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
本书旨在规范生物标本工作中使用的重要技术和方法:采集、制作、保存、维护和管理。全书分为四部分:第*部分包含了生物标本的类型、作用以及标本采集过程中的若干问题;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分别对动物标本和植物(包括菌物、藻类)标本的采集要求、采集工具、采集方法和标本的野外处理等作了比较详细的描述,并对液浸标本、干制标本、玻片标本、骨骼标本、剥制标本等不同类型生物标本的制作方法、操作步骤及其保存与维护进行了系统论述;第四部分主要涉及生物标本的包装、运输、储存和管理,以有代表性的生物标本为例,对标本包装与运输的程序和要求予以详细说明;标本的储存和管理部分详细介绍了标本的消毒、入库、管理、标本馆的建筑特点和工艺要求等。
目录
目录
序
前言
第*篇 概述
第1章 生物标本的类型与科学意义 3
第2章 生物标本采集过程中的若干问题 5
2.1 生物标本采集前的相关必要准备 5
2.2 生物标本的野外采集记录 7
2.3 生物标本制作过程中污染物的处理 8
第二篇 动物标本的野外采集、制作和保存
第3章 动物标本的采集与处理 11
3.1 哺乳动物标本的采集与处理 11
3.2 鸟类标本的采集及处理 26
3.3 爬行动物标本的野外采集及处理 47
3.4 两栖动物标本的野外采集及处理 57
3.5 鱼类标本的野外采集及处理 72
3.6 昆虫标本的采集与处理 88
3.7 无脊椎动物标本的野外采集及处理 108
附录 常用固定液的配制 152
第4章 动物标本的制作与保存 155
4.1 液浸标本的制作与保存 155
附录A 福尔马林和酒精使用说明 172
附录B 标本瓶封口的常用方法 173
4.2 干制标本制作与保存 174
4.3 动物玻片标本的制作与保存 185
4.4 骨骼标本的制作与保存 211
附录 大型动物骨骼标本的组装(以鲸类为例) 226
4.5 剥制标本的制作与保存 230
4.6 特殊标本的制作与保存 291
4.7 昆虫包埋标本 293
第三篇 植物(包括菌物和藻类)标本的采集、制作和保存
第5章 植物标本的采集与处理 297
5.1 被子植物标本采集 297
5.2 裸子植物标本的采集 312
5.3 苔藓植物标本的采集 314
5.4 蕨类植物标本的采集 319
5.5 担子菌标本的采集 321
5.6 子囊菌标本的采集 324
5.7 无性型真菌标本采集和处理 327
5.8 地衣标本野外采集 334
5.9 藻类标本的采集 339
第6章 植物标本的制作与保存 346
6.1 干制标本的制作与保存 346
6.2 液浸标本的制作与保存 365
6.3 玻片标本的制作与保存 369
附录A 常用固定剂的配制 376
附录B 几种常用染料的配制 376
附录C 封藏剂 377
6.4 特殊用途标本的制作 377
第四篇 生物标本的包装、运输、储存和管理
第7章 生物标本的包装和运输 385
7.1 标本的包装 385
7.2 生物标本运输或邮寄 386
第8章 生物标本的储存和管理 388
8.1 生物标本馆的建筑特点和工艺要求 388
8.2 标本馆建设的基本条件 392
8.3 标本保存设备及基本器具 393
8.4 标本的管理与日常维护 394
8.5 标本的借阅 398
8.6 标本的杀虫灭*处理 401
8.7 标本的解剖、分离及组织样品的提取 407
8.8 标本的交换与受赠 409
附录 标本交换通知单 412
8.9 标本管理人员守则 414
8.10 来访人员守则 414
8.11 标本馆突发事件的处理 415
参考文献 416
在线试读
第*篇 概述
第1章 生物标本的类型与科学意义
生物标本是指保持生物实体原样或经特殊加工处理后,用于学习、研究、展示等的动物、植物及微生物的完整个体或实体的某一部分。
着重科学研究的生物标本采集和制作始于欧洲。19世纪以前,欧洲的大批博物学家、探险家、旅行家等,在进行环球航行或到世界各地的远征考察的同时,就开始大量收集不同地区的生物标本用于各自的科学研究或收藏,掀起了生物标本采集的热潮。在这个过程中,生物分类学也随之蓬勃发展。
生物标本有多种类型。按照生物类群的不同,生物标本可分为动物标本、植物标本、菌物标本、藻类标本等;按照标本的用途,又大致可分为研究用标本和展示用标本;按照制作工艺的不同,可分为干制标本、浸制标本、剥制标本、蜡叶标本、玻片标本等;按照保存内容的不同,可将生物标本分为整体标本、皮张标本、骨骼标本、子实标本、组织器官标本等;按照科学意义的不同,又可分为模式标本、珍稀濒危生物标本、特有生物标本、普通研究用标本等。
生物标本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其对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及国家经济建设的作用,概述如下:
