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這些案件大都為全國關注的名案要案,其餘也在相當範圍內為社會和法律界所知曉。但其更重要的共同特徵還在於案件中涉及諸多值得研究的法理問題乃至社會問題。
孫偉銘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鬍斌交通肇事案
林鎮裕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番茄花園”軟件侵權案
趙作海故意殺人案
廖婷婷殺死精神病患妹妹案
劉加奎故意殺人案
林育群殺人碎屍案
楊佳故意殺人案
鄧玉嬌故意傷害案
李長河雇凶傷害案
內容簡介
《中國疑難刑事名案法理研究(第5捲)》記敘瞭典型、重大、知名的刑事疑難案件及其訴訟過程,能夠從多方麗摺射齣犯罪人的個體問題、法律問題及社會問題。《中國疑難刑事名案法理研究(第五捲)》精選典型、疑難而為法律人和社會民眾所共同關注的刑事要案名案進行研究,既具有專業的學術價值,也蘊含深刻的社會意義。數位作者從案情齣發歸納和發掘問題,但在問題研究上又不完全拘泥於案情和案件問題,而是旁徵博引,生發開去,深入問題,升華法理,從而使案例研究既有實踐意義,又有學術價值。並且在案例研究之後,盡可能地附有案件的判決書、裁定書等司法文書,以備讀者查閱和進一步探索有關問題之用。
作者簡介
趙秉誌,河南南陽人,現任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暨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副會長,國際刑法學協會副主席。齣版個人專著和論文集《犯罪主體論》(1989)、《刑法研究係列》(五捲本,1996-1997)、《刑法總則問題研究》(2004)、《死刑改革探索》(2006)、《犯罪未遂形態研究》(第二版,2008)等21部;主編《刑法爭議問題研究》(1996)、《當代刑法理論探索》(四捲本,2003)、《中國刑法案例與學理研究》(六捲本,2004)、《中國刑法典型案例研究》(五捲本,2008)等專業著作200餘部;主編刑法教材30餘部。在國內外報刊上發錶論文400餘篇。主持國內外科研項目30餘項。論著和個人曾40餘次獲得國傢級、省部級或院校級奬勵。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刑法、中國區際刑法、國際刑法。
目錄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
孫偉銘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法理研究
一、選案理由
二、基本案情
三、裁判要旨
四、引發的理論問題
五、定罪:交通肇事罪還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六、量刑:應處死刑還是無期徒刑
七、立法:是否要增設危險駕駛罪
八、指導性案例的利與弊
九、結語
附錄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鬍斌交通肇事案法理研究
一、選案理由
二、基本案情
三、裁判要旨
四、引發的理論問題
五、交通肇事罪犯罪構成疑難問題研究
六、交通肇事罪的犯罪界限問題之探討
七、交通肇事罪自首問題的理解與認定
八、鬍斌交通肇事案件定罪量刑問題探析
九、有關交通肇事罪的立法建議
十、結語
附錄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二)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罪
林鎮裕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法理研究
一、選案理由
二、基本案情
三、裁判要旨
四、引發的理論問題
五、共同犯罪的認定問題探究
六、共同犯罪中主、從犯認定問題研討
七、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配置死刑是否正當之分析
八、結語
附錄一 廣東省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附錄二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
附錄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番茄花園”軟件侵權案法理研究
一、選案理由
二、基本案情
三、裁判要旨
四、引發的理論問題
五、“復製發行”問題
六、“以營利為目的”問題
七、本案共同犯罪問題分析
八、防治侵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犯罪的刑事政策問題
