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中晚唐五代科舉與社會變遷》的研究時段為中晚唐五代,正處在唐宋變革的關鍵時期,許多重要製度、社會風氣的變革都發端於此。《中晚唐五代科舉與社會變遷》重點在充分搜集史料的基礎之上,對中晚唐五代進士科等主要科目及第者的社會齣身、入仕途徑、最高官銜、籍貫等進行統計,分析科舉製度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風氣等方麵的相互關係,做到具體史料研究與宏觀分析相結閤。《中晚唐五代科舉與社會變遷》還從社會變遷的角度考察中晚唐五代科舉與婚姻觀念、選舉觀念的變遷,以及科舉與士族、傢族、社會風俗等社會層麵的問題,藉以推動學術界關注這方麵研究的進一步發展。
作者簡介
金瀅坤,男,1972年生,甘肅白銀人,首都師範大學曆史學院副教授。先後獲西北師範大學曆史學學士、敦煌學碩士和廈門大學曆史學博士學位。曾在浙江大學人文學院中國語言文學博士後流動站、中正大學文學院、日本京都大學人文研和人環總學部進行閤作研究、訪學。主要從事隋唐五代史、科舉製度史和敦煌學研究,曾在《中國史研究》、《文獻》、《民族研究》、《光明日報》、《中國經濟史研究》、《學術月刊》、《中國邊疆史地研究》等刊物上發錶論文四十餘篇。部分文章被人大報刊復印資料轉載或摘編。與郝春文教授閤著《英藏敦煌社會曆史文獻釋錄》(第四、五捲)。獨立主持國傢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中晚唐五代科舉與社會變遷”、北京市優秀人纔專項經費資助D類項目“晚唐五代宋初科舉與社會變遷研究”、全國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員會直接資助項目“敦煌寺院行事文書輯校與研究”。參加國傢重大項目“中華大典·經濟典”、全國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員會重點項目“敦煌文獻閤集·史部”、國傢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中國曆代登科總錄”和“英藏敦煌社會曆史文獻釋錄”等的編撰工作。
精彩書評
科第之設,沿革多矣。文皇帝撥亂反正,特盛科名,誌在牢籠英彥。邇來林棲榖隱,櫛比鱗差,美給華資,非第勿處;雄藩劇郡,非第勿居。斯乃名實相符,亨達自任,得以惟聖作則,為官擇人。有其纔者,靡損於甕牖繩樞;無其纔者,詎係於王孫公子!莫不理推畫一,時契大同。垂三百年,擢士眾矣。
——(五代)王定保《唐摭言》
目錄
序一
序二
緒論
第一章 中晚唐五代科舉考試程序的完善與變革
第一節 中晚唐五代的鄉貢
一、中晚唐五代鄉貢與冒籍
二、中晚唐鄉貢與取解製度的逐步完善
第二節 中晚唐五代科舉考試鎖院製度的確立
一、中晚唐五代鎖院製度的確立
二、中晚唐五代鎖院製度的逐步完善
第三節 中晚唐五代中書門下省復核和覆試製度
一、中晚唐五代中書門下的復核製度
二、中晚唐五代中書門下的覆試製度
第四節 中晚唐五代科舉考試監察製度的初步設置
一、中晚唐五代懲治科場的違紀行為
二、中晚唐五代科舉弊製的革除
第二章 中晚唐五代科舉省試與社會變遷
第一節 中晚唐五代的省試試官
一、中晚唐五代的省試知貢舉
二、中晚唐五代禮部省試主司的社會齣身分析
第二節 中晚唐五代彆頭試與子弟之爭
一、唐代彆頭試的産生與子弟問題的齣現
二、中晚唐科場覆試案與子弟之爭
三、晚唐五代子弟之爭的淡化
第三節 中晚唐五代座主門生、同年與朋黨的關係
一、中晚唐進士朋甲與官僚朋黨的關係
二、中晚唐五代座主門生的産生與科場風氣
三、中晚唐五代座主門生、同年與朋黨的關係
第三章 中晚唐五代科舉與選官製度的變遷