第*,生物标本是生物物种鉴定的主要依据。自然界的生物种类繁多,形态千差万别,为使各种生物的名称与其所指物种间具有固定的、可以核查的依据,故在确定一个生物物种时,除了需要文字描述和图示以外,尚需将当时确立该物种时所用的标本长期妥善保存,以作为今后考证该物种*有效、*直接的凭证,即实物资料,这样的标本亦被称为模式标本。
第二,生物标本是研究物种分布、系统发育等的实物证据资料。单个的生物标本资料往往难以全面显示进化信息,而大批标本的积累,使生物学家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内,获得被研究物种的更多相关信息,能够将采自不同时间和地域的标本进行形态学或分子系统学的对比研究,*终能够探讨有关物种系统发育的科学问题。
第三,对生物标本的系统研究,可以提供更多有关资源变化特别是珍稀濒危生物资源的历史和现状的资料,从而为物种多样性保护、制定濒危物种保护政策等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生物标本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例如,农业生产中养殖和种植品种的种质资源标本和野生物种种质资源标本,往往可以为作物品种鉴定和育种提供可靠的实物依据;各类药用动植物标本为我国传统医药事业的发展保存了大量的实物资料,为鉴别天然药材、研究开发新品种等提供了依据;保存的大量各类作物害虫和天敌动物标本以及养殖对象的病虫标本,在进出口检验检疫、生物病虫害防治等方面具有非常广泛的应用价值。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各行各业要求生物学家提供越来越多的生物资源信息,生物标本将为医药卫生、农学、资源管理、环境科学、生物技术等相关应用学科的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
第五,生物标本对普及生物多样性知识也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野生生物物种资源丰富,标本展示与教育有助于提高国民对生物多样性和生物资源的保护意识。
总之,生物标本是人类自然遗产中*宝贵的永*纪录,在科学研究、科学知识普及和人类日常生产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地域辽阔,跨越热带、亚热带、温带、寒温带、寒带等气候带,地形复杂,生物物种资源极为丰富,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生物物种多样性*为丰富的国家之一。20世纪20年代后期至30年代前期、50年代、70年代后半期和80年代,曾出现了数次生物资源调查高峰,使我国生物标本收藏从无到有,并且数量上有了极大增加。尽管与西方不少国家相比,我国现代生物学的研究历史不算太长,但在大量生物学家的不懈努力下,我国的生物标本已经有了可观的积累,而且区域特色明显。
当前,随着全球人口的迅猛增加和生产技术现代化的高速发展,我们对自然资源利用过度,环境恶化,资源匮乏,生物生存面临危机,甚至引起了大量生物物种的灭绝。将生物物种以标本的形式保存下来,对于我们和子孙后代研究生物发展进化的历程也有重要意义。
第2章 生物标本采集过程中的若干问题
2.1 生物标本采集前的相关必要准备
2.1.1 采集目的的确定
1. 综合生物区系调查(或生物资源的本底调查)
区系调查(或本底调查)主要是为了掌握某一区域内生物物种资源的原始资料,包括对物种组成(或物种多样性)和成分特点的分析,从而对该地区进行专门的调查并对被获准采集的物种进行标本采集,如横断山区生物资源调查、海南岛生物资源考察等,都属于区系调查。原则上讲,这类调查要尽可能全面地对目标区域内生存的所有生物物种进行采集。但要采集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生物物种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详见本章2.1.3节)。
区系调查通常要以年为周期,必要时应连续数年或更长的周期对区域内的不同生境进行。
2. 针对单一或某类生物资源开展的专题调查
专题调查通常有具体的对象或特定的研究类群、特定的物种等,如海南岛鱼类资源调查、虎凤蝶野外分布现状的调查、青海湖地区雁鸭类保护生物学调查、塔里木盆地野兔调查等的专题调查。
2.1.2 采集对象的确定
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确定拟采集的类群或物种,如在进出口贸易商品中发现了某种昆虫或害鼠等,需在海关和贸易部门的配合下采集标本,以供物种鉴定。
