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1-05
中國鄉村:19世紀的帝國控製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蕭公權一生著述甚豐,《中國鄉村》是他的學術代錶作,奠定瞭他在學術界不可動搖的地位。不但具有極高的學術價值,而且具有極高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不但是研究中國近代政治史,尤其是研究中國鄉村的學者必須參考的曆史巨著,而且是為政者製定和推行基層政策理應參考的重要文獻。
《中國鄉村:19世紀的帝國控製》是蕭公權先生的學術代錶作之一,考察瞭19世紀清王朝統治中國鄉村的政治體係,包括理論基礎、措施和效果。全書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紹鄉村地區自然的社會組織劃分和基層行政體係,即村、集市、鄉鎮的劃分,保甲和裏甲的行政分配和結構特色;第二部分考察國傢控製鄉村的統治體係,涉及保甲監控、裏甲稅收、社倉等災荒控製以及鄉約等思想控製係統的設置情況;第三部分討論鄉村控製的閤理性及其效果,以及鄉村對它的迴應。本書附錄有關裏甲、糧倉等製度的珍貴資料。
蕭公權(1897—1981),著名曆史學傢和政治學傢,颱灣中研院首屆院士。1918年考入清華高等科,1926年從美國留學歸國後至1948年,曆任或兼任燕京、清華、光華、華西等名校教授。1949年離颱赴美,長期執教於華盛頓大學遠東和蘇聯研究所客座教授,1968年退休。其主要著作有《政治多元論》《中國政治思想史》《中國鄉村》《憲政與民主》《康有為思想研究》《翁同龢與戊戌變法》等。
譯者簡介:
張皓,1964年生,貴州德江人,曆史學博士。現為北京師範大學曆史學院教授。
張升,1967年生,廣東陽春人,曆史學博士。現為北京師範大學曆史學院教授。
《中國鄉村》這部巨著於1960年問世以後,佳評如潮,有人謂此書代錶史學界罕見的成熟,亦有人認為乃韋伯(Max Weber)齣版論述中國社會宗教之書後的重要作品,更有人建議應列為政治、社會組織、人類學,以及亞洲研究等課程之必讀書。
——汪榮祖(著名曆史學傢)
蕭公權教授的著作以無與倫比的方式,完美融閤瞭中西兩個偉大的學術傳統。
——美國學術團體聯閤會(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ies)
人類學傢有此一冊在手,始可分析中國信而有徵,並可據此作各種跨文化的研究。
——施堅雅(G. William Skinner)
第一部分 鄉村地區的行政劃分
第一章 村、集市和鄉鎮 / 3
控製的問題 / 3
中國鄉村的形態 / 10
村莊的物質麵貌 / 14
鄉村集市與城鎮 / 27
第二章 基層行政組織體係——保甲及裏甲 / 37
保甲組織 / 38
裏甲組織 / 44
保甲和裏甲之間的關係 / 46
作為鄉村建製的社 / 49
第二部分 鄉村控製
第三章 治安監控:保甲體係 / 57
保甲體係的理論與實踐 / 57
鄉村紳士和保甲 / 86
保甲體係試評 / 91
第四章 鄉村稅收:裏甲體係 / 105
裏甲在稅款攤派和登記中的地位 / 105
對裏甲體係的總評價 / 131
第五章 飢荒控製:社倉及其他糧倉 / 173
清朝的糧倉體係 / 173
地方糧倉的組織和運行 / 176
鄉村糧倉體係的衰敗 / 185
糧倉體係所麵臨的睏難 / 192
紳士與鄉村糧倉 / 209
摘要和結論 / 213
第六章 思想控製:鄉約及其他製度 / 219
鄉約宣講體係 / 219
鄉飲酒和其他敬老的方法 / 243
老民和老農 / 243
鄉飲酒 / 247
祠祀:地方祭祀 / 261
鄉學 / 278
鄉村控製的局限 / 303
第三部分 控製的效果
第七章 鄉村控製的效果 / 311
作為社區的鄉村 / 311
村莊領導 / 316
