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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读人群 :法学院学生、律师、法官、检察官、其他法律 作者德肖维茨从法哲学的角度探讨了权利的来源,用语简练,层层深入,丝丝入扣。为我们提供了全新的研究视角和思维方式。德肖维茨是美国当今著名的律师与法学教授,其在中国已经出版的作品都广受欢迎。这本书主要从法理学的角度探讨个人的权利来自何处。在这本书中,德肖维茨提出了一种全新而令人信服的答案。传统的理论中有权利来自上帝,来自自然法——"天赋人权",来自法律的规定等等说法。德肖维茨既怀疑真的存在位于宪法与法律之外的自然法?我们如何知道自然法说了什么?而权利为什么会随时空不同而变化?另一方面,如果权利不过是人类法律的产物,为什么我们允许权利凌驾于人民意志之上?少数人的权利可以胜过多数人的意志,其论证的基础何在?由此,德肖维茨主张权利并非来自上帝、自然、逻辑,或是仅仅来自法律。
内容简介
每个人的权利来自何处,这既是法理学中的一个基础课题,也是每个关心个人权利的人值得思考的问题。
作者提出,权利产生于人类对非正义的经验。正义是个捉摸不定的概念,难以定义,而且各种解释彼此冲突;但不义则正好相反,它是立即的、直觉的、具有广泛共识的,并且是具体的。《你的权利从哪里来?》是一个不以正义理论为起点的权利理论,它从反面入手:由下而上、从试误中以及从集体的不义经验出发,得出人类的权利源自人类的恶行。人类的权利是在与非正义做斗争的漫长过程中一步一步积累而成的,人类的权利是为了抵御各种各样的非正义行为而建立起来的。
作者简介
艾伦·德肖维茨,美国当代最著名的刑辩律师,著名法学家,哈佛法学院教授。曾在辛普森杀妻案、克林顿绯闻案与弹劾案、泰森案等一系列备受瞩目的案件中担任辩护律师。德肖维茨1962年自耶鲁法学院毕业,28岁即成为哈佛法学院教授,是这所名校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教授。1981年,美国刑事辩护律师协会给他颁奖,推崇他“作为学者对于个人自由与人权的卓越贡献”。德肖维茨也是专栏作家、演说家、书评家与畅销书作家,知名度遍及世界,德肖维茨的著作包括《最好的辩护》《致年轻律师的一封信》《大法官的偏见》《性的麦卡锡主义》《合理怀疑:从辛普森案批判美国司法体系》《厚颜无耻》《颠覆命运》《法律创世记》以及《虐待的藉口》等。
目录
谢辞
导论 权利来自哪里
第一篇 权利的来源
第一章 权利是什么?
第二章 造物主是权利来源吗?
第三章 自然是权利来源吗?
第四章 权利还有其他“外在”来源吗?
第五章 立宪民主真的需要权利外源理论吗?
第六章 我们需要发明外在的权利来源吗
——即便它并不存在?
第七章 自然法是有利还是有害的虚构?
第八章 什么才是权利来源?
第二篇 经验作为权利来源的一些挑战
第九章 总有正确答案吗?
第十章 如果权利不是来自造物主或自然,我们该如何区别权利与单纯的偏好?
第十一章 经验取向是否会混淆哲学与社会学?
第十二章 权利会产生恶行吗?
第十三章 权利外在来源的争论是否为自由主义
与保守主义之争?
第三篇 在特定议题上运用经验权利理论
第十四章 经验权利能否箝制多数决的滥用?
第十五章 “生命”权存在吗?
第十六章 不受政府检查的权利存在吗?
第十七章 要求政教分离的权利存在吗?
第十八章 迁徙的权利存在吗?
第十九章 动物有权利吗?
第二十章 死者能对自己的器官主张权利吗?
结论 权利的未来
注释
精彩书摘
《你的权利从哪里来?》:
不过,如果世界各国一致同意,杀害犹太人、奴役黑人或吃小孩是可允许的,那该怎么办?这是否足以使之成为“法律”,并剥夺受害者的任何权利?受害者可以引用什么样的权威来源?战后的纽伦堡大审试图回答这些问题,它承认并施行了一套人类设计的基本规则,用以超越个别国家的实定法。这项努力在概念与实务上都相当困难,特别是“新”实定法要回溯适用到先前已经施行的法律上。虽然如此,它还是造成了改变。现在已经有一些关于违反国际实定法的审判与有罪判决出现,其中不乏被告行动完全符合自己国内实定法的例子。'83因此,纽伦堡大审站在法律与道德连续体的两端。纳粹掌权期间在纽伦堡制定的法律,战后即在纽伦堡受到审判。在战胜国位阶较高的实定法压制下,原初的纽伦堡法毫无辩解的余地,而这件案子也成了全世界共同的实定法判决先例。虽然这个判例难以执行,但国际人权的世界已与一个世纪前大不相同。
对于那些赞同边沁怀疑论观点的人——边沁说所有道德权利都是“毫无道理,大言不惭”——我的看法是,就边沁写作的时代来看,他的描述或许正确,特别是18世纪与19世纪初。这表示我们必须更努力。身为国际人权的拥护者,我们有责任让世界共同体相信,生活在以权利统治的世界,要比生活在受武力统治的世界好,正如生活在由权利统治的国家,要比生活在单凭权力统治的国家好。这是我们要面对的挑战,特别是在通讯全球化的时代里,再用“我们不知道”这个犹太人大屠杀期间绝大多数正直的人们所说的理由当借口,已不再合理。许多人知道,或应该可以知道,或有机会却不想知道。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法兰克福特(Felix Frankfurter)在听完伟大的卡尔斯基(Jan Karski)对华沙犹太区与死亡集中营的详细说明后,对卡尔斯基说:“像我这样的人在对像你这样的人说话时,必须完全诚实。因此,我诚实地说道:我无法相信你。
法兰克福特的意思并不是不相信,而是他无法相信。法兰克福特与其他跟他类似的人选择不要知道,为的是眼不见心不烦,这是人的天性。若要避免犹太人再次遭遇大屠杀,必须从教化出发。
在即时通讯的时代里,否认——拒绝相信——是不可能的,我们必须直接面对如何倡议、实施与执行基本人权(特别是人类有不因个人的种族、宗教或族群而遭杀害的权利)这个困难议题,借此将自己提升为不是只依循”自然“本能(自我保存、基因传播)行动的物种。在这个国家基于种族、族群与宗教而赞助恐怖主义的时代里,这种要求更是迫切。最近的恐怖主义,正是一种足以改变哲学思想的经验。我们可以思考一下小布什总统的正当决定,他授权击落即将坠入建筑物的遭劫持客机。哲学家必须让这项决定与既有的理论协调一致,因为几乎人人都相信,在那样的情况下,这个选择虽然邪恶但却适当。这个问题对罗尔斯来说并不难,因为对于任何处在无知之幕后的人而言,让数百人的生命多持续几秒钟,显然比不上让数千人能安享他们的天命。边沁基于功利主义计算也不会有任何犹豫。康德则会伤透脑筋,因为这是牺牲一群人来拯救另一群人。聪明的康德主义哲学家也许会认为飞机上的乘客宁可牺牲生命,也不愿成为杀害其他人的工具。但这并不能帮神学家解决问题,因为对他们来说,寻求死亡就是自杀。如果一个痛苦不堪的末期病患在上帝决定终止他的生命之前都不能寻求死亡,一个旅客又怎能加速自己的死亡来拯救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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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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