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勞動爭議處理法律製度研究》以我國勞動爭議處理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法律製度的分析報告為綫索,收集瞭海峽兩岸勞動法學者在勞動爭議處理問題方麵的多篇學術論文。在研究方法上,《勞動爭議處理法律製度研究》不僅使用瞭傳統的法學分析方法對我國現存的勞動爭議處理問題進行學理分析,而且對搜集的大量勞動爭議數據進行瞭整理和社會統計分析,形成瞭調研報告。
隨著市場化和全球化步伐的加快,用工方式日益多樣化,勞動關係日趨復雜化,勞動爭議案件逐年增多。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勞動法研究的多元化對於構建和諧勞動關係起著鋪路石的作用,隻有基於現實分析的理論研究纔能把我們引嚮勞資雙贏的結果。而在現實中,我們每一次的製度性變革都應該充分考慮社會現實的客觀變化,慎之又慎。畢竟,“法律發展的重心在於社會本身”。
作者簡介
董保華,1954年3月齣生,1982年2月畢業於華東師範大學,現任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社會法研究會副會長,上海市勞動學會勞動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上海市法學會勞動法研究會總乾事。曾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論證和起草工作。
自1987年開始從事勞動法學研究以來,公開發錶有關勞動法律方麵的論著500餘萬字。公開發錶論文約200篇,其中在法學、勞動科學方麵國傢級的核心期刊上發錶的論文約100篇並有50多篇論文獲得司法部或上海市等有關部門評選的優秀論文奬,同時,還主持或參與10多項司法部或上海市有關部門的研究課題,並多次獲奬。主要著作: 1.《勞動力派遣》。中國勞動社會保障齣版社 2.《十大熱點事件透視勞動閤同法》。法律齣版社 3.《勞動閤同法的軟著陸》,中國法製齣版社 4.《最新勞動閤同法案例解讀》,法律齣版社 5.《社會法原論》,中國政法大學齣版社 6.《勞動法精選案例六重透視》,中國勞動社會保障齣版社 7.《勞動閤同研究》,中國勞動社會保障齣版社 8.《社會保障的法學觀》,北京大學齣版社 9.《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機製》,上海交通大學齣版社。
目錄
第一章 勞動爭議處理製度概述(1)
勞動爭議及勞動爭議處理製度(3)
勞動爭議協商製度(12)
勞動爭議調解製度(16)
勞動爭議仲裁製度(25)
勞動爭議訴訟製度(36)
第二章 勞動爭議處理製度理論研究(41)
“勞動爭議處理法律製度研究”課題綱要 “勞動爭議處理法律製度研究”課題組(43)
論我國勞動爭議處理立法的基本定位 董保華(52)
論我國勞動爭議處理機製的調整 張憲民 郭文龍(66)
勞動爭議概念、分類及程序適用研究 周開暢(74)
勞動爭議監督機製綜述 夏明霞(105)
颱灣地區勞資爭議處理之法律規定與檢討 黃程貫(117)
勞資爭議處理之自主解決與公的解決方式 邱駿彥(127)
第三章 勞動爭議協商與調解製度研究(149)
做“實”協商——“勞動爭議處理法律製度研究”分報告之一 “勞動爭議處理法律製度研究 ”課題組(151)
做“大”調解——“勞動爭議處理法律製度研究”分報告之二 “勞動爭議處理法律製度研究”課題組(179)
集體爭議處理製度研究 程延園(217)
颱灣地區勞資爭議調解製度的觀察與分析——實踐與本質的辯證 林佳和(230)
美國勞資爭議處理製度中預防性調解之概念與措施 潘世偉(249)
第四章 勞動爭議仲裁與訴訟製度研究(269)
做“強”仲裁——“勞動爭議處理法律製度研究”分報告之三 “勞動爭議處理法律製度研究”課題組(271)
做“精”訴訟——“勞動爭議處理法律製度研究”分報告之四 “勞動爭議處理法律製度研究”課題組(303)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對法院勞動爭議審判工作可能産生的影響 郭文龍(334)
颱灣地區勞資爭議與仲裁製度之介紹與檢討 黃馨慧(344)
勞動爭議訴訟舉證責任分配 孫德強(358)
第五章 勞動爭議實證研究(369)
我國各地勞動爭議處理現狀研究報告——以上海、四川為例(371)
中國法律維權行動:“醒悟”與法律意識的發展 Mary E.Gallagher著 董潤青譯(389)
勞動關係多方協調機製研究——以上海市為例(410)
後記(440)
精彩書摘
2.委員之任期、待遇與身份保障
勞動委員會之委員任期為兩年,委員齣缺時替補委員替補其剩餘任期,委員得連續任命之。委員分為特彆職與一般職,中勞委公益委員與地勞委之三方委員皆屬於特彆職,原則上隻受領齣席費、與車馬費等遂行職務之必要費用;中勞委之勞資雙方委員屬於一般職,得受領法定俸給予津貼。現任委員與卸任委員皆有保守職務上機密之義務。
勞動委員會之委員如有身心障礙緻無法執行職務、違反委員義務,或對其他委員有暴力行為者,得經隸屬之委員會同意罷免之。另外,委員如有該當前述消極資格之情事者,亦同。
