我们感悟,后来,我们就懂了。
吴苏媚用沉积了十年的旅途和情感,换来这十一段的故事,每个人都无法脱身其外。
无论你是在渴望爱情,还是正在经历爱情,抑或为爱情所伤,你总能在她的文字里,找到自己影子,找到你爱情的或甜美或无奈或凄凉的滋味。她没有安妮宝贝的决绝和自我救赎,却自有一种看破世情的淡然。
内容简介
【所有的旅行只为遇见,所有的遇见只因为爱】
十一段发生在路上的爱情故事,所有曾在路上爱过的你都会想读。
会写故事的旅行家吴苏媚,带你走进旅途中的十一种爱恋。
从出发的第一部起,每个人都能看见自己。
那些不断成为过去的昨天,才构成了当下满意的自己。
写给每一个想爱、正在爱、爱过的人。
《我在路上爱过你》是一本独特的带有地理概念的短篇旅行小说集,收录了吴苏媚近十年来,游走各地时,在脑际一闪而过的那些关于人类情感故事的灵光,总计十一篇。以爱情为主线,以一个个真实地点为背景,用时而清冷时而华丽的笔触细描出一个个破碎或虚空的爱情故事。
这些故事真实而透彻在她的文字里,你总能找到自己的影子,你爱情的或甜美或无奈或凄凉的滋味。没有安妮的决绝和自我救赎,却自有一种看破世情的淡然。虽然理智到残忍,却会让你爱上这个爱情通透的女子。
作者简介
吴苏媚,来自苏州、热爱自由的水瓶座作家,热爱电影热爱阅读,专职游手好闲,文字清冷淡雅。她说,她想要知道外面的世界是怎么样的,于是,多年来只身西游万里,辗转东南亚、印度、尼泊尔及中东诸国,一路记下所见所闻所思,成就了不一样的旅行文字,谈起开罗、伊斯坦布尔、大马士革,就像是前世情人一般甜美而惆怅。旅行就是生活,生活就是旅行。代表作:《像嬉皮那样晃荡行走》《去印度学倒立》《我的中东》等。
精彩书评
★作为超级宅男,我渴望有妙人带来外面真实的消息,这个妙人不仅有台好的相机和白色棉布长裙,还有一颗能飞的心、能写的手、能喝酒的胃、永不消失的好奇心和敏感。吴苏媚具备一切潜质。
——冯唐 ★深深佩服吴苏媚对世界的好奇,与探索的勇气,那些经常停电、网速很慢但风景绝美的城池,在她笔下呈现出奇异的光泽,看完书,想扔下手中的一切,飞奔过去。
——宁财神 ★吴苏媚本应是唐诗宋词中的女子,着青裙素履,在柳丝荷塘的小楼上弄粉红笺,调松香墨,写微微伤心的字句。当她不幸坠入这个尘土遮天的时代,她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寻找,把前生当今生,寻找那些细粹的疼痛、倏然来去的落寞,然后把它们写成清澈而凄凉的诗。
——慕容雪村 ★我喜欢吴苏媚所说的做梦和醒着是一样的,她的旅行也是她的禅修,五光十色的所见所闻,用以阐述精神世界。
——不加V 目录
第一个故事 蓝洞
第二个故事 在巴黎的第五年
第三个故事 我的破碎与虚空
第四个故事 拥有格林威治时间的女人
第五个故事 敦煌以后
第六个故事 鲍勃?马利叫我们不要哭
第七个故事 漫长的河流
第八个故事 杀人的夏天
第九个故事 满天都是碎钻石
第十个故事 我在后海见过你
第十一个故事 那空帕侬有什么
后记
精彩书摘
在巴黎的第五年
其实这跟巴黎有什么关系呢?这里只是印度。
天气很热,我在等阿拉姆的电话,他昨天说他会打过来,他有一头很好看的鬈发。
一点,他还迟迟未来电话。于是我就光脚跑出去吃饭,路上很烫,被五月的盛夏日光曝晒着,午后一点的安吉纳小镇到处都明晃晃的。
街口那几个等生意的摩的司机又在喊着“空你几哇、空你几哇”,他们一直把我当成日本人,来到安吉纳已经一周了,我也每天都温顺地回以“空你几哇”,不对自己的国籍进行抗辩了。有什么关系呢,他们永远会把黑头发、黄皮肤的孤身女人当成日本人。这里有很多穿吊带花裙子、酷酷的日本女孩子,我也知道一个,山本咏美。
昨天跟着旅馆里的一大帮人去海边的酒吧,关于这场party,他们已经兴奋地讨论了好几个小时了,说这是这一年安吉纳最后一场party了。安吉纳是果阿最著名的海滩,那么也可以理解成为这是这一年果阿最后一场party了。
不停地听到有人笑着说,最后一场party,那么明天会发生什么事?
