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生用书:行政法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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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佑勇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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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116686
版次:1
商品编码:10152183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0-03-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394
字数:48801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本教材针对法学专业研究生教育的基本特点和规律,对本课程教学内容进行有机整合,具体分为行政法学:基本观念与方法论研究,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行政裁量研究,行政法的适用与解释研究,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问题研究等10个专题进行深入研究,旨在实行对研究生的专题性或模块式教学。

内容简介

  本教材是为学习行政法的法学专业研究生编写的,其主要特色是:
  注重知识的层次性。本教材融知识性、思想性和方法性于一体,侧重于学生对本学科原理之原理、制度之精神、思维之方法的深刻感悟与体念。
  写作体例的专题性。本教材采取专题性或模块式的编写体例,围绕一个个值得探讨、尚待深化的专题,展开对本学科一个个专业性问题的深入研究。
  关注前沿、强调个性。本教材各个专题的编写分别由来自各专题理论研究前沿,且对所承担专题已形成个人研究专长和学术特色的不同学者承担。

作者简介

  周佑勇,男,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教育部首批“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首批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行政法原论》、《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行政不作为判解》,合著《行政规范研究》等著作,曾获国家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九届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首届“钱端升法学成果奖”等奖励。

目录

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范畴、法律渊源与法律关系研究
第一节 行政法的基本范畴
第二节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第三节 行政法的法律关系
第二章 行政法学:基本观念与方法论研究
第一节 作为法学分支学科的行政法学
第二节 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行政法学方法论
第三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行政裁量研究
第一节 法律原则在法律体系中的引入
第二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第三节 行政裁量及其治理模式
第四章 行政立法、行政规范与技术标准研究
第一节 行政立法
第二节 行政规范
第三节 技术标准
第五章 行政法的适用与解释研究
第一节 行政法的适用
第二节 行政法的解释
第三节 行政法中的法律补充
第四节 行政法规范的选择
第六章 公务主体的法律形态研究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行政机关
第三节 公法人
第四节 局署
第五节 承担公务的私人
第六节 私法形式的公务组织
第七章 公物法与公务员法问题研究
第一节 公物与公营造物
第二节 公物的设置、管理与使用
第三节 公务员与公务员法
第四节 公务员的职位分类与管理机制
第八章 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问题研究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理论界定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
第三节 行政程序问题
第九章 行政责任与行政救济问题研究
第一节行政责任问题
第二节 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化构造
第三节 “行政公益诉讼”认识误区解析
第四节 《行政诉讼法》修改中的关系定位
第十章 行政法发展的新趋势
第一节 政府规制的改革
第二节 社会行政与行政的民主化
第三节 民营化的挑战
第四节 信息化的变革
第五节 全球化的影响
参考文献

精彩书摘

  在我国,可以从如下三方面探讨法律保留原则的宪法根据:(1)民主原则。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法律保留也具有分权的意义,只有经民主选举、具有直接民主合法性的代议机关,才能对一般性地与人民有密切联系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颁布普遍地对公民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①(2)法治国家原则。我国《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法治国家原则要求应以法律规范国家与人民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不仅规制行政活动,而且应使人民能够预见并估计行政活动的效果。②基于法治国家追求公平和正义的要求,不仅对于干预行政,而且对于给付行政都应在一定程度上适用法律保留原则。(3)基本权利的保障。我国《宪法》第二章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标题,全面、系统地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如平等权、政治权利、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社会经济权利、获得救济的权利。宪法基本权利对一切国家权力和国家机关具有直接的约束力,只有根据法律或者通过法律才能限制基本权利。例如,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意味着除法律之外的其他行政规定和措施,都不得对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予以限制。由此可见,从宪法确认的宪法规范和宪法原则中可以推导出行政法的一般原则。
  (二)法律
  正式的法律是“民主多数决定的象征和成就”,它由直接代表人民的立法机关,按照为实现特殊保障而设计的、公开的、保障反对意见的程序制定,并且因其特殊的表现形式而具有明确性和持久性。③法律是行政法的主要表现形式,它构成了行政法律体系的基架。
  行政法律包括组织性法律、支配行政机关一般性活动的法律、对行政机关予以监督和制约的法律以及特定行政领域的法律。组织性法律有《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支配行政机关一般性活动的法律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政府采购法》等。对行政机关活动予以监督和制约的法律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等。特定行政领域的法律包括《海关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三)行政法规
  随着行政权力的扩张,出现了立法机关向行政机关直接授权的“授权立法”。中国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根据《宪法》第89条第1项的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根据《立法法》第56条的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务院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如经济工作、城乡建设、教科文卫、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民族、华侨等事务进行规定。
  《宪法》第89条第4项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第110条第2款规定,“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因此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可以成为拘束各级行政机关活动,引导相对人活动的行为规范。此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2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法规也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根据。
  (四)地方性法规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4个月内予以批准。
  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目前,我国的“较大的市”有49个,其中省会城市27个、经济特区城市4个、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城市有18个。国务院先后4次批准19个城市为“较大的市”(其中重庆于1997年3月升格为直辖市):1984年10月批准唐山、大同、包头、大连、鞍山、抚顺、吉林、齐齐哈尔、青岛、无锡、淮南、洛阳、重庆共13个市;1988年3月批准宁波市;1992年7月批准淄博、邯郸、本溪3个市;1993年4月批准苏州、徐州2个市。之后未批准过新的较大的市。
  根据《立法法》第64条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对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以及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进行规定。除《立法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

