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细讲中国历史丛书:清史》分15章52节。主要从1644年至1912年细述清朝的建立、兴盛、衰落与终结,对清朝的政治、社会、生活、文化等作了深入浅出的解析,既重视重要史实的还原与细节的描画,又注意历史叙事的详略把握。全书呈现出了清代政治历史与社会变化的复杂性,并为人们理解清代提供生动而丰富的史事依据。全书附有大事年表、帝王世系以及历史地图。
作者简介
冯贤亮,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江南区域史、明清史、中国社会经济史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曾被评为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等。著有《明清江南地区的环境变动与社会控制》、《岁时节令:中国古代节日文化》、《太湖平原的环境刻画与城乡变迁(1368—1912)》、《近世浙西的环境、水利与社会》等。现为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目录
序一
序二
导语
第一章 顺治开国
第一节 山海关外
第二节 李白成进京
第三节 王朝更替
第四节 顺治十八年
第二章 康熙大帝
第一节 康熙继位
第二节 三藩之乱
第三节 收复台湾
第四节 开明治世
第三章 盛世景象的“另一面”
第一节 庄廷罐与戴名世
第二节 奏销和哭庙
第三节 社会控制
第四节 李煦奏折
第五节 民生的艰辛
第四章 雍正朝的政治
第一节 雍正即位之谜
第二节 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第三节 年羹尧被杀
第四节 田文镜的发迹
第五节 李卫与鄂尔泰
第五章 雍正的思想与信仰
第一节 汪景祺与查嗣庭的悲剧
第二节 吕留良案
第三节 齐周华和谢济世
第四节 雍正的文化信仰
第六章 乾隆盛世
第一节 乾隆鼎盛局面的形成
第二节 文化之狱
第三节 科举兴盛下的儒林人生
第四节 政以贿成
第七章 和珅及其时代
第一节 和珅的荣耀之路
第二节 抄家清单
第三节 马戛尔尼使华
第四节 天朝自大
第八章 鸦片战争
第一节 鸦片之祸
第二节 林则徐禁烟
第三节 火烧圆明园
第九章 太平天国运动
第一节 洪秀全的故事
第二节 东进江南
第三节 天国的陨落
第四节 咸丰帝之死
第五节 同治并未中兴
第十章 傀儡皇帝
第一节 垂帘听政
第二节 中日战争
第三节 议行新政
第四节 庚子西狩
第五节 夕阳下的瀛台
第十一章 最后的帝王
第一节 宣统皇帝
第二节 宫廷生活
第三节 帝国的终结
附录
附录一 清大事记
附录二 清朝世系表
附录三 主要参考书目
清时期形势图
结束语
精彩书摘
从顺治二年(1645)江南平定后开始,中央下令废除沉重的苛捐杂税,赋税只照旧额的二分之一征收。这让江南人十分高兴。
当时上海人叶梦珠在《阅世编》中说,“一时人心,翕然向风”,此后又“裁不急之征,减可缓之税,节可缓之用”,比较下来,民众的负担远较明末天启、崇祯年间为轻。到顺治末年,地方财政税收拖欠的情况多起来了,地方官常因积逋太重而被罢官。每个人都要向省里上缴钱粮,有的地方就想用新征的方法来推补积欠。一些县在新旧县令交接之际,出现了互相推卸责任的情况。
江宁巡抚朱国治无法向中央交差,将责任推到了地方士绅和衙门官吏身上,要求中央进行严惩。当时提出首先要这样整治的地方,是在常州府的无锡县和苏州府的嘉定县。政府出台了这样的条例:凡绅衿欠八九分者,革去名色,枷两个月,责四十板,仍追未完钱粮;即至三四分以下,亦责二十板,革去名色,但免枷号。这就导致了江南地方士绅的强烈不满。
在此期间,还有一个重要的插曲,也发生在顺治十八年,就是苏州府首县吴县的“哭庙案”。此案的发生,与奏销钱粮政策的推行有莫大关系。新任吴县知县任维初为了执行中央政策、加紧征收地方欠税,制定了颇为苛刻的措施,引起地方士人的极大愤慨。
二月初二,顺治的遗诏到达苏州府,地方官员们准备“哭临”。初三,生员倪用宾等人向巡抚朱国治上书,揭露知县任维初指使粮仓总管吴行之私粜漕粮七百石、贪污受贿、滥用酷刑等罪。二月初四,一批文人聚集到神圣的文庙中,参加哀悼顺治皇帝的活动,实际目的是要发泄对时事的不满。同时,任维初已被摘掉官印,看押在土地庙中。任维初见人就说,是巡抚朱国治“要我银子,故此粜粮”。朱国治也很紧张,认为问题的症结在那些读书人,就按“诸生惊扰哭临,意在谋叛”的说法,上疏朝廷。朝廷认同了朱的意见,五月份即在江宁府(即今南京)举行初审,将领头的倪用宾、沈琅、顾伟业、薛尔张、姚刚、丁澜、金人瑞、王重儒八人判成死罪,家产充公,妻孥流放;另外,张韩、来献祺、丁观生、朱时若、朱章培、周江、徐玢、叶琪、唐尧治、冯郅十人也被判死刑,所谓“太身典刑”,到八月七日一起执行。至于其他受株连而被害的,就更多了。其中,最著名的人物,当属金人瑞,也就是金圣叹,是著名的文艺批评家。作为当时的文人代表,他被处死给知识分子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也因为“哭庙案”的发生,使政府决定,本来限于嘉定、无锡两县推行的奏销措施,到五月份后,推广到整个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和镇江府地区,统一要求“陈明钱粮拖欠之由补入年终奏销之例”。到年底,政府以嘉定县乡绅生员拖欠国家粮额为由,兵备道“擒拿”了数十人作为典型,锁押在尊经阁中。
这件事使地方官员备受震惊。顺治十八年原来也要照常规进行追索欠额,但顺治帝于当年驾崩,地方暂得幸免。不料康熙登基后,将康熙元年视为顺治十八年,不到一月时间,即下令仍要催纳顺治十七年的奏销钱粮,地方上顿时紧张起来。胆小怕事的,很快就在正月内结清,但大多数坚持对抗的姿态。这些人的拖欠数占了总数的十分之八。七月间,中央再次下达正式文件:凡在二月份以后输纳钱粮的士绅,一律革职。
当时,地方官吏和士绅们当中,确有拖欠钱粮的,民欠的则更多。大家认为开国之时的法令推行,只是试试而已,并不认真对待。所以官衙里造统计册时,“只照当日尾欠,草草申报”。这里面就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因为有的已完成钱粮的被写成“欠”,有的拖欠数量不多的被误作“多”,有的即将完成上交任务在预填册上全被写作“欠”。问题被揭出来后,中央部门经过讨论,确定了解决措施:“不问大僚,不分多寡,在籍绅衿,按名黜革,现在缙绅,概行降调。”这是直接针对地方士绅的惩罚措施,对江南士绅的打击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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