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16
中华警事史话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中华有数千年建国史,就有数千年警事史,它与中华军事史、中华法制史同等辉煌。一部“中华警事史”的成功构建,将为今天的警史研究与中华警学的建构提供必要的学术与史实支撑,也将为世界警事史的充实与完善提供丰厚的知识支撑。
本书旨在系统梳理中华警事史,历叙中华治安管理、安全禁卫与惩治犯罪的警事变迁,阐述中华传统警事文化、警事制度、警事实务、警事力量的构成,探讨历代警事之“政府管治、基层自治、民众自律”的历史沿革,从而为中华警事史搭建一个学术框架。
江山宜人,本名陈鸿彝,亦名陈洪宜,江苏泰州人。1981年硕士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专业。先后执教于国际政治学院新闻系、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中文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文学系。长期从事古典文学与中国古代史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著有《中华法治史话》《中华交通史话》等。
目 录
第一章 远古警事文化因子与中华警事的探索
第一节 原始社群的安全机能 1
第二节 中国神话的主题:创世靠神力 创业要管理 4
第三节 城池与宗教建筑:文明世界的物化丰碑 6
第四节 原始祭拜礼仪:人类最初的秩序训练8
第五节 私有制与宗教戒律 11
第六节 巫卜文化:人类最初的文化事业· 13
第七节 华夏警事文化的孕育· 17
第八节 商代对警事管理的探索· 21
第二章 西周:礼治社会的警事初基
第一节 周公制礼:树立健全的国家观27
第二节 礼:型塑伦理社会 实现警事自律的利器31
第三节 西周刑禁与成文法 34
第四节 周代办案的原则与程序36
第五节 周代的宫廷禁卫 40
第六节 周代的社会秩序管理41
第七节 对西周警事的历史评价 47
第三章 春秋战国:三大警事领域的全面启动
第一节 列国警事的法律依据 49
第二节 先秦的社会调查与国情统计 55
第三节 警事领域之一:列国禁卫警事的启动58
第四节 警事领域之二:列国治安警事的启动 60
第五节 警事领域之三:列国执法警事的实施67
第六节 一代人物的警事贡献70
第七节 活跃的先秦间谍活动 76
第四章 诸子思想中的警事文化
第一节 先秦儒家关注警事 81
第二节 道家对警事的理性思考 85
第三节 墨家的非攻思想与战时治安89
第四节 法家对警事法理的思考 94
第五节 从警事文化视角透析百家主张 97
第五章 秦代:中华国家警事体制的奠定
第一节 秦代的警事理念:建定法度,为治惟法 101
第二节 秦代三级警事网络的布建 ·102
第三节 秦代警事管理的法律依据106
第四节 秦代警事:刑事侦审的依法启动 09
第五节 秦代的安全禁卫与交通管理 117
第六节 秦代的警事罚法及其弊害120
第六章 汉代:国家警事体制的巩固
第一节 强化国家警事的时代背景 127
第二节 汉代警事的法理依据132
第三节 汉代警事管理体制 137
第四节 世界上最早的基层警察机构:亭 141
第五节 长安城的“街市分离”建制 147
第六节 汉代的户籍登录 148
第七节 多样的警事模式与警事经验 151
第八节 对汉代警事的文化透析 156
第七章 六朝警事:中华国家警事的深化
第一节 六朝:多民族的华夏共同体的塑造 159
第二节 六朝乡里基层的社会治安管理 160
第三节 六朝警事的法律依据 163
第四节 六朝警事的展开 167
第五节 六朝的户籍管理 171
第六节 六朝警事的文化透析 178
第八章 隋唐:中华国家警事的多层面拓展
第一节 隋唐警事思想 180
第二节 隋唐警事管理的主体 182
第三节 唐代警事的法律依据 188
第四节 唐代对社会生活的警事管束 192