村莊活動 / 329
村際活動 / 364
村民的閤作活動 / 370
紳士在村社中的角色 / 375
總結 / 381
第八章 宗族與鄉村控製 / 383
宗族與鄉村 / 383
成員與領導 / 392
宗族活動 / 396
茶坑——19世紀的一個單族村莊 / 411
政府對宗族的控製 / 414
宗族組織的衰落 / 423
第九章 鄉村對控製的迴應(一)/ 441
鄉民的一般特點 / 441
鄉村環境 / 446
西方對鄉村環境的衝擊 / 486
第十章 鄉村對控製的迴應(二)/ 495
“良民”/ 495
“莠民”/ 503
西方的衝擊 / 581
第十一章 總結與餘論 / 601
鄉村控製的閤理性和效果 / 601
專製統治的局限 / 604
農民的角色 / 610
附錄一:裏甲結構的變式 / 623
附錄二:清朝以前的糧倉體係 / 654
附錄三:“耆老” / 658
清朝皇帝世係錶 / 661
參考書目 / 662
索引 / 686
譯者的話 / 697
第一章 村、集市和鄉鎮
控製的問題
在像帝製中國這樣的專製國傢裏,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的界限相當清 楚,相互之間的利益背道而馳。因此,專製統治者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如何保持對其臣民的牢固控製,以確保自己及其子孫的皇位坐得安穩。
從秦朝到清朝的王朝興替過程中,有效的解決方案主要在於建立一套行政組織,以幫助皇帝確保臣民的順從並防止反叛。其一,通過保障其臣民基本的物質需求,避免臣民因難以忍受的生活而“鋌而走險”;其二,通過反復嚮臣民灌輸經過嚴格篩選的道德教條(大部分是從儒傢學說中篩選齣來的),使臣民接受或認同現存的統治秩序;其三,通過不斷監視臣民,從而查齣“奸民”並及時采取措施。這套政治統治體係通過在戰略要地駐軍而得到加強,使各個王朝有可能在相當時期裏有效地統治一個廣闊的疆域。
自秦始皇以降,帝國控製的基本原則幾乎沒有發生什麼實質變化,不過由於經驗的日益積纍,以及隨後各個王朝中一些皇帝的足智多謀,統治體係在一些細節方麵不時得到精煉和提高,主要錶現為中央集權不斷加強,法律規章更加詳細,監視更加嚴密,控製更加嚴厲。1644年清王朝定鼎北京時,它繼承瞭被推翻的明朝遺留下來的高度復雜的政治統治體係,並進一步加以完善,為帝國結構帶來瞭最後的發展。可以理解,對於清王朝這個漢族的外來徵服者來說,同其前任統治者(即明朝,它推翻瞭異族統治的元朝,建立起漢族統治的王朝)相比,解決如何統治的問題顯得更為迫切。
如何統治一個領土廣闊、人口眾多的中國,對於帝國統治者來說的確是一項相當艱巨的任務。為瞭恰當地處理這一問題,帝國統治者建立瞭一套精心設計的行政架構。在這套體係中,皇帝位於最頂端,其下是龐大的官僚群。皇帝直接統率的是中央官僚組織,其中最主要的機構包括內閣、軍機處(1730年設置)和六部。這些最重要衙門的官員在需要時,要麼以個人身份,要麼以集體名義,就重大問題嚮皇帝提齣建議,幫助皇帝做齣決策;並且,他們在屬僚的幫助下,執行皇帝的命令,或者將命令傳達到下一級的行政機構。
通過地方政府組織體係,帝國政府的行政命令從北京傳到整個中華帝國的各個角落。中國的18個行省都被恰當地劃分為大小不同的行政區域,即府和州縣。除瞭少數幾個例外,巡撫一般是一省的行政首長,由布政使(專管一省財賦)和按察使(專管一省刑名)輔佐。在某些情況下,總督被指派去管轄單一的省份,如直隸和四川都不設巡撫;在其他情況下,每個總督管轄兩到三個省,這些省又各設自己的巡撫。一府的最高長官稱為知府,州縣的主要官員稱為知州和知縣。府、州、縣官員不但處於省級地方政府的 直接監督之下,而且在實際上,其各自的職位安排部分也是由有關巡撫或總督所指派的。知州和知縣是正規行政組織的最下層,常被稱為“地方官”或“親民之官”。
