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当代中国人文大系·价值论:一种主体性的研究(第3版)》运用马克思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立足于学科的高度,就价值现象的本质、发生和存在的基础,价值意识表现形式和现实实践形态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探讨,并经过分析论证,对价值的本质和特性、价值分类及其方法、各种具体的价值类型、价值意识与价值观念、评价与评价标准、社会评价科学化的可能性与方法论原则、价值与真理的关系等一系列基本概念和原理,以及当代价值观念变革和文明冲突等重大问题,做出了自己的理论表述,使之具有较清晰的面貌和逻辑,从而确立了一个有当代中国特色的价值哲学研究框架。
作者简介
李德顺,1945年生,哲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人文学院名誉院长,学报主编;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生院哲学系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社会任职有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副会长兼价值学专业委员会主任暨中国价值学会会长,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委、北京市哲学会副会长,国内多所高校的客座教授或名誉教授等。
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改革和发展、价值与价值观念、当代文化。代表作有《伟大的认识工具》、《价值论──一种主体性的研究》、《新价值论》、《道德价值论》(合作)、《选择的自我──一个哲学家眼中的人生》、《立言录——李德顺哲学文选》、《话语的圈套——李德顺杂文短论集》、《家园——文化建设论纲》(合作)、《邓小平人民主体价值观思想研究》、《与改革同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理路之思》、《哲学概论》、《走向民主法治》等;主编有《价值论译丛》、《价值学大词典》、《人生价值丛书》、《实践价值丛书》、《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研究》、《哲学概论》、《精神家园丛书》等。部分作品曾获北京市和教育部优秀社科成果奖、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等。
目录
导论:价值问题与哲学
一、“价值”问题的哲学地位
二、价值问题与思想史
三、价值论与马克思哲学
四、价值研究的视角和意义
第一篇价值的存在论研究
篇题释义
第一章 价值的基础
一、关于价值存在的不同理解
二、作为关系范畴的主体与客体
三、主体性:人的对象性权利与责任
四、客体性:对象的性质和意义
五、主客体之间的双向作用
第二章 价值的本性
一、人类的“两个尺度”与价值、真理
马克思的“两个尺度”思想
“价值”的定义
重新理解“真理”的意义
二、价值因主体而异的本性
价值的个体性和多元化
价值的多维性和全面性
价值的时效性和历时态
三、讨论:价值的“客观性”问题
第三章 价值的类型
一、划分价值类型的方法
二、几种基本的价值类型
目的价值和手段价值
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
人类理想境界:真、善、美
三、人的价值
“人的价值”含义辨析
人的社会价值:贡献与享用
人的自我价值:自主与担当
“残疾人的价值”与人道主义
价值论——一种主体性的研究(第3版)目录第二篇价值的意识论研究
篇题释义
第四章 人的价值意识
一、价值意识与非价值意识
“态度”与知识
价值意识的社会形式
价值意识的精神形式
二、价值心理
欲望、愿望、动机
兴趣、趣味
情绪、情感
意志
三、价值观念
信念、信仰、理想是价值观念的特有形式
价值观念的基本构成
价值观念的特性
价值观念的“评价标准”功能
第五章 评价、认知与反映
一、评价与认知的区别
二、评价所把握的对象:价值事实
什么是“价值事实”?
作为一种主体性事实的价值
讨论:“价值事实”观念的意义
三、评价论与反映论
传统反映论的局限
“反映”的多维化
第六章 评价标准与价值标准
一、评价标准与“标准的标准”
在评价标准的背后
价值标准与主体存在的同一
讨论:评价标准的“真假”之分
二、评价标准与实践标准
实践是“检验标准”的最高形式
讨论:评价逻辑的“大前提问题”
三、评价标准的内在矛盾
第七章 社会评价
一、社会评价的结构
社会评价的对象与主体
社会评价的公共性标准
二、社会评价能否合理化
讨论:社会评价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社会评价合理化的方法论原则
第三篇价值的实践论研究
篇题释义
第八章 价值、真理与实践
一、人类活动的两大原则
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
两大原则的矛盾及其意义
价值与真理统一的条件
二、两大原则在实践中的统一
价值与真理的互容互渗
价值与真理的互引互化
价值与真理统一的实践验证
讨论:能否从“是”推出“应该”?
