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我吃西红柿、天蚕土豆、唐家三少鼎力推荐!妖孽的土鳖联手腹黑皇帝,让缺憾的历史满血复活!
《唐砖》是超人气作家孑与2的新军事历史小说,目前连载于起点中文网,网络点击量超过10000000!
《唐砖》是起点网2013年最火爆的穿越大戏,被亿万网友疯狂追捧!我吃西红柿、天蚕土豆、唐家三少鼎力推荐!
《唐砖》是一个土鳖的穿越者,如何从屌丝逆袭成高富帅的故事。大唐风月,盛世长歌!不一样的历史,不一样的大唐:长孙皇后居然是腹黑女?军神李靖原来号称“屠夫”?李承乾造反是跟老爸学的?李世民、秦琼、尉迟恭、长孙无忌、房玄龄、李绩、程咬金……各路大佬儿纷纷亮相,看失败的历史如何满血复活!
内容简介
一个毛头小子来到了贞观初年的唐朝,陪同他的,只有一匹同样落难的野马。他不懂政治,也不懂军事,他不能翻云覆雨,也不能乾纲独断,但他注定要改写这段由剑和笔渲染的时代:长孙不再早逝,李靖不再抑郁,李承乾不再造反,突厥不再是心腹大患……历史从此走上一条截然不同的岔路。这里没有史册缺失的遗恨,这里没有百年难却的屈辱,这里没有千年不迭的兴亡…这是梦里的大唐。这里没有悲哀,只有金戈铁马的豪情,气吞日月的帝王,百战浴血的猛将,高冠博带的高士,温婉贤淑的皇后……父慈子孝,盛世延绵,这是我的大唐,我的《唐砖》!
作者简介
孑与2,是起点网新晋的大神作家,他仅凭半部《唐砖1:土豆有妖气》就跻身最具人气的作家行列。
《唐砖1:土豆有妖气》刚一上架,就以轻松、幽默的风格和深厚的历史功底,给军事历史小说带来颠覆性的突破,点击量过千万,日搜索量超过20000!
历史不可以重来,但历史可以再写!除了孑与2,还有谁能把历史写得如此轻松,而又不胡来呢?
目录
第一章 旺财是匹马
第二章 拔一毛而利天下
第三章 平安县男
第四章 唐朝第一支特种部队
第五章 土豆引发的惨剧
第六章 云烨的新式武器
第七章 苦尽甘来的云家人
第八章 这一家子都是响马
第九章 宁打屁股,也不关禁闭
第十章 耸人听闻的预言
第十一章 长安,我来了
第十二章 有家的感觉真好
第十三章 朝堂如战场
第十四章 夺血续命
第十五章 少年裘马尽轻狂
第十六章 枪打出头鸟
第十七章 最难教的学生
第十八章 她是我老婆
第十九章 世界上最贵的鞋子
第二十章 大唐皇家格物院
第二十一章 何以解忧,唯有麻将
第二十二章 给皇帝做媒
精彩书摘
财很不习惯背上有一个鞍子,它总想把那东西弄下来,可嘴里咬着嚼子,头上戴着笼头,全套的鞍具将它束缚得死死的,无法再做往日习惯性的动作,只能用头不停地拱云烨,希望老大能大发慈悲地解开这些东西,回复自己的自由之身。云烨此时也已自身难保,大将军一声令下,他就不得不起身前往左武卫大营。程处默把自己以前穿的甲胄送给云烨,虽然还有些大,但比制式盔甲强多了,一走路浑身哗哗作响,跟狗戴一哑铃铛似的,别提有多别扭了,形象差点也就算了,这身盔甲不算头盔就已经三十斤重了,再腰插横刀,背负弓箭。云烨就觉得自己像一个移动的战阵堡垒。云烨认为,穿这身盔甲,不要说砍人,能不被别人砍死就不错了。
程处默一个劲儿地抱歉,让兄弟穿自己旧盔甲实在是有损颜面,军中简陋,也就将就了,等回到长安,一定给云烨打造一套八十斤的重盔。张诚等人羡慕得口水直流,说只有这样的甲胄才配得上行军书记大人的身份,说完还狠狠地重新束了一下云烨的束甲丝绦,这下云烨肺里最后的一丝气也被挤了出来,他涨红了脸,拼命解开腰带,喘匀了气才问程处默:“小弟是文官,束甲做什么?”