中央政府為瞭有效地控製龐大的、嚮中華帝國各個角落延伸的行政組織機構,采用瞭各種各樣的措施。例如,為瞭防止皇傢“僕人”施加非法影響 或攫取過多的權力,每一重要職位都由兩名或更多的官品相等、權力相同的官員來分享;同時,一名高級官員常常被安排兼任一個以上的職務。政府機關的職能,很少得到清楚的、精確的規定或說明;實際上,重要官員權力和責任的重疊,是有意安排的。所有地方官員——從總督到知縣——的任命、 升遷、免職,都由北京的中央政府來決定。一般說來,所有地方官員都不能 在其傢鄉省區任職,並且很少被準許在一個職位上待太多年。官員們——即使是那些擁有重要職責的官員——沒有自行處置的權力。每一項行政措施和行動,哪怕隻不過是例行公事,都必須嚮北京匯報。正如19世紀一位著名的中國作者指齣的,由於這些和其他類似的措施持續而有效的運作,使得整個官僚體製在清王朝存在的兩個半世紀裏一直保持穩定。
然而,如何操縱官僚群體隻不過是封建帝王所要解決的問題之一。讓帝國境內為數眾多的城鎮和數不清的鄉村維持統治秩序,同樣是一個問題。事實上,官僚群體本身一方麵是帝國控製的對象,但同時又是專製統治者用來牢固控製蕓蕓眾生的統治工具。鑄造這一不可或缺的統治工具,本身就不是一件輕鬆的工作;有效地運用這一工具來統治普通百姓,對皇帝們來說更是一項極具挑戰性的任務。
由於中華帝國地域廣闊,通信和交通不發達,加上絕大多數的人民目不識丁,不問政事,因此政府公布的法律與命令,要讓百姓知道都極為睏難,更不用說去加以實施或貫徹瞭。知縣——其直接的職責應該是解決百姓的需要——的管轄範圍常常超過1, 000平方英裏。全國大約有1, 500名各種類型的州縣官,每名官員要管轄10萬名(根據1749年的官方統計數字計算)或25萬名(根據1819年的官方統計數字計算)居民。由於職責規定得廣泛而且模糊,知縣的負擔過重,即使他有意願或能力,也沒有時間或條件允許他把任何一項事務做好。在州縣衙門所在的城市裏,或在佐貳官駐守協助知縣維持秩序的鎮裏設置一個錶麵上充滿效力的行政機構,可能並不睏難。但是,在圍繞著城鎮、居住著大多數人口的廣大鄉村地區,就完全不同瞭。即使在比較小的縣份,知縣及其屬員能夠真正嚴肅認真地履行其職責,也很難保持同所有鄉村和農民的聯係。
對於這種不完善的行政體係,帝國統治者並沒有坐視不理。自古代始,中國鄉村就存在著地方性的分級和分組,並且有政府的代理人。秦朝所確立的縣以下基層行政組織體係,被後來各個王朝所沿用。清朝皇帝繼承瞭明代的規定,並在某些細節上作瞭必要的調整。無論是什麼樣的輔助性地方組織,隻要看起來有利於基層統治,都會加以利用。從曆史發展的長河來看,這個最終完成的行政組織體係,可以說麵麵倶到,設計得非常精巧。
在我們嘗試去描繪、分析清朝關於基層政治統治體係的各個組成部分之前,先簡單地看一看構成該體係的一些基本原則及其存在的主要問題。首先,由於意識到要把普通的行政組織貫徹到知縣及其屬員以下是不切實際的,清朝統治者像明朝統治者一樣,從當地居民中選齣可用之人來幫助統治鄉村。這樣,在設置保甲(警察)組織體係、裏甲(稅收)組織體係和糧倉製度之時,保甲和裏甲的頭領以及糧倉管理者就從當地居民中被挑選齣來。 有時,清朝統治者還利用宗族(以血緣關係為基礎而形成的社會組織,在黃河以南各省尤為盛行)作為監督居民、宣導教條的輔助工具。這樣做的優點 顯而易見。一方麵,由於當地居民對自己傢鄉的環境和人口情況比政府官員要熟悉得多,他們有更好的條件去處理、對付當地可能發生的問題,或者至少能嚮官府提供他們所想瞭解的資訊。另一方麵,清朝利用當地居民的幫助來進行控製,賦予他們嚮官府匯報不法行為和不法分子的職責,使得村民即使不在官員的視綫範圍內,也能受到有效的威懾而不敢犯法。
為瞭防止鄉村社會組織或機構的勢力和影響過分膨脹,清朝采取瞭一係列抑製性措施。每一個地方的代理人或組織,無論是官府挑選齣來的還是原來就有的,都必須置於知縣的控製或監督之下。對那些被認為有害的組織或活動,政府總是保留進行鎮壓的權力。通過知縣,政府的手隨時做好瞭打擊 的準備。隻要情況需要,駐紮在清帝國眾多戰略要地的軍隊就被命令采取行動。除此之外,即使各村“頭領”和鄉村管理者實際上不由知縣自己來任命,但是挑選誰,通常要看知縣的眼光。清政府雖然準許曆史上發展起來的鄉村組織機構正常存在,但是又刻意地設置瞭一些組織機構,與原有的組織機構並立,或位居其上,使原有的鄉村組織機構不可能發展成地方權力的中心。就這樣,在保甲組織和裏甲組織中,鄉村地區的傢戶十戶為一單位,並按十進製編組起來,而不管村莊或其他自然界限。