三、价值原则与实用主义
作为价值哲学的实用主义
真理与“有用”的两种联结
第九章 历史与价值
一、价值论的社会历史观
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
历史真理论与历史价值论
人的价值活动与社会历史规律
作为历史价值观的人民主体论
二、社会主义观的反思与超越
社会主义的历史反思
新社会主义观的思维方式
三、人的前景:解放与自由
自由的“实然”与“应然”
人的全面性的自我生成
第十章 价值冲突与当代文明
一、“人类中心”与“环境价值”
应该否定“人类中心”吗?
“环境价值”的社会意义
二、科学理性与人文关怀
什么是“科学的价值”?
走向理性化的人文精神
三、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
两种思维方式的对立
超越“两极对立”的文化出路
讨论:怎样看待“普世价值”?
简短结语
参考书目
第2版后记
第3版后记
精彩书摘
导论:
价值问题与哲学可以从“学科”和“学说”两个层面来理解价值研究的性质和意义。
在学科层面上,“价值”问题并不是哲学中一个低层次的、局部的个别问题,而是一个高层次的、全局性的普遍问题。价值作为人类生存发展实践中一个普遍的、基本的内容,使以它为研究对象的哲学领域——价值论,业已成为哲学基础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
在学说层面上,我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是:以科学的实事求是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价值问题做出自己有理有据、认真负责的回答,以建立和阐述中国自己的当代价值哲学。
一、“价值”问题的哲学地位
到目前为止,哲学上所说的“价值”,对许多人来说仍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字眼。说它熟悉,是因为人们每天都在说到它。说它陌生,是因为“价值”一词本身究竟是什么意思,仔细想来有许多问题还是不甚了了。例如,“哲学究竟有什么用?”这是经常听到的一个问题。其实“有用”本身就是一个最浅显的价值概念,而提问者却常常意识不到这一点。所以人们对自己的提问和回答,就难免有一种“身在哲学中,不知哲学味”的尴尬。
再如,“好坏”问题可以说是“价值”问题的最典型、最通俗的形式。在人类生活中,恐怕找不出几个比“好坏”使用得更广泛的字眼了。无数大大小小、正正反反的事实说明,“好”和“坏”并不是那样一目了然、一成不变的。于是人们不得不寻求哲理的启迪。而“好坏”的哲学表述,就是“价值”。生活语言中的“好”、“坏”就是“正价值”、“负价值”。
汉语中的“价值”一词,对应于英语的value,法语的valeur,德语的Wert,俄语的ценность。马克思曾对它的词源作过考证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Ⅲ,32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引用的是一本名为《试论哲学词源学》的书。按照这本书的解释,“价值”一词源于古代梵文和拉丁文的“堤坝”,含有“掩盖、保护、加固”的意思。“价值”是在该词派生的“尊敬、敬仰、喜爱”意思之上进一步形成的。“价值”的本来含义就是“起掩护和保护作用的,可珍贵的,可尊重的,可重视的”。这是一般情况下所用“价值”一词的基本含义。
价值论——一种主体性的研究(第3版)导论:价值问题与哲学日常生活中的“好”有极为广泛的含义,它能够用来指是与非中的“是”,对与错中的“对”,善与恶中的“善”,美与丑中的“美”,利与弊中的“利”,吉与凶中的“吉”,福与祸中的“福”,优与劣中的“优”,得与失中的“得”,以及“应该”等。“是、对、善、美、利、吉、福、优、得、应该”等被叫作“好”的,是因为它们对于言之者来说,代表着有积极意义的、可珍贵的、可珍惜的境况,而被叫作“坏”的那些则相反。“好”和“坏”合起来,正是包含了正、负两种境况的一般“价值”现象。
