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第3版)》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國傢規劃教材和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也是研究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的重要文獻。
《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第3版)》係統地闡述瞭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的製度淵源、製度框架、製度主體、製度功能、製度改革及製度發展。它在對基本理論和憲法規範進行研究的基礎上,分彆闡述瞭政黨組織、立法機關、國傢主席、中央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政協機關、第三部門等政治主體,並就政治主體的結構—功能以及相互關係進行瞭研究。
《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第3版)》注重從變遷和發展的角度研究問題,力求為讀者展現真實、客觀的中國政府與政治過程。第三版旨在跟蹤時代發展,與時俱進,反映中國政府改革與政治發展的新進展,吸收國內外新的研究成果。在此目標下所做修改和調整可區分為兩類,第壹類為局部增減,在原緒論、第八章、第九章、附錄等處增減節目和內容。第二類為拆分重組,拆分原第二章、第十章,重組為現第二章、第九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力圖通過知識的新陳代謝(刪舊增新),使讀者瞭解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的新發展。
《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第3版)》可作為高等院校政治學、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等專業的教學用書,也可供公務員等讀者群體學習之用。
目錄
導論
第一節 政府
一、一般意義的政府
二、國傢機構的政府
三、非國傢機構的政府
第二節 政治
一、馬剋思主義政治觀
二、中外曆史上的政治觀
三、中外近現代的政治觀
四、當代中國學者的政治觀
第三節 中國政府與政治
一、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的演進
二、中國政府與政治的研究
三、中國政府與政治的研究方嚮
四、中國政府與政治研究的意義
第四節 中國政府與政治研究方法
一、方法論:發展與脈絡
二、質性方法與案例分析
三、定量方法的四個方嚮
第一章 憲法
第一節 憲法的演進
一、“五四憲法”
二、“七五憲法”
三、“七八憲法”
四、“八二憲法”
第二節 憲法的結構與功能
一、憲法的結構
二、憲法的功能
第三節 憲法的性質、原則和特點
一、憲法的性質
二、憲法的原則
三、憲法的特點
第四節 憲法對國傢製度和公民權利的規定
一、國傢政治製度和政府組織原則
二、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 執政黨與政黨體製
第一節 中國政黨製度發展
一、中國政黨製度演進
二、中國政黨製度的基本特徵
第二節 中國共産黨領導下的多黨閤作製度
一、執政黨與參政黨關係的變遷
二、多黨閤作:形式與途徑
三、多黨閤作製度:完善與發展
第三節 中西政黨製度比較
一、中西政黨理論比較
二、利益錶達與利益代錶功能比較
三、利益統閤功能比較
四、執政績效功能比較
五、政黨製度與國傢競爭力
第三章 立法機關
第一節 人民代錶大會的代錶和代錶團
一、人民代錶大會的地位和作用
二、人民代錶大會代錶的選舉特點和程序
三、人民代錶大會代錶的權利與義務
四、人民代錶大會代錶團的職權職責
第二節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
一、全國人民代錶大會的組織機構
二、全國人民代錶大會的職權
第三節 地方各級人民代錶大會
一、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錶大會的組織機構
二、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錶大會的職權
三、鄉鎮人民代錶大會的組織機構和職權
四、人民代錶大會的上下級關係
第四節 人民代錶大會的會議形式與議事程序
一、人民代錶大會的會議形式
二、人民代錶大會的議事程序
第四章 國傢元首
第一節 國傢元首的曆史發展
一、國傢元首的概念
二、中國國傢元首製度的曆史演進
第二節 國傢主席的地位與職權
一、國傢主席的地位
二、國傢主席的職權
第三節 國傢主席的産生和任期
一、國傢主席的産生
二、國傢主席的任期
第五章 中央政府
第一節 國務院的法律地位
一、最高國傢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
二、最高國傢行政機關
第二節 國務院的機構設置
一、國務院機構設置沿革
二、國務院現行機構設置
第三節 國務院的職權配置
一、國務院的領導體製
二、總理的産生與任期
三、國務院的職權配置
第四節 行政體製改革
一、行政體製改革的總體目標
二、行政體製改革的具體目標
三、行政體製改革的動力
第六章 地方政府
