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1. 过去,现在,未来,爱情都是如此美好,只因当时执念太重,陷入了不能自拔。多年之后,长大的我们回首那段青涩岁月,也并不为当时的疯狂感到可笑,叹息一声:谁没年轻过呢?
2. 如今的我们,变得聪慧,能够谋划,可爱情的味道似乎变淡了。当年,那个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自己哪里去了?怀念!
3. 读《当我们变理智,如何谈爱情》,让我们穿越到从前,重温那段美好的时光,感受治愈身心的力量。
4. 说真的,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海报:
内容简介
张躲躲是个随性的人,对爱情之道体味尤深。书中故事,多发生在她身边,贵在真实。
世上的故事,不是每个故事都足够曲折,也不是每个故事都温暖治愈,还好,这本书做到了。
十几个故事,上演十几场文字电影,讲述十几个人的爱情故事。
时光虽不能倒流,但愿意我相信,你在故事中定能找到当初的自己和曾经的他。
听张躲躲讲故事,体味流着泪的幸福,感受当时不顾一切的自己。
他的故事,你的人生。
作者简介
张躲躲,畅销书作家、编辑,长年混迹豆瓣,榕树下原创大赛单项奖获奖者。
已出版《我想你,前任》《我的孤单你永远不懂》《你是我的一个故事》等作品。
精彩书评
★书中那篇《最努力的小三》着实让我感动。我觉得,女主对男主之爱,已经超过了世间的爱情定义,对她来说,男主就是她的信仰。没错,女主是一个把爱情当成信仰来对待的人。如此至高至上的爱情,有什么理由不修成正果呢?
——非雨非花 ★一生,哪怕只有那么一次爱恋,都称得上是轰轰烈烈。书看完了,温暖治愈而又感动人心,为这本书点赞!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如此,安好!
——红山果 目录
春
最努力的小三
前路艰险,我们要在一起
穿婚纱的女人都像公主
我们输给了年少的惶恐和执拗
那时奋不顾身的自己
暗恋百科全书
绽放在绝望的时光里
夏
倔强的人,注定错过一些爱
当我们变理智,如何谈爱情
别把爱情施舍得那样廉价
此情难戒
我知,他永不会来
如果当初勇敢一点
秋
妈妈那年没有离婚
我对你的恨意终将逝去
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变老
睡在上铺的闺密
很想当年那样爱你的我
我们就这样慢慢变老
冬
一件衬衫一个吻
爱的反面是淡漠
即使泪流满面也不提爱你
我只想念你的身体
那种融化的感觉叫自由
权利不会不请自来
精彩书摘
“最努力的小三
常平姑娘最配得上“平淡无奇”四个字。如果不是听说她喜欢闪闪发光的卷毛,我从来没注意过她的样子。后来听说她是卷毛的众多爱慕者之一,本着八卦到底的精神,我格外留意了她几次。那会儿她已经读大三,头发半长不短,没有造型,脸圆圆的模糊一团,衣服穿得也没什么出挑的颜色和轮廓,整个人很像写意不写实的中国山水画。这样的女孩,我们暗自揣测,给卷毛做“备胎”都不够。
卷毛何许人也?辈分上讲他是我师兄,但是他威名之大早在我还没有见过他时就已听说过他的传奇。他入校就是学生会的宣传部红人,没过多久就荣升部长。他身材高挑修长,有宽宽的模特肩膀,头发稍长,卷卷的,上场打篮球的时候偶尔会扎起来,配上些许络腮胡楂儿和略显忧郁的眼神,简直是翻版的小田切让。他出身书香门第,虽然没有走美术特长生的路线,但是一手中国书法写得潇洒飘逸,泼墨山水画得成熟老练,据说学院领导经常会找他帮忙给国外的重量级教授写手写信,就因为他那笔好字太给学校增光添彩了。