第五节 隋唐的社会层面控制 200
第六节 唐代警事文化建设的若干举措 206
第七节 对隋唐警事的文化透析213
第九章 宋代:国家警事的体制性更新
第一节 宋代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大发展214
第二节 宋人对警事管理的自觉认知 217
第三节 宋代警事的双轨制 220
第四节 宋代注重依法办理警事 229
第五节 宋人警事管理的时代性举措 232
第六节 王安石的保甲制和吕氏乡约、义门陈氏 241
第七节 宋代的警事宣教246
第八节 透过案例认识宋代诉讼业务的展开 250
第九节 《洗冤集录》:集中国古代法医学之大成252
第十节 宋代的户口管理 259
第十一节 宋人的涉外管理263
第十二节 宋代警事弊害的呈现265
第十三节 对宋代警事的文化透析 269
第十章 辽金元:中华“国家警事”的枢纽期
第一节 辽金元的警巡院制 272
第二节 辽金警事队伍的组织建设275
第三节 夏辽金元的法律制度 283
第四节 元代对弓手、警迹人的法律规范285
第五节 元律对刑案误判误决的追责制288
第六节 元代的旅舍管理 292
第七节 元代的外贸与宗教管理295
第八节 对元代警事的文化透析298
第十一章 明代:国家警事的推进与破败
第一节 国家警事面临新局面 300
第二节 走向严酷的明代立法 302
第三节 特务统治:体制外的强力部门305
第四节 罄竹难书的厂卫罪行 311
第五节 明人启动了和平合法斗争的新方式 316
第六节 晚明社会的新思潮 321
第七节 探索社会基层自治的警事新模式 323
第八节 明末狱案证明:经济发展并不必然带来社会安宁326
第九节 名吏办案的对策330
第十节 对明代警事的文化透析336
第十二章 清代:中华传统警事的集大成
第一节 清代国家警事力量的集成339
第二节 皇室禁卫与京师治安 341
第三节 多民族国家的警事方略 347
第四节 社会基层治安的强化 352
第五节 《大清刑律》:伦理法的畸变 357
第六节 清廷对宗教与文化的强控制 361
第七节 中华法系的优势:诸法合体与律例并行 364
第八节 狱案审理与惩处:投入惊人的法制成本 366
第九节 清代刑案审理中的追责制 371
第十节 清前期的边防、海禁与外贸管理 376
第十一节 清廷葬送了华人的南洋事业386
第十二节 晚清:传统警事力量走向衰败 389
第十三节 从清代看传统“国家警事”的两面性391
第十三章 近代警事体制的引进与确立 395
第一节 植入中国机体的西方警制 396
第二节 上海华界启动自办警事 402
第三节 湖南保卫局的秘密:地方自治训练404
第四节 天津警务局:对“德警模式”的再仿制 407
第五节 清末:国家警察在列强侵凌下降生411
后记 交一份向警界学人求教的书稿 415
二、世界警事史的发展脉络
研究中华警事史,首先当然要知道世界警事的发展脉络;而把握“Politics(警察)”一词的词义沿革,便不失为一个简易的路径。从词源学的意义上说,英语的“Politics”来自古希腊语的“Polis”,它本身就有一个漫长的词义发展过程,是由“卫城—城邦—城邦政治”向着“国家政治—警治—警察”演变的;而每一段进程也都可以用相应的古汉语词汇去表述:因为中华历代警事语汇中,不乏与之相似或相近的概念:
1. Polis
在荷马史诗中,这个名词指的是古希腊的“城堡”“卫城”,是相对于Demos(乡郊)而言的,指一种有城防设施的、专供族群安全聚居的建筑与建筑群。后来,人们用它来指称“城邦”,这就带上了“国家”的义素。这与中国上古话语中的“国、城、都、邦”等词头是一个层级上的意思:先秦时,“国”就等于“城”、等于“邦”,国人就是城里人,攻城就是攻国,迁城就是迁国,城防就是国防,建新城就是立新国,而“国务活动”中自然包括警事——城邑的公共秩序管理——在内。
2. Polites
