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让我对“法律英语”这个概念有了全新的认识。我之前以为掌握了足够的词汇量和语法知识就足够了,但这本书让我明白,法律英语的精髓在于其严谨性、精确性和专业性。它不仅仅是语言的工具,更是法律思维和逻辑的体现。书中对一些法律术语的解读,不仅仅停留在字面意思,而是深入挖掘了其背后的法律含义和适用范围。我特别欣赏它在解释过程中,会提醒我们注意一些容易被误解的细微差别,以及这些差别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它通过大量的实例,让我深刻体会到,在法律文件中,每一个词语的选择都至关重要,都可能影响到案件的走向。这本书让我从一个“语言学习者”转变为一个“法律英语使用者”,让我能够更自信、更准确地处理法律文本,也让我对法律的严谨性有了更深的敬畏。
评分这本书的实用性是我最看重的一点。我一直想找一本能够真正帮助我提高实际操作能力的法律英语教材,而这本书恰恰满足了我的需求。它提供的模板和范例都非常贴合实际工作需求,涵盖了诉讼、商事、行政等多个领域,而且每一种文书都有详细的填写指南和注意事项。我特别喜欢它在讲解过程中,会模拟真实场景,例如在起草一份协议时,会提示需要考虑哪些潜在的风险点,以及如何通过措辞来规避这些风险。这种“实战”导向让我觉得学到的东西能够立刻派上用场。它不仅仅是教授“做什么”,更重要的是解释“为什么这么做”,以及“这样做会带来什么后果”。这种深入的解释让我能够举一反三,在面对新的文书类型时,也能更快地掌握其精髓。它让我不再感到法律英语的学习是枯燥乏味的理论知识,而是变成了一场有针对性的技能训练。
评分这套书给我的感觉是,它不仅仅是一本工具书,更像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前辈在分享他多年的实践心得。从拿到手的那一刻起,我就被它严谨的编排和细致的讲解所吸引。书中对每一类法律文书的解读都深入浅出,而且旁征博引,不仅仅罗列了条条框框,更重要的是解释了这些规范背后的逻辑和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我特别喜欢它在解释概念时,会结合大量的真实案例,让我能够更直观地理解抽象的法律条文是如何在实际场景中运作的。比如,在讲解合同条款时,它会分析不同措辞可能带来的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如何规避风险。这对于我这样一个初入法律行业的学习者来说,无疑是宝贵的财富。而且,它还触及了一些非常实用但往往被忽略的细节,例如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送达方式的注意事项等等,这些都是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节省大量时间、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关键。我感觉这本书就像一个百科全书,涵盖了法律英语的方方面面,而且内容的时效性也很强,引用了很多最新的法律发展动态。
评分我一直觉得,掌握法律英语不仅仅是学会单词和语法,更重要的是理解其背后的文化和思维方式。这本书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出色。它并没有简单地给出中英文对照,而是深入剖析了中西方法律体系在表达方式上的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翻译难点。通过对不同类型法律文书的详细解读,我能清晰地看到,为什么同样的法律概念在两种语言环境下会有不同的表达,以及如何才能做到既准确传达意思,又不失法律的严谨性和专业性。书中对一些容易混淆的词汇和短语进行了特别的辨析,并提供了多种可行的翻译方案,并分析了各自的优劣。这让我能够根据具体情境做出更明智的选择。此外,它还提供了一些跨文化沟通的建议,这对于在国际法律事务中工作的人来说至关重要。我感觉这本书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翻译家,不仅教我如何“说”法律英语,更教我如何“理解”法律英语的灵魂。它让我意识到,优秀的法律翻译不仅仅是语言的转换,更是文化和法律理念的桥梁。
