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方行教授这本书是他精选的一些论文的集结,这些论文以清代为主,主要论及清代农村的经营地主、租佃制度、农民的经营独立性、农民的消费、粮食劳动生产率以及清代棉纺织业等。另有一些文章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古代经济,就中国古代经济发展阶段、中国地主制经济、中国封建地租率、中国封建社会农民的经营独立性、中国古代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资本主义萌芽等问题展开了论述。
目录
中国封建经济发展阶段述略
略论中国地主制经济
中国地主制经济的经济强制问题
封建社会地主的自给经济
清代农村的经营地主
清代租佃制度述略
中国封建地租率
清代前期的货币地租
正确评价清代的农业经济
清代江南农村经济发展释例
中国封建社会农民的经营独立性
清代前期的小农经济
清代佃农的中农化
清代农民经济扩大再生产的形式
关于清代粮食劳动生产率问题
清代江南农民的消费
清代前期湖南农民卖粮所得释例
清代前期农民的家庭手工业
清代前期棉纺织的社会分工
清代江南农民棉纺织的平均收益
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
中国封建赋税与商品经济
中国封建地租与商品经济
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市场
清代前期农村的高利贷资本
清代商人对农民产品的预买
不要否定中国资本主义萌芽
服务业小议
清代经济的若干问题
精彩书摘
《中国古代经济论稿》:
但是,封建国家的法令并不能阻止贵族地主、官僚地主的法外占田和法外荫客。多次土断、括户也难以遏止。同时,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特权盛行,许多贵族、功臣、宠臣常可获得帝王大量赐田,如汉哀帝赐董贤田多达二千余顷。唐代实行均田制时期,仍有赐田,如裴寂就得赐田千顷。当时人少田多,特别是经过战乱,公田和无主荒田大量存在,勋贵官吏又可用各种名义,向封建国家假、借、请、射公田。从汉代的“公田转假”开始,魏晋南北朝更为盛行,至唐仍有。唐玄宗曾经指出,“借荒者皆有熟田,因之侵夺;置牧者唯指山谷,不限多少”,甚至“无马妄请牧田”。有些贵族、官吏还倚仗权势,侵夺和贱市民田。如汉代淮南王“侵夺民田宅”,唐代成安公主“夺民田,不酬直”。勋贵褚遂良也“贱市中书译语人地”。上述这些措置都实际是哺育了世族门阀地主。所谓限田、均田之制,至多是不利于庶族地主(或可能包括中小官吏)占田,特别是不利于他们发展大土地所有制。世族门阀地主土地所有制的一枝独秀,遂成为这一时期地主占田的重要特征。
恩格斯曾经指出,“完全的、自由的土地所有权,不仅意味着毫无阻碍和毫无限制地占有土地的可能性,而且也意味着把它出让的可能性”。按照这种标准衡量,这一时期不论是农民还是地主所具有的土地,都只是属于不完全、不自由的土地私有制。
由于前述各种情况,土地买卖因而受到限制。尽管它从来也没有停止过,并在唐代前期的土地兼并中有所发展,但总的来说土地买卖还没有成为人们占有土地的主要途径。土地因买卖而发生的地权转移,在地权转移总量中比例还不大,土地市场发展还比较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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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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