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适读人群 :本书适合法学本科学生作为教材使用,同时也适合法学自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使用。 本书师资力量十分雄厚,所有撰稿人均是婚姻家庭法学界的资深专家,参与了《婚姻法》等法律的制定及修改活动,对于婚姻家庭法具有独到的见解。本书主编巫昌祯、夏吟兰女士均为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分别担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的名誉会长和会长。雄厚的师资力量保证了本书的内容质量。
内容简介
本书自出版以来,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和好评。这次对本书进行系统的修订,对原版内容进行查漏补缺,力求使其内容更加完善充实、科学合理,并力求将新的制度变迁与法理更新介绍给读者。本书分析阐述了婚姻家庭原理、婚姻家庭法原理、亲属关系原理、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结婚、婚姻的效力、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兄弟姐妹等其他家庭成员关系、离婚、离婚效力、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民族婚姻、涉外婚姻与涉外收养、涉及华侨与港澳台同胞的婚姻与收养等问题。在每一章开始前都有学习目的与要求,引导读者有方向性地学习知识;每一章结束后都附有思考题,便于读者及时复习所学知识的重点、深入思考和学习。
修订后,本书仍然坚持在全面、完整、准确地阐述婚姻家庭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的同时加入案例分析部分,注重婚姻家庭法理论和法律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努力做到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
作者简介
巫昌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研究领域:亲属法、继承法、妇女与法律问题。代表作:《我与婚姻法》、《婚姻法执行状况调查》、《马克思主义婚姻家庭法理论》、《离婚新探》等。
夏吟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研究领域:亲属法、继承法、妇女人权。代表作:《美国现代婚姻家庭制度》、《离婚救济制度之实证研究》、《离婚衡平机制研究》、《对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社会性别分析》等。
目录
第一章婚姻家庭原理
第一节婚姻家庭的理念及属性/
第二节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
第二章婚姻家庭法原理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演进/
第三节外国婚姻家庭立法演进/
第三章亲属关系原理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亲系与辈分/
第三节亲等/
第四节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第四章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婚姻自由/
第三节一夫一妻/
第四节男女平等/
第五节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节计划生育/
第七节外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结婚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结婚实质条件/
第三节结婚形式要件/
第四节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第五节与结婚制度相关的规定/
第六章婚姻的效力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婚姻的人身效力/
第三节婚姻的财产效力/
第四节夫妻财产制/
第七章父母子女关系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亲权/
第三节监护/
第四节亲生子女/
第五节法律拟制子女/
第六节人工生育子女/
第八章收养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
第三节收养成立的形式要件/
第四节收养的效力/
第五节收养的解除/
第九章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第一节祖孙关系/
第二节兄弟姐妹关系/
第三节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的关系/
第十章离婚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离婚程序/
第三节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第四节离婚纠纷的类型及其处理/
第十一章离婚效力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教育/
第三节离婚时的财产处理/
第四节离婚时的救济措施/
第十二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救助措施/
第三节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民族婚姻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民族自治地方对婚姻法变通规定的内容/
第十四章涉外婚姻与涉外收养
第一节涉外婚姻/
第二节涉外收养/
第十五章涉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婚姻与收养
第一节涉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婚姻/
第二节涉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收养/
精彩书摘
第一节婚姻家庭的理念及属性
一、婚姻、家庭概念与性质
(一)婚姻概念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此结合所形成的特定的两性关系即为夫妻关系,又称之为婚姻关系或配偶关系。由此概念可推知:
1�被橐鍪悄信�两性的结合。男女两性的结合是婚姻成立的前提条件,此乃婚姻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区别之一,是婚姻之自然层面的要求。两性结合是人伦之本,男女两性的性差别和性吸引、性本能是产生婚姻的原始动力,是婚姻成立的自然条件,无此,便无人类的繁衍、社会的发展。目前,在世界范围内特别是西方国家,同性恋的存在是无可置疑的事实,但在是否赋予其法律地位的问题上,尽管已有丹麦、瑞典、法国等一些国家通过立法允许同性结婚并享有与异性夫妻相同的法律地位,但大多数国家仍不承认同性结合具有婚姻的效力。
2�蹦信�两性的结合须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婚姻关系作为特殊的社会关系必须符合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婚姻规范,此乃婚姻之社会层面的要求。两性结合是人与动物的共同自然属性,但用社会的手段对两性关系予以规范,形成统一的制度化的婚姻形态则是人类婚姻的特质。因而只有符合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才是法律上所规范的婚姻。原始社会群婚时代的两性结合由当时的社会习惯所确认,自一夫一妻制产生后的阶级社会则主要由法律制度所确认。符合法律规定的两性结合,始得为婚姻,其他的两性结合,如通奸、姘居均与婚姻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
前言/序言
第二版说明
《婚姻家庭法学》是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之一。为确保教材质量,充分反映婚姻家庭法学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成果,本教材在撰稿人的选择、编写体例和编写内容上均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为研究或学习婚姻家庭法的教师和学生搭建了一个体系合理、内容翔实、剪裁得当、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且便于学习的知识平台。
作为一部全国适用的国家级教材,本教材在主编和参编人员的选择上充分考虑了其权威性和广泛性。主编巫昌祯、夏吟兰女士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分别担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的名誉会长和会长。所有撰稿者均长期从事婚姻家庭法学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参与了《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或立法活动,大多数是婚姻法修法专家组主要成员。
婚姻家庭法学有相对完整的概念体系和逻辑构造。本教材在确保已有结构体系完整性的基础上,凸显了婚姻家庭法学的原理地位;完整准确地阐述了婚姻家庭法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要点,充分反映了现代婚姻家庭法学的价值理念和文化内涵,并在现行法律规范体系内,面向未来,尽可能地展示婚姻家庭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前沿理论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最新判例和司法解释。
婚姻家庭法学是应用法学,理论联系实际是婚姻家庭法学的生命力所在。判例教学是目前婚姻家庭法学课堂教学的重要手段,本教材增加了案例分析的环节,扩大了案例分析的数量并增加了难度,使教学活动更为新鲜且具有时代感。通过判例教学可以使学生充分理解法律规则、运用法律规则,培养他们的理性精神、批判精神和逻辑思维能力,引导学生关心社会、关注现实并探讨婚姻家庭法学领域的新问题。
本教材撰写分工如下(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
夏吟兰:第一、十、十一、十三、十四、十五章;
薛宁兰:第二、六章;
何俊萍:第三、五、七章;
巫昌祯:第四章;
李明舜:八、九、十二章。
作者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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