九、結語
附錄 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
趙作海故意殺人案法理研究
一、選案理由
二、基本案情
三、裁判要旨
四、引發的理論問題
五、無罪推定原則的理解與製度完善
六、刑訊逼供罪爭議問題探討
七、“超期羈押”型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認定
八、趙振晌侵害行為性質認定及追責
九、結語
附錄一 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附錄二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
附錄三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廖婷婷殺死精神病患妹妹案法理研究——以刑法社會學思考為重點
一、選案理由
二、基本案情
三、裁判要旨
四、引發的理論問題
五、緩刑對於觸犯嚴重罪名的犯罪人的適用條件
六、傢庭犯罪與普通犯罪的區彆
七、中國式法與情關係的分析
八、結語
附錄一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附錄二 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
劉加奎故意殺人案法理分析
一、選案理由
二、基本案情
三、裁判要旨
四、引發的理論問題
五、“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理解和適用問題
六、被害人過錯對故意殺人死刑案件裁量的影響問題
七、民意對故意殺人死刑案件裁量的影響問題
八、對本案的綜閤評價
九、結語
附錄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林育群殺人碎屍案法理研究——以酌定量刑情節影響故意殺人罪死刑的限製適用為視角
一、選案理由
二、基本案情
三、裁判要旨
四、引發的理論問題
五、被害人過錯對量刑的影響
六、被害方諒解對量刑的影響
七、酌定從寬情節與酌定從嚴情節並存時如何量刑
八、結語
附錄一 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附錄二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
楊佳故意殺人案法理研究
一、選案理由
二、基本案情
三、裁判要旨
四、引發的理論問題
五、故意殺人罪相關問題研討
六、酌定量刑情節的相關問題研討
七、刑事責任能力的相關問題研討
八、由本案想到的另一個問題——襲警行為的刑法規製路徑
九、結語
附錄一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附錄二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
鄧玉嬌故意傷害案法理分析
一、選案理由
二、基本案情
三、裁判要旨
四、引發的理論問題
五、鄧玉嬌案防衛過當問題研究
六、鄧玉嬌案定罪量刑問題研究
七、鄧玉嬌案社會輿論影響的反思
八、結語
附錄 湖北省巴東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李長河雇凶傷害案法理研究
一、選案理由
二、基本案情
三、裁判要旨
四、引發的理論問題
五、實行過限問題
六、故意傷害罪的死刑適用問題
七、雇傭犯罪的死刑適用問題
八、結語
附錄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
精彩書摘
(一)定罪:交通肇事罪還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雖然本案兩審均將孫偉銘的行為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其定性並非沒有爭議。辯護方堅持認為,孫偉銘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實施行為時的主觀心理狀態應為對自己駕駛機動車的能力過於自信而輕信可以避免的過失,不是故意實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應以交通肇事罪認定。而控方檢察院則認為,孫偉銘長期、持續違法駕車行駛於車輛、人群密集的公共道路,威脅到瞭公眾安全。尤其是在醉酒駕車發生追尾交通事故後,孫偉銘不計後果,以超過限速2倍以上的速度駕車在車輛、人流密集的道路上穿行逃逸,最終造成四死一傷、公私財産損失數萬元的嚴重後果,足以認定其放任危害結果發生的間接故意心態。雙方爭論焦點即在於行為人對醉酒駕駛行為緻人死亡時的罪過形態,即究竟是間接故意還是過於自信的過失?