哄堂大笑。最后一场party之后,安吉纳的生活仍然在继续啊—— 当然,会有很多人陆续离开了,果阿的旺季慢慢地结束了,会下很多场暴雨,让海滩变得了无生趣。这些疯狂的年轻嬉皮会飞往泰国或者去临近的加德满都,他们总是能够找到物美价廉的夜夜笙歌的生活方式。
所谓最后一场party其实一点儿也没有意思,我看不出来任何意思。七辆摩托车杀向传说中的海边酒吧,还没站几分钟,就听说聚会已经处于尾声了。但我也完全能够想象它根本没有什么高潮,只是一个普通的酒吧,放着普通的音乐,每个人拎瓶啤酒,海风吹来,偶尔能够嗅出点儿大麻味。尤其觉得滑稽的是,竟然有一群人在拍照留念,还是带闪光灯的—— 能不能不要那么土!我默默地嘀咕着。
别人都买了酒,只有我像个外星人,仍然抱着刚才在便利店买的矿泉水。
不喝酒,你来果阿干吗?有个黑人好奇地问我。
我淡定地回道,来喝水。
海水缓慢地拍打着沙滩,月亮挂在酒吧的屋檐上。坐在沙滩椅上,本想躺下来,可是椅子又潮又湿,只好乏味地坐着。丽莎在打电话,漫长的情人电话,于是大家一边等她打完电话,一边享受着所谓最后一场party的尾声。
丽莎三十多岁了,一头美丽的金发,开一辆特别拉风的摩托车。在果阿厮混,没有钱也可以,没有朋友也可以,但不能没有摩托车。果阿有二十个以上的海滩,相互之间都隔得好远,没有摩托车就寸步难行。
丽莎终于打完了电话,他们很快就要转战另一个海滩,去参加另外一场“最后的party”。我在路口的地方下了车,自己慢慢踱回旅馆去。旅馆所在的那条街,两边树上都挂满了彩灯,好像过圣诞节似的。
我又见到了阿拉姆和山本咏美,一天中的第三次。他们将摩托车停在路边,站在那儿说话。阿拉姆朝我微微笑了笑。山本咏美则侧了侧头,一副“你也是日本人吗”的神情,但她并没有开口问,可能觉得是不是日本人都不关她的事。
早上和中午都见过他俩,一次是他们开着摩托车驰过,尽管果阿有太多摩托车上的游客了,可他们很扎眼。因为他们不是通常的欧美人,一看就是晒成古铜色的亚洲人—— 我的判断还是失误了,后来才知道阿拉姆是中东混血。山本咏美扎着马尾,穿着裙摆大得离谱的绿色长裙。
另一次是在餐馆,他们就坐在隔壁,用手抓着印度咖喱饭。
回旅馆也没有睡意,太热了,五月的果阿令人难受,不知道那些嬉皮是怎么忍受煎熬的—— 所以更多的嬉皮选择明天离开吧。
起身抓了一把卢比,去附近的便利店买水,我一天要在这里买三瓶水,服务生已经认识我了。惊讶的是,我看到了阿拉姆,第四次,只是“大裙摆”不在。
Hello,他微笑着。
Hello,我迟疑了一下,好奇地问,你女朋友呢?
我没有女朋友,他淡定地说,好像前三次我看到的都是幻影一样。
那个日本姑娘!
拿了瓶水,付钱,转身离开。很奇怪的,阿拉姆跟了出来。更奇怪的是,他跟着我,竟然也没有说话,没有替尾随我的行为进行旁注解释。我不得不站住了,开口问,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他依然气定神闲。
这个不知道怎么应对了。所幸旅馆很近,转个弯就到了。在门口的铁门处,他突然拉起我的手,那么自然地,俯身吻了一下我的手。
从来没有人会吻我的手,尤其是道别晚安的时候。
明天打电话给你,他说。
真糟糕,我应该问一下明天几点的,否则就像现在这样傻傻地等到了下午一点还没能吃上东西。有时候我真讨厌别人随意对我许下承诺,说什么明天打电话给你这样的话,言者无心,听者却有意。每次男人这样对我说后,我都会很当真。我应该问一下关于打电话的其他枝节的,可是月光之下,在他吻过我的手后,刨根问底不免煞风景—— 你是指打电话来我的旅馆吗?你有旅馆的电话吗?你为什么有这电话?你明天几点打电话过来?你开摩托车过来不是更方便吗?你到底为什么要打电话给我呢,是想要约会我吗?你为什么要吻我的手呢,是出于喜欢吗?