指“城邦国家之男性公民”,他们要承担“执干戈以卫邦国”的义务;而妇女、未成年人、奴隶、野外人、外邦人等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是被排除在外的(没有公民权)。中国先秦时期,也有“国人(住在城区的成年男人)”的概念。“国人”有权知政、议政、参政、执政;有权统治野人、鄙人(住在郊野、边远地区的人,多为被征服被奴役者),有权役使氓、隶、仆、役、臣、妾,其法律地位受到“王法”的保护,它隐含着“警事管理主体”的义素。故先秦“国人”一词大致可以表述古希腊“Polites”(公民)一词的意涵;但“国人”概念并不笼统地排斥妇女,也并不排斥外籍人士。(即“客卿”,甚至还要设法召诱、吸引外国人。)
3. Politeia
指公民与城邦之间的关系,以及建立在这种关系基础上的“城邦政治”,这就具有了“国家政治管理、国家治安事业”的义素。它包括宗教裁判、礼俗裁判、道德裁判、经济裁判以至行政裁判、法律裁判、军事裁判在内。这大体与中国诸子百家文中的“政治”“礼治”“治安”“治国平天下”之类说法相一致。汉初贾谊的《治安策》、唐代的《贞观政要》、明代海瑞《治安疏》中所用的“国政”“理化”“治理”“治安”等词,与“Politeia”处在文明发展的同一个历史位阶上,其核心义素都是“治”。在这里,警事的“专责”意涵得到了强调。
4. Politikos
指治理城邦的人及其一切活动,包括宗教的和世俗的行政管理在内,因而会有“国家警事”与“宗教警事”之别。必须说明的是:欧洲在漫长的“中世纪”(5—16 世纪)里,宗教警事凌驾一切,由教皇、教会、神甫、教徒担当警事职能。这与中国历代世俗政治的“国家警事”有本质区别。他们虚张“神权”,力推“神治”,中国人倒是强调“民本”而主张“人治”的,也就更加重视世俗行政管理中的警事行为,注意警事力量的组合。唐宋文献中便批量性地出现了督察、巡察、巡徼、警巡、巡检、巡捕、警备、稽察等专业术语。今天看来,唐宋的“人治”毕竟比罗马教皇的“神治”创造了更高更广泛更持久的社会文明。历史已经证明:中西两种不同的制度文化,在四千年长跑中,中方一直处于上风。
顺及:有人用西方近世的“法治”来批中国古代的“人治”,是颠倒了历史发展的先后历程。这是世界警事史上应予特别调整的话题。
5. Politics
到了16 世纪之后,西欧逐渐走出了“中世纪”,工商业城市兴盛起来,西欧名城威尼斯、汉堡、巴黎、伦敦等城,由15 世纪的一两万人口向着一二十万人口的规模发展,社会秩序的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于是“Politics”的业务日渐突出出来,其地位也就空前提升了。到19 世纪中叶,德意志帝国颁布“警察法”,将一切世俗的行政、军事、财政、外交、司法等内容统纳入“Politics”,仅仅把教会行政排除在外,这一点在西欧是一项历史进步。因为作为国家机器的政府、法律、军队、警察、监狱……都以“暴力”为依托,故他们把“警察”与“暴力”直接挂钩,这也是“警察国家”的由来。从语质上考察,“Politics” 大致可以用汉语“警治”一词来对译。
1829 年,英国出现了以公权力为依托的“Politics”组织,当时曾虽有“准部队”的说法,但不能将它与武装部队混为一谈。随着近代欧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发育与成长,军事、财政、外交、司法等相继从“Politics”概念中分离出去,经过法德美俄等国的警事变革,特别是20 世纪中期以后,“Politics(警察)”这才明晰了它的现当代意涵。然而,即使在此时,仍然有一些欧洲国家直接承袭并扩张“Politics 即一切国家政务”的传统理解,干脆凭借警察力量去实施专横政治,建立起一种暴力集权体制,译称为“警察国家”。当年的普鲁士与奥地利便是这样的国家。总之,直到“二战”以后,“警察”概念才真的具备了它的现代内涵,用于指称国家依法组建的警事力量。在中华,警事权从未凌驾于行政权之上,中国始终实行“政教分离”;这是中华警事史的最大亮点。近世西方“警察国家”“暴力机器”之类的理论或作法虽也曾被引入中国,但始终未能沁入人心,未能与中华传统警事理念实现正态对接,未能获得民众自发的实践支撑,这是我们的历史研究应予关注的方面,不可人云亦云。