如果说这一切只是他的“硬件条件”,那么他的一个为他加分的“软件条件”更让人心醉并心碎。他有个初中开始谈的女朋友,两个人在一起六年,常以“老夫老妻”相称呼。名草有主这种事儿从来只会给“草”提升人气,女生们得不到他的垂青反而更会心生想念。我清楚地记得刚刚跟卷毛师兄混熟的时候,我在球场边给他递毛巾,他笑着拍了一下我的脑袋,我连第二天要交课程论文这种事儿都忘了,顶着被卷毛师兄拍过的脑袋在日记里足足写了两大篇儿。
只不过,卷毛师兄的女友在远方。高考的时候卷毛和女友都报考了外省的重点大学,女友考上了,卷毛却差太多,差到自费都够不到线。他放弃了复读,决心跟女友来四年异地恋,他坚信以他和女友这“老夫老妻”的情分,四年异地恋根本不会冲散他们牵着的手。那会儿卷毛还特意自己做了个小网站,名字就是他自己的名字加上女友的名字,中间一个大大的“爱”字,真是又肉麻又招人嫉妒。
卷毛对于常平来说,真的是平淡无奇的日子里闪闪发光的神经病──即便是神经病,他也不会神经到放弃“老伴儿”去跟常平好。这是大家公认的事。
但这并不妨碍常平对卷毛表白。
听说平淡无奇的常平向闪闪发光的卷毛表白了,我们很多人都惊讶得嘴巴张得像窟窿,并追问结果如何。结果当然没有意外,卷毛委婉地拒绝了她的好意,答应跟她做好朋友。这种拒绝太没有创意,我们几乎连继续听故事的好奇心都没有了,但是有意思的是,常平把“做好朋友”这句话当了真,真就跟卷毛成了好朋友。
据说那个表白和拒绝的晚上,他俩在学校附近的一家烧烤店连吃带喝到很晚,酒过三巡真就快成了哥们儿,常平把自己对他的喜欢原原本本一点儿不差地和盘托出,卷毛对这个相貌一团模糊的女孩有了新认识,从小到大喜欢他的女孩不少,这样“自不量力”坦诚得让人吃惊的女孩还没见过。据卷毛同寝室的哥们儿讲,那晚酒量不差的卷毛回到寝室的时候都走不了直线,送他回去的常平姑娘却面不改色心不跳,字正腔圆地说:“你们能照顾他吗?要不,我留下吧。”寝室哥们儿目瞪口呆了半天,说:“你要是真留下,我们真不介意……”
常平自然没留下,但是在以后的日子里成了卷毛寝室的常客,经常过去打牌、看碟、玩游戏。那会儿常平没买电脑,想写个东西或者上网,直接就跑去卷毛的寝室用他的电脑。她不讨人嫌,去的时候总是带着零食、水果,跟寝室的另外几个哥们儿称兄道弟。原本毫不起眼的一个姑娘,忽然之间就成了卷毛寝室最受欢迎的人。
卷毛那个寝室是那一层楼里最大的一间,外面有个很大的阳台,常平在阳台上养了不少花花草草,经常过去浇水除虫,甚至帮他们打扫卫生。原本又脏又乱又臭的男生寝室在她的照料下变得整洁又清新,风信子开花的时候,甚至香气四溢──当然,混着香烟、酒精和臭袜子味道有些奇怪,但是跟其他男生寝室比较起来简直是天堂。有一次我跟朋友过去打牌,都惊着了。
那会儿我们对常平的做法喜忧参半,喜的是竟然有这样执着的姑娘,用实际行动不间断地向自己喜欢的男生发起猛攻;忧的是在这样穷追猛打的情敌压迫下,卷毛那位远在外省的女友有了非常大的危机。我跟卷毛师兄关系不错,QQ上也有她女友,忍不住会义愤填膺地跟她八卦几句,提醒她目前面临的严峻局势。我说:“师姐,你要有心理准备,师兄遇到了高手!”那语气很像讨主子欢心的丫鬟──因为师姐长得很漂亮,长发大眼白脸细腰,还会跳优美的民族舞,作为资深外貌协会患者我忍不住就想向她靠拢。师姐信心满满地说:“我对他有信心。如果我们之间有人变心,那肯定是我。”顿时我就震惊了。
后来有一次,一位知名教授来我们学校做讲座,我老早就跑去礼堂占座位。因为在同一个学院混得比较熟,知道卷毛师兄他们一帮人也会去,我就顺道占了好几个座位。果然,卷毛师兄到了,除了他们寝室那帮形影不离的哥们儿,还有常平和另外一个女生。我和同座的女生一起嘀咕:“这常平手段何其高明,铁了心要鸠占鹊巢呢。”
接着我们就看到,卷毛师兄要坐的那个位置上貌似有什么脏东西。他是男生,粗心,没有带纸巾的习惯。他几乎是非常自然地把手伸向了常平,而常平脸上出现了一个笑容,很自然地在包里拿出纸巾递给他。那个笑容叫什么比较合适呢?哦,对,宠溺。
