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法学的研究方法+文学的表达方式】关注冤假错案,做有担当的法律人!
内容简介
近年来类似案件频繁曝光,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本书选取了对我国司法有较大影响力的十大冤案,旨在通过对滕兴善、张氏叔侄等十大冤案的简要回顾,以客观的视角,分析错案形成的原因。这不是一本单纯的错案剖析著作,而是通过10个有影响的错案,系统地分析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反思我们司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希望类似案件以后不要再发生。本书定位于法律文化读物,每个案例单独成编,以小说的形式展现,侦查与推理并存,情节跌宕起伏,可读性强。
作者简介
何家弘,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证据学研究所所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法律语言研究会会长,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刑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经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担任嘉宾主持人;曾应邀在美国的纽约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和辛辛那提大学,澳大利亚的国立大学和拉特罗布大学,德国的马普国际与外国刑法研究所,法国的埃克斯-马赛大学,日本的名古屋大学,韩国的岭南大学,台湾地区的东吴大学,香港地区的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访问讲学或做客座教授;曾获得国家颁发的“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和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代表著作是《短缺证据与模糊事实:证据学精要》;业余时间创作了五部“犯罪悬疑小说”(《血之罪》、《性之罪》、《X之罪》、《无罪贪官》、《无罪谋杀》),并出版有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英文译本,还在台湾地区出版了中文繁体字本。
目录
目录
壹 滕兴善案由供到证 001
一、神秘的打工妹/ 002
二、可疑的杀猪哥/ 006
三、复原的石膏像/ 011
四、指定的辩护人/ 013
五、迟到的申诉状/ 017
六、死刑的核准权/ 021
七、归来的被害人/ 027
八、漫长的昭雪路/ 031
贰 石东玉案物证说谎 035
一、护林员离奇被害/ 036
二、嫌疑人初露端倪/ 040
三、转业兵屈打成招/ 042
四、不得已疑罪从轻/ 046
五、绝望中真凶出现/ 054
六、开棺后真相大白/ 057
叁 杜培武案刑讯逼供 063
一、警察妻子神秘失踪/ 064
二、锁定嫌犯丈夫被抓/ 066
三、神奇测谎坚定信心/ 068
四、惨遭折磨屈打成招/ 071
五、法庭审理血衣喊冤/ 073
六、死缓之后真相大白/ 076
肆 李久明案非法取证 081
一、监狱干警家遭血洗/ 082
二、二级警督婚姻越位/ 086
三、遭遇嫌疑虎落平阳/ 089
四、非法证据埋下隐患/ 095
五、外部力量介入案件/ 101
六、有罪判决疑点重重/ 108
七、亲友律师四处取证/ 112
八、峰回路转真凶落网/ 116
九、柳暗花明劫后新生/ 119
伍 孙万刚案证据断链 125
一、热恋男友成凶手/ 126
二、死刑证据隐现疑踪/ 128
三、绝处逢生等待重申/ 136
四、高墙似海真凶难定/ 138
五、峰回路转复转案件/ 144
六、沉冤昭雪终获自由/ 149
七、前生往事已成旧梦/ 152
陆 佘祥林案疑罪从轻 157
一、怪异的无名女尸/ 158
二、危险的幸福婚姻/ 161
三、可疑的有罪供述/ 163
四、迟到的良心证明/ 169
五、荒唐的疑罪从轻/ 174
六、离奇的亡者归来/ 179
七、人生的酸甜苦辣/ 183
柒 赵作海案超期羁押 187
一、未被证实的尸源/ 188
二、证据不足的凶手/ 189
三、决定命运的会议/ 194
四、留有余地的判决/ 199
五、妻离子散的悲剧/ 202
六、意外归来的亡者/ 203
七、苦尽甘来的补偿/ 205
捌 叔侄冤案证据失范 209
一、好心之举却致锒铛入狱/ 210
二、反复申诉方知狱侦耳目/ 218
三、媒体披露才见柳暗花明/ 221
四、真相大白终得回家之路/ 227
玖 萧山命案责任模糊 231
一、劫杀案的军令/ 232
二、压力下的侦查/ 236
三、不得已的死缓/ 241
四、真凶留的手印/ 245
五、亡羊后的补牢/ 247
壹拾 李怀亮案证据短缺 251
一、疑点重重的凶案/ 252
二、过程曲折的审判/ 255
三、链条短缺的证据/ 258
四、判处死刑的保证/ 261
五、疑罪从无的胜利/ 265
六、尚未结束的苦旅/ 268
后记 刑事司法的十大误区 275
一、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 277
二、违背规律的限期破案/ 278
三、先入为主的片面取证/ 282
四、科学证据的不当解读/ 284
五、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 292
六、放弃原则的遵从民意/ 295
七、徒有虚名的相互制约/ 299
八、形同虚设的法庭审判/ 301
九、骑虎难下的超期羁押/ 304
十、证据不足的疑罪从轻/ 307
精彩书摘
2013年,冤错案件一次又一次成为中国社会关注的热点。从浙江张氏叔侄冤案,到河南李怀亮冤案,再到安徽于英生冤案,不该发生的错判一次次被复制。人们不禁要追问:为什么?