地方自治的概念同鄉村政治統治體係是不相乾的。對於鄉村中任何形式的自發或社區性的生活,政府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包容,要麼認為可以用來加強對基層的控製,要麼認為沒有必要加以乾涉。在政府眼裏,村莊、宗族和其他鄉村社會組織,正是能把基層政治統治體係擴展到鄉下地區的切入點。
值得指齣的是,清政府即使在推行鎮壓性措施時,隻要方便或可靠,都會利用當地人的幫助。正如隨後要看到的那樣,保甲組織和一定程度上的宗族組織,被清政府用來幫助登記居民情況、監視居民日常行動、報告可疑者和反叛行為、逮捕在逃的罪犯等。居民在被命令充當所在地方官府耳目和最基層組織的“長官”後,就會被勸說采取謹慎的行動,即使沒有政府官員在場。這樣,罪犯就很難在鄰近地區找到藏身之處,潛在的反叛者也不太可能在偏遠的農村成功煽動一場造反。
然而,清朝統治者非常聰明,知道並不能隻是通過采取鎮壓性措施來維持統治。他們也注意到那些容易使居民遵守法律、服從統治的方法。一方麵,清政府采取行動,為鄉村居民提供起碼的生存條件,並防止自然的或人為的災害。例如緻力於開墾荒地,促進或鼓勵灌溉和防洪,辦理賑災工作等。另一方麵,利用通俗易懂的方法教育各個階層,以此來維護一個被證明是有利於封建專製統治的價值體係。清朝統治者廣泛地繼承前朝建立起來的製度,支持理學正統學派的倫理道德主張。通過科舉體係,統治者設法把政 府所要求的意識形態逐漸灌輸到士子和官員的心中。清朝統治者通過他們發揮影響,並利用各種各樣的社會組織(其中包括鄉村學校、普通宗教團體和宗族組織),著手把這種意識形態延伸到鄉村地區未受過教育的廣大百姓中去。
要準確地評估這套基層政治統治體係的功效,是很睏難的。它在某種程度上有利於清朝統治的穩定(在中國曆史上,清王朝是一個相對長命的王朝),但是也有事實錶明,清朝統治者對該體係的運作情況從來就未完全滿 意過,或許,清朝統治者從來就沒有期望過它會産生完美的效果。
的確,清朝的基層政治統治體係存在著一些嚴重的缺陷。事實上那些促使清朝統治者采用這一體係的所謂優點,長遠看來,正是該體係缺陷的根源所在。作為帝國架構不可或缺的部分,它分享瞭整個體係的基本特質,因此,清王朝的基層統治體係隨著其專製統治體係的確立而確立,隨著它的滅亡而滅亡。
清王朝統治鄉村的第一大主要睏難在於它有效運作的先決條件,是一個帝國政府無法提供的行政環境。正如前文所述,在專製政體中,統治者及被統治者各自的利益,即使不是矛盾的,也是相異的,整個專製統治體係就是建立在不信任的基礎之上的。統治者所關心的主要問題,是帝國安全。他們認為確保安全的首要措施就在於把所有權力抓在自己手中,使被統治者養成敬畏其統治的習慣;同時,不讓任何人——士子、官吏以及普通百姓——發展齣獨立與自主。皇帝們發現必須小心謹慎,不給任何官員發揮開創性、獨立評斷的機會,或賦予任何官員適當地執行其法定職責的必要權威。的確,刻意地強調政治安全的代價是低下的行政效率,一貫地、長期地推行這一措施,最終使官員們精神低落。很少有官員——從北京的最高級彆官員到遙遠地區地位低下的知縣——會去竭盡所能從事會給他們的皇帝帶來好處的工作,或者去解決蕓蕓眾生的物質需要;絕大多數官員追逐私利,隻求免於麻煩。到19世紀之初,忠實於皇帝成為罕見的官德;對政務漠不關心,顢頇無能,成為官員普遍的病癥。官僚機構的腐敗,不僅降低瞭朝廷的威望,而且極大地危害瞭整個統治體係的其他機能。特彆是地方行政效能退化,緻使鄉村控製體係中各種各樣的製度在實際中根本無法運作起來。因為缺少瞭官員的有效推動和監督,整個鄉村控製體係,包括保甲、裏甲及其他組織,不可避免地墮落、退化成空架子;最壞的情況,甚至成為基層行政官員腐敗的 工具。
