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案例研习系列教材:知识产权法案例研习》所选案例力求真实、典型、具有时效性和可研讨性。通过个案分析,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并且指导学生总结和归纳现行立法上的不足及法学理论需要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作者简介
来小鹏,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民商经济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成员、中国科技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版权保护协会理事、国家知识产权局资产评估促进工程特邀专家、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国作协著作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及深圳仲裁委员会、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长期从事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教学与实践工作。主编、参编专著、教材三十余部,发表学术论文七十余篇,主要有:《知识产权法学》(独著、国家十一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2009年获司法部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优秀成果奖)、《版权交易制度研究》(独著)、《著作权法理论研究》(独著)、《专利合同理论与实务研究》与《企业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研究》(主编,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课题负责人)、《民法学》(参编,司法部政法院校规划教材)、《知识产权法教程》(主编,司法部法学统编教材)、《民法》(参编,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法学规划教材)、《民法》(参编,高等法学应用教材)、《知识产权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主编,211工程第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专利法案例评析》(主编)等。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二十余项,先后获校、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十余项。1998年7月被国家科技部和司法部授予“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李玉香,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科技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社会兼职:中国科技法学会副会长、华科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执行主任、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商务部海外维权专家、中国法学会会员。曾主持并参与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项目共十项。出版如下著作和教材:《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法律问题》(独著,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知识产权法学》(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知识产权法》(副主编、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知识产权法学概论》(独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防止知识产权滥用法律机制研究》(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品牌与企业发展》(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版)、《知识产权法》(副主编、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企业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研究》(合著,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并在专业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
内页插图
目录
第一编 导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概论
知识概要
经典案例
山东省食品进出口公司、山东山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山孚日水有限公司诉马达庆、青岛圣克达诚贸易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拓展案例
案例一: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与暴雪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九城互动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情文图书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
纠纷案
案例二:北京汉仪科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青蛙王子(中国)日化有限公司、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苏果超市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第二章 知识产权法概述
知识概要
经典案例
“王老吉”商标纠纷案
拓展案例
案例一:“社交网站竞争第一案”——“开心网”不正当竞争
纠纷案
案例二:“乐活”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案
第二编 著作权法
第三章 著作权法律关系客体
知识概要
经典案例
曹晓丽诉湖北知音期刊出版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绿瘦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袁俊峰侵害其著作权财产纠纷案
拓展案例
案例一:中国体育报业总社与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广东豪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案例二:申请再审人张俊铎与被申请人杨坤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第四章 著作权的主体
知识概要
经典案例
申请再审人黄能华、许文霞、许文霆、许文露、许文雷(以下简称黄能华、许文霞等)与被申请人扬州扬子江音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公司)、汝金山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拓展案例
案例一:黄自修诉南宁市艺术剧院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
案例二:申请再审人陈俊峰与被申请人金盾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第五章 著作权的内容
知识概要
经典案例
中影寰亚音像制品有限公司诉上海众源网络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
第三编 专利法
第四编 商标法
第五编 其他知识产权
