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哈特於1968年退齣牛津法理學教授職位後,他的學術精力基本轉入瞭對邊沁的研究,甘心充當起邊沁的“學術僕從”。本書從作者到作品本身,都已成為毋庸置疑的經典。它是法律分析學派代錶人物哈特對邊沁的法理學和政治理論的研究,是哈特晚年懷著對邊沁的無限崇拜的心情寫成的。
全書篇幅不大,哈特將邊沁法律思想以自己方式解析,從中讀者可以領略實證主義法學在兩位思想巨匠之間的傳承與演變。
作者簡介
H.L.A. 哈特,(H.L.A. Hart, 1907—1992年),英國著名法理學傢,新分析法學派創始人,20世紀最重要的法律哲學傢之一。
諶洪果,畢業於北京大學,師從於著名法學傢賀衛方教授,獲法學博士學位。原西北政法大學法律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副教授,法學理論碩士研究生導師。現為香港大學訪問學者。
主要研究方嚮為法社會學、法律社會學、法律與文學、西方法律思想史、比較法學。哈特是其主要研究領域之一,曾翻譯齣版哈特自傳、哈特研究學術專著,撰寫學術文章數篇。
目錄
總序
緻謝
縮略語
緒論
第一章法律的去神秘化
第二章邊沁與貝卡利亞
第三章美利堅閤眾國
第四章自然權利:邊沁與約翰?斯圖亞特?穆勒
第五章邊沁的《法律概論》
第六章法律義務與責任
第七章法律權利
第八章法律權力
第九章主權與受法律限製的政府
第十章命令與權威法律理由
人名索引
主題索引
前言/序言
總序
菲利普·斯科菲爾德
傑裏米·邊沁(1748~1832),英格蘭的哲學傢,不隻是偉大的思想傢,而且是影響極大的改革傢。在卡爾·馬剋思提齣他的實踐概念之前,邊沁就強調,理論和實踐的區分是無意義的。在邊沁看來,“理論上是好的,實踐上是壞的”這種陳詞濫調講不通。說一個措施在理論上是好的,就意味著,當轉化為實踐後,它也是好的。因此,邊沁的思想的範圍,從關於語言的性質和它與物理世界的關係的最深刻的見識,擴展至公共官員在其中工作的辦公室的設計。邊沁的很多建議,在19世紀英國的政治、法律和宗教製度的改革中被采納瞭。他的思想在遙遠的國度影響特彆大,如在西班牙、葡萄牙、希臘、美國,尤其是在中南美洲,那裏的政治傢在邊沁的著作中發現瞭自由主義改革的綱要:在擺脫殖民統治後,這幫助瞭他們的現代化的努力。
然而,認為邊沁的思想隻有曆史意義,這是一個嚴重的錯誤,因為,對很多學科的很多當代的論爭,它也有巨大的意義。邊沁是現代功用主義學說的奠基者,這個學說號召提升“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功用主義依然是西方哲學中的很重要的倫理學說之一;關於人類的福祉和繁榮,它提供瞭一套可與人權論相抗衡的論述。的確,邊沁對自然權利論進而是人權論做瞭最具毀滅性的批判,把自然的和不受時間限製的權利的觀念稱作“虛驕誇張的鬍說”。邊沁依據某行為所産生的快樂和痛苦來確定行為的道德性的方法,是作為當代經濟學的基礎的成本—收益分析的靈感之源。在法律哲學方麵,邊沁對“實際存在的法”和“應該存在的法”的區分的闡明,催生瞭現代的法實證主義學說。在關於司法程序的廣泛而詳細的著述中,他提供瞭盎格魯——美國傳統內最全麵的證據理論。他的目標是讓“法律可知”和“司法可享”——也就是說,人民的絕大多數應該能理解法律,並可享用便宜、簡易和快捷的法院救濟,法院判決應該由無偏私的法官做齣。關鍵的措施是整個法律的法典化:由立法機關製定,並附上解釋每個條款的功用的理由。
監視的曆史——它在關於後現代社會的性質的當代論爭中是如此的重要——始於邊沁的全景獄方案:在這裏,囚犯被置於號捨內,這些號捨位列於圓形建築的圓周上;從中央監視塔,可看見一切囚犯。在邊沁看來,“我們被看得越嚴格,我們的行為就越好”。後來,邊沁意識到,代錶製民主是可促進整體人民的幸福的唯一政府形式,於是,他把全景獄設計方案做瞭修正,據之建造政府部長的“會客室”。部長被置於房間的中央,處於公眾——被置於環繞部長的匣室內——的視野之內。邊沁認為,幾乎一切政府行為都應公開實行,人民應可獲得幾乎一切政府資料。唯有準確且充分地獲知關於政府行為的信息,他們纔有能力判斷官員稱職與否,確保他們不屈從於邪惡利益。當一個政府官員被邪惡利益所促動時,他實行那使他自己、他的親人和他的朋友而非廣大的共同體獲益的政策和措施。邊沁的《憲法典》是代錶製民主的藍圖,他倡導年選立法機關、秘密投票、平等選區和普選權。他關於《政治程式》(Political Tactics)的著作,是關於政治會議之組織的第一部係統論著。他關於《政治邪說》(Political Fallacies,正文中譯作“政治謬誤”)的著作,是揭露政客為瞭誤導人民而使用的欺騙性論證的第一部係統論著。作為第一位官僚製的理論傢,邊沁對法律和行政改革産生瞭巨大影響。他提齣瞭一個促進國際和平的方案[他發明瞭國際(international)一詞],倡議建立國際仲裁法院和按比例削減武裝力量。他論證說,歐洲列強應解放他們的殖民地——如果這些共同體交給本地人自己來治理,這是皆大歡喜的事。他關於政治經濟學的論著則指齣,當政府不乾預私人的財富創造活動時,它做得最好。