评分对于任何从事国际法律事务或者希望深入了解外国法律体系的人来说,这本书绝对是一本不容错过的参考书。它非常系统地梳理了不同法律文书的构成要素、核心内容以及在不同语境下的应用。我印象深刻的是,它在介绍每一类文书时,都会先概述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然后再逐层深入,分析其具体的语言特点和表达方式。这种由宏观到微观的讲解方式,让我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文书的整体框架和细节之处。书中的一些案例分析也非常精彩,它们揭示了法律文书在实际应用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复杂情况,以及如何通过精准的语言来应对。我感觉这本书就像一位博学的学者,不仅能够解答我关于法律英语的疑问,更能引导我思考法律英语在跨国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意义。它帮助我建立了一个清晰的知识体系,让我对法律英语的学习更有方向感。
评分买来学习用的,还没凑够一套呢,缺一本老没货。
评分梁启超为李鸿章作传,开篇即云:“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举天下人而恶之,斯可谓非常之奸雄矣乎。举天下人而誉之,斯可谓非常之豪杰矣乎。虽然,天下人云者,常人居其千百,而非常人不得其一,以常人而论非常人,乌见其可?故誉满天下,未必不为乡愿;谤满天下,未必不为伟人。语曰:盖棺论定。吾见有盖棺后数十年数百年,而论犹未定者矣。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论人者将乌从而鉴之。曰:有人于此,誉之者千万,而毁之者亦千万;誉之者达其极点,毁之者亦达其极点;今之所毁,适足与前之所誉相消,他之所誉,亦足与此之所毁相偿;若此者何如人乎?曰是可谓非常人矣。其为非常之奸雄与为非常之豪杰姑勿论,而要之其位置行事,必非可以寻常庸人之眼之舌所得烛照而雌黄之者也。”此论非独李鸿章,加之以其师曾国藩也极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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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读了这本书之后, [SM],超值。买书就来来京东商城。价格还比别家便宜,还免邮费不错,速度还真是快而且都是正版书。[BJTJ],买回来觉得还是非常值的。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所在来这里买书是非常明智的。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中国人讲“虚实相生,天人合一”的思想,“于空寂处见流行,于流行处见空寂”,从而获得对于“道”的体悟,“唯道集虚”。这在传统的艺术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因此中国古代的绘画,提倡“留白”、“布白”,用空白来表现丰富多彩的想象空间和广博深广的人生意味,体现了包纳万物、吞吐一切的胸襟和情怀。让我得到了一种生活情趣和审美方式,伴着笔墨的清香,细细体味,那自由孤寂的灵魂,高尚清真的人格魅力,在寻求美的道路上指引着我,让我抛弃浮躁的世俗,向美学丛林的深处迈进。合上书,闭上眼,书的余香犹存,而我脑海里浮现的,是一个“皎皎明月,仙仙白云,鸿雁高翔,缀叶如雨”的冲淡清幽境界。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NRJJ]我曾经属于后一类。那时,我处于极度危险的境地。”看薛老师这些话,你能觉得这是一个真实的老师,她说的话就象是邻居唠家常那样真诚自然。对于书中她大胆、直率的言辞,我很钦佩,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胆识、思维的。她能把一件看似简单惯常的事情剖析提头头是道,透过了表象看到了它的内在根源。她有勇气把一些不同与大家都说的话写在纸上,让别人看,虽然多数人心理或许也如她所想。但凭这一点儿,就让人佩服至极。比如,她对“老师象蜡烛、春蚕”,“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这些话的评析,一针见血,道出了我们老师的共同心声。