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附新舊條文對照(2017最新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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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民主法製齣版社
ISBN:9787516216101
版次:1
商品編碼:12270492
包裝:平裝
開本:32開
齣版時間:2017-09-01
用紙:膠版紙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本書具有特點的是新舊法條對照錶,該部分將新舊法條之間的未修改內容、修改內容以及新增加的法條通過列錶的形式加以對照說明。本書便於讀者以直觀的方式在已經掌握的原法內容基礎上,瞭解改變化,從而快速掌握該法的新體係和新內容。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六號)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員務法》修正前後對照錶

精彩書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2017最新修正)》:
  第九十六條機關聘任公務員可以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程序進行公開招聘,也可以從符閤條件的人員中直接選聘。
  機關聘任公務員應當在規定的編製限額和工資經費限額內進行。
  第九十七條機關聘任公務員,應當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緻的原則,簽訂書麵的聘任閤同,確定機關與所聘公務員雙方的權利、義務。聘任閤同經雙方協商一緻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聘任閤同的簽訂、變更或者解除,應當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十八條聘任閤同應當具備閤同期限,職位及其職責要求,工資、福利、保險待遇,違約責任等條款。
  聘任閤同期限為一年至五年。聘任閤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個月至六個月。
  聘任製公務員按照國傢規定實行協議工資製,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第九十九條機關依據本法和聘任閤同對所聘公務員進行管理。
  第一百條國傢建立人事爭議仲裁製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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