可是这些都不能够真正问出口的,如果问出口,男人一定会被眼前的神经病吓跑了。
去街角的那家餐馆,然后我就见到了阿拉姆,还有山本咏美。进退两难,想要转身逃走,可是他们已经看到我了。阿拉姆脸上并没有异样的表情—— 难道他已经忘了昨天说好要打电话来?
硬着头皮往里走,阿拉姆朝我打了个招呼,好似犹豫了一下,请我过去坐。我也犹豫了一下,才坐过去。是坐过去尴尬,还是不坐过去更尴尬,我也吃不准。
山本咏美一句话也没有说,也没有表情,冷冷地抽着烟。他们俩其实是在下棋,不知道是哪一国的棋,我没有看懂。因为我的到来,阿拉姆把棋盘推远了些,山本咏美一个人胡乱地把棋子抹来抹去。
我在菜单上瞎指了两样食物,菜上得很慢,印度任何事情都是慢吞吞的。
我的食物还没有来,山本咏美突然站起来,大声说,我要回去了。
阿拉姆只好也站起来。他开着摩托车载山本咏美离开前,做了个手势,我依着自己的心意猜想那是表示—— 你在这儿等我,我很快就回来。
那顿午餐,我足足吃了一小时,阿拉姆没有回来。
我住的旅馆很漂亮,名叫starco,老板娘是白人,老板是印度本地人。每到傍晚的时候,他们和两只狗就坐在阳台上,很温馨—— 但是老板娘已经老去了,而老板看起来正是生龙活虎的年龄。这背后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当年也曾经有过轰轰烈烈的爱情吧,如今谁在悄无声息地筋疲力尽?
夜深,当我已经半梦之时,敲门声响起。不是阿拉姆,是隔壁的洛克,他醉酒敲错了门,手搭在我肩上,我们俩傻傻地相互看了两秒,然后我关门继续睡觉。
直至清晨—— 阿拉姆是在清晨来找我的,他手握着窗户上的铁栏杆,长长地吹着口哨。我一睁开眼,就看到他朝我微笑。
他嘲笑我的睡衣,那么长,像修女。
换上裙子,坐上阿拉姆的摩托车,他载我去旧果阿。旧果阿在另外一个地方,数百年前因为瘟疫,被葡萄牙殖民者放弃了。现在旧果阿变成了一个美好的地方,整洁宁静,有一座拥有四百年历史的仁慈耶稣教堂。
我左右端详着,寻找着合适的拍摄角度。阿拉姆眯着眼看我,做摄影师是不是很麻烦?
我不是摄影师,只是一边给杂志写游记拍照片,一边赚取旅费,要不,怎么能够来印度呢?我说,顺便问一句,你在印度怎么活下去?
就这么,活下去。阿拉姆语焉不详地说。
拍完了远景后,我进教堂拍内部壁画的细节,阿拉姆坐在树荫下,闲闲地和印度人聊天。印度人总有花不完的时间,聊不完的天。
午饭就在教堂边上的餐馆解决,吃得很朴素,但因为太接近景区的缘故,菜单上的数字还是比一般的餐馆要高,我抢着付了餐费—— 其实也没有人跟我抢。
回去的路上,阿拉姆说抱紧我。
嗯?我心跳加快,两颊绯红。
你坐得太靠后,我不好控制摩托车,他说。
我就抱紧他了,像一对恋人一样,风从耳边飞快地闪过,他身上有着淡淡的清香,隔了好一会儿,我才想起这大概是山本咏美的味道。
我们是在starco门口接吻的,炎热的午后,四下无人,连街上的狗们都沉沉地睡着了。我跳下摩托车,准备说一些谢谢他的话,谢谢他载我去旧果阿,帮我完成了拍照的工作。还没说出口,就迎上了他满含深情的目光。再不接吻就没有天理了,一切都在旋转,虽然地点并不理想,可我们还是不管不顾地吻上了。
你好好休息吧,他松开我,像一阵风似的离开了。看着他迅速消失的背影,心想他是回山本咏美那里吧。
洛克就是睡在我隔壁房间的家伙,他坐在走廊里,问我晚上去不去参加party。又去?我笑。淡季的果阿是没有像样的party的,我说。
丽莎要跳草裙舞!