第一節 中晚唐五代科舉齣身與銓選的關係
一、唐前期科舉與銓選的變遷
二、中晚唐五代科舉齣身與銓選變革的關係
第二節 中晚唐五代科舉與清望官的關係
一、中晚唐科舉與清望官的相關數理分析
二、中晚唐科舉對清望官選任的影響
第四章 中晚唐五代科舉與人幕的關係
第一節 中晚唐五代彰:選製度變化對及第舉人入幕的影響
一、盛唐銓選製度變化與科舉入仕的關係
二、中晚唐銓選製度變化與及第舉人入幕的關係
三、中晚唐及第舉人入幕與升遷中央官的關係
第二節 中晚唐五代及第第舉人入幕的選擇與程序
一、中晚唐及第舉人入幕風氣與方鎮闢府標準的關係
二、中晚唐及第舉人入幕對使府的選擇
三、中晚唐及第舉人入幕的程序與方式
第三節 中晚唐五代及第舉人入幕對藩鎮的影響
一、中晚唐五代及第舉人入幕與使府唱和的關係
二、中晚唐五代及第舉人入幕與鄉貢、行捲的關係
三、中晚唐五代科舉及第舉人入幕與維護中央統治
第五章 中晚唐五代科舉與婚姻觀念的變遷
第一節 唐五代科舉與婚姻觀念的變遷
一、唐前期的婚姻觀念簡述
二、中晚唐五代婚姻觀念的變遷
三、中晚唐五代婚姻觀念變遷的原因
第二節 中晚唐五代科舉與榜下擇婿風氣
一、中晚唐五代榜下擇婿風氣的形成
二、中晚唐五代榜前擇婿的齣現
第六章 中晚唐五代科舉製度與社會階層的變遷
第一節 中晚唐五代科舉與社會階層的變遷
一、中晚唐五代科舉與社會階層的升沉
二、中晚唐五代科舉齣身的經濟特權與社會階層變遷關係
第二節 中晚唐五代科舉與大士族的變遷
一、中晚唐五代進士科與若乾大士族的仕宦關係
二、中晚唐五代科舉與士族嚮城市遷徙的關係
附錄
附錄Ⅰ:中晚唐五代宰相人名與齣身簡錶
附錄Ⅱ:中晚唐五代知貢舉人名及職官錶
附錄Ⅲ:中晚唐進士科齣身者入幕方鎮分布簡錶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精彩書摘
第一章 中晚唐五代科舉考試程序的完善與變革
關於中晚唐五代科舉考試程序,以往學者多關注鄉貢、府試、省試及考試內容、考試程序等製度方麵的研究,但對在科舉製度發展過程中齣現的變化和具體問題研究有所不足。中晚唐五代隨著科舉考試的發展,一方麵齣現瞭舉人冒籍應舉、鄉貢濫舉、求謁、乾撓鄉貢、館學衰敗、省試猥濫等不良問題;另一方麵,朝廷相關部門針對科舉考試中齣現的問題,逐步采取瞭相應的防範措施,完善科舉考試的程序,力圖使中晚唐科舉考試逐步趨於公平、公正,為宋代以後科舉考試程式化奠定瞭基礎。本章主要從鄉貢、冒籍、省試鎖院、中書門下省復核和覆試、監察等方麵來探討中晚唐五代科舉考試程序的逐漸完善和製度化。
第一節 中晚唐五代的鄉貢
關於唐代科舉考試鄉貢問題的研究,愛宕元《唐代鄉貢進士鄉貢明經》、傅璿琮《唐代科舉與文學》(頁42-71、248-287)、吳宗國《唐代科舉製度研究》(頁30-3)、鄭學檬《五代十國史研究》(頁89-91)等論著,對行捲、府試及鄉貢人數、鄉貢程序等問題進行瞭大緻梳理,但對科舉冒籍、政府完善府試製度、加強府試監督等問題的研究尚不夠深入。此外,程韆帆《唐代進士行捲與文學》重點從進士行捲與文學的關係研究瞭中晚唐五代進士行捲性質、內容等問題。羅聯添《唐代文學史兩個問題探討》則從另一個角度發錶瞭不同看法。近年李潤強《唐代舉子是用傳奇行捲的嗎》一文也對行捲問題進行瞭新的闡釋。本節重點從中晚唐鄉貢冒籍取解問題和取解製度的逐步完善兩個角度來考察中晚唐五代鄉貢變化的主要特點。
唐代科舉考試分為取解考試和省試兩級,其中取解考試分為州縣鄉貢府試取解和學館考試取解,舉人取解後方可參加省試。省試指尚書省舉行的全國性常舉分科統一考試,始於武德五年(622),由吏部考功員外郎主考,至開元二十四年(736)改為禮部侍郎專知貢舉。
一、中晚唐五代鄉貢與冒籍
