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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議製政府》是英漢對照全譯本。
內容簡介
《代議製政府》根據英文原著或其他文種的較佳英文譯本譯齣,在國內一次以英漢對照的形式齣版。與以往譯本不同的是,本譯叢全部用現代漢語譯齣,盡量避免以往譯本時而齣現的文白相間、拗口難懂的現象;另外齣於尊重原作和正本清源的目的,本譯本對原作品內容一律不做刪節處理,全部照譯。以往譯本由於時代和社會局限,往往對原作品有所刪節,因此,本譯本也是對過去譯本的補充和完善。
作者簡介
約翰·密爾(John Stuart Mill,1806----1873),生於英國倫敦,英國哲學傢、經濟學傢、著名的自由主義法學傢。自幼在父親的嚴厲管教下受教於英國和法國,為《旅行者》、《編年史早報》、《威斯敏斯特評論》、《法學傢》等刊物撰稿多年後,應聘主編《倫敦評論》。在此期間的著述後被收入《論文集》中(1859)。密爾主要著作有《邏輯方法》(1843)、《政治經濟學原理》(1848)、《婦女屈從》(1869)、《論自由》(1859)、《代議製政府》(1861)等。其中《代議製政府》是西方第一部論述代議製的專著,是密爾政治思想特彆是國傢理論的一部重要著作。約翰.密爾的代議製理論主要包括代議製政府的形式、職能、民主製、選舉權、議會以及地方代錶機關和民族等問題。
目錄
目錄
第一章 政府形式在多大程度上涉及選擇問題
第二章 良好的政府形式的標準
第三章 理論上最好的政府形式是代議製政府
第四章 在哪些社會條件下不適宜采用代儀製政府
第五章 代議機關的應有職能
第六章 代議製政府容易有的薄弱環節和危險
第七章 真民主與假民主;代錶全體和僅僅代錶多數
第八章 關於擴大選舉權
第九章 選舉應該分為兩個階段嗎?
第十章 投票的模式
第十一章 議會的期限
第十二章 應當要求議會議員作齣保證嗎7
第十三章 關於第二院
第十四章 代議製政府擁有的行政權力
第十五章 地方代錶機關
第十六章 與代議製政府有關的民族問題
第十七章 聯邦的代議製政府
第十八章 自由國傢的附屬國政府
譯者後記
精彩書摘
對代議製政府而言,盡管國傢中的實際最高權力應屬於民眾的代錶這一點是根本必要的,但是代議團體應直接並親自履行哪些實際職能,在政府機器中扮演什麼角色,則是個懸而未決的問題。隻要該職能能確保代議團體對一切事情的最終的控製權,那麼這方麵的多樣性和代議製政體的本質是並不衝突的。對政府事務的控製和這些事務的實際運作之間有著根本的差異。同一個人或同一團體可能控製一切事情,但不可能做一切事情;而且,在很多情況下它企圖親自去做的事情越少,它對一切事情的控製就越完全。軍隊指揮官如果親自在隊伍中參加戰鬥或率領隊伍發動攻擊,就不能有效地指揮軍隊的行動。由人組成的團體來說,情形也是一樣的。有些事情隻能由團體去做;另外一些事情團體則無法做好。所以,國民議會應該控製什麼是一迴事,而它自己應該做什麼則是另一迴事。我們已經談到過,它應該控製政府的一切行動。但為瞭確定通過哪些途徑最易於實現這種整體上的控製,以及哪部分政府事務代議製議會應該控製在自己手中,那麼考慮哪種工作是一個人數眾多的團體能夠適當地完成的,這一點就很有必要。隻有它能乾好的事情,它纔應該親自擔當起來。至於其他的事情,它的應有職責不是去乾這個事,而是竭力讓彆人把事情乾好。
前言/序言
西方學術經典譯叢:代議製政府(英漢對照全譯本)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