好像听起来比上次有趣。
我带你去,我带你去!洛克很起劲地继续怂恿我。直到进了那家酒吧才知道洛克为什么这么好心,原来那天的party只欢迎情侣档,拒绝单身人士进场,我只是洛克的入场券。他飞快地融入到灯红酒绿中去了。传说中丽莎的草裙舞没看见,却冤家路窄地又看到阿拉姆和山本咏美。
这真的一点儿也不好玩,我站在那里,看到山本咏美冷冷的目光射向我,然后她直直地走过来。我完全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还傻傻地站在那里。阿拉姆似乎知道什么似的,紧紧地追着山本咏美,一直试图拉她的大裙摆,可她就像一片飘浮的白云朵一样自由地飘了过来。
小时候看某个香港言情小说女作家的书,总是会看到富家公子被贫家美女抽耳光的情节,然后富家公子捂住脸委屈地喊,第一次有人敢打我!
小时候读到这样的场景,我和富家公子一样震惊。后来长大了,才知道其实这个事情好笑得很,矫情,无聊,做作。
只是,我没有想到这样的场景也会发生在我身上,而且会发生在印度果阿的一个酒吧里,毫无预兆。山本咏美下手很重,这个疯狂的女人,所有人都看过来,连酒鬼洛克也惊醒了。我还没有回过神来,洛克却已仗义地冲过来,大声地吼山本咏美,也吼阿拉姆。
我突然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屈辱的泪水哗啦啦地流下来。场面变得很混乱,洛克跟阿拉姆推搡着,好像马上就要打起来,洛克像男朋友一样守护着我的尊严,可是今天下午才吻过我的那个男人,却在紧张地保护着前女友山本咏美。事至如今,我已经搞不清楚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了,有的人号称分手了仍然能够好得就像连体婴儿。
洛克喝得实在太多了,阿拉姆脸上中了一记重拳,本能地忙中抡臂,洛克也被击倒了。丽莎没有跳成草裙舞,倒是提着酒瓶跳到桌子上,兴奋地大喊着好多人的名字,也不知道她是喝彩还是想要阻止。
混乱中山本咏美再一次冲向我。我不记得是谁把我们拉开了,反正有人抓着我的头发,我痛得抱住了头。有人砸坏了灯,有人把音乐开得更大声,大家相互推打着,数分钟后,局面发展到了群殴,不分敌我地混战一团。有人叫来了警察,有人高声喊着,这是本年度最棒的一场party!
最终有三个人被警察带走了,不是洛克,也不是阿拉姆,是从隔壁其他海滩跑来的嬉皮,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把一个以色列的家伙痛揍了一顿,门牙都打掉了。
洛克把我拎到一边,也吼我,你怎么蹚这种浑水啊,安吉纳所有人都知道,山本咏美和阿拉姆就是一对贱人!
我蹲在地上死命地哭。
站起来!他也不等我站起来,就把我像拎小鸡一样拎起来,继续吼,他们是不会分手的,他们分手都分了一千次了!你还不明白吗!喜欢阿拉姆不如去喜欢迪欧!
迪欧是一条流浪狗,时时趴在洛克的门口等剩饭。
来到安吉纳才一周,我就出名了。好像人人都知道我介入了山本咏美和阿拉姆之间,连买瓶水都有人拉着我说,可怜的小鹿啊,不值得啊。
也有人专门跑来跟我窃窃私语,说阿拉姆就是个吃软饭的。并用非常不屑的神情说,长得帅,可是没骨气,住在果阿花的都是女人的钱,咏美和你都是傻姑娘。
我眼睛一红,急急走掉,我不爱听这些。
可是工作仍然要继续,我要给杂志写一篇关于果阿的游记文章。接下来的日子,就拜托洛克开摩托车带我去马尔冈、帕纳吉,以及果阿其他一些海滩。一连四天,都在外面跑。
第五天的夜晚,我又听到熟悉的口哨声。心就像被闪电狠击一样,我抱着头,不知道应不应该开门。
隔着窗,他说,宝,是我。
我知道我不应该开门的,只因为和他去了一趟旧果阿,就被山本咏美掌掴,至今还觉得自己像个白痴一样,竟然当时不懂得打回去。事后我一直在想,我就应该痛痛快快地打回去的。管你是前女友还是现女友,我也没有拿枪顶着阿拉姆的脑袋逼他载我去旧果阿。就算我是错的,那也要维护自己不受伤害。
他们都说阿拉姆糟糕极了,窝在果阿两年,除了抽大麻和喝酒外,就是跟女人厮混,经常惹得山本咏美大动肝火;他们也说咏美是个糟糕的女人,除了抽大麻和喝酒,就是跟男人厮混。好了,其实说这些话的人,本身的生活内容也是一样的。在果阿,没有人的生活不是这样的,谁也不比谁好多少。丽莎、洛克的生活也大抵如此,如果积极向上,道德崇高,就不会烂在果阿了。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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