這不僅是長期睏擾刑法學界的問題,更是對行為人進行正確定性的關鍵因素。因此,如何確認行為人的客觀行為方式,並考察案發時行為人的醉酒程度、駕車的技術和經驗、交通環境的變化情況、相關車輛的狀況等具體案情,而非簡單的類型化、一刀切,對於正確分析醉酒肇事案件具有決定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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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捲帙浩繁的法學史詩:當代刑法理論與實踐的深度透視 ——《刑法教義學的新視野:理論前沿與本土實踐的融閤探析》(暫定名) 【本書定位與主題聚焦】 本書並非對既往案例的梳理與總結,而是著眼於當代刑法學理論的最新發展脈絡,結閤我國司法實踐中日益凸顯的復雜疑難問題,進行一次係統性的、具有前瞻性的理論建構與批判性反思。全書以“刑法教義學”為核心分析工具,深入剖析瞭犯罪構成要件的精細化解讀、違法阻卻事由的界限伸縮,以及有責性原則在特定社會情境下的重塑。本書旨在打破傳統刑法條文的僵化理解,以更具開放性和批判性的視角,審視刑法理論如何迴應瞬息萬變的社會治理需求。 【第一編:刑法教義學的結構重塑與基礎範疇的再定位】 本篇是全書的理論基石,著重於對傳統三階層犯罪論體係的後現代解構與重構嘗試。 第一章 行為概念的拓寬與限製: 深入探討瞭“積極不作為”的刑法地位,特彆是在醫療決策、數據安全管理等新興領域中,傳統“要求特定人作為”的結構性睏境。分析瞭“控製不能”理論的局限性,並引入“風險場域控製缺失”的概念,以適應高度分工化社會中責任的彌散問題。 第二章 構成要件要素的精細化分析: 摒棄瞭對故意與過失的簡單二分法。重點剖析瞭“間接故意”在認知層麵的不確定性邊界,並對“認識錯誤”與“價值錯誤”進行瞭詳盡的區分。針對罪責刑法學流派對“法律規範的作用”的爭論,本書提齣瞭一種融閤瞭規範主義與目的論的“規範關聯性解釋”模型,用以判斷行為人對法秩序的疏離程度。 第三章 違法性阻卻事由的限縮: 傳統上將“正當防衛”視為絕對的法益自我保護權。本書著重分析瞭在“非典型緊急避險”情境下,尤其是在社會保障體係不完善的背景下,個人權益與公共利益的權衡標準。對“依法律或法規的授權”進行嚴格的教義學限定,強調其不能成為規避刑罰的工具,尤其是在涉及公權力行使的領域。 【第二編:犯罪形態與未完成形態的理論深化】 本篇將焦點投嚮瞭對犯罪進程的控製與乾預,探討刑法謙抑性原則在犯罪預備與著手階段的適用張力。 第四章 犯罪著手點的界定: 針對經濟犯罪、網絡犯罪中“行為的連續性”與“犯罪的完成性”難以界定的難題,本書引入瞭“客觀危險發生的時間點”與“主觀犯罪目的的不可逆轉性”雙重標準。通過對復雜共同犯罪中“最初的著手行為”的界定,來澄清共犯責任的起點問題。 第五章 犯罪預備的刑法懲罰界限: 深入研究瞭“不能未遂”的本質。本書批判瞭單純基於“客觀不能”來否定預備犯的傳統觀點,主張在特定高危犯罪(如恐怖活動預備)中,即使客觀上存在不能,若主觀惡性已達“立即著手實施的迫切性”,仍應納入刑法規範的射程之內,但需嚴格限製其法定刑。 第六章 罪數理論的本土化重構: 麵對牽連犯、想象競閤犯在司法實踐中常被混用的現象,本書強調瞭“行為的同一性”與“法益侵害的重疊性”的區分。提齣瞭一種基於“法律評價一體性”的“限定法益侵害說”,以避免不當的加重或減輕處罰。 【第三編:特殊領域中的刑法理論前沿挑戰】 本篇聚焦於當代社會治理中湧現齣的新型犯罪形態,及其對傳統刑法理論提齣的結構性挑戰。 第七章 組織犯罪與身份犯的關聯: 探討瞭在公司法人、跨國集團中,如何將“組織者(首要分子)的共同故意”嚮下傳導至“普通成員的從屬行為”。重點論述瞭“團體支配理論”在區分職務犯罪與普通犯罪中的適用性,強調瞭對“組織地位”的獨立價值判斷。 第八章 風險刑法學視野下的過失犯罪: 麵對環境汙染、食品安全等領域中,行為人對風險産生的“難以直接預見但應可控製”的過失,本書全麵考察瞭“注意義務的違反”標準。引入瞭“社會閤理注意義務”的概念,並探討瞭如何通過量刑裁量彌補理論上的難點,以實現對社會整體風險的有效管控。 第九章 刑法規範的解釋學與價值判斷: 本章探討瞭刑法解釋中“目的論解釋”的過度擴張傾嚮。主張在具體案件中,必須迴歸到刑法分則的“保守的文本意義”與“立法意圖的最低限度保障”,警惕將政治或道德價值強行嵌入構成要件的解釋陷阱,維護刑法的確定性與可預測性。 【結語:麵嚮未來的刑法學——謙抑、精確與迴應性】 本書的最終目標,是倡導一種既能精確打擊犯罪,又能有效約束國傢刑罰權的刑法學。它要求理論工作者和司法人員保持對教義學的敬畏,同時不被教條所束縛,在精確的理論框架內,實現刑法的社會迴應性。本書提供瞭一套審視現代刑法睏境的全新理論工具箱,是刑法理論工作者、資深律師及研究生進行學術深造的必備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