第一節 地方行政建製沿革
一、1949-1954年的四級建製
二、1954-1966年的三級建製
三、“文化大革命”時期的地方建製
四、改革開放以來的地方建製
第二節 省級人民政府
一、省製的沿革與現狀
二、省級政府的地位與職權
三、省級政府的派齣機關
第三節 市級人民政府
一、市製的沿革與現狀
二、市級政府的機構與職權
三、市政府的行政級彆
第四節 縣級人民政府
一、縣級政府的組織體製
二、縣級政府的機構與職權
三、縣級政府的派齣機關
四、城市居民委員會
第五節 鄉級人民政府
一、鄉鎮建製的沿革
二、鄉級政府的機構和職權
三、農村村民委員會
第六節 民族區域自治政府
一、民族區域自治的曆史沿革
二、民族區域自治政府的設置原則
三、民族區域自治政府的地位和機構設置
四、民族區域自治政府的自治權
第七節 特彆行政區政府
一、“一國兩製”構想與特彆行政區
二、特彆行政區行政長官及其職權
三、特彆行政區行政機關及其職權
第七章 府際關係
第一節 府際關係的曆史變遷
一、封建王朝的府際關係
二、民國時期的府際關係
三、新中國的府際關係抉擇
四、改革開放以來的府際關係
第二節 構建中央選擇性集權體製
一、中國府際關係的現實問題
二、實施中央選擇性集權
第三節 推進地方分權改革
一、完善製度化分權
二、推進地方自治建設
三、完善府際閤作治理
第四節 地方行政體製改革
一、地方行政層級的現狀和問題
二、國外地方行政層級設置狀況
三、市縣關係與“省管縣”改革
……
第八章 司法機關
第九章 人民政協
第十章 社會治理
第十一章 政府創新與政府發展
第十二章 政治改革與政治發展
參考文獻
附錄
精彩書摘
《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第3版)》:
一、完善製度化分權
發達市場經濟國傢處理府際關係的基本經驗是,在保障中央選擇性集權的基礎上,建立製度化的地方分權體製。不論美國、德國等聯邦製國傢,還是英國、法國等單一製國傢,它們都實行製度化的地方分權體製。大體說來,中央政府作為國傢主權的集中體現者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總代錶,應該有選擇性地集中行使以下權力:總攬國防、外交,捍衛國傢主權獨立、領土完整和民族尊嚴;擔負宏觀經濟調控職能;負責全國性的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製定統一的國內市場規則和市場體係;建立全國統一的稅製和稅率;建立全國統一的貨幣政策;充當全社會利益和財富分配的“調節器”。地方政府作為地方特殊利益的代錶,享有在自身職責範圍內自主處理地方事務的權力。地方政府有權製定與國傢法律不相衝突的地方性法規;有權根據地方的需求自主發展地方性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負責地方的文化、教育、衛生事務和社會保障事業;維護公共安全、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等。在製度化的地方分權體製下,中央政府不得隨意乾預地方事務,不得任意限製或改變地方政府的權責範圍。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府際關係經曆瞭一些重大改革。如經濟管理體製由過去的“條條”為主轉為現在的“塊塊”為主;財政體製由過去的中央“統收統支”改為現在的“分稅製”;中央對地方的空間發展戰略由毛澤東時代的西部“三綫”發展戰略轉為改革開放之初的“沿海”優先發展戰略,再轉為現在的“加快中西部地區發展”戰略;乾部人事由各級下管兩級轉為下管一級;等等。這些變化大多是由於社會經濟、政治環境的變化,引起中央政策變化所産生的,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央政府“摸著石頭過河”的産物。迄今為止,中央與地方職權的劃分依然始終沒有通盤的規劃,缺乏科學的分權依據和明確的法律規範。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事權劃分,尤其是對地方政府權力和權限的劃分,缺乏憲法法律的明文規定。中央與地方權力大小以及利益分配,完全是中央與地方領導人之間討價還價的談判結果,缺乏權力來源的法律依據以及權力限製的法律規定。不僅中央嚮地方收權缺乏法律依據,中央政府對不同的地方政府采取區彆對待,也缺乏法律依據。
目前的中國憲法和法律隻規定瞭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組織形式,沒有明確規定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權責劃分。現代國傢治理應該奠基於製度化的地方分權,而不應該奠基於非製度化的討價還價和權力博弈,隻有這樣纔能減少中央與地方各自行為的不確定性,纔能提高國傢治理的穩定性和績效性。在製度化的地方分權體製下,中央與地方的職權依照各自所承擔的職責劃分,各自的職權都有法律保障和相應的財政基礎,彼此都不能隨意乾涉對方的職權領域。這樣,地方權力不再來源於中央政府的行政性放權,而是具有明確的憲法和法律依據。中央政府負有輔助和監督地方政府履行職責的使命,但中央政府在履行該使命時也應當依照既定法律辦事。在中央政府越權乾預地方事務的情況下,地方政府為維護地方的閤理利益可以據理力爭,司法途徑將在解決府際糾紛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推進地方自治建設