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是来自人类生活实践的一个理论抽象。这个理论抽象,客观上正是以人类生活实践和科学研究中各个具体领域的特殊概括为基础而形成的。例如在物质经济生活领域中,物与人之间的关系产生了“使用价值”概念,它最初用来“表示物的对人有用或使人愉快等等的属性”;在实质意义上,“使用价值表示物和人之间的自然关系,实际上是表示物为人而存在”同上书,326页。。
与之相联系,在物与人的关系中还有比使用价值更广泛的价值关系,如产品的交换价值、物品的审美价值等。此外,在物质经济生活中还有比物的价值更广泛、更复杂的其他价值关系,如人与人的经济关系、合作关系、利益关系等。在人和人之间的全面社会关系中,还有以物质经济关系为基础的阶级关系、民族关系、个人关系、政治关系和伦理关系等,它们都产生一定的价值观念,如阶级利益观念、民族利益观念、政治价值观念、道德价值观念等。这是一个纵横交织的价值关系网络。在这张网的网结上,人们都普遍地运用着一定的是非、善恶、得失等价值标准,形成了相当丰富的具体价值观念系统。其中包括审美生活中的“美”和“丑”、“雅”和“俗”等价值观念。
在科学研究领域,科学本身的社会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它把知识、理论内容的真假当作得失优劣的标准。对于科学来说,“真”是最高目标、是生命,是最宝贵、最重要的价值。
普遍寓于特殊,抽象来自具体,理论反映现实。正是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存在着共同性的普遍问题和普遍视角的前提下,由人类的生活实践和理论思考共同推出了一个新的普遍性的研究领域。这就是价值论作为一个学科分支的逻辑形成基础。
价值论作为一个学科分支的历史形成,是哲学经过高度分化之后,各种具体学科日渐成熟,并在实践中开始走向新的综合的产物。价值论产生的直接基础,来自哲学两大部门——伦理学和美学的变革,即“元伦理学”和美学元理论研究(“元美学”)的形成。
古代哲学作为当时的知识的总汇,就已经很明确地包含了关于善、美德和人世生活最佳状态的追求与思考。后来,随着各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部门先后从哲学中分化独立出去,有关善、美和最佳社会生活状态的思考也先后形成各种专门的学科,如伦理学、美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文艺学、宗教学等。其中伦理学和美学仍然作为哲学的部门,它们所探讨的善和美的问题对其他社会学科具有普遍性和指导意义。但是在很长时间里,伦理学、美学和其他学科都主要是致力于各领域具体规范的研究,因此也未形成彼此间共同的基本理论。
到了18世纪,先后由休谟和康德提出了“实然”与“应然”、事物的因果性与人的目的性、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划分。这种区分后来多用“存在与价值”或“事实与价值”来表示。休谟和康德实际上确立和推广了哲学上的价值概念,使之具有了形而上的意义。
这一确立首先在美学的发展中得到反响。18世纪中期德国美学家鲍姆加登把美学界定为“关于审美价值的科学”,标志着美学从规范研究的层次进入了元理论研究层次。一般认为,这是美学作为一门学科正式诞生的标志。
价值概念也已被引进了伦理学。德国哲学家洛采根据康德的划分提出,要把价值和评价放到哲学研究的中心地位。他的学生文德尔班等人为了实现这一想法,试图构造一种“价值哲学”。20世纪初,英国哲学家摩尔以其“价值直觉主义”观点和提倡对“善”的语言分析而开始了“元伦理学”的研究。
在此期间,哲学本身也酝酿了价值论的独立。布伦坦诺、尼采等人纷纷就价值问题发表著述。美国哲学家厄尔本于1909年发表的《评价:其本性和法则》一书正式提出用“价值学”(axiology)来命名一门与认识论(epistemology)不同的学说。冯?哈特曼1911年发表的《价值学纲要》一书,则正式把它用作书名。一般认为,以上是价值学名称出现最早的记录。由于上述多位价值论的最初阐述者同时也是伦理学家,他们往往是从伦理学的角度切入价值论研究的,所以在西方很多地方,价值论至今还被看作是一种伦理学的形态,或干脆叫做“元伦理学”。这足以证明价值论与伦理学的亲缘关系。但是很明显,由美学和伦理学共同创造的这个新的理论境界,事实上已经进入到它们共同的形上层次——哲学,足以成为“元哲学”的一个新分支了。