之所以造就了她感说真话,敢于抵制一切不利于学生成长和进步的制度。因为薛老师的人生信念就是:缺乏真诚、理性和趣味的日子是不值得过的。教育教学中有了平衡愉悦的心态,正确的定位和良好的策略,才能在饱满热情中,在正确策略中扶植学生向上。 薛老师在自序中写道,“我是特意捕捉了清风、乐声和野芳,录在这里,专门用于鼓励自己,就算是不定期地给自己献一小朵小花吧——真诚美丽的文字,正是心灵开出的花朵。”又一次阐述了她的人生信念——-真诚。读了全书,给我最深刻的感受也是她的真诚,我看到了一个真实的人,一个真诚的老师。当学生的时候,老师是权威,跟老师的交往总是处于向上看的状态,学生是一定要小心翼翼的,多数情况还是听老师说的多,自己发表意见少。现在当了家长,为了孩子跟老师也没少打交道,但是一直觉得自己好多真实的想法不敢说,老师呢,说出来的也有一些让人觉得是官话套话。看了这本书,我想我们也许都错了,老师跟学生、老师跟家长,平等地真诚的交流其实并不难。工作是艰辛——往往也是孤独的。可是,于飞尘的间隙也有清风,于喧嚷的中间也有乐声,于荆棘的丛中也有野芳。我是特意捕捉了清风、乐声和野芳,录在这里,专门用于鼓励自己,就算是不定期地给自己献一朵小花吧——真诚美丽的文字,正是心灵开出的花朵。也有沉重和迷惘。但我的文字,往往略掉了疲惫、沮丧和困苦——无涉乎诚实、全面与否,这是我的选择——有意的,我将目光投在了值得的地方,心得体会
评分《陶博法律英语系列·法律英语:双语法律文书的解释》所分析的差异发生于国际条约(英语和其他语言)和欧盟(英语和22种其他语言)、加拿大(英语和法语)、中国香港(英语和汉语)、南非(英语和南非荷兰语)、夏威夷(英语和夏威夷语)、波多黎各(英语和西班牙语)、路易斯安那(英语和法语)不同语言的立法中,也介绍了各司法区域的历史背景,解释了为什么条约或立法是多语种的,讨论了法院和仲裁法庭对解决不同语言文本之间差异的裁决,叙述了各司法区域如何制定解决差异的规则。最后三章则总结了世界各国解决多语种差异的经验,列举了某些特定的英语词句会产生的语义歧义和句法歧义的类型,并为如何解释英汉双语立法、解释英汉双语合同,以及起草英汉双语合同提供了参考意见。 《陶博法律英语系列·法律英语:双语法律文书的解释》专为在全球化环境中从事起草、翻译或处理多语种法律文书的中国律师、仲裁者、法官、翻译和学者所写。内容着重于分析和解释多语种法律文书不同语言文本之间存在的差异。书中分析了两百多年来全世界八个司法区域的法院和仲裁法庭是如何解决多语种条约和立法的不同语言文本之间的差异的,而所阐述的大部分差异都出现在其中一个语言文本为英语的立法中。书中设专章对以英语和汉语起草双语立法和合同中存在的差异作了详细的探讨。
评分《陶博法律英语系列·法律英语:双语法律文书的解释》所分析的差异发生于国际条约(英语和其他语言)和欧盟(英语和22种其他语言)、加拿大(英语和法语)、中国香港(英语和汉语)、南非(英语和南非荷兰语)、夏威夷(英语和夏威夷语)、波多黎各(英语和西班牙语)、路易斯安那(英语和法语)不同语言的立法中,也介绍了各司法区域的历史背景,解释了为什么条约或立法是多语种的,讨论了法院和仲裁法庭对解决不同语言文本之间差异的裁决,叙述了各司法区域如何制定解决差异的规则。最后三章则总结了世界各国解决多语种差异的经验,列举了某些特定的英语词句会产生的语义歧义和句法歧义的类型,并为如何解释英汉双语立法、解释英汉双语合同,以及起草英汉双语合同提供了参考意见。
评分该小说分为三部:第一部《血祭》以1852年43岁的曾国藩在赴任江西乡试正考官途中,得母讣闻,回籍奔丧始;至1857年,因为多方掣肘,其所创立的湘勇在江西陷入困局之际,其父去世,再次回籍奔丧终。这段时期的曾国藩由书生而至统帅,因为性格的刚强,与腐败横行的地方官场冲突严重,从而节节受阻,处处碰壁,又加上被人弹劾而心生倦意,在江西战局陷入困局之时,父亲去世的消息传来,于是撒手军务,回家奔丧。第二部《野焚》以1858年再次出山始,至1864年攻克天京,平定太平天国终。在家守制的一年中,经过读书、沉淀和思考后,曾国藩意识到了自己性格的缺陷,于是改变行事方式,从而使得境况大为好转,终于攻克天京,平定太平天国运动。第三部《黑雨》以1864年开始裁撤湘军开始,至1872年曾国藩去世全书结尾。因为湘军的裁撤而使得朝廷得以安心,被加以无上的荣誉,但因天津教案的处理不当而陷入四面楚歌之中,从而被戴上“卖国贼”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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