關於唐五代冒籍行為很少有人關注,傅璿琮《唐代科舉與文學》(頁54-57)、吳宗國《唐代科舉製度研究》等少數論著中(頁39-44),對唐代舉子取解不本本貫的現象略有論述,程民生《論宋代科舉戶籍製》一文也提及唐代科舉戶籍問題,涉及瞭科舉冒籍問題。以下對這一問題再做探討。
(一)唐五代的鄉貢與冒籍概述
1.唐前期的鄉貢與冒籍
在探討中晚唐冒籍取解之前,首先大緻介紹一下唐前期取解的情況。唐代舉子取解大概分為兩類,一是州縣舉子通過州縣府試之後,由州給舉子發解,舉子持解隨物入貢,參加來年省試;二是在館學的學生,由館學組織考試,閤格者發解,參加來年省試。唐初由於科舉製度初設,科舉齣身者在入仕中尚未取得明顯的優勢,行捲和薦舉之風尚未形成,因此,省試相對公平,還未齣現省試登第人數與舉子發解府州在區域上的比例明顯失衡問題。因此,州縣舉人到它州冒籍取解的現象就很少見。
隨著盛唐科舉製度的進一步發展,省試諸州登第人數與發解人數的比例逐漸失衡,舉子為瞭增加登第的機會,便附籍於登第率高的府州應舉。天授三年(692),左補闕薛謙光曾雲:“今夫舉人,詢於鄉閭,歸於裏正而已。雖跡虧教,罪加刑典,或冒籍竊資,邀勛盜級,假其賄賂,即為無犯鄉閭。”稍後至景雲中,州縣鄉裏舉人開始通過入學中央兩監,取得館監解,以寄應的形式取代在本貫取解。如《唐摭言》捲1《鄉貢》雲:“景龍元年(707),李欽讓稱定州鄉貢附學。爾來鄉貢漸廣,率多寄應者,故不甄彆於榜中。”可見起初唐代舉子寄應現象始自州縣舉子附國子監取解,實際上就是一種冒籍行為。究其原因,兩監齣身的舉人省試機會較大,世人較看重兩監齣身。因此,“開元已前,進士不由兩監者,深以為恥”。於是,隨著舉子寄應國學現象的日漸增多,禮部省試也逐步放寬瞭對舉子在本貫取解的限製,以至冒籍應舉的現象愈演愈烈,在開元天寶年間更為常見。如大詩人王維,本為蒲州人,並沒參加本貫府試,而是與其弟同遊長安,希望取得京兆解。王維以詩名遊曆權貴之間,“尤為岐王之所眷重”。豈料進士張九皋聲名籍甚,也齣入九公主之門,於是九公主牒京兆試官,令以張九皋為解頭。王維也不甘人下,在岐王的指點下,竟然扮作伶人,為九公主演奏琵琶麯,並以此博得賞識,九公主遂令京兆府以王維為解頭。這則故事雖然未提及冒籍問題,但根據唐代科舉考試規定舉人必須由本貫州府嚮尚書省解送,並要交納解狀。王維離開本貫由京兆府解送,顯然係冒籍取解行為。
其實,舉子王維的冒籍行為在當時已經很常見,禮部貢院還專門齣颱法規試圖禁止府州鄉貢中的冒籍行為。開元十九年(731)玄宗下敕規定:“諸州貢舉,皆於本貫籍分信明者。然依例,不得於所附貫,便求申送。如有此色,所由州縣即便催科,不得遞相容許。”雖然玄宗朝臣已經認識到其中的弊病,明令舉子到本貫取解,並對違反者進行一定的製裁,但是舉子取解不本本貫的風氣在開元天寶年間日漸泛濫。如開元中,越州“客舉進士者十人,皆有資業”。安史之亂後,這種風氣依然沒有得到改變,大曆中參加禮部省試的冒籍現象非常嚴重。因此,趙匡《舉選議》雲:“選人不約本州所試,悉令聚於京師。人既浩穰,文簿煩雜,因此偷濫,其事百端。故俗閑相傳雲:‘入試非正身,十有三四;赴官非正身,十有二三。’”這裏所說的“入試非正身,十有三四”,就是科舉考試中的冒籍行為,顯然比開元中更為嚴重。如永泰元年(766),就有東海郯人徐申,“寄籍京兆府,舉講士”。
2.中晚唐五代鄉貢與冒籍問題的嚴重
中唐鄉貢已徒存虛名,舉人已多不由本貫州縣學,而是通過投刺、延譽獲得它州薦送,故有“投刺”謂之“鄉貢”,又稱“取解”,或日“得解”。因此,舉子為瞭獲得鄉薦便持詩文巡遊諸州,以期博得更多的薦舉機會。如吳興人瀋亞之就“求貢於郡,以文求知己於郡之執事。凡三易郡,失其知,輒去”,最終取得瞭京兆解,於元和五年(810)登進士第。瀋亞之公開稱自己取解“凡三易郡”,足以說明當時中央和地方對它貫取解的冒籍行為控製的不是很嚴格,因此瀋亞之敢公然宣稱自己曾“凡三易郡”。特彆是貞元以後,舉子取解多不本本貫,以至鄉貢“蓋假名就貢名而已”,失去瞭舉子由本貫鄉貢的本意,意味著冒籍就貢的現象已經較為普遍。如河東聞喜人裴度,“少時羈寓洛中”,以“東府鄉薦”。又大中元年(847),進士鄭滂在本貫鳳翔求解未得,便移舉東都,後來又以本貫取解。又廣明前後,李仁錶“寓居許州,將人貢於春官。時薛能尚書為鎮”,薦其入貢。又池州人張喬,“寓居長安延興門”,大順元年(890)以“京兆府解試首薦”,進士及第。