“浙江张氏叔侄冤案”披露后,一些舆论把矛头指向当年负责预审的一位女警察。据说,此人曾经是中央电视台2006年“浙江神探”系列节目的主人公之一,从警二十余年,工作表现出色,多次立功受奖。更有报道称,她“近五年来牵头主办的重特大案件达350余起,准确率达到100%……各项办案指标年年在省、市名列前茅,经她审核把关的重特大恶性案件,移送起诉后无一起冤假错案”。成功办理张氏叔侄奸杀案和勾海峰杀害女大学生案后,她还获得了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光荣称号。然而,在当下舆论的漩涡中,这位“女神探”变成了制造冤案的罪魁祸首。我不认识这位警察,但是我以为,就像当年把她“神探化”是不恰当的一样,今天把她“妖魔化”也是不恰当的。这世上本没有神探,因为任何侦探都是普通人,都是有可能犯错误的。诚然,作为公安机关负责把守案件质量关的预审部门负责人,她对于这起错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这起错案并不是她一个人就能制造的,除了其他公安人员之外,还有承担审查起诉和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官和把守司法公正最后一道关口的法官。这样一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为什么竟然一路绿灯地走完了刑事诉讼的全程?刑事司法系统的防错机制为何全部失效?
刑事司法有一个美丽的传说,那就是“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纵一个坏人”。但是,在任何一个国家的刑事司法制度下面,这都是做不到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刑事错案的发生具有不可避免性,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当今世界,不仅法制不太健全的国家有刑事错案,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也有刑事错案。例如,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的许多州都建立了“无辜者中心”(InnocentCenter),通过“无辜者行动”(InnocentProject)对可能错判的案件进行复查。错案复查的主要手段是进行DNA鉴定,因此复查的案件多为强奸案和杀人案。2011年4月7日至11日,笔者应邀到美国的辛辛那提市参加了“2011年无辜者协作网研讨会——错判的国际探索”(2011InnocenceNetworkConference:anInternationalExplorationofWrongfulConviction),并在会上做了关于中国大陆地区刑事错案问题的主题发言。截止到开会时,美国的“无辜者行动”通过DNA检验共发现了271起错案。
古今中外,冤假错案总是刑事司法领域中难以驱散的幽灵。它们若隐若现,时明时暗,啃噬着社会公众的良心,煎熬着司法官员的灵魂。毫无疑问,它们对于那些当事人及其家人来说是飞天横祸,是灭顶之灾,但是它们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刑事司法制度的文明进步和良性发展。冤错案件遮蔽在刑事司法的阴影之中。光线的阴暗使人们无法看清其中的景物,甚至成为人们视觉中的盲点,让人们误以为刑事司法是一片光明灿烂。然而,一些在社会中产生广泛影响的冤案把媒体的聚光灯吸引过来,也把民众的目光吸引过来,于是这盲点就变成了亮点,使人们看清了那些被阴影遮蔽的丑陋的缺陷,从而推进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例如,美国司法实践中辨认规则的完善和被判有罪者享有“审后DNA检验权”的立法,就都在一定程度上归功于错判。
为何在当代中国还会接二连三地出现冤案?这些冤案是如何形成的?我国应该如何构建错案预防体系和错案救济机制?2005年底,我们带着这样的问题成立了课题组,通过举办论坛、进行座谈、召开研讨会、进行问卷调查和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对我国的刑事错判问题进行了多层面和多路径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错判的形成似乎延循了一个模式:一样的偏重口供,一样的非法取证,一样的事实不清,一样的疑罪从轻。这不是执法人员或司法人员个人的问题,而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问题。制度存在漏洞和弊端,错判才一次又一次被复制。同时,我们还发现,在每一起冤错案件的背后都隐藏着令人心痛心酸心碎的人生故事。于是,我们在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一百多起冤错案件中,精心挑选了影响巨大而且故事性强的十个案例,在进行深入的个案分析的基础上写成冤案故事,并且透过这些案例解析刑事司法制度中存在的漏洞或弊端。我们希望,这些冤案中的人和事能够留传给后人。
……
前言/序言
2013年,冤错案件一次又一次成为中国社会关注的热点。从浙江张氏叔侄冤案,到河南李怀亮冤案,再到安徽于英生冤案,不该发生的错判一次次被复制。人们不禁要追问: 为什么?