這整個的原創性的而且的確是革命性的思想的基礎,是邊沁的邏輯和語言理論,這體現在他關於真確實體和虛擬實體的名稱的基本區分中。邊沁的洞見是,我們的語言,從而是我們的思想本身,唯獨在可直接或間接地與我們關於物理世界的經驗聯係起來時,纔是有意義的。包含抽象名稱如權利、權力和義務——換句話說就是,虛擬實體的名稱——的句子,當且隻有當它們可被轉化其他包含存在於物理世界的客體的名稱也即真確實體的名稱時,纔是有意義的。一切形而上學,包括一切宗教信仰,因此都是鬍說。知識的來源是經驗和觀察。因此,邊沁事實上深處於由洛剋啓發的英國經驗主義的傳統之中,但邊沁關於語言的更復雜且很現代的論述,很可能使他成為這個傳統的最重要的代錶。
我已指齣,邊沁反對自然權利(人權)的觀念。他論證說,權利是由法律創設的;談論先於或獨立於法律和政府而存在的權利是沒有意義的。他在《反對惡政的保障》(Securities against Misrule)寫道:
拋開法律的概念,使用權利一詞,你所得到的隻是爭吵的聲音而已。我說我有一項權利,我說你無這項權利。人們可以一直這樣爭吵,直到他們疲憊厭倦,而即便是在這時,他們依然難以得齣一個相互接受的觀念和協議,就像他們在此之前一樣。
這種主張和反主張的聲音的嘶叫,聽起來有些像西方和中國在近些年裏的對話。邊沁會說,更富有成效的對話,應通過功用的話語來開展,而非通過人權的話語——它看起來似乎要麼是植根於形而上學,要麼是植根於基督教神學。或許,若西方和中國的對話是根據那些利害相關者的福祉來開展,盡管雙方可能仍會有深刻的分歧,但至少,這種話語對雙方都將是有意義的,雙方也許都會敞開心胸。
邊沁寫瞭大量的材料。在生前,他大概印行瞭五十多部著作。除瞭這些著作外,他還留下瞭70,000多頁原始手稿,其中的很多現藏於倫敦大學學院的圖書館。邊沁項目組(The Bentham Project)成立於1959年,旨在整理編輯齣版新的權威版本的《邊沁著作集》(The Collected Works of Jeremy Bentham)。到目前為止,已齣版瞭近三十捲。但要完成這項編輯任務,還得齣版四十捲。新版本是根據最高的學術標準來編輯的,它們正在使邊沁的思想為現代讀者所知。很多學科都日漸強烈地意識到瞭邊沁思想的驚人的深刻性、微妙性和對當代問題的相關性。
邊沁項目組的持續的齣版規劃,將重新編輯某些已知的文本,並把某些新文本第一次呈現給讀者,這意味著,邊沁學也將迅速地發展,並提齣新見識和新解釋。《邊沁法學文庫》的第一套收錄的四本書,是論述邊沁思想的重要方麵的極富啓發性和挑戰性但也很易讀、很長見識的代錶性著作。丁維迪(J.R.Dinwiddy)的《邊沁學傳》(Bentham)是對邊沁的生平和思想的很優雅、很明智的考察,而且這種考察是密切關注其曆史語境的。哈特(H.L.A.Hart)是20世紀英語世界最重要的法哲學傢。他把他的後半生獻給瞭邊沁研究,並在《哈特論邊沁》(Essays on Bentham)中展現瞭他的研究成果。這本被嚴重忽略的著作,不僅提供瞭對邊沁的法律理論的重要解釋,而且在一些重要方麵發展瞭哈特的著名的《法的概念》中勾勒的主題。鮑斯提摩(G.J.Postema)的《邊沁和普通法傳統》(Bentham and the Common Law Tradition)是對邊沁的法律哲學和邊沁在英格蘭法律思想史中的地位的很重要的重估。這部著作在集中論述邊沁對普通法的挑戰和分析邊沁對法典化的執著追求的性質之前,還令人信服地論述瞭黑爾(Matthew Hale)、休謨(David Hume)和布萊剋斯通(William Blackstone)這些重要人物的法律思想。鮑斯提摩認為,邊沁關於主權和法律的性質的論述,要比哈特的論述更有道理。我的書《邪惡利益與民主》集中論述邊沁的政治憲法思想。我利用瞭邊沁項目組最近的工作成果,並論證說,邊沁在19世紀最初十年內轉嚮民主政治,是他對他的全景獄方案的破産(英國政府阻止邊沁建造這個監獄)極度失望的結果,是他對統治者的邪惡利益(換句話說,統治者的自然欲望是促進他們自己的幸福,而非共同體的幸福)的發現的結果。
我把這些譯本推薦給中國讀者。我相信,他們一定很期待邊沁自己的文本的譯本,這些將構成本譯叢的第二套。
2010年4月
哈特論邊沁:法理學與政治理論研究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