前言/序言

  本教材是为学习行政法的法学专业研究生编写的。目前,随着法学教育大规模的扩张,市面上的研究生教材亦日益增多。但是翻开这些研究生教材,却发现其中多数教材与本科生教材并没有太多的区别,只不过厚度有所增加而已。那么,究竟应当如何编写研究生教材,就成为我们首先必须考虑的问题。我们认为,研究生的教材编写应当取决于对研究生教育和教学的科学定位,至少需要把握和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知识的层次性。从理论上讲,任何一个部门法学都可以分为法理念、法原理、法规范和法实务四个不同层次的知识。相应地,针对不同的对象应当按照知识的不同层次要求来实施教学。就行政法学而言,对本科生的教学,应注重对行政法一般原理层面的直观描述和规范层面的实用性解释,向学生提供一个行政法的总体框架和基本思维模式,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行政法是什么、怎样适用。而对研究生的教学则应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行政法为什么是这样的、应该是怎样的,侧重于行政法的价值性认识与观念化养成,注重学生对行政法原理之原理、制度之精神、思维之方法的深刻感悟与体念。因此,研究生的教材应当融知识性、思想性和方法性于一体,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反映研究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深层次要求。

好的,这是《法学研究生用书:行政法专论》一书的简介,旨在详尽阐述该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同时避开对该书具体内容的直接描述。 --- 《法学研究生用书:行政法专论》 导言 在法学研究与实践的广阔领域中,行政法作为国家治理的核心规范,其理论深度与实践复杂性日益凸显。本套丛书,[此空缺处为对全套丛书的总体定位与学科价值的宏观描述,例如:旨在为法学专业研究生提供系统、前沿的理论视角与研究方法,以应对当代法治建设的挑战],特别针对行政法学这一关键分支,组织了一系列具有前瞻性、深度与广度兼备的学术专著,力求构建一个严谨、系统的行政法学理论研究体系。 本书[即您所指的《法学研究生用书:行政法专论》]正是这一宏大规划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它不是对传统行政法教科书的简单复述或知识点汇编,而是聚焦于当代行政法学面临的重大理论命题、制度变迁与前沿议题,为有志于深入钻研行政法学的高年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青年学者提供一个高质量的学术参照与思想激发平台。本书的编写遵循严谨的学术规范,注重理论的原创性与思辨性,力求在现有研究框架内,探索新的解释路径与理论构建可能。 第一部分:理论基础与方法论重构 行政法学的基石在于对公权力运行的理论认知与价值取向的深刻理解。本卷首先着眼于宏观层面,对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框架进行审视与重构。 在法治理念与行政权的边界部分,我们探讨了当代法治国家背景下,行政权力如何被界定、限制与合理化。这不仅仅是关于“权力多大”的量化问题,更是关于“权力应如何存在”的价值判断。内容深入剖析了古典法治主义向现代风险规制型法治国家转型的理论张力,重点考察了“良性治理”与“积极行政”之间潜在的合法性危机,并引入了多元治理理论,试图在效率与正义之间寻找新的平衡点。 接续的是行政法学的研究方法论的探讨。我们认为,传统的规范分析方法虽然不可或缺,但在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管理需求时,显得力不从心。因此,本书尝试引入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交叉学科的研究范式。特别关注了比较法学的经验观察方法如何能有效反哺本土理论的修正,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背景下,行政行为的“可检验性”与“可解释性”如何通过新的方法论得到保障。这种方法论的更新,是推动理论创新的前提。 第二部分:核心制度的深度剖析与当代挑战 行政法学体系内部的核心制度,是本书投入最多篇幅进行深度解析的部分。这里的分析超越了对制度条文的简单注释,而是深入挖掘其背后的法理基础、历史演变及其在当代社会治理中的适应性。 在行政主体与组织法的论述中,重点考察了行政层级结构、行政委托、行政协同等复杂组织关系中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尤其关注了“扁平化”管理趋势下,传统层级控制机制的有效性衰减,以及如何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问责机制的协同来强化行政组织的合法性。 关于行政行为理论的探讨,本书力求突破“有效要件论”的传统框架,转向对“意思表示的公共性”与“事实行为的价值中立性”进行细致辨析。在面对数字政务和自动化决策的兴起时,如何界定“行政行为的作出者”及其“责任主体”,构成了此部分研究的焦点。我们试图构建一套更具适应性的,能够涵盖非传统行政活动形态的行政行为分类与认定标准。 行政程序法是保障公民权利与行政效率的桥梁。本部分重点分析了“参与式行政”与“协商式行政”的实践困境与理论完善路径。它探讨了:在高度专业化的政策制定过程中,如何保障非专业公众的有效参与?程序性正义与实体性正义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尤其关注了行政信息公开的“适度限制”与“充分公开”之间的微妙平衡,以及在涉及国家安全与商业秘密的特定领域,如何构建更具韧性的公开审查机制。 第三部分:行政救济体系的结构性优化 行政救济是制约公权力滥用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衡量一国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标尺。本书对救济体系的分析,着重于其结构性效率与权利保障的全面性。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机制是关键议题。本书批判性地考察了“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可能带来的救济真空,并探讨了如何通过制度设计,优化复议前置程序的合理性边界,确保公民的司法进入权不受不当阻碍。