那么,价值论是一个什么样的哲学分支呢?本书的回答是,从学科层面看:价值论(axiology)是继存在论(ontology)、意识论(gnosiology,包含epistemology)之后形成且与之在同等层次上并列的一大哲学基础理论分支。在哲学史上,这三大分支获得命名从而正式形成的大体时间,分别是:17世纪(存在论),18世纪(意识论),20世纪(价值论)。价值论之所以在晚近才真正形成,是因为它的内容最为庞杂,有待于前两者及其他具体人文社会学科发展的相对成熟作为自己的基础。
对象和问题,向来是形成学科的核心和标志。而哲学基本分支的形成,则更以具有重大普遍意义的“问题”为标志,以问题的层次为自身理论结构的层次。因此,当我们注视迄今所形成的三大基本分支的时候,可以看到它们各自针对着形上层面的一套普遍的、公共性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之间也有着与历史发展相关的逻辑联系。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表达就是:存在论提出和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存在和非存在?什么存在着?怎样存在?”
意识论提出和回答的问题是:“人的头脑是否能够以及如何了解和把握存在?”
价值论提出和回答的问题是:“世界的存在及意识对于人的意义如何?”这是我经过多年研究,对整个哲学迄今所形成的几个“一级问题”的理解和概括。当然,对于这种概括,对于“三大分支”及其名称的确定,甚至对哲学本身是什么的理解,学界都会有许多不同看法。但我相信,对这些问题及其相互联系的追问、展开、回答、批判和反思,能够引发和覆盖哲学学科领域的大部分内容,并能给予各种各样的学说流派以适当的辨识、梳理和包容。至少,它们是这本价值论研究的书所依据的概念框架和逻辑前提。我在阐述自己研究价值问题的体会时,感到如此理解和把握价值论的学科定位,不仅有助于开阔理论视野,也有助于加强逻辑的清晰度和思维的彻底性。
关于价值论在哲学上的学科定位还有不少疑问,这是由于对价值问题的含义理解不同所致。例如西方价值哲学兴起时,它就具有了“元伦理学”、“元美学”的称谓,表明价值论是伦理学和美学基础理论(元理论)研究的产物,并且为这些学科提供了新的理念和方法。事实也是如此。而在我国,很长时期里人们只以知识论的方式去研究审美,以阶级斗争和意识形态的观念去看待伦理道德。这种偏向曾造成了相当严重的理论贫乏和思想僵化。而哲学上价值问题的研究,显然负有提供深层理论基础和新的思想方法的使命。
在国际上,目前给予价值论以上述哲学定位的表述似乎并不明朗,更谈不上普遍一致。许多学者把价值论看作仅是伦理学的一个部分(元理论)。因此在他们的教科书中往往以伦理学代替价值论。这种情况也许与以下两点有关:一是这些哲学家大都不强调哲学理论的体系性和整体结构,而是比较注重实证的和应用的研究。当然,这一点并不意味着必然降低价值论的学科地位。二是他们有将伦理学泛化的理论传统,其所谓“伦理学”的领域极其广泛,几乎可与哲学上的价值论论域相重合。
在国内,有人对前阶段的研究有误解,以为价值论是从属于认识论的一个部分。这种误解与本书初版时的研究方式和表述形式有关。实际情况是,我个人当时确实是从认识论角度进入价值领域的,但进入以后,特别是形成结论的时候,则已经摆脱了这一角度,如上所说,我坚定地认为价值论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最高层次的理论领域,是与存在论、意识论相并列的三大基础理论分支之一,并不从属于哲学中的其他任何分支。
针对单纯认识论化的误解,还有人提出了另一主张:价值论应该“从属于历史观”,或“把价值论提升到唯物史观的高度”。我认为这同样是没有走出旧的思想框架,还没有看到价值论在哲学元理论层次上的独立意义,而是继续一心为它“找婆家”。实际上,恰恰是价值论研究开展以来,我们发现了原有历史观的缺陷,在于它仅仅是以哲学上的真理论为基础(表现为只重视历史的必然性和客观规律性),而缺少价值论的视角(忽视人们的价值选择对历史发展的意义)。在未就“历史观”重新做出批判考察和具体说明的情况下,断言“历史观高于价值论”根据不足,事实上也并无很大的理论意义。
二、价值问题与思想史
