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01
惶惑的人,寻路的文:周作人杂文精选集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1.周作人,中国新文学新文化史上一个巨大复杂的存在,他站在血腥飞舞、风雨迷茫的时代,亲历学术间的起落,深感历史的残酷。颇受争议,却难掩夺目风采。
2.周作人是新文化运动的杰出代表,是现代文学史的著名散文家、文学理论家、评论家、诗人、翻译家、思想家,中国民俗学开拓人。有不少评论家认为,周作人的文学成就要高于鲁迅。
3.周作人的杂文平和冲淡、趣味横生、博通古今、优雅慢调。
周作人的文章属于耐看的一类,声名远远高于同代的作家,学问力度毫不逊于鲁迅。他将思想家的意绪和艺术家的灵感汇于一身,以小品文的面目出现,叙天下经纬,议红尘旧事,形成了独立的文风。本书收入周作人《荣光之手》《日本管窥》《在女子学院被囚记》等多篇经典杂文、小品文、杂谈,篇篇精到,让读书观字之你我,随其恬淡之语感其情调之线,在枯燥的文学和历史中,找寻一点点光亮。
周作人(1885—1967),浙江绍兴人。中国现代著名散文家、文学理论家、评论家、诗人、翻译家、思想家,中国民俗学开拓人,新文化运动的杰出代表。是鲁迅(周树人)之弟,周建人之兄。又名启明、启孟、起孟,笔名遐寿、岂明,号知堂、药堂等。历任国立北京大学教授、东方文学系主任,燕京大学新文学系主任、客座教授。新文化运动中是《新青年》的重要同人作者,并曾任“新潮社”主任编辑。“五四运动”之后,与郑振铎、沈雁冰、叶绍钧、许地山等人发起成立“文学研究会”;并与鲁迅、林语堂、孙伏园等创办《语丝》周刊,任主编和主要撰稿人。
在女子学院被囚记
刊一九二九年四月《华北日报副刊》
署名岂明
收入《永日集》
四月十九日下午三时我到国立北平大学女子学院(前文理分院)上课,到三点四十五分时分忽然听见楼下一片叫打声,同学们都惊慌起来,说法学院学生打进来了。我夹起书包(书包外面还有一本新从邮局取出来的Lawall 的《四千年药学史》),到楼下来一看,只见满院都是法学院学生,两张大白旗(后来看见上书“国立北京法政大学”)进来之后又拿往大门外去插,一群男生扭打着一个校警,另外有一个本院女生上去打钟,也被一群男生所打。
大约在这时候,校内电话线被剪断,大门也已关闭了,另外有一个法学院学生在门的东偏架了梯子,爬在墙上瞭望,干江湖上所谓“把风”的勾当。我见课已上不成,便预备出校去,走到门口,被几个法学院男生挡住,说不准出去。我问为什么,他们答说没有什么不什么,总之是不准走。
我对他们说,我同诸君辩论,要求放出,乃是看得起诸君的缘故,因为诸君是法学院的学生,是懂法律的。他们愈聚愈多,总有三四十人左右,都嚷说不准走,乱推乱拉,说你不用多说废话,我们不同你讲什么法,说什么理。我听了倒安了心,对他们说道,那么我就不走,既然你们声明是不讲法不讲理的,我就是被拘被打,也决不说第二句话。于是我便从这班法学院学生丛中挤了出来,退回院内。
我坐在院子里东北方面的铁栅边上,心里纳闷,推求法学院学生不准我出去的缘故。在我凡庸迟钝的脑子里,费了二三十分钟的思索,才得到一线光明:我将关门,剪电话,“把风”这几件事连起来想,觉得这很有普通抢劫时的神气,因此推想法学院学生拘禁我们,为的是怕我们出去到区上去报案。是的,这倒也是情有可原的,假如一面把风,剪电话,一面又放事主方面的人出去,这岂不是天下第一等笨汉的行为么?