回溯了拉丁语“Politics”演变史之后,人们用同样的制度文化的发展进程来反观中国的制度文明史,自然会发现:古代中国具有更丰富、更有价值的警事实践与理论,有待人们去认识,去梳理,去评价。比如在群体安全管理、人口有序管理、生产秩序管理的治安警事上;在禁卫、守卫、随卫、护卫、防火、防盗、防奸、防暴、防毒等安全警事中;在巡逻、侦查、缉捕、审讯、监理、看管等刑审警事中,早已形成了独具体系的中华警治理念、警巡制度、警事立法、警事模式、警事功效;改善并护卫了民族、社会、国家的安宁有序、进步发展的生存环境;进而形成了执行警事的有组织力量——警事主体。这个警事主体是从“全民为警”向着组建专责、专职警事队伍逐步递进而来的。中华警事与中华军事、中华法制联体共生,且更贴近民生,更具有后发势头。
西欧的近代警察制度是18 世纪开创并完善的,它长期占据世界近代警史研究的核心位置,其学术体系自然享有独特的地位,但它绝不是世界警史的全部。然而,目前警界、学界的流行看法和作法,却是把“西欧近代警察制度”唯一化、模式化,以之裁度世界各地有无“警察”;拿西欧一隅的近代警察制度之创建冒充为全人类整个“警察史”(包括“警事史”)的起源,误认为伦敦警察问世之前,“世界无警”“中国无警”。正因为这种误解的存在与误导,使中国警史的整体性宏观研究严重缺位。如果说西欧中心论者这么看,是出于他们的傲慢和对东方制度文明的无知与蔑视,那么,中国人也这么学舌,就没有道理了。
三、中华警事文化有丰厚的历史积淀
中华国家警事与国家机器相伴而生,它通过国家行政网络及其安全执法力量去实施。它注重立法,注重制度建设,注重建定良性社会秩序,注重塑造遵纪守法自律自为的国民。其基本形态是先秦时期发轫、秦汉时期成型、宋元时期得到长足发展、明清时期高度成熟的中华“国家警事”。它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持续发展的生命密码,其历史功能使西欧中世纪实施千年的天主教“宗教警事”无法望其项背。
本书即重点讲述中华古代“国家警事”的发展轨迹:早在西周,就形成了明晰的刑与禁、罪与罚、警戒与预防的系列性警事理念;提出了“慎狱恤刑,奖惩并用”的法治原则;它早早地走出了全球通行的“神断神判”“同态复仇”“等价复仇”“血亲复仇”“司法决斗”等普世法则,比从《旧约》到《罗马法》的同态复仇论与只惩不奖的法制理念更为健全,使维护法纪的事业登上了理性台阶,这是走在世界立法思想的前列的。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先民更开发了安全禁卫、治安管理与刑事执法三大最主要的警事领域;中华本土已开始配套的警事活动,诸如督察、稽查、巡察、巡徼、巡逻、警巡、军巡、检验、戒严、警戒、警备、警卫、守卫、随卫、护卫等,每一个相继问世的警事语汇都凝结着丰厚的历史内涵,都通向一个个生动的历史故事。在此,是毋庸拾人牙慧的。
本期诸子百家对国家警事的理性思考,更具有超前的指导意义。肯定人的价值,是警事的出发点和归宿。《荀子· 王制》曰:“水火有气而无生(生命),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智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重视生命,因而要管好生命,护好生命,这是出发点。《荀子· 强国》曰:“莫贵乎生,莫乐乎安。”重视生命,就要满足生命的基本要求,保证其温饱,保证其安全,这应该是警事的核心任务。《荀子· 君道》曰:“法者,治之端也。”它把“法”与“治”紧密地联系起来;《左传· 宣十二年》曰:“军卫不撤,警也。”它把“警”与“军”“卫”密切联系起来。这么看来,先秦人已经抓住了警事的要害:通过法律与警力,谋求国家政治秩序的稳定与民众生活秩序的安宁。任何把“警事”与“民生”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想法与作法,都应该受到批判与抵制。这一切,在世界警事思想史和中国警事思想史上,都应该占有突出的位置。