2.1.3 与标本采集相关的必要准备
标本采集之前的准备工作至关重要,必须做好细致和周密的计划。充分的准备能确保顺利完成调查并保证标本采集的质量。为此,应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需要了解前人的相关工作,包括在该区域做过的相关调查的内容、方法、路线、结果等,也应了解有哪些尚需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2)在查阅有关文献资料的同时,还要查看调查地区及其附近已采集到的标本,并熟悉相关物种的形态和生态特征。依据文献和标本资料,编写调查地区初步的物种名录,以供参考。
(3)搜集拟调查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气候、动植物等有关文献资料;同时,还需要了解拟调查区域的野外工作、交通等条件,了解民族、民风、民俗等社会概况,以便策划工作内容、路线、时间及应带的装备、仪器、设备等,还应注意与当地居民的沟通。
(4)办理采集许可。所有采集工作都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准许范围内进行,根据需要办理各项必要的行政审批手续,如根据需要办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采集标本许可证等手续、单位介绍信、持枪证等,以保证采集和调查工作的合法性。如果需采集保护物种或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采集时,还需提前向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甚至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采集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采集目的、拟采集的物种及其数量、参加调查人员及野外工作时间等,只有在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许可后,采集工作方可进行。
(5)制订工作计划。拟定采集方案,包括需携带的采集工具、调查路线、日程安排、经费预算、人员分工等。
(6)野外采集活动可能遇到危险或事故,应根据标本采集工作的危险程度办理人身保险等事宜。
(7)准备各种采集工具和设备。根据拟采集物种或类群及其习性、拟采集地区的环境特点和采集目的的不同而进行准备。一般而言,准备的工具和设备主要有标本采集工具和设备、标本制备工具和设备、标本临时储存和包装工具及设备等;此外,还有制备标本的各种药品、量具、针具等。如果条件允许应备有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用来记录采集点的经度、纬度、海拔等数据。总之,在出发前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将各种仪器设备和其他所需物品准备齐全,尽可能减少调查中可能遇到的困难。
(8)野外生活所需装备的准备。装备包括车辆、帐篷、睡袋、炊具、食品等。野外调查时所需服装以质地结实、轻软、透汗、防雨、具保护色(如迷彩服)为宜,冬季要带御寒服装,鞋以防滑鞋为佳。其他,如绑腿(防蚂蟥)、长筒布袜(防疫袜)等,特别需要时,亦需准备。
(9)其他准备。如果野外采集远离城镇,需要准备必要的常用药品或一些特殊地区所需的特殊药品(如治*蛇伤、抗高原反应等药品);同时,也需根据拟采集地区传染性疾病发生及与传染性疾病、寄生虫或其宿主经常接触的特点,必要时在出发前需进行预防免疫接种,并准备相应的治*药品。此外,对急救、自救知识的了解也是不可缺少的。
2.1.4 生物标本采集须知
野外采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对保护物种的采集,必须在获取有关主管部门合法手续后,严格按批准数额采集。
(2)标本采集人员要具备必要的标本鉴定知识,对大部分采集到的标本具有现场鉴定能力。
(3)要有保护野生生物的意识,对所需标本进行适度采集,尽量做到不破坏栖息地或将栖息地破坏的程度减到*小。
(4)要预先了解采集对象和采集工具的使用方法,采集时尽量不破坏标本的形态特征。
(5)准备好各种采集工具和野外活体标本存放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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