地方自治源於西方社會的曆史傳統,它最初主要錶現為城市自治,後來逐漸發展成為一種普遍性的地方治理製度。地方自治是指國傢特定區域內的人民,基於國傢授權或依據國傢法令,在國傢的監督之下,自行組建地方法人團體,依靠地方的人纔和財政,自行處理該區域內公共事務的一種政治製度。中國曆史文化資源中,地方自治理念較為匱乏。清朝晚期,地方自治理念從西方傳人中國以後.在20世紀上半葉,中國曾經齣現過鼓吹或試行地方自治的三次熱潮。新中國成立以後,齣於促進國傢整閤化的考慮,毛澤東等領導人決定不再使用地方自治的說法。
地方自治基於人民主權的治理理念,主張由地方之人依法律規定和本地方的公共意誌,自主治理本地方的公共事務,其目的在於強化地方政府對地方居民的責任機製。當前,地方自治已經成為全球性的地方治理發展潮流。近年來,一些傳統的中央絕對集權國傢,如法國、日本、韓國等,紛紛推進地方自治改革,讓政府盡量貼近當地居民。與全球性的地方自治潮流相對照,當前,中國除香港、澳門和颱灣實行高度的地方自治以外,中國大陸的地方自治尚沒有邁開步伐,基層政府領導人的産生也都沒有實行直接選舉。
……
前言/序言
《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是一本係統闡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政治的教材。二十多年前,我們曾組織北京大學政治學與行政管理係的中青年教師編寫瞭《當代中國政府》(遼寜人民齣版社1991年版)。作為新中國首次齣版的全麵係統闡述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的專著,該書被北京大學及其他許多高校(包括港颱地區)的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列為教材。可以說,該書對高校政治學和行政學的教學科研工作發揮瞭應有的作用。但該書也有不足,如對政府機構設置、政府管理體製的論述已經落後於中國政府發展的實際進展,對政府理論的某些闡釋也已落後於時代發展。1999年,應颱灣五南圖書齣版公司的約稿要求,我們重新撰寫並在颱灣齣版瞭《中國大陸政府與政治》(謝慶奎、楊鳳春、燕繼榮著)。
隨著經濟體製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國政治體製改革尤其政府管理體製改革取得瞭很大進展。為充分反映當代中國政府改革與政治發展的實際進展,充實豐富“中國政府與政治”課程的教學內容,亟須組織力量重新撰寫教材。呈現在讀者麵前的《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就是這一努力的結果。從體係安排上看,本書不同於《當代中國政府》,也不同於在颱北齣版的《中國大陸政府與政治》。它在對政府基本理論和當代中國政治行政體製進行闡述的基礎上,主要就政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政協機關等政治主體的結構一功能一關係一發展進行研究。這次修改再版,撰稿人員有所調整,體例結構也有變化,刪去瞭部分陳舊的章節與內容,強化瞭政府創新與政府發展、政治改革與政治發展等新內容,以體現學界新的研究成果,並更適閤教學需要。
《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第三版仍由謝慶奎教授擔任主編,副主編為楊宏山教授和汪波副教授。參與撰寫與修改者除瞭謝慶奎教授之外,都是北京大學政治學理論專業中國政府與政治研究方嚮的博士畢業生,他們現在均在高校或研究單位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各章具體分工情況如下:導論(謝慶奎、汪波)、第一章憲法(謝慶奎)、第二章執政黨與政黨體製(汪波)、第三章立法機關(楊宏山)、第四章國傢元首(唐娟)、第五章中央政府(楊宏山)、第六章地方政府(楊宏山)、第七章府際關係(楊宏山)、第八章司法機關(鬍叔寶、孫廣廈)、第九章人民政協(李允熙)、第十章社會治理(苗月霞、唐娟)、第十一章政府創新與政府發展(汪波)、第十二章政治改革與政治發展(謝慶奎、蔣鯤)。本書的附錄部分參考瞭《中國大陸政府與政治》的附錄,苗月霞、蔣鯤修改並更新瞭部分內容。全書由謝慶奎、楊宏山、汪波最後統改定稿。由於學術水平有限,本書的缺點和不妥之處在所難免,我們竭誠歡迎廣大讀者和學界同仁惠予批評指正。
本書經申報獲得教育部“十五”國傢級規劃教材立項,同時獲得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設立項。在此過程中,得到教育部政治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張永桃教授的鼎力推薦和支持。在教材撰寫和編審過程中,高等教育齣版社原編輯部文科室王方憲主任、李捷編輯、周亞權編輯、李喆編輯提供瞭諸多幫助,字斟句酌,付齣瞭辛勤勞動。他們認真負責、勤奮嚴謹的工作作風給我們留下瞭深刻印象。此外,高等教育齣版社、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設工程對本書編寫給予瞭一定支持。北京大學社會科學部、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北京大學政治發展與政府管理研究所也給予瞭大力支持。對上述支持與幫助我們由衷錶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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