“浙江张氏叔侄冤案”披露后,一些舆论把矛头指向当年负责预审的一位女警察。据说,此人曾经是中央电视台2006年“浙江神探”系列节目的主人公之一,从警二十余年,工作表现出色,多次立功受奖。更有报道称,她“近五年来牵头主办的重特大案件达350余起,准确率达到100%……各项办案指标年年在省、市名列前茅,经她审核把关的重特大恶性案件,移送起诉后无一起冤假错案”。成功办理张氏叔侄奸杀案和勾海峰杀害女大学生案后,她还获得了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光荣称号。然而,在当下舆论的漩涡中,这位“女神探”变成了制造冤案的罪魁祸首。我不认识这位警察,但是我以为,就像当年把她“神探化”是不恰当的一样,今天把她“妖魔化”也是不恰当的。这世上本没有神探,因为任何侦探都是普通人,都是有可能犯错误的。诚然,作为公安机关负责把守案件质量关的预审部门负责人,她对于这起错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这起错案并不是她一个人就能制造的,除了其他公安人员之外,还有承担审查起诉和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官和把守司法公正最后一道关口的法官。这样一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为什么竟然一路绿灯地走完了刑事诉讼的全程?刑事司法系统的防错机制为何全部失效?
刑事司法有一个美丽的传说,那就是“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纵一个坏人”。但是,在任何一个国家的刑事司法制度下面,这都是做不到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刑事错案的发生具有不可避免性,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当今世界,不仅法制不太健全的国家有刑事错案,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也有刑事错案。例如,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的许多州都建立了“无辜者中心”(Innocent Center),通过“无辜者行动”(Innocent Project)对可能错判的案件进行复查。错案复查的主要手段是进行DNA鉴定,因此复查的案件多为强奸案和杀人案。2011年4月7日至11日,笔者应邀到美国的辛辛那提市参加了“2011年无辜者协作网研讨会——错判的国际探索”(2011 Innocence Network Conference: an International Exploration of Wrongful Conviction),并在会上做了关于中国大陆地区刑事错案问题的主题发言。截止到开会时,美国的“无辜者行动”通过DNA检验共发现了271起错案。
古今中外,冤假错案总是刑事司法领域中难以驱散的幽灵。它们若隐若现,时明时暗,啃噬着社会公众的良心,煎熬着司法官员的灵魂。毫无疑问,它们对于那些当事人及其家人来说是飞天横祸,是灭顶之灾,但是它们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刑事司法制度的文明进步和良性发展。冤错案件遮蔽在刑事司法的阴影之中。光线的阴暗使人们无法看清其中的景物,甚至成为人们视觉中的盲点,让人们误以为刑事司法是一片光明灿烂。然而,一些在社会中产生广泛影响的冤案把媒体的聚光灯吸引过来,也把民众的目光吸引过来,于是这盲点就变成了亮点,使人们看清了那些被阴影遮蔽的丑陋的缺陷,从而推进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例如,美国司法实践中辨认规则的完善和被判有罪者享有“审后DNA检验权”的立法,就都在一定程度上归功于错判。
为何在当代中国还会接二连三地出现冤案?这些冤案是如何形成的?我国应该如何构建错案预防体系和错案救济机制?2005年底,我们带着这样的问题成立了课题组,通过举办论坛、进行座谈、召开研讨会、进行问卷调查和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对我国的刑事错判问题进行了多层面和多路径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错判的形成似乎延循了一个模式:一样的偏重口供,一样的非法取证,一样的事实不清,一样的疑罪从轻。这不是执法人员或司法人员个人的问题,而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问题。制度存在漏洞和弊端,错判才一次又一次被复制。同时,我们还发现,在每一起冤错案件的背后都隐藏着令人心痛心酸心碎的人生故事。于是,我们在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一百多起冤错案件中,精心挑选了影响巨大而且故事性强的十个案例,在进行深入的个案分析的基础上写成冤案故事,并且透过这些案例解析刑事司法制度中存在的漏洞或弊端。我们希望,这些冤案中的人和事能够留传给后人。
何家弘
写于北京世纪城痴醒斋
2013年12月24日
迟到的正义:影响中国司法的十大冤案 电子书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