精彩书摘
而精英特公司参加的所谓竞价排名,是相对于自然排名而言的。在自然排名情况下,网站网页在关键词搜索结果中的排名顺序依搜索引擎服务商设定的排名算法规则形成。在竞价排名的情况下,排名顺序则根据客户就某一关键词的付费情况决定,通常付费越多,其网站网页在该关键词的搜索结果中排名越靠前。本案中,精英特公司以“全脑速读”、“全脑速读记忆”和“JS全脑速读记忆”为关键词参加百度公司的竞价排名,所取得的效果是:相对于其他未购买该关键词的网站,以及精英特网的自然排名,参与竞价排名后,精英特网的网页在上述关键词搜索结果中的排名会更加靠前。全脑研究院就此认为精英特公司侵犯了其商标权。然而,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精英特公司所使用的关键词虽然包含有“全脑速读”字样,但并非全脑研究院所主张的“全脑”或“全脑速读QNSD”。其次,精英特公司通过竞价排名改变了其网站网页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名,获得更多被关注和点击的机会,其行为本质上属于对其网站及相关产品、服务的一种介绍和推广,而其在进行这种介绍和推广时,不可避免地需要对自己网站、产品和服务的内容、性质加以说明,鉴于精英特网中合法地包含有与“全脑速读”相关的文字,且该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均与教育培训意义上的“全脑速读”有着紧密联系,故其在竞价排名关键词中对“全脑速读”的使用仍然是对其网站内容、产品和服务所作的描述性使用。最后,在使用“全脑速读”原有文字含义参与竞价排名的同时,精英特公司还在其网站首页的网页描述中标明了“精英特”字样,明确了该网站的归属和来源,避免了与全脑研究院的网站、产品和服务造成混淆或误认的可能。可见,精英特公司选择上述关键词参加竞价排名,亦属于为了说明、描述其网站、产品和服务而对“全脑速读”特定文字含义所进行的正当使用。第三,全脑研究院对其商标的使用情况。本案证据显示,全脑研究院并未使用“全脑”或“全脑速读QNSD”商标进行过任何宣传、推广活动,即使在其网站上,也未出现一处“全脑”或“全脑速读QNSD”商标。由此可见,全脑研究院虽然享有上述商标的专用权利,但在“全脑”和“全脑速读”本身具有特定的文字含义并被广泛应用的情况下,其并未通过自身的经营和使用加强其商标的显著性,使“全脑”和“全脑速读QNSD”与其自身及其产品、服务紧密地联系起来,更未达到使相关公众在看到“全脑”和“全脑速读”字样时,会抛开原有的文字含义而视其为全脑研究院的产品、服务标识的程度。在此情况下,精英特公司对“全脑”和“全脑速读”的上述使用行为就更加不会造成混淆或误认的后果,故不应为法律所禁止。
……
前言/序言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逐年提升和法学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和案例研究越来越受到关注。通过案例教学和研究,能够培养学生发现与提出法律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对立法和司法适用的深入理解,提高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思考、辩论、演讲、应变等能力,同时可以加强学生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研习案例的基本方法要求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分析研究具体案件的性质、涉及的相关法律关系及效力、现行相关立法的规定以及法律的正确适用,寻求案件得以客观、公正处理的途径和方法,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书作者多年来一直从事本科知识产权法学案例研习课和研讨课的教学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在案例教学中,立足于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注重理论与实际结合,并能够满足学生的教学需求。
本书所选案例力求真实、典型、具有时效性和可研讨性。通过个案分析,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并且指导学生总结和归纳现行立法上的不足及法学理论需要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本书各编作者如下:
来小鹏:第一编,第二编,第五编;
李玉香:第三编,第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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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个案分析,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并且指导学生总结和归纳现行立法上的不足及法学理论需要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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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存在中认识生活的自然,从生活自然中揭示人性的本质,从人性本质中发现法的真实,从法的真实中探索法的精神,从法的精神中确立人的地位,从人的地位中促进人的发展,从人的发展中实现社会进步,从社会进步中提高人的价值……这是本书的全部思想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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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看,随便翻了一下,具体看完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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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作为主体,既创设法律,又被创设的法律所设计;既是构造社会之主体,又是社会构造之对象。在生物本质的基础上寻求人的社会性实现,是人的一切问题的规定性。人类要展示自己的自然属性,又要受制于自己的社会属性,人在多大程度上展示了自己的自然属性,又在多大程度上受制于自己的社会属性,这就是人和人类社会的真实与本质,一切关于人的私法地位的设计皆立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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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作为主体,既创设法律,又被创设的法律所设计;既是构造社会之主体,又是社会构造之对象。在生物本质的基础上寻求人的社会性实现,是人的一切问题的规定性。人类要展示自己的自然属性,又要受制于自己的社会属性,人在多大程度上展示了自己的自然属性,又在多大程度上受制于自己的社会属性,这就是人和人类社会的真实与本质,一切关于人的私法地位的设计皆立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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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运用法哲学方法,以对人的私法地位的研究,阐释私法的精神与理念,探求私法的价值与规律,认知私法的本体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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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运用法哲学方法,以对人的私法地位的研究,阐释私法的精神与理念,探求私法的价值与规律,认知私法的本体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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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运用法哲学方法,以对人的私法地位的研究,阐释私法的精神与理念,探求私法的价值与规律,认知私法的本体与形式。