任何哲学范畴“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1卷,73~7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为此,不妨极其简要地回顾一下人类历史和思想史上的情况。
“价值”这一哲学概念的内容,主要是表达人类生活中一种普遍的关系,就是客体的存在、属性和变化对于主体人的意义。人类要生存发展,就必然要求自然界满足自己的各种需要。而自然界是不会自动满足人的,只能是人类用自己的活动来实现这种满足。不难想象,这种关系是自人类产生时起,就在人类同外界自然物之间存在着的。作为外界物对于人的意义,价值问题可以说是人类与生俱来的问题,价值关系从来就是人类实践的一个基本关系。在实践中,人要满足自己的需要,就不能不对自然界本身及其规律有所了解和服从,于是,满足主体需要的意识同把握客体现实的意识,就同时成为人类意识中的两个基本方面。恩格斯曾这样描写人类意识的形成:“随着手的发展,头脑也一步一步地发展起来,首先产生了对影响某些个别的实际效益的条件的意识,而后来在处境较好的民族中间,则由此产生了对制约着这些条件的自然规律的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4卷,27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黑体字为笔者所标。按照这个说法,在人类意识的形成和发展中,关于实际效益(属于价值问题)的意识,同关于客观条件和自然规律(属于知识、真理问题)的意识,是不可分割的两项内容。事实正是如此。
然而,事实如何,同人对它的理解如何,是不能等同的。人类对自己实践和意识中这两项内容的理解远不像事实本身那样明确,而是走着一条漫长曲折的道路。简要地说,人类对于价值问题的省悟,是逐渐从自发到自觉、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而对于价值与真理的关系的思想处理,则是从统一到分化甚至对抗,然后又开始重新走向统一。上述过程通过人类思想史上各个阶段不同形式的反映表现出来,构成一条重要的线索。
在原始时代,人们还没有形成“价值”和“真理”概念,这同他们还未能在意识中区分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有关。有关原始时代人们行为的许多研究材料表明,当时的人不能把客观事物、自然界的存在和本性,同自己对它们的感受、愿望、情绪加以区分。在他们那里,实在和效益、对客体的知觉和主体的情感是混沌合一的。“在他们那里,在集体表象中,客体的形象与情感和运动因素水乳交融:在那里,人在意识中拥有客体的形象,同时又体验着必然与客体形象一同产生的恐惧感、希望感、逃跑的愿望、感谢、请求等感觉和愿望。”[法]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附录,45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图腾崇拜、巫术、原始的装饰、绘画、舞蹈、歌唱等,并不是原始人有意识的娱乐享受或自欺,而是与他们的生存劳动直接合为一体的活动。在他们心目中,似乎这一切都是使自己从自然界得到保障的必要活动,因而似乎也是自然界本身所具有、所要求的。例如,有些原始部落在渔猎的整个过程中,总是把成败的决定力量归于自然界或渔猎对象本身的某种神秘属性。为了引来猎物使之落网或被击中,原始人事先要通过舞蹈、斋戒、念咒等一系列形式施加神秘的影响;渔猎者本人及其亲属要严格遵守一系列禁忌;渔猎后还要为安抚被杀死的动物举行谢罪和解仇的仪式。参见上书,220~235页。原始人的饮食也充满了礼节,表现出他们对食物和饮食活动所包含的天意的崇敬参见[英]马林诺夫斯基:《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24~26页,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等等。在我们看来十分清楚的是,这些神秘仪式的实际效益,仅仅在于人自身的心理方面。但在原始人的意识中,它们却是与对象、客体本身不可避免地联系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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