人们总说女人心中会有女儿和母亲两种天性,这两种天性在喜欢的男生面前都会不自然地流露出来。我见过太多跟自己的男友大发女儿性的,甚至包括我自己在内,在喜欢的人面前也是各种甜软绵贱少女心玻璃心一起泛滥,巴不得对方像哥哥像爸爸一样呵护我迁就我。扪心自问,还真的很少像妈妈一样去大度宽容地爱对方。但是常平不同。那个递纸巾的小动作留给我的印象至深,以至于很多年后每次递给别人纸巾,我都会回想起来。
不光是我,我旁边同坐的朋友也注意到了。她捅捅我的胳膊说:“喂喂,张躲躲你看到了吗,那个常平啊,对待卷毛师兄啊,简直像个贤妻良母。那个笑容啊,太贤淑了!”我长叹一口气:“有志者,事竟成,百二秦关终属楚。师兄恐怕是晚节不保啊。”很多年后有一句更毒舌的话:“没有打不垮的正室,只有不够努力的小三。”看到这句话我一不小心就会想到常平。
少不经事的时候看热闹的心理远远多过深入思考,巴不得天天有花边新闻才好呢。那会儿“小三”这个词也没有敏感到现在这种程度,我们自己也年轻,没有切身感受过“小三”的危害,所以虽然我们知道常平扮演的角色不讨人喜欢,但是又觉得她的存在也理所应当──即便没有她,也会有其他女生献殷勤,况且,换成另外一个女生未必像她那样对卷毛好,所以我们很宽容地看到了她给校草“松土”这种行为,等着看卷毛如何取舍。
后来临近放寒假的时候,卷毛的女友先一步回来了,到学校见卷毛。熟络的朋友都一起去吃饭喝酒,常平竟然也去了。是啊,她的名号是卷毛的“好朋友”,既然好朋友的女友来了,大家一起吃饭K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我好庆幸自己见识了两个内心无比强大的女生,一个是“正室”,面临抢自己男友的女生落落大方,一个是“小三”,面对仪态万方的“正室”毫不畏惧有说有笑,那样子真像后妃相安无事,皇帝后宫一片太平。
大家兴致正好的时候,卷毛的女友对他说:“我在办出国,当一年交换生,有可能的话在美国读研究生。你会跟我一起去的吧?”
卷毛表现得很冷静,他寝室的几个哥们儿也很冷静,看样子早就知道这回事。可见她这番话完全不是说给他们听的。那么,自然就是说给“小三”听的。
纵使强大如常平,突然听到这个消息,也愣住了。很讽刺啊,虽然是“好朋友”,卷毛竟然没有跟她提半句,可见哥们儿的待遇还是有差别的。她愣了半天,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卷毛。卷毛一边给女友削苹果一边说:“我爸给咱们出钱,可能不太够,我爷爷给一些。”
事情说白了就这么简单,卷毛和女友早就是一家人,卷毛的家人全力支持儿子和儿媳比翼齐飞。常平辛辛苦苦了这么久,终究是白忙活一场。卷毛甚至都没有给她打个招呼,没有一句解释。她连个最基本的“备胎”待遇都没有。
气氛尴尬了好一会儿,一个哥们儿唱了首什么搞怪的歌,总算缓了过来。先前我们还羡慕卷毛像后妃和谐的康熙大帝,现在突然觉得他像夹在东宫太后、西宫太后中间受夹板气的同治皇帝了。
后来卷毛先走,送女友回酒店。常平说还想喝酒,问我们谁可以舍命陪君子。大家担心她出事,多少也有同情的成分,好几个人都说去。我们就找家烧烤店决定喝通宵。
那晚常平喝了很多啤酒,举杯浇愁吧,也吐露了很多心事。如果说之前我们都把她当成一个“努力的小三”看待的话,听了她的话之后反而有点同情她。她说,她很爱卷毛,很爱很爱,从新生入校第一天见到他开始,那种爱慕就无可抑制。他有女友也无所谓,她只是想单纯地对他好,他回报与否,她完全不在乎。
她真的是喝多了,也不考虑旁边还有男生在场,拉着我们两个女生说:“你们有没有发现,卷毛的睫毛特别好看,长长的,翘着,特别可爱。有一次在阶梯教室上选修课,他坐我旁边,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我就那么看着他,真希望时间就这么停下来,睡到天荒地老。”
我和另一个女生对望了一眼,不好,我们的三观要动摇了,怎么觉得常平的爱情很美好呢!