但是他们的“战略”似乎不久又改变了。大约法学院学生在打进女子学院来之后,已在平津卫戍总司令部,北平警备司令部,北平市公安局都备了案,不必再怕人去告诉,于是我们教员由事主一变而为证人,其义务是在于签名证明法学院学生之打进来得非常文明了,被拘禁的教员就我所认识,连我在内就有十一人,其中有一位唐太太,因家有婴孩须得喂奶,到了五时半还不能出去,很是着急,便去找法学院学生要求放出。
他们答说,留你们在这里,是要你们会同大学办公处人员签字证明我们文明接收,故须等办公处有人来共同证明后才得出去。我真诧异,我有什么能够证明,除了我自己同了十位同事被拘禁这一件事以外?自然,法学院男生打校警,打女子学院学生,也是我这两只眼睛所看见,——喔,几乎忘记,还有一个法学院男生被打,这我也可以证明,因为我是在场亲见的。
我亲见有一个身穿马褂,头戴瓜皮小帽,左手挟一大堆讲义之类的法学院男生,嘴里咕噜的,向关着的大门走去,许多法学院男生追去,叫骂喊打,结果是那一个人陷入重围,见西边一个拳头落在瓜皮帽的上头,东边一只手落在瓜皮帽的旁边,未几乃见此君已无瓜皮帽在头上,仍穿马褂挟讲义,飞奔地逃往办公的楼下,后面追着许多人,走近台阶而马褂已为一人所扯住,遂蜂拥入北边的楼下,截至我被放免为止,不复见此君的踪影。
后来阅报知系法学院三年级生,因事自相冲突,“几至动武”云。我在这里可以负责声明,“几至”二字绝对错误,事实是大动其武,我系亲见,愿为证明,即签名,盖印,或再画押,加盖指纹,均可,如必要时须举手宣誓,亦无不可也。
且说法学院学生不准唐太太出去,不久却又有人来说,如有特别事故,亦可放出,但必须在证明书上签名,否则不准。唐太太不肯签名,该事遂又停顿。随后法学院学生又来劝谕我们,如肯签字即可出去,据我所知,沈士远先生和我都接到这种劝谕,但是我们也不答应。法学院学生很生了气,
大声说他们不愿出去便让他们在这里,连笑带骂,不过这都不足计较,无须详记。
那时已是六时,大风忽起,灰土飞扬,天气骤冷,我们立在院中西偏树下,直至六时半以后始得法学院学生命令放免,最初说只许单身出去,车仍扣留,过了好久才准洋车同去,但这只以教员为限,至于职员仍一律拘禁不放。其时一同出来者为沈士远、陈逵、俞平伯、沈步洲、杨伯琴、胡浚济、王仁辅和我一共八人,此外尚有唐赵丽莲、郝高梓二女士及溥侗君当时未见,或者出来较迟一步,女子学院全体学生则均鹄立东边讲堂外廊下,我临走时所见情形如此。
我回家时已是七点半左右。我这回在女子学院被法学院学生所拘禁,历时两点多钟之久,在我并不十分觉得诧异,恐慌,或是愤慨。我在北京住了十三年,所经的危险已不止一次,这回至少已经要算是第五次,差不多有点习惯了。
第一次是民国六年张勋复辟,在内城大放枪炮,我颇恐慌,第二次民国八年六三事件,我在警察厅前几乎被马队所踏死,我很愤慨,在《前门遇马队记》中大发牢骚,虽马是无知畜生,但马上还有人,不知为甚这样胡为之语。
以后遇见章土钊、林素园两回的驱逐,我简直看惯了,刘哲林修竹时代我便学了乖,做了隐逸,和京师大学的学生殊途同归地服从了,得免了好些危险。现在在国立北平大学法学院学生手里吃了亏,算来是第五次了,还值得什么大惊小怪?
我于法学院学生毫无责难的意思。他们在门口对我声明是不讲法不讲理的,这岂不是比郑重道歉还要切实,此外我还能要求什么呢?但是对于学校当局,却不能就这样轻轻地放过,结果由我与陈沈俞三君致函北平大学副校长质问有无办法,能否保障教员以后不被拘禁,不过我知道这也只是这边的一种表示罢了,当局理不理又谁能知道,就是覆也还不是一句空话么?
打开天窗说亮话,这回我的被囚实在是咎由自取,不大能怪别人。诚如大名鼎鼎的毛校长所说,法学院学生要打进女子学院去,报上早已发表,难道你们不知道么?是的,知道原是知道的,而且报上也不止登过一二回了,但是说来惭愧,我虽有世故老人之称,(但章士钊又称我是胆智俱全,未知
孰是,)实在有许多地方还是太老实,换一句话就是太蠢笨。
我听说法学院学生要打进来,而还要到女子学院去上课,以致自投罗网,这就因为是我太老实,错信托了教育与法律。当初我也踌躇,有点不大敢去,怕被打在里边,可是转侧一想,真可笑,怕什么?法学院学生不是大学生而又是学法律的吗?怕他们真会打进来,这简直是侮辱他们!即使是房客不付租金,房东要收回住屋,也只好请法院派法警去勒令迁让,房东自己断不能率领子侄加雇棒手直打进去的,这在我们不懂法律的人也还知道,何况他们现学法律,将来要做法官的法学院学生,哪里会做出这样勾当来呢?即使退一百步说,他们说不一定真会打进来,但是在北平不是还有维持治安保护人民的军警当局么?不要说现今是在暗地戒严,即在平时,如有人被私人拘禁或是被打了,军警当局必定出来干涉,决不会坐视不救的。那么,去上课有什么危险,谁要怕是谁自
己糊涂。
我根据了这样的妄想,贸贸然往女子学院上课,结果是怎样?法学院学生声明不讲法不讲理,这在第一点上证明我是愚蠢,但我还有第二点的希望。我看法学院学生忙于剪电话,忙于“把风”,觉得似乎下文该有官兵浩浩荡荡地奔来,为我们解围,因此还是乐观。然而不然。我们侥天之幸已经放出,而一日二日以至多少日,军警当局听说是不管。不能管呢,不肯管呢,为什么不,这些问题都非我所能知,总之这已十足证明我在第二点上同样的是愚蠢了。
愚蠢,愚蠢,三个愚蠢,其自投罗网而被拘禁也岂不宜哉。虽然,拘禁固是我的愚蠢之惩罚,但亦可为我的愚蠢之药剂。我得了这个经验,明白地知道我自己的愚蠢,以后当努力廓清我心中种种虚伪的妄想,纠正对于教育与法律的迷信,清楚地认识中国人这东西的真相,这是颇有意义,很值得做的一件事,一点儿代价算不得什么。我在这里便引了《前门遇马队记》的末句作结:
“可是我决不悔此一行,因为这一回所得的教训与觉悟比所受的侮辱更大。”
中华民国十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于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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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书不错,很喜欢周作人的散文,可以平心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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