中唐以後隨著薦舉、行捲、延譽風氣的盛行,舉人藉助親友、故舊、宗親、師友等社會關係冒籍取解的現象隨之增加。中晚唐大詩人白居易,齣生於洛陽,後來投靠在宣州溧水做官的叔父季康,並於貞元十五年(799),投取宣州解。又有樊陽源於貞元十七年(801),與人相約八月間赴長安取京兆解,九月間纔到洛中,已經來不及取京兆府解,恰好其錶兄任河南府密縣令,招其到密縣取解,隻好應密縣解。樊陽源是年以密縣第六名被薦送河南府,河南府又以樊陽源為本府第六名薦送禮部。樊氏之所以得到河南府解,其錶兄從中起瞭關鍵作用。中和初,歐陽詹孫澥齣入場中已二十年,時在漢南,為宰相韋昭度相知。韋昭度“以私書令襄帥劉巨容俾澥計偕,巨容得書大喜,待以厚禮,首薦之外,資以韆餘緡”。
當然,也不乏一些舉子持業投刺諸州長官,從而獲得他州鄉貢的情況。舉子一旦不能確保本貫薦舉,便主動到他州尋求相關府試人員或能夠左右府試的人物的賞識,以期獲得薦送,即所謂的“覓舉”。這種“覓舉”行為,實際上就是一種公開尋求冒寄的行為。如李商隱,本為懷州河內人,“令狐楚鎮河陽,以所業文乾之”,“楚以其少俊,深禮之,令與諸子遊。楚鎮天平、汴州,從為巡官,歲給資裝,令隨計上都。開成二年(837),方登進士第”。按照唐代科舉考試的相關戶籍政策,此類情況應該在發解州著有戶籍。顯然李商隱是通過投謁,得到天平節度使的賞識,獲得汴州解參加科舉考試的,這種情況,雖然史書沒有明確記作冒籍,並被當時社會所認可,但本質上是屬於冒籍取解行為。
前言/序言
金瀅坤來到廈門大學求學,是我接待的。他打算學習的是隋唐史,我覺得中國幾韆年的古代社會史,首先是一部鄉間史,必須對中國的農民和農業有深刻的瞭解,至少也必須懷有理解的同情,纔能知其真髓。所以,我非常歡迎和重視來自鄉村的學子,金瀅坤恰好來自西北農村,傢鄉又是唐代邊防和民族交錯的地區,如果將這些自身條件融入唐史鑽研之中,把潛能發揮齣來,將成為研究上的長處。初次交談,瞭解他在碩士階段所作的研究,知道他已經在唐代社會史方麵下瞭不少苦功,有瞭相當的基礎。
這次談話給我留下很深的印象。金瀅坤結實而憨厚,口訥而謙恭,對學術頗懷虔敬,不畏艱苦,隻言片語中,讓人感受到一種執著追求的頑強精神和青春活力。我的這點印象,和他以前的幾位導師的看法相吻閤。
對年輕學子而言,在功利而喧鬧的城市裏做古代史的研究,不但生活艱辛,還有齣路茫然之憂。我自己也曾經負笈求學,在異國他鄉,舉目無親,深知異鄉學子之難。所以,我頗為擔心金瀅坤能否堅持得住。在研究生當中,因為情緒波動造成學習上起起落落的情況,既多見,也可以理解。可是,金瀅坤好像有免疫之力,每天都那麼平靜地來到圖書館,閱讀,做卡片,從不鬆懈。平平淡淡最是不易。
淡定就越發能夠沉思,問題便被一個個發掘齣來。在博士三年期間,金瀅坤發錶瞭一係列的論文,他總能捕捉到新問題,並力圖去考證解釋。那時候還沒有博士期間必須發錶若乾篇論文的指令性規定,這些文章是在閱讀浩瀚史料時産生的一得之見,顯示齣他對於學術的敏感,可能考慮不一定周全,卻有一股開拓和探索的朝氣。
發錶多篇論文之後,金瀅坤對學術研究更有自信,研究方嚮也日益明確,他計劃從社會階層流動的角度,考察唐代科舉製度的作用和影響。這是一個很好的選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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