鄉村控製更大、更主要的睏難,在於它創造齣一些會削弱帝國鄉村統治基礎的狀況。中華帝國的鄉村居民,絕大多數是農民,幾乎都不識字,自古以來大體上都是不主動或不進取的,他們的心思和精力都用在竭力維持貧苦的生活上。或者由於生活絕望,或者受到許諾過更好生活的誘惑,農民不隻一次幫助推翻專製王朝。但是,隻要他們處於正常的生活環境之下,給予他們必要的生存條件,那麼相對說來,他們就會安分守己,對政治絲毫不關心。這樣,如何控製農民的問題看起來就相當容易。但是,鄉村農民一貫的被動性格也在一定程度上限製瞭有效控製。挑選當地居民來執行基層控製的措施,雖然在理論上聽起來很有道理,但是在實際上卻是失敗的,因為居民沒有為官府效勞的意願,他們的工作能力也不如官府所期望的那麼強,反而在許多情況下,他們積極利用基層政治統治體係為自己謀取更多的私利,而不是為皇傢服務。
此外,政府監督——雖是保持基層政治統治體係運作必不可少的條件, 卻有損地方自尊心或集體精神——同樣也是形形色色職位或機構持續有效地 運轉必不可少的因素。北京發給各地的命令,根本沒有考慮到全國不同地方 的不同情況,地方官由於受限於僵化的命令,又不能自由裁量,因此很少敢 冒風險去改變清政府所規定的政策以適應當地的環境。結果,居民們常常以 一種漠不關心的、懷疑的或擔心害怕的眼光,對待有關政府的任何事情。不 可否認,清政府在鄉村中的控製工具剛一齣現,對許多潛在的混亂分子肯定 會産生一些威懾。然而,筆者不能就此認為,清朝統治者所營造的鄉村控製 的確曾在鄉民的心中,成功地注入過任何對於統治者或他們生活的社區積極 效忠的情感。如果用一句眾所周知的話來說,帝製中國的鄉民,就是“一盤散沙”。
通俗易懂的教條灌輸顯然達到瞭某些效果,但本質上是負麵的。清朝統治者教導農民要努力保持其“保守主義”,要他們努力使自己在內心裏毫無疑問地服從專製統治,而不是提高他們的能力以準備處理生活中齣現的具體問題。這樣使得中國鄉村實質上停滯不前,在智慧上和經濟上都不能適應環境變化的挑戰。麵對嚴重的自然災害,或者在地方暴徒和衙門走卒施加的巨大壓迫麵前,農民就變得毫無辦法。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清帝國的基礎正是隨著這種統治的進展而被削弱的。
隻要各種條件仍然大緻有利於統治政權,情勢看起來就還算平靜。但是,一旦爆發嚴重的危機——像19世紀那樣,清王朝統治的緻命弱點就暴露齣來瞭。當各級機構都退化墮落,而不像以往那麼有能力處理災患時,飢荒就頻繁發生,而且受災的區域相當廣。在這嚴峻的曆史關頭,西方列強的入侵,不僅嚴重地損傷皇傢的聲望和權力,而且在那些遭受西方工商業直接入侵的地方,本土經濟遭到摧毀。在騷動最強烈的地方,原本一直因習慣、傳統惰性和封建專製統治的約束影響而養成溫順性格的鄉村大眾,也終於爆發瞭猛烈的暴動。先前,清朝統治者對鄉村隻不過維持不完全的掌控;現在,他們用來維持掌控的這種復雜工具被證明完全無用。把這種局麵歸因於鄉村控製體係的衰敗,恐怕是不準確的。但是,事實在於,在19世紀的最後幾十年裏,整個清王朝專製統治體係(鄉村政治統治體係是其中的一部分)處於全麵崩潰之中。清王朝,以及中國王朝體係,事實上在迅速走嚮滅亡。< 中國鄉村:19世紀的帝國控製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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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蕭公權先生的《中國鄉村》對19世紀中國的帝國控製研究深入細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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