从秦代起,我国发展出国家警事:从朝廷的太尉、卫尉、中尉到地方的都尉、郡尉、县尉,再到基层的里甲、亭啬夫等有组织力量,便是国家警事成型的标志;构成了世界警事史上的第一个覆盖全国的专责警事网络;国家警事力量接受各级行首长的节制,但业务上有相对的独立性,这就预先防止了“警权”凌驾于“行政权”之上的弊端。作为国家警事的法源《秦律》等,强力地调节了社会各层面的政治法律关系。秦政府依律开展了受理、登录、缉捕、审讯、勘验、搜查、法医检验、封存、惩处等警事活动,且都有文书记录,具法律效力。汉代形成了国家警事的良性管理范型,为国家警事积累了十分丰厚的经验。
汉人明确了德主刑辅、教而后诛的警事原则,向民众灌输守法向善、警事自律的理念,确保了社会面的总体稳定;其时的巡逻、蹲守、耳目、灰线、钩稽、盯梢、登录、记籍、警备、戒严等警事方式方法,至今仍为中外警界所共用。这就形成了一个强固的良性“国家警事管理范型”。这样形成的“国家警事管理范型”,确保了中华民族的长存不断、衰而又起,连三国两晋南北朝那样全局规模上的数百年大动乱都未能使其中断!它型塑了中华各族人民共同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形态,强有力地发挥出警事的组织功能、凝聚功能、护卫功能。
六朝时期,进入中原的周边民族与原住民一起,在同一个警事管理范型之中,型塑出中华民族共同的生存方式和社会形态。如果说最好最强的警事是能让被破坏的社会秩序迅速康复,那么,世间恐怕再无比六朝警事还能经受长期复杂而残酷的考验的了。同期的罗马帝国,竟然经不住北蛮的一次盲目扫荡,便彻底崩溃,倒退到旧石器时代去了,“中世纪黑暗”历时千年之久。相比之下,秦汉的国家警事之功效何等强大,不言而喻。
隋唐时代,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高度发达的中华法治文明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中华法系为警事权提供了法源,治安与禁卫得以全面铺开,并着力培育基层社会“警事自治”与公众“警事自律”的良性民风。隋唐律法以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为特征,适应了庞大中华社会综合管理、刑礼道迭相为用的客观需要;依法行事的中华警事,有效地捍卫了世界一流的盛唐文明,这是中华国家警事的又一亮点。同时,中华警事又走向境外,使东方各国大受其益。
宋辽金元更进入“中华警事史”的枢纽期、更新期。宋辽首创了世界最早的巡检、都巡检、警巡院、厢公事所的专职警事机构,还有了军巡铺、防隅巡警、消防队的队伍组建,明确了从警者的职官品级、薪俸,警事权责、勤务设施以及奖惩、培训各方面的法规、条例,使中华警事走上规范化自主自觉之路,这是同期全球绝无仅有的国家警事力量。如果世界上有人堪称“警队之父” 的话,那么,除了首倡组建警巡院的辽人耶律重元之外,中外无人可当。
到了明清时代,在京师禁卫、要害护卫与城市治安、地方治安、行业管理、涉外管理、刑事执法……各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深化与细化,其侦缉、狱审、监管的措施空前严密,而且还在不断更新。明人首创了罢工罢市、游行示威等和平合法斗争手段,知识分子集体干政,集会结社,有的还办起了乡社,出现民众“警事自理”的苗头。清政府则动用体制内外的力量深度介入社会精神文化生活,严控民间思想舆论走向,严控社会团体的有组织活动,在传统警事理念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一句话,明清之国家警事在每一个领域都有系统性的建树,理应在古代世界警事史上独占一席。在纪元前后各两三千年的长跑中,一直处于强势地位的中华国家警事,其理论建设、制度建设、力量配置、业务模式、行事风格,既丰富多样,又一以贯 中华警事史话 电子书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
中华警事史话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