对于行政诉讼的类型化研究,则着重于对“给付之诉”与“确认之诉”的理论适用进行深化,并研究了在新型行政争议(如环境损害赔偿、数据权利保护)中,现有诉讼类型是否足够承载当事人的实体请求。 此外,行政赔偿责任的特殊性被置于专门的章节进行论述。这部分深入分析了“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领域的适用限度,以及在国家行为具有“政策选择性”时,如何量化并裁断因政策变动或合法信赖受损的赔偿责任,力求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确保受损个体的公平补偿。 第四部分:前沿议题与未来展望 本卷的收官部分,聚焦于当代行政法学面临的、尚未完全形成成熟理论的重大前沿课题,旨在激发研究者对未来趋势的思考。 风险治理与行政裁量:在面对全球气候变化、公共卫生危机等不确定性极高的风险事件时,行政机关的裁量权边界在哪里?本书探讨了“预防原则”在行政法中的地位,以及如何建立一套既能快速反应,又能被事后有效审查的风险应对法律框架。 数字治理与个人权利保护:随着政府利用算法和数据进行决策的日益普遍,本书深入分析了“算法的合法性审查”这一新兴领域。探讨了个人数据权利在面对国家数据整合与利用需求时的优先顺序,并研究了“被遗忘权”、“数据可携带权”等在行政法域中的具体实现路径,力图在“数据驱动的善治”与“个人自主权”之间搭建起坚实的法律屏障。 结语 《法学研究生用书:行政法专论》力求以严谨的学术态度、开阔的理论视野,为有志于投身行政法学研究的同仁提供一份深刻、富有启发性的资源。本书所呈现的,是对当代行政法学核心问题进行深度挖掘与创新性思考的学术探索过程,而非既成结论的总结。读者在研读本书时,应将其中提出的观点视为与时代、与司法实践进行对话的基础与起点,继续深化对法治中国建设中行政法理论的探索。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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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独特,既有严谨的法学理论阐述,又不乏深刻的哲学思辨,读起来有一种在学术殿堂漫步的感觉。我尤其喜欢其中对于“权力与约束”这一核心议题的探讨。作者并非简单地罗列行政法的规范条文,而是深入剖析了权力产生的根源、存在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约束的政治哲学和社会学基础。这种宏观的视角让我对行政法的功能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不再局限于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将其置于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去审视。书中的一些案例分析也十分精彩,它们并非简单的案情复述,而是紧密结合理论,深入剖析了案件背后的法律逻辑和价值判断,能够帮助我理解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读到某些段落时,我甚至会停下来反复咀嚼,思考作者的观点是否与我之前所学的有何异同,又有哪些新的启发。这种阅读体验,远超我之前接触过的许多普通教材。这本书要求读者具备一定的法学基础,但恰恰是这种挑战性,让我觉得它非常适合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它不仅仅是一本知识的传递者,更像是一位引路人,引导我思考行政法的本质和未来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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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接触这本书,我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它的“厚重感”。这不仅仅是物理意义上的厚度,更是内容深度上的体现。对于行政法中一些关键的概念,比如“公权力”、“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等等,作者都给出了非常详尽且多维度的阐释。他引用了大量的学说和判例,将不同学派的观点进行梳理和比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见解。这种严谨的治学态度,让我在阅读时能够感受到作者深厚的学术功底。我特别欣赏书中对于一些抽象概念的具象化处理,通过形象的比喻和类比,将原本晦涩难懂的理论变得生动易懂。例如,在解释“行政信赖保护原则”时,作者就用了一个生动的比喻,让我瞬间理解了这个原则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性。此外,这本书在梳理行政法发展脉络方面也做得相当出色,它不仅介绍了中国行政法的变迁,还对域外一些重要的行政法学说进行了介绍和比较,为我打开了新的视野。读这本书,感觉就像在与一位经验丰富的教授进行对话,他循循善诱,不断激发我思考的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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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带给我最深刻的感受是它对行政法“人本主义”的强调。作者在阐述各项行政法原则和制度时,始终没有脱离“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他反复强调,行政法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种关注点,让我觉得行政法不再是冰冷抽象的条文,而是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实践学科。书中在分析一些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时,不仅仅是机械地套用法律条文,而是深入探究了这些行为背后的权力运作逻辑以及对个体可能产生的影响。我特别欣赏书中对“程序正义”的论述,作者详细阐述了程序在保障实体正义中的关键作用,并通过大量实例说明了违反程序的行政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这种“程序即实体”的观点,让我对行政法的学习有了全新的认识。