常平接着说:“卷毛对他女友真的很好,无微不至。隔着那么远,成天写信、发邮件、聊QQ,那女的下线了,他还要留言。在街上看到什么好玩的好吃的,只要能邮寄,第一时间就打包给他女友寄过去。那种好,全世界的女生都羡慕。但是我就想,他对女友那么好,女友为他做了什么呢?那位大小姐,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脾气,她明知道卷毛的成绩没她好,考不上外省的重点大学,还要他一起考。明明是她自己想远走高飞,还要说卷毛不争气。每次收到卷毛的小礼物,她不是高兴,而是厌倦,说卷毛不务正业。卷毛没有抱怨过,都是我无意间听说的。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不懂得珍惜。我爱卷毛,愿意为他付出一切,所有好吃的好玩的,我都想留给他;所有好事,我都愿意让给他。我知道我长得不漂亮,家里也没有钱,成绩也没那么优秀,出国留学这种事,我想都不敢想。所以,到现在,我实在没有什么可以给他了。我只想说,但凡我有的,只要他向我张嘴伸手,我都可以给他。我只想对他好,别无他求。”
我们一直喝到后半夜,学校也回不去了,烧烤店也打烊了,几个醉鬼在学校外面的小街上吵吵喊喊,冷得直哆嗦。后来想了个主意,去网吧过夜。一进去大家都守着电脑睡着了,我胡乱找了个片子看,完全不记得看了什么,渐渐也睡着了。那好像是大学时代过得最混乱的一个晚上,懂了很多事,又好像什么都搞不懂了。
后来卷毛就和女友一起出国了,女友所在的学校是著名的留学大军聚集地,她是作为交换生去的美国。卷毛就没那么顺利了,在学校办了各种手续又申请外国学校,具体的细节我不是太清楚,反正是砸了很多钱进去,连个奖学金都没有,去了所“野鸡大学”学设计,其实就是专门给女友“陪读”去了。
我们那帮常在一起酒肉的狐朋狗友也忽然一下就有了自己的事情,各忙各的,联系越来越少。偶尔,学院开会或者有集体活动,会看到常平。她比以前漂亮了,留了长直发,梳理得很整齐。人瘦了很多,穿衣品位上了一个档次,有腰身,有曲线。虽然肉肉的包子脸没有什么改观,但是她皮肤原本就很白,偶尔画个淡妆,不管远看近看,都像一个小美女了。我们会暗自惋惜一下,卷毛师兄没有看到她这么好看的样子。也免不了猜测,经历了之前的那些周折,常平下一次的爱情会是怎样的呢?
常平先我们毕业,没有考研究生,到一个县级市的重点中学做了一名中学教师。
后来常平就和我们失去了联系。
再后来,我的QQ被盗,很多朋友的号码都丢失了,卷毛师兄和他女友的也是。刚好那时候我自己也被一堆烂事弄得焦头烂额,觉得命运安排很多人就是用来遗忘的,所以也就没有费心去找丢失的号码和朋友。人生匆匆忙忙地赶着进下一站,谁能等谁呢。
一晃好几年过去,我在一个社交网站上意外碰到了当年卷毛的一个室友。那会儿他年纪最大,是寝室的老大,又是我们的师兄,我一直都叫他大哥。大哥和他女友的故事也挺美好的,但这是另一个故事了。我们赶紧重新加了QQ叙旧,自然而然就聊到了卷毛和常平。大哥打过来的一句话把我吓了个晕头转向。
“你还不知道吧,卷毛和常平结婚了。”
大哥说,卷毛和女友在国外混了几年,女友学业有成,他真的一直是“混”。他英语不是很好,学设计也是半路出家,他根本就没心思学。最后只混了个“野鸡大学”文凭,找工作也是难事。后来女友在国外遇到了“灵魂伴侣”,跟他分手了。卷毛带着一肚子的伤心失望回到老家,家里帮他联系了一所中学当老师,没想到竟然和常平做了同事。直到那时大家才发现,常平当年找工作,故意选了卷毛老家的那所中学,为的就是离他近一些,哪怕不能和他在一起,在他故乡的城市落脚也是好的。
“你说,如果一个男人被这样的女人痴心爱着、等着,怎么能不感动呢?”大哥对我说。
我不是男人,不懂男人怎么想,但是我想,无论男女,都会被感动得痛哭流涕吧。
大哥传给我他们去参加婚礼时拍的视频,不是专业的那一份,是他们用手机拍的,不太清楚,画面总晃。但我看得津津有味。卷毛师兄的长发剪短了,鼻子上多了副眼镜,还是很帅气,但是看着他西装领带的样子总觉得很好笑,不太容易跟当年留长发写书法又打篮球的帅哥联系起来。常平却美得惊艳,洁白的婚纱衬着婀娜的身材,笑容比怀里那束马蹄莲还要纯净。后来交换戒指念新婚誓词的时候,卷毛说:“你是我万水千山走遍后最温存的所在。感谢你让我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常平说:“感谢命运让我等到了这一天,感谢卷毛愿意陪我走完后半生,我会给你我所有的一切。”
我情不自禁就想到了很多年前,我们一大帮人在学校外面的烧烤店里,喝得横七竖八的,常平举着酒瓶子说的那句话:“但凡我有的,只要他向我张嘴伸手,我都可以给他。我只想对他好,别无他求。”我们都以为她醉了,但她一直很清醒。
那个手机拍的小视频很快就看完了,最后一个镜头是新郎亲吻新娘。在一片哄笑声中卷毛师兄笑着去亲常平,不知是拍得不清楚还是我多心了,我好像看到,常平闭起来的眼睛上,睫毛上面挑着一颗泪珠。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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