“军中哪来文官之说?就算陛下在军中,不也得顶盔掼甲?你想吃军棍,就穿单衣去见大将军。”云烨听程处默讲起过挨军棍的事,他这么壮的身子,挨十下都得趴两天,看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那不得打折了。听人劝,吃饱饭,这再难受也比挨军棍强,他直着身子走了几步,倒也没那么难受了。看来,路是人走的,人是被逼的。云烨搂着旺财哥儿俩相互诉了一会儿苦,便被张诚举上另一匹温顺的母马,旺财还没长成,不能骑,只能让它熟悉一下马具,方便以后骑乘。
和程处默一同到来的还有一位主簿,用来接替云烨继续制盐,程大将军不把皇帝的旨意用尽用光是不会罢休的。看太阳还未过午时,程处默就开始催促上路。云烨问程处默借了十贯钱,送给俩妇人作为感谢。在俩妇人的哭声中,告别相处一月有余的后勤营军士,旺财驮着背包,胖胖的母马驮着云烨,向兰州大营驰去。
六十里路,不算远也不算近,程处默一个时辰飞马可奔一个来回,可现在只能放马小跑,就这样,已经颠得云烨五脏六腑都快要吐出来了。该死的马鞍太硬,摩擦着云烨的双股,就像着火一样,他小心地支起身体,尽量减少和马鞍接触。程处默这家伙一会儿前一会儿后,尽情显示着自己无双的骑术。云烨太想念自己那辆二手桑塔纳了。路到底走完了,大营已经在望,来回奔驰的探马、信使,络绎不绝,不时有浑厚低沉的号角声响起,箭楼上粗壮的弩箭闪着寒光。一面硕大的“程”字帅旗高高飘扬,显得十分嚣张。程处默带着云烨报过名号,验过勘合,这才穿过营门直趋帅帐。
在见老程之前,混世魔王的各种传说不停地在脑海里乱窜,性烈如火,卑鄙狡猾,这两种性格到底哪一种才是他老人家真实一面?还没等云烨捋出个头绪,一阵爽朗的大笑从帅帐中传出,紧接着一个四十余岁的大汉出现在大帐门口,清澈深邃的目光就已钉在云烨身上,“好小子,年纪轻轻,解我大军危难,高人子弟,名不虚传!”云烨低头避过如刀锋般锋利的目光,俯身就拜:“下官云烨参见大将军。”
“好,好,来了就好,听丑儿说起贤侄各种本事,尚还不信,今日一见,果然不凡,老夫军中又添一俊才,可喜可贺。”
这都成贤侄了,他这个伯伯就只好捂着鼻子认了。“小侄与处默相交甚欢,早就欲拜见伯父,只是制盐之事关乎大军安危,不敢懈怠,拖至今日方才拜见,小侄失礼了,还请伯父原谅。”
“哈,哈,你制盐有功,老夫焉能见怪,最喜后辈小子建功立业,你与丑儿当相互砥砺共同进益才是。来,来,让老夫好好看看少年俊杰。”
云烨这才从地上爬起,躬身站在程处默旁边,却被老程一把抓住,随他进入帅帐,早有护卫在帐中摆下案几,菜肴尚冒着热气,不多,也就四样,三菜一汤难道唐朝就已成定例?老程见云烨看菜肴,以为少年人饿得快,倒不觉得云烨失礼,只觉得这小子不卑不亢,真性情,自己满身杀气都视若无物,心中好感更增。
“知道你小子好嘴,尝尝军中菜肴可合口味。”
“伯父赐食,小侄怎敢不敬!刚才想起恩师待小侄也是这般,每到饭时,也是这般模样,多谢伯父。”程咬金给云烨的压力太大,刚才电锯般的目光他就吃不消了,哪敢和这等人去做口头之争,别看老程嘴里不提云烨出处,眼中却全是探究之色,算了,别等他问了,自己先挑开话题吧。
“令师何方高人?俺老程未能一见,实为憾事。”
“家师自号逍遥子,从不曾告诉小侄自己名号,只说名字只不过是一代号而已,知道和不知道有什么区别,他从不和外人打交道,只说世人愚痴,相处久了,也就沾染了蠢病,所以直到家师去世,小侄不孝,都未能知晓家师名字。”
“高人行事竟如此让人捉摸不透,看来我辈混居红尘之中,灵智也早被尘世间的污浊染黑了。”
看得出来,程咬金有些伤感,他出身官宦世家,娶妻高门大户,又手挽兵符,尘世间的富贵已到极致,追求的到底是什么,他自己恐怕也不太清楚了。
云烨的话猛一听仿佛很有道理,高人说话,就要这么云山雾罩,打击一大片人,突出自己纯粹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出世状态。还别说,这种话对付智商超过二百的天才一试一准。聪明人想得太多,想得太深,你语言中的漏洞他都能给你补好,变得完美无瑕。想当年,云烨借宿于天水野外人家,十二天住宿费一千元,还不包括吃饭,房屋破旧不堪,夜晚老鼠横行,一日三餐皆以浆水面为主,却收费奇贵,月上中天后,腹中饥肠雷鸣,丝毫不以为苦,与白发房东纵论上下五千年,横谈英美德法苏,每每闻得妙论,惊为神人,荒野有遗贤啊,恨不能纳头就拜。老房东摸遍云烨根骨,断言不出十载,必有大放光芒之时,云烨闻之哽咽不能言,倾尽袋中人民币以酬老者,相见恨晚之情溢于言表。不想第二日,众乡民联袂而至,锄头粪叉兜头就砸,声言打死这老不要脸的骗子,兔子还不吃窝边草,这老浑蛋尽坑熟人,本乡本土的亲友都骗,实不为人子。老者逾墙而走,身手甚为矫健。众乡民紧紧追赶,独留云烨在园中目瞪口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从此,云烨与聪明人交谈就变成这般模样。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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