此外,书中还对行政法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提出了一些富有启发性的观点,这让我对接下来的学习和研究充满了动力。这本书让我觉得,学习行政法不仅仅是掌握知识,更是在培养一种维护公平正义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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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封面设计相当的简洁大气,书名“法学研究生用书:行政法专论”几个字显得很有分量,字体和排版都透着一股严谨的学术气息。我拿到书的时候,就迫不及待地翻阅了一下目录,感觉内容安排得非常系统和全面,从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到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都覆盖到了。作为一名即将步入行政法学习的研习生,我最看重的是教材的逻辑清晰度和理论深度。从目录的条目设置来看,这本书显然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能够循序渐进地引导读者深入理解行政法的复杂体系。尤其是一些章节的标题,例如“行政法的历史演进与理论流派”、“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配置”等,都直击行政法研究的核心问题,让我对即将展开的学习充满了期待。书的纸张质量也很好,阅读起来手感舒适,印刷清晰,字体大小适中,长时间阅读也不会感到疲劳。虽然我还没来得及深入研读内容,但仅从其框架和呈现方式来看,这本书就足以让我感受到其作为一本研究生教材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我初步估摸着,这本书应该能为我打下坚实的行政法理论基础,并为我后续的深入研究提供重要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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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论证逻辑清晰得令人印象深刻。每一个观点都经过层层递进的分析,从基础理论出发,逐步深入到具体问题,并且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例证。我特别喜欢书中在讨论一些争议性问题时所展现出的中立和客观。作者会详细阐述不同学派的观点,分析它们的优劣,然后再提出自己的判断,而不是简单地偏向某一方。这种审慎的态度,对于正在学习如何进行学术研究的我们来说,是非常宝贵的。我尝试着跟随作者的思路去分析一些行政法上的难题,发现自己对这些问题的理解确实加深了很多。书中对于一些法律条文的解读,更是细致入微,能够发现一些我在以往阅读中容易忽略的细节。让我惊喜的是,这本书在语言上也颇具特色,虽然是学术著作,但并没有让人感到枯燥乏味。作者巧妙地运用了一些修辞手法,使得论述更加生动,读起来不至于让人产生“读天书”的感觉。总而言之,这本书在逻辑构建和论证方法上,为我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学习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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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不错,发货快,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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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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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的书每次送过来都是脏兮兮的,装订胶水什么的总有点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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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内容比较新颖,适合研究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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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是周的专著,过来后才发现是合著,为考博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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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还可以。研究生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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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的书每次送过来都是脏兮兮的,装订胶水什么的总有点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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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及时,内容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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