勞動委員會之委員排除公職者,一般皆由民間人士擔任,特彆是公益委員通常都是兼任職務,其製度設計之用意在使公益委員不緻戀棧其職,於處理勞資糾紛事務時,較不會受製於勞資委員與雙方當事人。因此,中勞委與地勞委之公益委員中,約有六七成是大學教授與執業律師。由此可知,在委員會之實際運作中,公益委員大多數屬於法律專傢,但此並非委員之資格要件,實際上尚有多數其他專長者被選為公益委員,畢竟勞資糾紛之閤理解決必須藉由各種領域專傢為廣泛視野之判斷,從而,由勞動委員會之委員構成,亦可窺見其具有獨特之專門性格。
各級勞動委員會皆置有處理會內事務之事務局,配置局長及若乾職員。職員之任命經委員會會長同意後,由厚生勞動大臣或各都道府縣知事任命之。由於委員屬兼任職者居多,為順利遂行委員會任務,事務局必須扮演重要輔助角色,因此事務局職員之職量充實乃益見其重要性。
3.勞動委員會之權限與特色
日本勞動委員會必須在公平超然立場下,緻力於促進勞資雙方自主解決紛爭,必要時尚得以強製力建立勞資雙方之規範,因此其權限行使之獨立性必須以法律保障之。勞動委員會依據工會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所賦予之權限獨立行使職權,不受所轄區都道府縣知事或厚生勞動大臣之指揮命令,造就齣其具有獨立行政委員會之法性格。
依據工會法與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勞動委員會擁有資格審查、不當勞動行為審查、團體協約擴張適用之決議、中勞委之再審查等權限。由於各權限皆含有依證據認定事實與依所認定之事實適用法律等作用,因此使勞動委員會亦具有準司法之性格。以下針對勞動委員會之主要權限概要說明。
前言/序言
隨著2007年《勞動閤同法》《就業促進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繼齣颱,我國的勞動法學研究也呈現齣瞭由冷轉熱的趨勢,勞動法學仿佛一夜之間也成瞭“顯學”。然而,和市場經濟同處於轉型期的我國的勞動關係,問題依然嚴重。2006年以來勞動爭議案件仍然呈現瞭快速上升的趨勢,統計數據顯示,2006年全年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勞動爭議案件44.7萬件,比上年增長9.9%。麵對與日俱增的勞動爭議案件,重新審視和改革我們的勞動爭議處理立法成為理論界與實務界共同關注的焦點。2008年5月1日開始施行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本身就是對勞動爭議處理製度的一次重塑。
勞動關係反映的是勞動與資本之間的利益分配關係,是一個不斷變化的矛盾過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衝突和爭議是這個關係自然衍生齣來的結果。勞動爭議處理製度的研究就是要尋找勞動爭議閤理而有效的解決路徑和製度改進。本書是在司法部“勞動爭議處理法律製度研究”課題的基礎上編寫而成的,該課題組由華東政法大學董保華教授牽頭,召集瞭一大批高校、勞動行政部門、司法係統和律師界的專業人士。從調查研究到課題報告,再到形成40多萬字的書稿,曆經一年多的時間。在課題進行期間,先後召開瞭“勞動爭議處理法律製度國際研討會暨上海法學傢論壇”以及幾次國內小型的專傢研討會。在書稿交付齣版社之前,恰逢《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頒布。所以,我們對書稿內容又進行瞭一些調整,增加瞭《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關內容和評價分析。
全書以我國勞動爭議處理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法律製度的分析報告為綫索,收集瞭海峽兩岸勞動法學者在勞動爭議處理問題方麵的多篇學術論文。在研究方法上,本書不僅使用瞭傳統的法學分析方法對我國現存的勞動爭議處理問題進行學理分析,而且對搜集的大量勞動爭議數據進行瞭整理和社會統計分析,形成瞭調研報告。第一章對我國勞動爭議處理製度進行瞭簡單的介紹;
第二章對我國勞動爭議處理製度進行瞭理論分析;
第三章和第四章對我國的“協、調、裁、審”四個具體爭議處理製度進行瞭多方位的研究;
第五章收錄瞭多個調研報告,是對現行勞動爭議處理製度的實證性分析。
隨著市場化和全球化步伐的加快,用工方式日益多樣化,勞動關係日趨復雜化,勞動爭議案件逐年增多。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勞動法研究的多元化對於構建和諧勞動關係起著鋪路石的作用,隻有基於現實分析的理論研究纔能把我們引嚮勞資雙贏的結果。而在現實中,我們每一次的製度性變革都應該充分考慮社會現實的客觀變化,慎之又慎。畢竟,“法律發展的重心在於社會本身”。
本課題組的組長為董保華,課題組成員包括:王建軍、郭文龍、張憲民、馬建軍、李淩雲、崔浩、周開暢、巴琳、宋登科、紀冠男等。全書由董保華、周開暢、李國慶負責統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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