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去想那個廣袤的世界,隻要為自己而活就好。 能夠做自己,真的是件奢侈又幸福的事情! 生活的每一刻都是平常卻也特彆的,因為每一刻的我們都是新的自己,反復地感受生活的進行,反而成瞭最有趣的事。 主角麥本三步是在大學圖書館工作的二十來歲的女生。早上愛賴床,喜歡奶酪發糕、波路夢的零食,還有書。周遭其他人對她的形容是“總是在發呆”“總是在狂吃”“是個小糊塗蟲”等。然而,三步很擅長在理所當然的日常生活中,將喜歡的事物串聯起來,讓自己的每一天都過得耀眼又愉快。這樣的三步令人倍感親切,從三步的世界能看到日常沒有留意過的純粹與感動。也許,那些乍看無聊乏味的生活,如果我們用顯微鏡看,每一個時刻都正在閃閃發亮呢。
看著看著感覺好熟悉,原來是《我想吃掉你的胰髒》的作者!我也有很多喜歡的東西,但是又犯懶拖著不嘗試,這個月補完書影音,我也開始這樣記錄生活吧!
評分##全篇嘮嘮叨叨的描述女主三步“說話時被舌頭絆到瞭嘴以及走路被絆倒”的迷糊狀,還是有點心纍。但是生活就是這樣沒變化的輪迴,唯有熱愛可抵歲月漫長。
評分##噗,就怎麼說呢?讀到第二個故事,有種迴到小妮子時代的感覺,有讀過她故事的舉手????!文章跟口語化且直白,算輕小說,不太費腦子,有一定的畫麵感,是日本漫畫式的那種,但這種畫麵感變成文字就覺得有種幼稚的可愛☺。哈哈哈!!希望我可以看完。
評分##三步這名字好彆緻,三步醬就是“這麼一個時而謙虛認真,時而偷懶享樂,到處可見的普通人。”可可愛愛,日常繼續,未完待續~
評分##可可愛愛
評分##3.5
評分##本來想給三星的,覺得隻是一個迷糊可愛的女孩子的日常生活,但是最後一章讓我覺得很驚喜,三步一天清晨上班前在傢中的碎碎念,有很多道理其實我懂,但是我已經有點忘記瞭,需要時記時新,“今天也隻能嚮前進,否則無法去體會今天之後的各種美好。”令人期待的事情就在前方,窩在被窩裏就太可惜咯。
評分##從日常中發現微小的閃光點。和前輩、友人的交往很有趣。想起午餐的敦子。但有句剛句,同這種迷糊不靠譜的女生做朋友,或許反而愈覺可愛,倘若做同事又必須閤力完成工作,隻會令人抓狂而已。
評分##在麥本三步身上看到瞭自己的影子……會咬到自己舌頭,喜歡波路夢的零食,喜歡圖書館的味道,喜歡犯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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